阳武县的案子暂且算是有了结论,然而开启正式的查案流程,却需要在天后武媚娘许可之后进行。虽说案件调查结果已被谢阮录下,快马送回了东都,但可想而知,就算有旨意,也要和大理寺做更多的交接才行。

为早日破案,一行人打算最多在县城休整一天,便立即踏上归途。然而谁也没料到,李凌云会在这个当口突然倒下。

他这次的病来得有些莫名其妙。马队才刚离开阳武县,李凌云就高烧不止。谢阮本想在驿站等李凌云病愈之后再起程,而他自己诊断是遭了风邪,死活不肯耽搁时日,草草吃下两服药,换了辆更加平稳的牛车,一行人便朝东都赶了回去……

还算宽阔的驿道旁,明珪下了马,踏上停在封诊车后面的牛车,对里头的六娘道:“牛有些走不动了,我们先在此休息片刻,附近有条小溪,你跟三娘一起去洗把脸,再打些新鲜的水回来。”

六娘把李凌云枕在她膝上的头小心地挪到木枕上,为避免弄醒他,她轻轻起身,缓缓从明珪身边经过。

“大郎怎样了?”明珪见六娘下车,担忧地看向李凌云。他额上放着湿手巾,满头是汗。

“赶路太急没歇好,大郎的高热有些反复。”六娘愁眉不展地对明珪道了个万福,“有劳明少卿照顾大郎,让他把药吃了。我去洗洗,顺便再烧些熟水。”

明珪点头进了车厢,把车帘卷起通风,又从李凌云枕旁摸出一个锦袋,倒出一丸药,搓成细条,均分成小颗粒,这才把他叫醒。

李凌云面色潮红,看到药粒,表情有些厌恶。明珪好笑地道:“这药不是大郎做的吗?你自己就是医生,却怕吃药?”

李凌云把药接过服下,又拿了水囊,正要喝水,突然停下来问:“水烧过了吗?”

“烧过放凉的。六娘说你们封诊道不喝生水。”明珪回答。

李凌云喝了几口,把水袋还给明珪,皱眉道:“我十二岁时,阿耶第一次让我独自剖尸。那个人本来在家里好端端的,突然就呕吐起来,吐出的东西里混杂着很长的虫子,随后他就腹胀如盆,浑身发热,痛苦挣扎了一段时间便死去了。乡野传闻说他是中了虫蛊而死的,认为他的娘子与外人私通,下蛊谋害亲夫。”

李凌云缓了口气,继续回忆:“这人看起来身体瘦弱,据说厌食已久。我剖开他的肚子后,发现他腹内都是虫,连小肠和胃里都满满当当的,有的虫子钻破了肠道,导致粪便进入腹中,引发病痛而死。”

“这跟喝生水有关?”

“嗯,我封诊之后,给死者的娘子和父母吃了封诊道配的驱蛊药丸,可并未从他们体内逼出蛊虫,而他们一家人总在一起进食,所以这可以证明,死者的娘子并不懂巫蛊之术,否则死者父母体内也应该有同样的蛊虫。

“因虫而死的情形,后来我又遇到过几次,询问家人,发现死者都很喜欢随意喝山泉水或是河水。阿耶告诉我,我们封诊道很早就发现,蛊在天地中是存在的,一些细微看不见的东西可以通过生水进入人体内,最后变成虫,但是把水煮沸后,那些东西一般就不复存在了。”

“原来如此,不过蛊好像也有很多种类,传说有一些会半夜飞来取人性命。”

“没见过,如果真的有,应该跟生水里的虫蛊也不是一种东西。”李凌云感觉药物在体内开始发挥效用,额上的虚汗也少了些,“我们封诊道认为瘟疫也是蛊,只是和虫蛊不同,要更细小。如果致人患病,从表现症状才能够分辨瘟疫种类;要是致人死亡,就可以通过剖尸进行判断。”

“瘟疫也是一种蛊,这说法很有意思。”明珪把水袋挂回车厢壁上,看向李凌云,“大郎为什么着急回东都?六娘说你高烧反复,是休息不够导致的。”

“凶手一定还会下手,”李凌云皱眉道,“早一天说服天后下旨,就能早一天去阻拦他。”

“也是……或许回到东都,除了对天后报告连环案的事,李大郎你还有一件事要做。”

李凌云不解地道:“什么事?”

“取代杜公,入宫任职。”

明珪说完,李凌云沉默片刻,摇摇头。“我没这个打算。”

明珪有些惊讶。“为什么?杜公不是把祖令还给你了?作为首领,难道那个官职不应该是你的?再说你现在为天后办事,总要有个说得过去的身份。”

“祖令是在我这里,”李凌云皱了皱眉头,语气无奈,“但我不能进太医院。”

说完,他烦躁地摇摇头。“我是会一点医术,但并不精通。阿耶说我不擅长和人打交道,所以才让我认真学习封诊技,其他事了解一下就好。我进太医院的话,就要给宫里的贵人问诊,那一定会露馅。为天后查案我责无旁贷,但太医院的事,怎么想都还是杜公做得更好。”

明珪闻言揶揄道:“你就不怕封诊道天干首领之位以后落入杜氏之手?”

“封诊道弟子之间,每三年一小比,每十年一大比,杰出弟子有自信,还可以挑战首领,祖令一直就是这样传承的,几大家族中也是按拜师的关系区分的,并不是真正的家族制。将来李氏收的那些弟子是否争气,又与我何干?”李凌云一脸莫名其妙。

“原来是胜者为王,难怪封诊道能延续千年。”明珪有些佩服地评价道,“说不定,你阿耶不让你入宫,也有你不精医术的缘故。”

“有可能。毕竟剖尸要经验,治病也要经验,就算背得医理也没用。”李凌云点点头。

“那以后,还是让杜公继续在宫中看病,为你传递消息就好。”明珪微笑着拿起一边的盖毯,递给李凌云。

后者接过来盖上,突然察觉到什么,奇怪地问:“宫中有谢三娘又有你,你们也可以传消息,为什么一定要扯上杜公?”

明珪眼带笑意,耐心地解释:“你应该看得出谢三娘很受重视,上官婉儿跟她一文一武,是天后的双臂。而我这个大理寺少卿的职位,其实是为了查我阿耶的案子才弄到手的。等案子被你解决,我们随时可能会被调开,到时候只能由杜公为你传达天后的旨意了。”

“你说得对,”李凌云低头沉思道,“你们都有自己的事要做。”说完他抬起头,有些郁闷地看向明珪。“我觉得,我们一起查案感觉很不错。”

“大郎的感觉,也是我们的感觉。谢三娘性格比男人还暴躁,在天后面前,她夸过的人也只有你了。”明珪笑着说完,压低声音补充:“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做的事,按我阿耶他们那些术士的说法,人总要去寻自己的‘道’。”

“自己的‘道’?”李凌云不解地重复。

“你可以理解成,‘道’,就是自己要走的人生之路,也可以看作寻找自己一生最想要做的事,当然,要解释成追寻一个梦想,也是可以的。”

“‘道’……我好像没有怎么想过,我的‘道’是什么。”李凌云说。

明珪惊讶地看他。“没有想过?可是我看,大郎你对查案这件事很执着,尤其是对追查案件的真相……”

“阿耶教的,封诊道的‘道’,就是寻找真相之路。”李凌云顿了顿,微皱眉头,“但是,这是阿耶让我这么做的,他说,我合适。”

明珪了解了他的意思,于是小心地问:“所以说,你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想要什么?验尸断案,难道你不喜欢吗?”

李凌云认真想想,答道:“喜欢是喜欢的。我很小的时候就很好奇,猫狗之类会动的东西,为什么可以敏捷地行动,后来是想知道人为什么能说话、吃饭、走路。但是你说的梦想,我却从没考虑过。自我懂事以来,阿耶便跟我说,我适合封诊道,所以我就做了这个。”

明珪闻言微笑。“长辈多有远见,再说父亲一定了解儿子,你阿耶是对的。”

“但我自己并没深思……阿耶他也没有问过,我自己想要什么……”李凌云还想说什么,外面却传来了六娘的声音。

“大郎,明少卿,有客来了,三娘请你们下车。”

“客?什么客?”李凌云看向明珪,后者朝他摇头以示不知。驿道两旁虽算不上荒山野岭,但明珪也想不出,这种地方会有什么客人突然驾到。

“客,当然就是我了!”翘着金线绣凤的黑靴,身披紫色绣云雾鹤氅,斜斜靠在绳椅上的凤九一边吃着葡萄一边说道。

面对如此风尘仆仆的场景,凤九的那绳椅却悠悠地**在驿道边,让他此刻的闲适看起来格外怪异。见李凌云过来,凤九动动手指,旁边的狼面童子朝李凌云走去,把银托盘里的葡萄送到后者跟前。

“天气热,吃一点葡萄……李大郎病了,怪可怜见的,来吃些好的吧!”凤九的绳椅后方停着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拉车的是两匹黑色骏马,此时其中一匹朝他手里的葡萄伸过头来,被他一巴掌拍开。

“九郎怎么来了?”明珪笑眯眯地问,“你不是说有事要做吗,做完了吗?”

