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想法已经偏离了这次谈话本来的目的,直到杰克又开始说话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第三点,瑞特先生开始以为我是您派去的,什么都不肯对我说。”说到这儿的时候他露出了一脸苦笑,昨天瑞特先生以为自己是斯佳丽小姐派去的间谍,今天斯佳丽小姐以为自己是瑞特先生留下来的间谍,他一片赤胆忠心却莫名其妙成了双面间谍,真是比窦娥还冤。“后来他帮我叫了一瓶香槟,我们两个你一杯我一杯就喝起来了,喝着喝着就聊起来了,就这么简单。”他说的这么简单,心里却明白昨天自己是费了不少劲才掏出了瑞特先生的真心话的,今天又想了不少招才让斯佳丽小姐也说出心里话的,自己真不容易。但是说实话,看见瑞特先生的时候他也吓了一跳,他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也许是上帝的安排吧。但是他这么说斯佳丽小姐肯定不信,那就这么说好了:“最后,我只是觉得以您的性格,别人越不让干的事您越想干,所以就请将不如激将了,不然也听不见您的心里话不是?至于瑞特先生什么时候来的,我是真的不知道,您得问他了。”把责任推给别人确实是件挺轻松的事儿,虽然当事人不在这儿,起码自己不会再受盘问之苦了。他都这么说了,斯佳丽小姐还能怎么样,追到北方跟瑞特先生问清楚?

果然,斯佳丽听了他这一套解释虽然还是显出不信任的表情,但是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而是轻轻摆摆手让他离开了。杰克偷偷松了一口气,跟她道了别之后立刻上了楼,希望他还没有忘记早餐时候想起来的事,还有下一步的计划。不过看样子应该也不用再拟什么计划了,反正他们俩都敞开心扉了——虽然不是对彼此而是对他,但是他也想方设法向他们传达了对方的心意——重新在一起只是时间问题,或者说思想问题。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明明很简单,可人总是把它往复杂了想,但只要剥开表象看到本质再想清楚了就行了。想起自己要保罗交给瑞特先生的东西里的最后一句话他就想笑,那种威胁虽然看上去幼稚,可是瑞特先生是个顶顶聪明的人,肯定会明白他的意思的。就算真不行了,大不了最后自己就像他发过的誓一样那么干好了,反正自己的时间有的是。至于钱,只要他想赚肯定也是少不了的。

摊开越来越薄的笔记本,他没有急着写东西,而是先查看昨天喝过酒以后写的又撕下来的那一张,还没撕好,留了一点纸边。不知道瑞特先生看到它会是什么表情,肯定很有意思。只是自己醉酒状态下写出来的东西观感如何他自己也忘了,希望不会太难看,否则瑞特先生看了半天看不懂就白忙活了。好了东西都交给人

家了,再想也没用了,还是想想自己的记忆吧。他简明扼要地记下了自己想起来的事情,又记下自己至今没有想起来的事情,比如那对和善的老夫妻的名字他就没想起来,还有自己到底是怎么离开哈特福德的,又是怎么昏倒在查尔斯顿修道院门前的,这中间的时间大概有接近一年吧,自己究竟去哪儿了?最关键的是,自己为什么会离开那里?那一段生活是他此生最幸运的一段生活,他就像一个在沙漠里跋涉了太久的旅行者——其实应该说是流浪者——偶然间遇到了一个安全美丽的绿洲。他在那里生活得很好,却突然间被一股神秘的力量连根拔起,顾不上去舔舐自己的伤口,就又被迫上路了。只是等在自己面前的不再是毫无希望的沙漠,而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原始森林。他也许会遇到毒蛇猛兽,却也有可能找到神秘的宝藏。

可是他也知道,如果能让自己选的话,他宁可一辈子待在那个绿洲里,尽管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当初来的时候说的很清楚,他们留学的时间是十五年,到期后就会被如数送回国内,为“扬我大清国威”把自己的学识,时间,乃至生命都如数奉还,成为粉饰风雨飘摇的破落王朝外墙的一桶耀眼的金漆,如此而已。这样想的话,也许现在这种生活倒是比较好的。人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只能让命运选择自己,然后通过改变自己来适应这霸道的选择。他已经回不去了,就要向前看才行。

