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明棠邪魅一笑:“就嘴上谢啊?身体力行会不会……”

短短一句话,又把刚才已经平息的火儿勾了出来。

凌寒寻仓促移开视线,低头轻叹:“……别这样了。”

多难熬,何必呢。

明棠坐在靠近马车的位置,也不挪动了,不往另一个人那边靠,生怕自己忍不住扑上去。

“等你愿意的时候再说吧,我尊重你,恩,我可以等的。”

这话不知道是在跟人保证,还是在说服劝告自己。

少年低哑而乖巧的声线,就在耳边响彻。

凌寒寻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在脑海中默背十遍内功心法口诀。

……

夜幕深沉,明棠估计了一下时间,约莫是凌晨两点左右。

他们乘坐的马车,在一处山坡下停住。

暗处响起小声惊呼,狼姆刚丢开马鞭,还没从驾车的位置下来,腿上就扑来个人。

“狼补狼补。”

阮团子喊了几声,肩膀还在发抖。

狼姆把人接到怀里,让人坐在胳膊上,能攀着脖子抱住他,问:“怎么了?”

明棠从马车里出来,看走过来的阮云华和沈乐安。

阮云华语气无奈:“刚才一路走到镇口,有具尸体被他瞧见了,闹着要找你们,哄了许久。”

阮团子在狼姆怀里把头仰起来,仔仔细细的借着火把光亮,打量明棠。

确定身上没有血迹,胳膊腿儿都好好的,这才松了口气。

“我可担心你们了,担心狼补,担心你和凌姑娘,担心摇星……”

明棠跳下马车,顺手在阮团子脸上捏了一把,说:“你还知道什么叫担心啊。”

“怕你们遇到危险,会受伤,会流血,那很可怕的,你们骗我,这不是躲猫猫,刚刚有刺客对不对?我都看出来了。”

“…….”

几个人都愣了,阮团子怎么会明白什么是刺客啊?

狼姆长腿一迈,轻轻松松的下了马车,大手摸了摸怀中人的后脑,才跟愣怔的众人解释。

“很多事情不必瞒着他,只要说清楚他都能明白,小公子不是傻子,脑袋也很聪明。”

阮云华有些惊讶,问:“你直白的告诉他,他不会害怕吗?”

害怕就会哭闹不安,不睡觉的躲在被子里发抖。

狼姆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瞥了阮大一眼,低声:“小公子,告诉侯爷你害不害怕?”

“害怕的。”阮团子咽了咽口水,转头又说:“但刺客是坏人啊,不用害怕坏人,坏人会被小宝打,会被哥哥打,会被江统领打,还有阿文阿武,摇星招月,都会打跑坏人,我会担心你们,可是我不害怕坏人。”

狼补说过,团子要做一个勇敢的团子!

是了,人的恐惧都来自于不了解。

这些事说开了,团子知道有人在保护他,也就没什么好怕的。

只是会担心保护他的人。

明棠拽着阮云华的袖子往前面马车扯,嘲笑:“走吧,阮大傻子。”

阮云华一脸溃败,终于承认他在教育孩子这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也丝毫不精通。

沈乐安犹豫一瞬,抬步要跟着人往前面马车走。

明棠转头笑说:“沈公子,你跟团子他们坐在一辆马车上吧,安慰安慰团子。”

明棠有些事想跟阮大商量,什么天命有缘人和狼族这些,没必要让沈乐安知道。

当然不是因为不信任沈乐安,只是这些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好。”

沈乐安停下脚步,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那边两道身影并排走远,不时低声交谈。

上马车的时候,蓝衣背影扶了一把身边的人,顺手习惯或许是疼惜。

总之很亲近啊。

“沈公子。”狼姆已经抱着怀里人上了另一辆马车,等了片刻才撩开马车帘子喊人,“该走了。”

“恩。”