“自然是做完了,也已回过京里,我本来也没跑多远,不比你们辛苦。”凤九眯眼,看着毫不客气地拿起葡萄便吃的李凌云,说道,“你们的一举一动的消息始终有人往我这里送,而这些消息也随我一起入了宫。原本天后听说当真是连环案,打算等你们回东都再说,可运气不好的是,眼下京畿之内又发了一桩案子。”

“又一桩?”李凌云抬起头,嚼着葡萄皱眉道,“……这么快,那凶手又杀人了?”

“谈不上,其实案子早就做了,只是现在才被人意外发现而已。”凤九见没人再问什么,突然笑起来,像只阴谋诡计得逞的狐狸。

“你们猜猜,这桩案子要劳我亲自找你们,会是什么缘故?”

“九郎又吊人胃口,”谢阮从盘子里拿了一串葡萄,也不客气地一颗接一颗吃起来,“你最无聊了,就是喜欢让人猜谜,又没有谜品,向来不给人提示。”

凤九坐直了身子,佯怒道:“没有你谢三娘这样拆人台的!”

谢阮嗤笑道:“不要装了,你能到半路上来截我们,案子一定十万火急,你当真要卖关子吗?”

“唉,算了,”凤九摇摇头,又重新靠回椅背,“反正你们一定想不到,这次开口的是大理寺,而且是徐天徐少卿亲自跟宫里要求的,要让你们去查这桩案子。”

“大理寺?”谢阮大吃一惊,葡萄都从她嘴里掉到了地上,“徐天是疯了吗?”

“他怎么会疯,”这下轮到凤九嗤笑了,“实在是这桩案子,与之前那一堆有太多相似之处,他不敢独断专行,所以才报请天皇、天后,希望把案子交给你们,反正明子璋也是大理寺的人,去地方上查案也是名正言顺的。”

“他之前阻挠我们,此时却这么爽快,会不会有什么坏心眼?”明珪怀疑地问。

“你这个猴精,”凤九笑骂,朝明珪丢了一颗葡萄,“还不是你们让我去偷的案卷?实话说吧,我是直接和徐天说好了,才进大理寺案卷库里拿的案卷,所以你们现在查案的一切进展,我都知会了徐天。”

“什么?你干吗告诉他?”谢阮勃然大怒。

“一个好端端的女郎,脾性怎么这么坏,将来恐怕没法子嫁人。”凤九冷笑,“不告诉他,他会给你们看案卷吗,会让你们平安无事地在县上查案?说白了,你们查到什么,他们就要知道什么,这是大理寺提出的交换条件。”

凤九见谢阮思索的样子,又道:“别想太多,徐少卿就是觉得这案子与你们推测的接近,他是认可了你们对连环案的猜想,所以才会交给你们。”

“我信不过徐天,总觉得他没安好心。”谢阮负手来回踱步,“现在李大郎还生着病,大理寺自己查不行吗?”

“我的病不重,”李凌云举手,“有案子就先查案子。”

谢阮气恼地扭头训斥:“李大郎你是傻瓜啊?我是怀疑那个徐天在算计什么,虽然我现在还搞不清内幕,但大理寺这态度变得也太快了,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算计我们?”

“我看不是。”明珪摇头。

谢阮怒容满面。“明子璋,你跟李大郎约好了专程来气我的吗?”

“我怎会有此意?”明珪哭笑不得,“大理寺态度变化的缘故,我多少能猜到一些,他们应该是认为我阿耶的死被裹在了连环案中,倒不妨放我们去查。”

谢阮也不是笨蛋,瞬间回过味来。“你是说,连环案这个术士凶手的嫌疑越大,太子的嫌疑就越小?”

“正是如此。”明珪点头,“你想一想,既然凶手与东宫无关,大理寺又何必阻挠我们破案?”

“只是这样一来,天后就……”谢阮话说到一半,看看李凌云,便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话锋一转,“罢了罢了,是谁杀的就捉谁。九郎,你说吧!案发何处?又是什么案情?”

凤九等的就是这一刻,他笑着往嘴里扔了颗葡萄,回答道:“案发于河东道,晋城县。”

“死者被吊在山中,剖腹毁容。”凤九眯着眼,吧唧吧唧地嚼着葡萄。

“最关键的是,死的那个人,正巧是当地最有名的术士。”

“晋城,为什么会是晋城?”李凌云看着前方青灰色的城墙有些出神。

一旁的明珪挑眉道:“大郎为何有此问?”

“凶手活动的范围,”李凌云在膝上摊开绢帛,用木棍笔画出河南道的形状,“他一直在河南道内杀人,为什么会突然跑到河东道?”

“河东道就在河南道北面,晋城距离河南道也不远,为何凶手不能在晋城作案?”谢阮从马上伸头过来。

“我们封诊道虽不算特别见多识广,但历年来也经历了不少此类连环案。”李凌云用笔在地图上标出之前四桩案件的大略地点,“通常这些人会选择熟悉的地方作案,这样对他们来说比较便利。到目前为止,凶手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河南道最东边的阳武县,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河南道范围。”

“……但也不能排除有例外啊!河东道和河南道接壤,万一这个术士凶手对那里也很熟悉呢。”谢阮四处看看,“我们来这里也没耗费太长时间,而且晋城附近的道观不少,作为术士,凶手说不定也曾来探访过?”

“……”李凌云沉默了一会儿,这才道,“你是对的,有这个可能。”

“其实无须猜测,不管是不是那个连环凶手所为,以我们大郎的本事,自然能在查案时辨出真相。”明珪抖抖手上的纸质案卷道。

“我会尽力而为,”李凌云点头,又道,“不过我还是觉得,不是他。”

“他”当然指的是那个连环凶手。明珪不由得笑道:“大郎执拗得很。”

谢阮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这份案卷有些蹊跷,竟写着死者‘疑似’晋城著名术士闲云散人。他们为何不能确定?”

“当然是有缘故的了,你没有看到最后。”明珪笑着说道,“这桩案子说来也极有意思,据说晋城有个猎户叫唐七,生得有七尺之高,雄壮无比,利用这个长处,专门在山里狩猎虎豹之类的大型野兽。唐七带着弟弟进山时,偶遇一头黑熊,与那黑熊肉搏许久,才惊险地把黑熊打死。谁知唐七就在准备带着猎物下山时,却在旁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条有些腐烂的人腿。”

“唐七循着踪迹,走进了一般人躲都来不及的山中乱坟岗,随后他见到乱坟岗的一棵树上,竟骇然吊着一具尸体,于是马上下山报官。”谢阮翻个白眼道:“我又不是没看过前面,你直接说后面不就得了?”

明珪一贯脾气好,此时被谢阮抢白,他也不生气,打开案卷继续念道:“死者面部被烧毁,衣服被扒光。官府贴了告示,说谁家有人失踪,请到官府认尸……谁知一直无人认领这尸首。后来还是仵作的娘子认出来的,她偶然间听自家郎君说起死者拇指上有一粒长毛大痣,这才认出死者是那位赫赫有名的闲云散人。至于仵作的娘子为何能认出他来,是因为她经常在观中烧香,跟闲云散人熟识。这位闲云散人很会炼丹,与洛阳权贵多有往来,而且他还擅长制作治病的符水。据说他制作的符水相当灵验,有很多百姓会去观里求药。”

谢阮哼笑道:“既然有人证,可以确定是这个闲云散人,怎么又‘疑似’起来了?”

“因为找到闲云观后,这位闲云散人的妻子竟不肯认,坚持说闲云散人赵日初去了东都,此人不是赵日初。”

“还有这事?妻子不认丈夫?”谢阮杏眼圆睁,难以置信。

“可观里的其他术士却说是他无疑,官府也难以决断,只好在案卷上这么写,直接将案卷呈交给了大理寺。”

李凌云接话道:“我也看过案卷了,这部分记录在最后一页上。”

说话间,车已到了城门口。有谢阮的鱼袋在,自然没人会一个个查对身份,其中一位很有眼色的看门吏,一路小跑在马车前面,给众人带路去县衙。

晋城县令姓夏,刚被举荐成为县令不久,是个年轻人。没想到京中竟然来了个品秩这么高的少卿,他忙不迭给众人安排了上等住所。得知李凌云等人不打算休息,要直接去验尸后,夏县令又叫来了管捕贼的洪县尉。

当李凌云听洪县尉说,尸首被放在了晋城县外的义庄之后,他终于面露不满。“既是上报大理寺的案子,尸首为何会在义庄?不该存放在县衙里吗?”

洪县尉不敢隐瞒,苦笑道:“仵作的娘子认出死者是赵日初后,我们便去找他的妻子宋娘子来认尸,谁知道观里的人都说死的是赵日初,宋娘子却不肯认,而且每天到县衙闹腾,说我们捡回来无名尸首要冒充她郎君,放话出来,要让闲云观的信众毁坏尸首,没想到那些信众还真听她的。不得已,我们只能把尸首放到义庄里去了。”

李凌云又问:“那尸首可有验尸并防腐?”

洪县尉摇头。“因仵作的娘子认出尸首惹了宋娘子,宋娘子天天到县衙骂人,所以仵作坚决不肯再验尸首。防腐通常是仵作来做,可现在这种情形,仵作生怕再惹出是非,因此并没对尸首做防腐手段。”

李凌云听完,立即叫洪县尉带众人前往义庄。之后一路上,在马车中,他始终沉默不语。明珪察觉他有些不对,问道:“大郎难道身体不适?是不是病情又反复了?”