写完了这些,他并没有停下笔。略一思索,纸上就出现了几个奇怪的文字推导式,基本内容和昨天他写下来的那一篇洋洋洒洒的论证一样,他反倒觉得今天的这几个式子水平更高,简明扼要。看来以后不能再喝酒了,影响思路和表达,还容易说废话。

泡过水的美德——瑞特(落水后的美德是难以打捞上来的。即使打捞上来,也往往损坏得面目全非,无法恢复原状了)所以不成立。所以,绅士是做不了了(就算勉强做得了,也不是他的性格。昨天他是怎么说的,“我才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一般来说我只让别人受委屈)。

年龄——瑞特(我年纪不小了,需要的是安稳和平静)通常来说美国人都愿意自己在别人面前显得年轻,他既然这么说,看来受的伤害很深啊。然后他又说有些东西和年龄无关,但是和心境有关,经历很多的人往往会渴望平静。究竟哪一句才是他的真实想法?也许都是吧。

打败他的,不是别的,只是时间。但是有些东西是不会被时间打败的,它们明明可以比时间存在的更久,就像爱。写到这一点的时候,杰克忽然想起了自己以前在教堂听牧师布道时偶然听到的一句话,那句话他到

现在都没有忘: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就已经创造了爱。

这两点也不算少了,但是杰克想起自己昨天的万言书,应该不止这两点。瑞特先生的毛病多着呢,不是那么好治的,他还写了什么来着?对了,还有那个“十二棵橡树”和“镜子”,他都一一推翻了他的固有论断。最后他好像还给瑞特下了一个评价,说他是豹子,现在想想这个比喻相当贴切。“一只真正的豹子,哪怕它的花纹褪色了,牙齿被拔掉了,爪子被磨平了,它也还是骄傲的,因为它永远有一颗高傲的心,以及不羁的灵魂”。不过还有一句话就傻气了,他不是说斯佳丽小姐是猫吗,所以他趁着酒兴硬是给他们建立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联系:从生物学上来讲,豹子也属于猫科动物。

瑞特这一边被摆平以后,他就开始分析斯佳丽了。原本他以为这会比说服瑞特轻松,真下笔的时候才发现简直难于上青天。对于瑞特先生,只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行了,反正他的话虽然睿智,但是也有不少矛盾,他只要指出来让他看清楚就行了,剩下的他自己会做出选择的;但是对于斯佳丽小姐,他虽然老早就知道了她是什么样的人,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她。就算你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也不能说自己真正理解他。没想到自己也陷进了这个怪圈,真是讽刺。后来不知道是酒精还是别的什么东西的作用,他还是开始写了。好像写的比较混乱,不少句子连大脑都没过就落笔成字了,但愿瑞特先生不会看不下去。他又蘸了蘸墨水,在纸上忙碌起来。

阿希礼——斯佳丽,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从报纸上可以很明显的看出阿希礼先生对于自己给斯佳丽小姐造成的伤害感到很遗憾,但是这事也不能全怪他。其实斯佳丽小姐也没错,一个小女孩对于美好的事物总是有本能的向往的,其实她对于阿希礼的迷恋是世间少有的纯洁情感,没有人有资格嘲笑的,连瑞特先生也不能。可惜美好总是一种错觉,距离产生错觉,错觉产生美。如果她真的理解了阿希礼的话,就不会爱他了。或者说她只看到了阿希礼先生身上美好的一面,以及瑞特先生身上不那么美好的一面,不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结果了。其实瑞特先生也是这个毛病,只看见了斯佳丽小姐身上的自私任性,没看见她身上的美好品德。但是既然能容忍对方的缺点,别的自然不在话下。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真是天生一对。虽然这么写,可是杰克也不知道斯佳丽身上有什么美好品德。只不过他很佩服她的执着和热情。没有这两样东西的人绝对不是好人,最多算个伪君子。再说最起码斯佳丽小姐是个真诚的人,至少很真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