沈乐安应了一声,看着那两人乘坐的马车已经开始驶动,脚步匆忙的弯腰上了后面这辆马车。

马车里还有人,狼姆没有抱太久,坐好之后,就把人放在旁边。

阮团子很自然的依偎在狼姆胳膊上,头枕着狼姆的腿。

狼姆说:“睡觉吧,天快亮了。”

阮团子点头,手里还捏着身边人的几根手指,折腾了一晚上,又累又困,很快就睡着了。

狼姆也要闭眼休息的时候,瞥了一眼马车门边发呆的人。

穿着红衣的少年,看起来情绪很低落。

“沈公子也睡一会儿吧,天亮就到艮山城了。”

狼姆是了解过沈府的,对沈员外这些年的作为,十分敬佩,连带着对沈乐安也多了几分友好。

沈乐安点点头,强行弯起嘴角笑了笑,随后又低下头继续发呆。

狼姆见状,也不理会了,轻拍几下腿上人的后背,闭上眼睛。

沈乐安睡不着。

有满心的思绪错综交织,却让他心里空落落的。

明明已经满足了从前的心愿,能够跟在那人身边,日日见到他,听见他说话。

心底的失落和期盼却越来越多。

他渴望那人的目光能多停留在他身上,能多跟他说话,再多一点。

他觉得自己很贪婪,他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

可是控制不住啊,明明知道自己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却完全克制不住。

他在水坎城,是年轻公子中的佼佼者,家世相貌品德,样样都好。

百姓们喜爱他,书院先生夸赞他,亲朋好友以他为榜样,教诲家中后辈。

很优秀吧。

可在眼前这群人里,他是个很普通的人。

很普通。

武功不如狼姆侍卫,可爱不如阮二公子,相貌比不过凌姑娘,家世头脑远远不胜世子。

瞧,那人身边的这些人,个个都是顶尖的优秀。

相衬之下,他是最平平无奇的那个。

他也会在心底嘲讽自己,凭什么。

这样普通的你,凭什么敢奢望那人多看你几眼,多跟你说话,你但凡能有些出众用处呢,能帮上些大忙呢。

旁人情窦初开的年纪,沈乐安早早就在心底喜欢上了一个人,默默喜欢三年之久。

从前他把两人之间的距离,当成是皇城和水坎城的距离,便满心期盼的要跟在人身边。

现在才明白。

他跟那人的距离是……咫尺天涯。

越靠近,就越能察觉出两人之间的沟壑深渊。

他不优秀,可他喜欢上一个很优秀的人。

这是件令人绝望的事情。

像只卑微渺小的蛾,蛰伏在明亮灯烛的光辉下,阴暗处也能开出星点的光来。

认真而虔诚的注视烛火,会因为火苗的摇曳而暗自欣喜若狂。

并且时刻预备扑火。

尽管光耀的灯烛,很可能从头至尾都不会发觉一只蛾的存在。

沈乐安想,那也没关系,都没关系。

他愿意的。

——

作者想说的话:

最近看到有铁铁说,沈公子的人设性格写的女性化了,说我写崩了,人设写错了。

大意是嫌弃说他太上赶着追人,恋爱脑,太卑微,不自强也不自爱,追着阮大跑……

但我想,世间并不是所有人在爱情里都能势均力敌。

过重的暗恋和崇拜,总会使人小心翼翼,这一点是不分性别的。

不要因为性别去定义一个人必须要有如何如何的行为。

沈公子的人设是善良勇敢而坚韧,相比强大的主角团,他稍显黯淡。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闪光点,只会被独特的人所发掘。

沈公子很勇敢,一点都不懦弱。

一个少年离开熟悉的家园,跟在一群几乎是陌生人的队伍里,去经历从小到大没经历过的种种险境。

只凭一腔孤勇。

不可避免的被忽视,不被特殊看重,察觉出自己不出众,暗恋很辛苦很失落,却没想过要离开。

只因为他喜欢的人在这里。

真的很勇敢啊。

(作者碎碎念,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