李凌云发白的脸上浮起两朵红晕,难得地生气起来。“这个仵作,既然做了这个行当,怎么能害怕死者家属找麻烦?就算不剖尸,也应该仔细验尸,查对死者身份。而且竟然还因为自己怕麻烦,就不给尸体做防腐,简直太过分了。”

“仵作行人身份低微下贱,但偏偏每个县衙里面都少不得这号人,一样米养百样人,难免有些人脾性古怪。大郎不要往心里去。”明珪温和地劝道,“反正你来了,凭你的本事,就算尸首腐烂一些也没关系,而且案卷里也写了,尸首被发现时就已腐败了许多,仵作判断那人已死了至少三天,好像还经过暴晒,估计放在阴凉的义庄,就算未做防腐,至少也会腐烂得慢一点。”

李凌云听了点头道:“明子璋所说有理。”但脸上还是不太痛快。

明珪见状又道:“子婴怕是第一次见腐尸,你不叮嘱两句吗?”

听到这话,李凌云才想起来,之前并没有让子婴先回东都李家,而是把他一起带到了晋城。因为李凌云跟子婴谈过,发现他有心学习封诊,而李凌云也有收徒的打算,干脆这次就叫他一起跟着查案,权当增广见闻。

李凌云打开一旁的封诊箱,取出麻布口鼻罩,把子婴叫进马车,教子婴学如何使用,又向他介绍了一些工具,诸如油绢手套、封诊镜、用来取指印的炭粉之类的。

子婴颇为聪慧,只听一次便能牢记不忘。他好奇心还很重,除了李凌云主动教授的,还询问了箱中其他工具的用途。见李凌云情绪似乎好了许多,明珪这才安下了心。

义庄在晋城东门外三里处,可能是因为整个县城共用一个义庄,所以显得比之前子婴住的要大了很多,前后有两进,外面放尸首,里面住着看守人。

洪县尉当然没有兴趣看腐尸,找个借口说是看门,带人待在义庄门外。

阿奴把棺材抬出来,皱着眉嘴里“呜呜”两声。六娘看阿奴这样,解释道:“他觉得很臭,尸首应该腐败得很厉害。”

李凌云弯腰看看棺材底面,发现有湿漉漉的水痕,摇头道:“确实厉害,都尸水横流了。”

谢阮闻言变了脸色,忙跟六娘要口鼻罩来戴。李凌云早已习惯了各种各样的尸首,在阿奴准备开棺前,他又打手势叮嘱道:“不要逞强,用撬棒,离得远点,尸首腐败后散发出的气体有毒。”

阿奴点头,抄起撬棒刚把棺盖翘起一点,就听见义庄门外传来阵阵扰攘的人声,含含糊糊的,不知那些人在说什么。过了一会儿,众人听见洪县尉在门口怒吼:“滚开——胆敢妨碍公务,把你们通通拿下。”

六娘连忙提着襦裙从门缝里窥视,回头惊叫:“不好——门口一大群人,手里提着锄头叉子打上门来了。”

“什么情况?”谢阮一把扯下口鼻罩,蛾眉倒竖,她把刀鞘攥在手中,怒容满面地朝门口大步走去,“某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敢来阻碍?”

说罢,谢阮打开大门,只见外面站着一大群男男女女,有七八十人,都是身穿黄白衣衫的平民。这些人手中拿着些农具,试图穿过县衙众人的防守一起冲进义庄,好在被县里的所由、白直之类的小吏手拉手拦住,否则他们真冲进义庄,绝对会耽误大事。

谢阮打小入宫,什么时候见过这样找碴的货色?当下她就把刀鞘从蹀躞带上取下来,“咚”的一声立在地上。只见她单手扶着刀柄,眼里寒光闪烁地道:“松手放他们过来,干扰办案,手持凶器袭杀上官,来一个,某就杀一个。”

谢阮虽喜欢穿男装,但平时不会刻意掩盖自己没有喉结的事实,此时在场众人也都看得出她是个女人。百姓中有些人露出了不屑的神色,但稍微明白些事理的人都一眼就能看出,谢阮那把金镶玉嵌的绿鲨鱼皮直刀不是一般官员的用品,她这番举动,倒也实实在在把这群人的脚步给拦了下来。

手里有刀的官,当然也不能在大唐随便杀人,可谢阮的一句话却给这群人定了性:按唐律,民间百姓互殴,官员可以往死里打,百姓还手的话也是要挨鞭子的,只要定性为互殴之举,官家杀人就不会有罪,何况谢阮还给这群人扣了个袭杀上官的大帽子。这些人不敢再叫嚣,渐渐安静下来。

见事态平息,洪县尉擦擦脑门上的一层油汗,来到谢阮面前,有些羞愧地道:“将军,不知怎么走漏了风声。那个宋娘子纠结了一群信众到来,说是坚决不许剖尸。”

“一个小娘子带着一群百姓,都能让你不知所措?”谢阮杏眼横扫,盯住人群中那个面目秀美的青衣女子,估计她就是那死活不肯认自己的丈夫的宋娘子,于是语气冰冷地道:“难怪认个尸都这么麻烦,真是一群蠢材。”

洪县尉也算地方上的一号人物,但谢阮成长在天后身边,自然而然养出了一副惊人的威仪,在她面前,他根本不敢说话。谁知这边还在训诫,那边就又闹了起来。

谢阮眯起眼,发现那个宋娘子自己按兵不动,而是让一群老丈、老太婆走在最前面。这些人也算机敏,把手中农具丢了,嘴里高喊:“不许剖尸——”转眼间,人群再度朝义庄一拥而来。

谢阮鼻中冷哼,快如闪电地伸手,从洪县尉腰间拔出直刀,横眉冷对挤过来的人潮,口中叱道:“闹事者死——”

与此同时,本来在内院里观察尸首的李凌云面色惨白,紧闭双眼,浑身一阵阵颤抖。他用手捂着耳朵,嘴里喃喃道:“吵……吵死了……”

明珪发现了李凌云的异常,连喊他几声,却没有得到回应,于是连忙让子婴和六娘帮忙照看,自己则走向门外。

谢阮虽表现得凶狠,但也不可能真的对这些老人下狠手。她挥舞着手中的刀喊道:“死者是被人杀害的,不剖尸怎么找得到凶手?”

打头的一个黄衣老头儿嚷嚷:“散人家娘子在此,娘子不让验尸,谁能剖尸?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身体已遭凶徒损毁,你们怎忍心还要让他魂魄不得安宁啊?”

“不错!散人为我们晋城百姓治病多年,符水尤其灵验,我们不允许有人公然破坏他的尸体——”后面有人高喊响应,一霎间,人潮几乎涌到了谢阮面前。

“无知蠢货!”

因为这次冲撞时,他们手里没有拿着凶器,谢阮也找不到理由出手,而且她也不愿真把这些老人弄伤。于是她连忙让洪县尉叫人过来阻拦,众人手拉着手勉强用身体拦着百姓。正当她郁闷之时,身边忽然闪出一个人影,谢阮以为是明珪来了,大喜道:“明子璋快来帮忙。”

谁知来人一声不吭地朝前走去,伸出手一把掐住了黄衣老头儿的喉咙。老头儿始料不及,被掐得直翻白眼,眼珠子都凸了出来,喉咙里咕咕有声,面色迅速涨红,像要滴出血来。

谢阮定睛一看,那人根本不是明珪,而是李凌云。接着又是一个人影从她身旁快速跑过,来到李凌云跟前。谢阮还未弄清怎么回事,就见明珪用力地把李凌云的手从老头儿脖子上给拽了下来。明珪若动手稍迟一会儿,老头儿绝对会一命呜呼。

那群百姓本就是乌合之众,不过是受了闲云观的恩德,被宋娘子撺掇来护尸。他们只是仗着人多势众,官府不便下手,谁知突然跑出来个官员真要杀人。一看有人较真,百姓立马一哄而散,跑路时,这些人还没忘记带上自家农具,那个青衣女子就这样被他们给晾在了那里。

谢阮见老头儿捂着喉咙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应该已无大碍,于是她抬手指着神色紧张的青衣女子,命令道:“给我把这个女人拿下!”

洪县尉对刚才的一幕怨气很重,亲自上前把那女子揪住,虽没用绳子捆绑,但也是极不客气地推搡着她来到了谢阮面前。

谢阮此时已顾不上这女子,她大步来到明珪跟前,发现李凌云已然昏厥,平躺在地上。明珪扶着李凌云的脑袋,用力掐了一会儿人中,又从自己随身携带的香囊中拨出一颗薄荷脑,放在李凌云的鼻下。

事发突然,谢阮未瞧清楚状况,连忙关切地问:“明子璋,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方才把大郎的手掰开,他就忽然晕倒在地了。”

就在两人束手无策之时,闻到薄荷香味的李凌云悠悠醒来。他一脸茫然地看了看明珪,道:“我怎么会在这儿,不是在义庄里吗?”

明珪觉得古怪,不由得问:“你自己走过来的,难道不记得了?”

李凌云摇摇头。“不记得了。”说完一骨碌爬了起来。

明珪知道此刻不宜多问,把他扶进了义庄。谢阮见李凌云醒来,也就放下了心,回头问那青衣女子:“宋娘子是吗?你为何要领人干扰官府办案?”

“你们要剖尸。”宋娘子抓着襦裙,咬牙挺胸地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儿有人死了,还让人不得全尸的道理。”

明珪把李凌云扶到椅上坐下,回头大步来到门边,质问宋娘子:“你不是说,死的这个不是你夫君吗?你既然不肯认尸,那我们剖尸与你何干?”

那宋娘子将手中襦裙捏成一团,却死活不肯再说话。明珪冷笑道:“你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本来你不来这一遭,我们至少要经过一番查对才能确定死者身份。现在你这样百般阻挠,正好说明你心里有鬼。”

明珪走到宋娘子身前,仔细看了看她娇媚的脸,发现她面色苍白,于是冷冷地道:“你呼吸急促,瞳孔紧缩,你在害怕什么?是怕本官说得对,还是怕你丈夫死亡的真相被我们查出来?莫非,就是你谋害了他?”

“我没有!”宋娘子突然抬头,愤恨地道,“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杀得了他?我又怎么可能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死的?我不认他,是因为他欺负我,我恨他——可是就算恨,这人也是我的丈夫,我不想他被剖尸……”

那宋娘子还要再说点什么,明珪却一脸不耐烦。“拉进去,在里面找个房间关起来。验完尸再审。”说完,明珪拽着谢阮进了义庄。

洪县尉牢牢记得谢阮刚才骂他是蠢材,他不敢把愤怒撒在谢阮身上,于是这个惹是生非的妇人就成了他的出气筒。洪县尉龇牙咧嘴地亲自把对方拿下,其间,他还很“体贴”地在对方嘴里塞了块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手巾。

义庄里,李凌云正在那个黑色几案上摆弄工具。谢阮没心没肺地朝他走去,张嘴就问:“李大郎刚才……”

话刚说了半句,她却被明珪一把拉住,后者对她摇摇头,小声道:“方才的事他不记得,我们晚些再说。”

谢阮满心疑问,而李凌云那边已把棺盖打开,周围也围起了封诊屏,并宣布验尸开始。见时机不对,她也没再往下问。况且腐败尸首散发的恶臭,也让她实在不想张开嘴。

这具尸首因没有进行防腐,所以腐坏得极为严重,不但表面发黑,如烂泥一般,而且尸首上还蠕动着密密麻麻的蝇蛆。尸首的头颅已被吃成白骨,为不破坏尸首,李凌云不得不让阿奴直接拆了棺材四面的木板。

面对这可怖的尸首,李凌云始终面不改色,但谢阮在一旁硬着头皮观瞧了一会儿,便已面色难看。明珪知道她生性要强,于是把她拉到一边,给她找了个台阶下。“三娘,你去一趟闲云观,取一些死者常用的东西来,顺便将那道观里的所有人一并带来问话。”

“也好,既然那宋娘子来惹事,想必死者当真是她夫君。我跑一趟就是——”谢阮也不推辞,连忙一溜烟地跑了。

“尸首表面已无法查验了……”李凌云用那个奇怪的尖头夹子从死者右小腿皮下夹起一只肥胖的蛆虫,看它在夹尖上前后扭动片刻后,用封诊尺测量了它的身长,并让六娘记下数值。接着,他又在棺材底端扒拉了半天,用夹子夹出一些破洞的椭圆形粒状物。明珪瞅了一眼,发现此物在茅房中相当常见,不过是蛆化蝇后留下的蛹壳。

他见李凌云瞧得入神,心知对方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虽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作为外行也不敢轻易打搅。

片刻之后,李凌云把那蝇蛹连同蛆虫一起放在六娘端来的金属平盘上。见明珪满脸疑问,他解释说:

“蛆虫是尸体上最为常见,也是最快生出的虫子,所以我们封诊道很早便对此虫的生活习性做了彻底的研究。此虫的生长快慢,与气温有很大关系。我们封诊道将户外的气温分为寒、冷、凉、温、热、烫六个等级。水结成冰即寒,微风刺骨即冷,秋风落叶即凉,春暖花开即温,日晒蝉鸣即热,酷暑难当即烫。经对腐败尸首的反复查验,我们发现此虫只有在温、热或烫的环境中才可生长,且气温越高,生长速度越快,并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我们目前所处的季节为夏季,属于热的范围,若尸首暴露在室外,蝇虫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蜂拥而至,在尸首上产卵,卵会在一日之内孵化成蛆虫。接着,这些乳白的小虫便以尸首为食,疯狂啃食大约五日,蛆虫便可长大到一定尺寸,停止进食,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化成蛹。经四日左右,蛆虫便可变成蝇虫,破蛹而出。此时蝇虫又会在尸首上产卵,周而复始,直至将整个尸首啃成白骨。

“目前来看,尸首虽然腐败严重,但尚留有皮肉。我在棺底也只发现了颜色较浅的蝇蛹,也就是说,这些蛆虫只化出了一次蝇虫。剩下的在尸首上的蛆虫,虽然胖硕,但体长尚短,生长不会超过二日。

“如此算来,产卵不计,孵卵一日,啃尸五日,化蛹四日,第二轮生长至多二日,那么……死者至今已死亡十二日左右。”

明珪顿感惊奇,忙翻开案卷瞅了一眼,把仵作之前的验尸记录仔细瞅过后,他目瞪口呆地道:“案卷上说发现尸首的那天,仵作验尸后确定他死了大约三日,算上耽搁的时日,与大郎用蛆虫推断的时间竟丝毫不差!你们封诊道的秘法果然精妙!”

李凌云不以为意,仿佛这很稀松平常,不值得一提。他接着拨开尸首的口部,惊讶道:“咦?他口中有土……等等,这是什么?”

他小心翼翼地用尖头夹子夹住死者口中的东西,轻轻拔出。

在夹子尖端上被夹起的,是一株发黄的幼苗。

“土里的草种发了芽?”发现异样,李凌云将其口中的土又清理了一番,“嘴里还有几根……”将全部幼苗一一夹出,李凌云观瞧了一会儿,道:“通常草籽会因飓风卷起、行走携带、动物排泄等方式散播到各个地方,可草籽若要发芽,必须要有日光、水露和足够高的气温,其中水露最为关键。很多草籽无法发芽,正是因为水露浸润不足,这也是为何有些土壤未下雨时光秃秃一片,只要一下雨,很快便会生出一片绿芽。”

明珪听出李凌云的弦外之音。“死者口中的草籽能够发芽,与腐败尸首流出的尸水有一定关联?”

“有一点,但这并非重点。”李凌云皱眉,“他口中最多一把土,竟然有如此之多的草籽,说明凶手取土的地方经常有人去,且相对干燥。”

“会是哪里?”

“不好确定,但此地一定可以晒到太阳。”

明珪心想能晒到太阳的地方太多,这必定是个极为笼统的结论,或许又是李凌云在“尽力记录一切线索”而已,他此时虽然不解其意,但也没再追问。

李凌云似乎也没准备深究,只是把几株幼苗塞进油绢口袋,接着便拿起铜尺在尸首各部位上比画着。“六娘记下,死者身高五尺八寸三分左右。”说完,他让阿奴用装满水的水袋将尸体上那些密密麻麻的蝇蛆全部冲掉。好在阿奴提前挖好了引水凹槽,这才没让那些滚成团的蛆虫随着水到处流。

待尸表看起来干净许多,李凌云取出一个类似耙子的工具拨开腐肉。阿奴又在一旁用水冲洗,直到死者的骨盆清晰可见。

“是个男子,”李凌云略微费力地用手指摩挲一块蝶状骨骼的连接处,仔细观察道,“此处为骨盆连接处,连接处骨角清晰明显,骨质致密光滑,并未过多磨损,可推出死者的年纪在三十五岁上下。”

他小心地检查死者的双手,虽说手掌腐烂也极为严重,但仍留存了几个勉强完好的手指。李凌云便让六娘拿来一小罐朱砂墨,用毛刷轻轻在尸体指尖刷拭,再用薄薄的泾县宣纸拓下。接着,他将拓本整整齐齐地贴在了封诊录上的“指印”一页。

随后他又扒开死者的四肢骨骼,指着那条被熊撕下来的左小腿道:“有骨折旧伤,从愈合状态看,他是从高处坠落后骨折的,所以留下了骨头粉碎过的痕迹。”

死者那被蛆虫吃得露出白骨的脚部也被清洗干净,李凌云观察道:“足部关节磨损严重,其必有步行、登高的习惯。”

随后他来到尸首头部,命阿奴洗干净,并取出整颗头骨抱在手中。“颧骨很高,死者为方脸,此特征可用来确认尸首身份。”

做完这些,李凌云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没有什么其余发现,可以重新盖棺了。”

收拾尸首的事自然有六娘、阿奴去做,之前在一旁静静观看的子婴也主动上前帮忙。明珪扫了一眼子婴有些单薄的背影,把李凌云拉到一旁的角落。

明珪担心地看着他。“大郎,你可知你刚才昏厥之前在做什么?”

李凌云并不说话,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明珪叹了口气,把刚才发生的异状原原本本地说给他听后,又问道:“你真的一点记忆也没有?”

“我只记得门外吵闹,有人在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什么的,之后就不记得了。”李凌云低头思索,“为何我会不记得自己做出的行为?难道我是发离魂病了?”

明珪道:“你之前生病体虚气弱,这个时候有可能会因身体极度虚亏而头脑模糊一片,自己做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倒也不必太担心,术士之中这样的情况很多,晋时有人服了五石散就会情绪激动,一定要饮酒奔跑才可缓解,因此五石散又被美其名曰‘行散’。这种时候,人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和想法,甚至醒来以后,完全忘记自己做过了什么。”

“但我并没服用五石散。”李凌云很是困扰。

明珪笑起来。“你当然没有服,我只是说,类似的情况并不是只发生在你身上,世间本来无奇不有,或许你只是因为病了才会这样。”

“我病了,就要掐死人?”李凌云费解极了,“可我阿耶说过,我们封诊道,是不能杀活人的。”

“不能杀活人?”明珪一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无奈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你们封诊道从来都是做查案追凶的事情,怎么可能杀人?你病了,所以无法控制身体,不过如此而已。”

“或许是,要是下次你发现我又这样,记得阻止我。”李凌云也不想纠结此事,他对明珪说,“传闻中说封诊道地支一脉,当初就是因为不忌讳杀人,与我们天干才会水火不容,最后分道扬镳的。这是铁则,我不能违反。”

“铁则……”明珪迟疑道,“因为是规矩,所以你才告诫自己不要杀人?”

“既然有规矩,就要遵守。”李凌云奇怪道,“不然要规矩做什么?”

“我是说,如果没有规矩……你会怎么做?或者说,没有这个铁则,你敢杀人吗?”明珪好奇地试探。

见李凌云皱眉不语,明珪连忙摆手。“我就是好奇,大郎为难的话就当我没说过。”谁知李凌云却道:“我倒是没想过,不过既然已有了这规矩,那就没有如果可言。”

“说得也是……”明珪了然地笑笑。此时六娘施施然走来行礼道:“谢将军带着人回来了,请大郎和明少卿去看看。”

二人对视一眼,走出义庄,果然看见谢三娘威风凛凛地站在门口,身边一群术士打扮的人,个个噤若寒蝉。明珪扫了一眼,见人人头上大汗淋漓,又看到旁边有一架拉货马车,却不见马匹,不由得失笑。“莫非,三娘你是用人力马车把东西拉来的?”

谢阮不理他,递个布包裹过去。“这些都是那闲云散人爱用的物品,你们看看。”

李凌云上前接了包裹,打开来发现都是一些笔墨纸砚。选好物品后,他戴上油绢手套,拿出一张闲云散人刚开不久的药方,接着让六娘向铜皿中加水烧开,把药方在水汽上快速拂过,当确定药方已略微潮湿时,他又让六娘取出半勺炭粉,均匀地撒在纸上,只见他捏着药方的对角抖掉多余的粉末,药方上立刻显出多枚纹线清晰的指印。

李凌云拿出黄铜柄封诊镜仔细观瞧,在其中找到一枚完整的指印后,他命六娘用刀沿着指印边缘将其裁下。

六娘细心剪裁的同时,李凌云则打开封诊录“指印”一页,按照同样的方法,也剪下一枚。

随后,李凌云拿着两枚指印,在义庄里随便找了间阴暗的空房,关上门,点起蜡烛。在烛光的照射下,他缓缓将两枚指印叠加在一起。明珪和谢阮目睹了奇迹般的一刻——这两枚指印的纹线,在明亮的光线下,竟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重叠的指印映在李凌云眼中,他长舒一口气,吹灭了蜡烛。“指印重合,死者果然就是这个闲云散人。”说罢,他和二人回到院中,问谢阮:“这些都是死者的家里人?”

“算是吧!这个闲云散人名叫赵日初,晋城本地人,本来家中经商,家底很是丰厚。”谢阮回忆着从这些人嘴里打听到的信息,“他是家中独子,热衷修行,在很小的时候就拜著名术士为师,父母死后,更是变本加厉,出家为道,把家里的宅子也改成了道观。这些人既可以说是他的家人,也可以说是道观中的术士。”

李凌云向众人问道:“你们之中,谁对闲云散人最了解?”

其中一个道士打扮的老者颤巍巍地出列。“小老儿了解,我本来是赵家的管家,现在也在管理道观。”

“你最后一次见到闲云散人,是什么情况?”

那管家回忆道:“我最后一次见到观主,是送他上山打坐的时候,之后就没有再见过他了。”

“难道你只送他上山,就不管他有没有下山吗?”谢阮奇怪地问。

管家苦笑道:“观主经常上山修行,有时对天地元气有所感悟,会在山中行走,不一定待在原处,几天不回家也是常事,所以我们并没有很快就发现他失踪了。”

“术士打坐辟谷,经常餐风饮露,好几天不回家也正常,这位管家没有说错。”明珪在一旁肯定了这个说法。

李凌云点头。“原来如此。那可否麻烦你带我们去看看你家观主打坐的地方?”

管家当然不敢推辞。谢阮见状,命洪县尉将其他人与那宋娘子一样带到义庄内暂时看管,又让人牵马过来,一行人上马朝管家所指的山中走去。

发现闲云散人尸首的地方,是晋城外出名的乱坟岗,它位于附近名为“大青山”的山的山阴处。

管家带着众人直奔大青山,来到山顶朝阳的那处悬崖峭壁上。众人发现,在山崖的崖顶处,有一块平坦的大石。那老管家手指大石,道:“平时我们观主就在这里打坐。”

李凌云走到大石旁,小心地蹲下查看。他戴上手套,从石头旁揪起一棵野草,又从封诊箱中把之前从死者口中采集到的草苗拿了出来。

在封诊镜下看了片刻,李凌云道:“死者口中泥土上长的就是这种野草。”说完,他起身环顾四周。“凶手一定就是在这里杀人的。”

“死者的头部曾遭钝物打伤,”李凌云站在大石后,双手虚握朝前挥动,皱眉道,“凶手是在他身后,用钝物打其头部,然后……”

李凌云蹲下,伸手从地上抓了一把土。“然后他顺手从地上抓了一把土塞进死者口中,防止其喊叫。”

他又抓起一把土,凝视着土壤中的小草。

“他打坐的地方是山的向阳面,这里生长的野草,也都向着太阳的方向,看来是种喜向阳的草。

“方才我也说过,泥土中的草籽,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才能生根发芽,喜向阳的草的种子如果一直放在阴暗处,不会很快萌发。

“而根据案卷记录,死者死后,被抛尸到山阴面的乱坟岗,那里常年没有阳光,而义庄内放置棺材的地方,也是没有阳光的,但是死者口中的野草竟然发芽了,这就说明,尸体曾经被放置在阳光下暴晒了一段时间,只有这样,才会促使野草种子在吸收尸水后,慢慢萌发。”

“大郎的意思是,这尸体被人动过手脚?”明珪问。

“应该是,只是我不懂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李凌云问洪县尉,“这个地方,距离山阴面的乱坟岗有多远?”

洪县尉估计了一下距离,有些迟疑地答道:“至少也有好几里吧!”

李凌云低头推测道:“崖顶距离山阴面的乱坟岗路程较远,死者身长五尺八寸三分左右,身材魁梧,体重至少也有一百二十九斤,这片山上岩石陡峭,不能行车,要想把尸体运走,必须要有很强的体力,凶手要么习武,要么就应该是一个用体力谋生的人。”

“这块大石在悬崖边上,从山下走到这里并不容易。”李凌云探头朝崖下看去,又回头看看明珪,“按说人在修行打坐的时候不容打扰,如果此时身边有人,你们术士应该能察觉吧?”

明珪点头道:“不错,术士修行讲究一个‘静’字。呼吸吐纳的过程中,嗅觉和听觉都会处在最灵敏的状态。”

李凌云沉吟道:“既然如此,如果凶手贸然走来,鞋底踩在石子上,应该很容易发出声音,惊动打坐的死者。凶手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到术士身后,对其进行偷袭,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死者对凶手的脚步声非常熟悉,因而知道来人身份,所以毫无防备。”

“而且……”李凌云补充道,“用体力谋生的人更易出汗,凶手从山下走到此处,需要耗费很多力气,身上难免会有较大的汗味,除了声音,这种气味也会惊动死者。然而死者并没反应过来,这也证明他对凶手很熟悉。”

“此案应是死者身边人下的手,那这个范围就小了很多,而且按大郎现在的推测,似乎不是我们在追踪的那个连环杀手所为。”明珪若有所思地道。

“这样判断还有些早,”李凌云淡淡说着,手指大石,“你们看,石头上有东西。”

“有东西?”明珪与谢阮都凑了过来。

李凌云蹲下,用封诊镜对着岩石观察了一会儿,就把封诊镜递给二人。

“石头上有划痕,呈线条状,赭石色,有可能是血迹。”李凌云让阿奴把封诊箱背到身边,从里面取出一个用硬纱网编的圆柱小筒。

小筒一拿出来,众人就听见里面发出嗡嗡声,仔细一看,里面竟然是一群苍蝇。

“先是老鼠,现在又用上了苍蝇,你到底要做什么?”谢阮不解地问。

“苍蝇最嗜血。同样是赭石色的痕迹,也可能是别的东西,比如树皮的汁水、野果的果肉,但这些东西是不会像血一样散发腥味的。”李凌云拿出一根纤细的竹签,竹签大约巴掌长短,一端缠了些白色的棉絮。

接着,他用水打湿那些棉絮,用棉絮轻轻在痕迹上擦拭,直到棉絮上也沾染了颜色,随后又拿出另一根棉签,蘸了一点小盒里有些发黄的黏稠**。

“盒里的是蜂蜜水,苍蝇也非常喜欢蜂蜜,但蜂蜜不如血腥味吸引它们。把两根棉签一起放进这个小筒,落在棉签上的苍蝇的多少,就可以告诉我们这是什么。”

说完,李凌云揭开纱桶侧面的一片纱网,把两根棉签伸了进去。很快,苍蝇闻到气味,迅速落下,果然那根棉絮被染成赭石色的棉签上的苍蝇数量,明显多于蜂蜜水那边。

“是人血。”李凌云笃定地道,“根据痕迹形状,看起来像是直接从脚底划过形成的,也就是说,凶手脱掉鞋,赤脚靠近正在打坐的死者。”

明珪赞同道:“早上山风刮过,树叶阵阵作响,如果凶手再赤脚靠近,很难被察觉。”

李凌云又补充道:“从血痕长度看,凶手的脚底板,被石子划了一个最少半指长的伤口。”

“脚被划了那么大的口子,他不会觉得疼吗?”谢阮不解,“总该发出声音吧!”

“很明显,尸体的伤口是凶手高举石头砸向术士,在极为兴奋的状态下留下的。而且从尸体面部伤口看,凶手用的是不规则的钝物。此地遍地是石头,那么……最有可能的凶器,便是随处可见的石头。”

“杀完人后直接丢下悬崖,想找也找不到。”

李凌云看向明珪,冲他点点头:“子璋说得没错,凶器我们不必再寻!”

说罢他又问洪县尉:“此处可有通往乱坟岗的路?如果有,劳烦您带个路。”

洪县尉点头称是,带着众人沿着一条崎岖的小石路下行。众人走了约半个时辰,才终于赶到乱坟岗。

大家停下时,李凌云已远远落在后面,等了小半刻才赶上来。

明珪有些担心。“大郎可是还有些病后体虚?”

李凌云摇头道:“小病而已,只是我平日并不怎么爬山,所以走到这里颇为困难。试想,凶手肩上还扛着一名处于昏迷状态的壮年男子,可想而知其体力有多好。如果是习武之人,此人武功必定了得,但他更有可能是靠体力吃饭的劳作者。”

李凌云说完,定神向左右看去,观察现场情形。谢阮眼神锐利,手指右侧道:“看,那边的灌木有些稀疏。”

李凌云朝她手指的方向走去,看见一些灌木的枝丫被折断,随后又发现了一些血迹擦痕。洪县尉站在他身边指着一棵不大的树,道:“看来凶手就是从这里拖着死者到了那棵树下。”

李凌云等人追踪擦痕,果然在树下的地面以及周围的草叶上都发现了血迹。

“血迹呈流星状,并非喷射造成,而是甩出之后在抛洒时形成的。这说明,凶手剖开死者肚子时,死者还有意识,因为疼痛开始剧烈反抗……”李凌云又看了看悬挂尸体的树枝,“这上面大量的树皮勒痕也能证明,死者当时正在拼命挣扎。”

“尸体被发现时,双手被用普通麻绳捆绑,这种麻绳很常见,所以并没有带回县衙……”洪县尉说着在树下草丛中寻找起来。

“有了,”拨开草丛,洪县尉兴奋地手指一段绳索,“在这里。”

李凌云拿起那绳索观瞧,见两端断口整齐,尾部被打了个结,明显是为了放尸体下来,用刀直接砍断的。

“这东西有用吗?”洪县尉见李凌云一直盯着那个绳结,忍不住问道。

“的确是普通麻绳。”洪县尉闻言面露失望之色,却又听李凌云道:“但绳结不是普通的绳结。”

说着,他把那个绳结展示给众人看。“凶手打的绳结名叫‘挑夫结’,这种绳结,只有经常上山砍柴、挑担子的苦力人才会打,一般良人家中会打的人很少。”

明珪叹了口气。“看来这下可以排除那个连环杀手术士了,依我看,此案应该是个身份低贱的苦力所为。”

“嗯!”李凌云点点头,又围着树干寻了一圈,这次他在坟堆附近的软土上发现了一串鞋印。

“八寸五厘长短,”李凌云用封诊尺测量后道,“从花纹看,他穿的是一双手工编织的草鞋。虽然旁边还有别的鞋印,但可明显看出是报官的猎户所穿的靴子的靴痕。”六娘在一旁适时地拿出石膏,准备将鞋印取下。

“没有术士会穿草鞋。”明珪起身看看周围,此时太阳已接近落山,乱坟岗四周不时响起一两声鸟鸣,混合着呼呼风声,颇有凄凉恐怖的感觉。“这里是乱坟岗,平时不会有人来。现在也不是扫墓的节气,可见留下这草鞋印的就是凶手。”

李凌云低头看向正在用石膏取鞋印的六娘。“如此一来,基本可以确定,此案与我们之前查的案子并非同一个凶手所为。”

谢阮点头,但又问:“只是这个凶手又到底会是什么人呢?一个苦力,身份必然低贱,怎么敢杀在当地颇有声望的人?”

李凌云答道:“死者是一名术士。而术士生性随意,不熟悉的人很难捕捉到他们的行踪。凶手既然把死者的行动轨迹摸得这么清楚,他们两个的关系自然不一般。刚才我也说过,凶手是苦力,这样的人体味重,但他接近死者时,死者完全没有察觉到异样,看来死者对这气味也不陌生,以致嗅觉都有所麻痹,从这一点也能证明凶手是熟人。凶手会打‘挑夫结’,穿草鞋,体力好,身份卑微,而与术士往来的都是一些权贵之人……”

李凌云看向明珪。“你阿耶那样的术士,会和平民做朋友吗?”

明珪摇头。“除了孙思邈孙仙师那样的大善人,一般术士难免捧高踩低,不太可能有平民朋友。”

“如果不是朋友,那这人与死者就只可能是主仆关系了。”

“主仆?那就简单了,”谢阮兴奋道,“道观里所有的人都已被我带到了义庄,若大郎的推测无误,那凶手一定混在其中。你刚才说他脚底受伤,那只要让他们全部脱鞋,检查脚底板,不就能找到凶手了?”

谢阮的提议得到了众人的认可。见乱坟岗已无痕可取,几人当即返程下山,前往义庄。回到义庄时,天色已经全黑,众人也饥肠辘辘,但眼看破案在望,性子颇急的谢阮直接命洪县尉把那些人全部提出,带到正堂。

“犯下此案,需要丰沛的体力,女子无法完成,可以洗掉她们的嫌疑。”李凌云说完,谢阮便从那群人中把几个侍女拉到一旁,留下一排男子。

接着,她目光冰冷地扫视众人。“其余人,全部脱去鞋袜,露出脚底。”

众人不敢违命,只得照做。谢阮早已注意到,其中有几个衣衫褴褛的仆从脚上都穿着草鞋。

谢阮命他们轮流朝后抬起左右脚,一个个地查看脚底是否有伤。当其中一个面相憨厚的壮年男子抬起脚时,谢阮发现,在他左脚脚底有一条一指长的伤痕。

她当即抽刀出鞘,将刀锋搁在男子肩上,沉声道:“说,脚上的伤从哪里来的?”

那男子面色憋得通红,到最后也没说出话,反倒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李凌云走到男子身后,将其所穿的鞋子捡起,又让六娘拿来石膏鞋印进行比较。“鞋面上还有血迹,鞋印完全吻合。”李凌云对男子道,“你就是杀死赵日初的凶手。”

谢阮盯着那男子,目光如同鹰隼。“说,叫什么?”

那男子浑身颤抖,虚汗直流,双目无神地道:“我叫王虎,那赵日初……是我杀的。”

“其他人先带下去。”明珪伸手拦住准备抓人的谢阮,温声问道:“王虎……你是良人还是贱人?”

“我是贱人,是赵日初的家奴。”王虎老实回答。

“你可知道,依我大唐律例,以奴杀主,罪无可赦。”明珪的声音温和但冰冷,“就算有天大的理由,哪怕是主人要杀你,你也不能杀死主人,就连反抗都要遭受刑责。”

明珪说话的声音越发温柔起来,但王虎听在耳中,却感到毛骨悚然。

“最奇怪的是,你杀了自己的主人,明知必死,却不想着逃走,而是跟着谢将军一起来到义庄,”明珪走到王虎身边,微微弯下腰,“你不逃走,是不是因为……这里有你牵挂的人?”

王虎闻言浑身一颤,额上的汗水像小溪一样流下,他难以置信地看向明珪。“你……你怎么会知道?”

“很好猜,”明珪直起身来,微微眯起眼睛看向义庄后屋,“家奴杀主,一般有几种情形:其一,贪图主人钱财,杀死主人抢夺财物;其二,听闻主人做了违法之事,心中畏惧却又不能脱逃,或脱逃中途被主人发现,不得已而杀人;其三,受人虐待,忍无可忍,奋起而杀之。”

明珪说到这里,停了停才继续道:“以上三种情况下,家奴杀人之后,必定会在第一时间逃走,原因就是我刚才说的,以奴杀主,必死无疑。可是,你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留了下来。如果说你是为了迷惑他人,让人不要在第一时间怀疑你,那么在谢将军去道观捉拿你们的时候,你也应该趁机逃走,而不是留下。”

“所以,”明珪微微一笑,“你不怕死地留下来,一定有什么特别的缘故。既不为财,也不是受人虐待,你主人更没做什么违法之事而被他人检举,可见你和主人间没有直接的仇恨。排除这些,只剩下一个可能,你是为了别人而杀人的,不是为了自己,而那个‘别人’,就在这座义庄里。”

明珪来到一旁的木凳上坐下,缓声道:“你会来这里,一定是抱着被查出就为其顶罪的想法。既然如此,就不要耽搁时间了,把一切从实招来吧!”

那王虎闻言,双目紧闭,粗壮的身体朝前伏下,深深叩首道:“一切都是我干的,与宋娘子无关……”

明珪与李凌云对视一眼,在场众人无不沉默,安静地听那王虎将一切娓娓道来……

大唐晋城,与大唐版图上的其他城池一样,其中聚居着身份、地位都不相同的各色人等。

以色等分人,古来有之。按大唐律例,不同色等的人之间无法通婚,也就是说,穷苦良人也不能为了钱跟有钱的奴仆嫁娶,甚至因身份不同,也不能领养与自己不同色等的孩子,一旦违反,就要遭受律例严惩。

然而,律法可以给予人处罚,令人畏惧,但不可能断绝人的所有情感。

许多年前,晋城大户张家的奴婢王长久喜得一子,取名为王虎。奴婢在大唐是贱人,与良人相对,贱人的地位十分卑下。打小王虎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而他的父母也一直教育他要知足常乐,王虎从记事起,就习惯了做各式各样的粗活。他十四岁时,已经长得身材高大,憨厚可靠。某日王虎上山砍柴,因日间还有其他劳作,上山时天色已晚,等到他砍完返程时,夜幕早已降临。

王虎生得个高胆大,并不害怕夜色。他披星戴月地扛着柴火朝山下赶,就在快到山脚时,他突然听见了女子发出的呼救声,于是他循声跑去,赶到地方时,看见一匹瘦狼正不怀好意地围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女打转。女孩被狼贪婪的样子吓丢了魂,声嘶力竭地啼哭着。

王虎连忙拿起手上的火把对着猛兽挥舞。或许是因为他运气好,这匹狼身边并没有同伴,在犹豫片刻之后,狼自知不是对手,掉头离去了。

王虎把少女从地上拉起,一路护送她下山回家。在路上,少女告诉王虎,她姓宋,闺名叫作宋云儿,是晋城郊外宋庄的人。

宋云儿口中的宋庄就在此山脚下,她跟着一群玩伴上山采野菜,不知不觉深入林中,后来迷失了方向。当她好不容易找到了出路时,天色却已暗淡下来。她又惊又怕,便呼喊起来,心道此时若是山中有人,听见或会为她引路。谁知一匹饿狼闻声而来,露出獠牙,打算把她吃掉。所幸王虎路过,这才救得她的性命。

事后,王虎对宋云儿并没其他想法,只是觉得顺手帮了人家一把。怎知宋云儿归家后对王虎却念念不忘。因王虎经常上山打柴,宋云儿也时常上山给家里摘点野菜,在宋云儿的刻意接近下,二人开始在山间频繁地遇见。王虎虽只是十四岁的少年,但也没少听说情爱之事,多次见面之后,他对宋云儿也渐渐萌生出一些朦胧的感觉。

奈何王虎的身份是贱人,一个贱人,除非主人能给他放良,否则是没有可能成为良人的,更不可能去迎娶一个良人家的女郎。

王虎的心也不是石头做的,宋云儿总是有意无意地接近他,对他关爱有加,他不可能察觉不到她对他的感情。只是这身份的差别犹如天堑,到了后来,王虎迫于无奈,只能对宋云儿避而不见,他也不想耽误了对方的美好年华。

可人一旦彼此产生情感,便如莲藕般丝丝相连,要想真正断开谈何容易。某次,宋云儿实在忍受不了王虎对她的回避,在山间把他给拦了下来。

面对宋云儿梨花带雨般的哭诉,王虎终于忍不住将他心中所想和盘托出。他告诉宋云儿,自己不是心里没有她,可他们色等不同,就算彼此心心相印,到头来也不可能结成姻缘。宋云儿清楚良贱有别,他们之间的感情不会有结果。她也明白,王虎其实是在为她考虑,所以才会故意躲闪。可越是这样,宋云儿对王虎的眷恋就越深。

然而让二人没想到的是,宋云儿刚满十四岁,宋家人因贪图钱财,竟将她送进了闲云观。

闲云观的主人赵日初是一名懂医的术士,家中向来富裕,但本人却沉迷修炼,平日因给洛阳一些权贵炼丹制药,逐渐也成了晋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赵日初当时已三十来岁,前妻因病去世,一年以后他想续房,便看上了宋云儿。

宋家人只是普通良人,一方面是为了钱,另一方面则是冲着赵日初这个闲云散人的术士名头。虽然两人年龄差极大,但因赵日初答应按六礼明媒正娶宋云儿为正妻,于是宋家人便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由,强迫宋云儿嫁给了赵日初。

不光王虎,连宋云儿都被蒙在鼓里,在赵日初和宋家人完成六礼之前,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即将嫁人了。当得知实情时,她强烈反抗,但千百年来形成的规矩,怎可能容许一个弱女子去推翻?最终,她还是被绑上了花轿,敲锣打鼓地送进了闲云观。

王虎多日不见宋云儿,忍不住到宋家附近打听,这才知道心爱的少女已嫁为他人妇。

几年相处下来,两人早已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虽然他们从不曾越界,但在王虎心里,宋云儿始终是独一无二,无人可代替的那个女子。王虎生性老实憨厚,他没有想过什么抢亲,只是想待在宋云儿身边多多照顾她,甚至只要能看到她,他便觉得心满意足。

县城不大,王虎的主户张家作为有头有脸的家族,跟赵日初素有往来,且与之关系还不错。因缘巧合的是,闲云观因宋云儿入住,急需更多下人,而张家得知后主动献殷勤,准备从自家的下人中挑选几个赠予对方。

在大唐,像王虎这样出身的贱人,是可以被随意赠送的,比如达官贵人家中的舞姬,就可以直接赠送给客人。张家在当地虽家财万贯,但也并非习惯恃强凌弱,要送下人之前,家主会命管家征求下人意见,并给他们三日为限,可谁知主动报名者只有王虎,此事还惹恼了其父王长久,毕竟张家待他们父子不薄,儿子此举无异于吃里爬外。带着众人的不解和父亲的责骂,王虎毅然决然地踏出张家,以奴仆的身份进了闲云观。

王虎身强力壮,在观中多是做些苦力,比如砍柴、挑水,诸如此类。在张家多年,这些活他早就十分熟悉。他手脚勤快,为人又质朴老实,很快赵日初便对他信任有加,甚至每日沐浴更衣时,允许他挑水进入较为私密的后宅。

因宋云儿已嫁入观中,王虎和她难免会在后宅相遇。当然,这一切也都在王虎的算计之中。

宋云儿看见王虎,喜极而泣。她虽然已为人妻,可她心里真正喜欢的人,只有王虎。情郎近在咫尺,宋云儿几乎快克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但王虎非常清楚,在宋云儿出嫁之前,他们就不会有结果,何况她已嫁作他人妇?

面对宋云儿哀怨依恋的目光,王虎只能用各种理由拒绝她。他知道,一旦传出风言风语,自己的一条烂命不足挂齿,可宋云儿的后半生将会因他而断送。

从那日起,这对有情人整日心中备受煎熬,但偶尔的碰面,还是让两人感到了一丝安慰。

然而,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赵日初已走上了邪道,他坚定地认为自己能够修炼出元婴。他娶妻的真正目的,就是得到元婴。此前他已暗中把晋城范围内所有与他生辰八字相符且能生育的少女查了个遍,符合他修道条件的仅有两人,其中一人相貌粗陋,于是宋云儿便成了他的唯一选择。

然而,宋云儿怎么都没料到,这个选择给她带来了灭顶之灾。

在宋云儿嫁给赵日初的第一年,他并不与她同房,而是每天逼迫她吃一些奇奇怪怪的药丸,并命令她必须按照他的要求只吃固定的那几样食物,她稍有不从,就会挨一顿毒打。

到了第二年,赵日初却一反过去的作风,开始疯狂与她行夫妻之事,一天数次,甚至数十次都是家常便饭。赵日初如此旺盛的精力,难免把宋云儿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王虎虽然知情,也只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毫无办法。

毕竟夫妻敦伦,繁衍后代,实属正常,赵日初与前妻并未生养,有些着急,也不是说不过去。

这番折磨足足持续了半年,直到宋云儿怀了身孕,赵日初才停止了**她。王虎本以为终于云消雨霁,可没想到三个月后,赵日初又开始逼迫宋云儿每日服用丹药,美其名曰进补。

连续服用三日,宋云儿突感下体坠痛,从睡梦中醒来时,她发现自己体虚无力,满床是血。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于是开始大声呼救。

赵日初循声而来,可谁知他根本不管宋云儿的痛苦,直接扒掉她的内裳,用手从**内把流出的胎儿尸体直接拽了出来。

在取出胎儿尸体后,他又吩咐门外婢女拿来专门的琉璃器皿,把胎儿尸体给装了进去。

宋云儿这才知道,赵日初给她吃的根本不是什么补品,而是要她孩儿性命的堕胎药。她痛不欲生之时,忽然想起一个疑点。自她过门之后,赵日初从不允许她迈出观门,为此还专门派两个修道的婢女时常监视。她还知道,闲云观里除了王虎,其他人都是赵日初的眼线,她无意间听到风言风语,说赵日初的前妻就死于非命,只是起初赵日初对她不薄,她也不相信名声显赫的术士能干出杀人的勾当。可时至今日,她终于觉得,那些闲言碎语并不只是空穴来风。

胎儿被取出后,赵日初着急忙慌地把胎儿用作药引,修炼元婴。下体全是血的宋云儿躺在**痛苦呻吟,眼看要闹出人命,看守的婢女喊来了年纪较大的仆妇前来帮忙。

由于清洗血迹需要大量温水,王虎也被喊来帮衬。眼看心上人奄奄一息,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在追问那个惊慌失措的婢女后,他才得知宋云儿的悲惨遭遇。

好在宋云儿年纪尚小,身体还经得起折腾,硬是靠着几服止血的草药勉强保住了一命。王虎心疼不已,却也无能为力,他怪自己是个贱人,无法保护心爱的女人。他不知为何会搞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于是开始在闲云观中小心打听其中原因。

由于王虎为人一贯老实,口风较紧,这样的人想打听什么,别人非但不会有防备之心,反而很愿意提点他一些真相。

原来赵日初早年时从不知名的地方得到一本邪道术士修仙手记,之后他就一直按照手记修炼自己的元婴。可无论赵日初怎么努力,他偏偏就是感觉不到元婴的存在,这令沉迷邪术的他懊丧不已。

后来有同修邪道的术士告诉他一个捷径,就是去找生辰八字相配的女子结合,用自己的阳气和女子的阴气结合成胎儿。等到胎儿成形三个月时,便是阴阳调和最稳定之时,取此时的胎儿为药引制丹,这样吃下之后,可使修炼出元婴的概率成倍增加。

赵日初的第一个妻子,就是因为服食了他给的堕胎药而大出血不治身亡的。由于赵日初在当地名气大,关系深厚,这事才被压了下来。

有了前车之鉴,这次赵日初谨慎许多,他先给宋云儿喂了一年补药调理身子,等算好月信**的时间,他才开始实施自己的罪恶计划。

得知赵日初恶魔般的所作所为,王虎日日悔不当初,但他一时间也没有办法解救宋云儿于水火。宋家则认为嫁出的女儿如泼出的水,在宋云儿出阁之后,他们只当自己卖了个人,完全不关心女儿的死活。

那赵日初吃下用胎儿尸体炼制的婴丹,闭关整整三日,也没能感觉到丹田中有元婴的存在,于是他大发雷霆,准备让宋云儿再怀一次。

宋云儿身体还未康复,又遭到赵日初的强暴,行房之时再次大出血,昏迷过去。虽然又侥幸捡了条命,但经城中大夫诊断,宋云儿已彻底没有了再次生育的可能。

闭关归来,得知此情,赵日初凶神恶煞地把大夫撵了出去。当初选择宋云儿就是图她年轻,可以多生养,为了把她搞到手,赵日初可是花了大价钱,这下倒好,生了一次就不能再生,这个代价对赵日初来说实在太大了。作为一名术士,娶妻说得过去,但如果再纳妾,难免会招来闲话,他这个人很注重名声,一来二去,赵日初对宋云儿就起了杀心。

等宋云儿身体稍稍恢复,赵日初又尝试同房了几次,结果正如城中大夫所料,宋云儿果真无法受孕。他彻底死了心。接受现实的他开始强迫宋云儿吃各种药丸,谎称是补药。宋云儿在服用后,感觉身体明显不适,她也不是傻子,她开始觉得,这个术士准备像杀死他的前妻一样,要置她于死地了。

几日后的一天夜里,宋云儿趁赵日初给达官贵人送丹的空当找到了王虎,这一回,她把所有经过和盘托出,王虎听后悲痛无比。

看着饱受欺凌,人不人鬼不鬼的宋云儿,王虎内心万分煎熬,他痛恨自己身份卑微,连所爱女人的性命都无法保护。

其实就算宋云儿不说,他也已经从后堂的一个老管家那里打听到了内幕。老管家说,赵日初其实就是个妖道,用胎儿练术,宋云儿的魂魄已被妖道通过胎儿取走。宋云儿如果想活命,除非把魂魄给抢回来。

王虎问老管家魂魄会被放在哪里,老管家依稀记得赵日初曾提过丹田一说,于是便对王虎比画了一下肚脐下方,表示应该就在这里。

之前王虎只是担心宋云儿会被虐待,直到这次相见,宋云儿告诉他,她会有生命危险,他这才想起了老管家的话。

王虎是贱人,贱人如草芥,就算被良人杀死,良人也不过是缴纳罚铜就可以免罪,贱人死了也是白死。但他并不在乎自己的死活,于是他决定,为救宋云儿的性命,他要以命相搏。只要杀了赵日初,一切对宋云儿的迫害就都彻底结束了,而且作为赵日初的遗孀,宋云儿还能继承不菲的资产。

在长时间的相处中,王虎知道赵日初有一个习惯,每月的某个固定时间,他会上山呼吸吐纳,以获得天地灵气。在呼吸吐纳的过程中,赵日初滴水不进,粒米不食。而他每次上山,会让管家驱赶马车在山下等候,所以不难摸到地点。他坐在山顶呼吸吐纳之时,就是王虎取他性命的最好时机。

而这最好的杀人时机,很快就到来了。

那日清晨,王虎见管家与赵日初一同赶着马车出观时,便以上山打柴为由,悄悄跟了上去。

由于长年累月在附近山头劈柴,王虎只要瞧一眼大致方向,便知道他们此行的去处。他加快步子抄小路,跑到了两人前面,并寻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当他看到赵日初盘坐在石头上开始静坐吐纳时,他便悄悄走到赵日初身后。赵日初习惯了王虎常伴身边,并没警觉,直到被王虎用石块击晕。

赵日初提前一日便清空了肠胃,肚内无食,本就体虚无比,哪儿是王虎的对手,被三敲两打,便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王虎见状,用绳子将之捆住,为了避免其中途喊叫,王虎又抓了一把土,塞进了赵日初口中。

一路上,王虎早就计划好了杀人的全过程,这一片他常过来,知道后山有个闹鬼火的乱坟岗,那里阴森晦气,所以不到清明祭祀之时绝不会有人前往,到了那里,他就有的是时间慢慢杀死赵日初了。

由于那身道袍太过显眼,明眼人一看便知是谁,为掩人耳目,王虎把赵日初的衣服全部扒光,然后用绳子把赵日初给吊了起来。

在山顶,王虎没有下死手,因为他听人说,要放出宋云儿的魂魄,必须在赵日初还活着的时候,一旦赵日初咽气,宋云儿的魂魄也就跟着飞散了。

于是王虎趁赵日初还昏迷着,用刀剖开了他的肚子。剧痛让赵日初惊醒过来,只是还没来得及挣扎两下,他便因为失血和头伤一命呜呼了。

赵日初在当地怎么说都是个名人,如果被认出来,难免有人会怀疑此案与宋云儿有关。于是王虎取了一把柴火点燃,将赵日初的脸烧了个面目全非,直到他自己都认不出时,他这才放心地背着一捆提前打好的柴,回到了闲云观。

管家在山下一直等到日落,也没有等到主人下山,实在是饥渴难耐,管家只好上山去寻,可并未发现主人踪影。

看着空无一人的打坐石,管家误以为主人又和以前一样有所参悟,在深山中寻了个幽静之地暂时隐居。四处寻找无果,他赶着马车愤愤地回到了观中。

王虎杀完人后,心中惴惴不安。谁知管家回到闲云观,却当无事发生过,还告诉众人,主人在山中悟道,不知几日才会回来。管家还说之前主人也曾多次失踪,短则一日,长则数日,便会自行回家,不必大惊小怪。

修道者的脾气谁也捉摸不透,王虎仔细推敲,自觉整个杀人过程没有纰漏,也就安心下来。可谁知事情很快还是败露了,千算万算,王虎并未料到,有人能根据一个黑痣认出赵日初的身份。宋云儿之所以死不认尸,并不是因为知道了王虎的所作所为,故意遮掩,而是因为她对赵日初又怕又恨,想让他死无葬身之地,泄出心中怒火而已。

从唐代开始,三品以上的官员着紫袍,佩金鱼袋;五品以上的官员着绯袍,佩银鱼袋;六品以下的官员着绿袍,无鱼袋。

唐代一般指胥吏及差役,因事必经由其手,故谓之所由。

两晋南北朝时期在官府当值而无俸禄的吏役,后亦指额外的吏役。

精神疾患,古代人称这种病为“离魂病”或“癔症”。

中国古代方士、道士炼制的一种内服散剂。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虽作为药用,名医淳于意已指出其药性猛烈,服用不慎,危害甚大。后方士、道士之流炼五石散服食,作为长生之术。但许多人因长期食用五石散而丧命,唐代孙思邈呼吁:“有识者遇此方,即须焚之,勿久留也。”据葛洪《抱朴子》记载,五石散的成分为丹砂、雄黄、白矾石、曾青、磁石这五石。而据《诸病源候论》记载考之,五石散之通行方当为石钟乳、硫黄、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这五种矿物质药物烧炼而成。此等矿物质炼成的五石散,服后内热,喜冷食,着单衣,故又名“寒食散”。

唐代的1斤约合今661克。

指社会上各种职业各个阶层的人,大体分为良人和贱人。我国古代等级森严,良贱之间无法通婚。

中国古代婚姻成立的手续。即纳采(送礼求婚)、问名(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送礼订婚)、纳征(送聘礼)、请期(议定婚期)、亲迎(新郎亲自迎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