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糖尿病人吃什么都不香, 但这顿饭是例外,有了红烧羊肉压阵,Jimmy享用生平难得满足的一顿饕餮,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 那个一人独饮一件啤酒, 也能面不改色,不必担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时代。这顿饭在金曼曼看来是很成功的, Jimmy喝到第三瓶时就完全多了, 拉着林阳絮絮叨叨, 全在忆当年,不过, 他说起家乡话, 所以Irin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听不懂的。

一顿饭吃了四个多小时, 最后一箱啤酒见底, Jimmy去吐了两次, 总算不喊‘我还能喝’了, 剩下三个人都没有喝醉, Irina喝红酒, 林阳喝了很多啤酒,但脸不红气不喘, 金曼曼干脆一口没喝,三个人合力把Jimmy送回酒店, 把他放在**, 呈侧卧姿态,又给他垫了个塑料袋, 善后工作才告结束, 金曼曼很想帮Jimmy脱鞋, 但还是忍住了——Irina好像已经很美国化了,并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但金曼曼还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

“你还好吧?”

等电梯时她问林阳,“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不过我先帮你叫好代驾——”

话音刚落,她赶忙扶住林阳,林阳一只手按着她的肩膀借力,一只手捂着嘴就说了三个字,“洗手间。”

他应该在极力憋着不吐,金曼曼不敢再说什么了,一边拍着他的背安抚,一边带他疾步走进电梯,猛按大堂那一层,电梯下行时林阳明显颤抖了一下,金曼曼在心底疯狂祈祷他别吐在电梯里,还好,林阳忍耐力很强,酒劲也都是一阵一阵,等到了一层,他几乎已经可以自己走了,金曼曼只需要扶一扶方向。

她在洗手间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林阳再出现时,脸上已经是一片潮红,他应该是吐了好几次,外套不见了,衬衫倒还干净,领带团巴团巴握在手里,领口开了几颗,金曼曼问,“西装就不要了?”

那件西装不便宜的,至少要四五万,而且应该是定制款,就算沾上了呕吐物,金曼曼觉得就这样扔掉也很可惜。林阳反应比平时要迟钝一些,过几秒才挥了挥手,“不想要了,送给门童吧。”

好吧,金曼曼也不能进男士洗手间去捡回来不是?她小心地扶着林阳,“还能坐车吗?要不要开个房间休息几小时?”她可以帮林阳开好房间,就不送他上去了。

“没事,我喝点冰水缓一下就行了。”

林阳看起来正在逐渐清醒,自动拐进大堂吧,要了两瓶冰矿泉水,“你先回去吧,自己叫车可以吗?”

金曼曼倒是更宁愿他上楼去,现在这样叫她怎么走?没见大堂吧里几个客人都虎视眈眈地看过来了吗?他们可不知道林阳刚才吐过,估计顺着深V线往下看,见到隐约起伏的胸肌,只觉得秀色可餐。

——这要是林阳被女的缠上,也就算了,最怕他被男的捡走,那后续金曼曼就过意不去了。“我没事的,现在才九点多,那我一起上车回去吧。”她再次感到不会开车的不便。

林阳揉了揉眼睛,他的思绪仍是不完整的,回话也很慢,冰水拿到就抵着自己的额头做冰敷,富二代为了生意进出酒局,喝醉了一样狼狈。金曼曼看着他,心想林俏大概是绝对吃不了这个苦的,也没有安排饭局的能力。虽然林俏的母亲是学霸,似乎要比林阳的母亲更聪明一点——她不禁开始好奇,后天的培养和先天的遗传哪个更重要。由于林总看起来哪个小孩都没管过,这个问题也可以变成,社会层面的期待对于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

算是个好老板了,至少没推她去挡酒,当然,或许也是因为Irina不需要她来喝,便已经被搞定,金曼曼不愿进企业做事,就是因为这点,长得好看的女员工太容易被当成商业饭局上的工具人。大家都喝,连老板都喝成孙子,凭什么你不喝?

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还是太少了一点,或者说,凡是不用靠酒谈的生意,都对其他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酒不是必需品,但是很多人都喜爱的捷径,林阳可以用它来弥补自家企业并不特殊的竞争力。

“红烧羊肉,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

他说话时还闭着眼,冰水从额角滑下,好像汗珠,润湿唇瓣,嘴里传出一股浓烈的薄荷香——看来吐完后是吃喉糖了,金曼曼有时觉得林阳的风度有些在学荀嘉明,但他在酒后对这些细节的注意又显得很精致。(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时候吗?有吗)

“啊?”金曼曼反应了一下,才明白林阳是在聊天。“嗯,的确不是,我要求减糖减盐,用低盐酱油做红烧。你吃着会觉得太淡的。”

林阳‘嗯?’了一声,似乎是在表达疑问,声音从喉咙里送出来,有点慵懒,“为什么?”

“因为朱总有糖尿病,而且在国外多年,我猜他肯定是有在控制饮食,糖尿病不能吃太多油盐的。有控制饮食习惯的人,会觉得一般餐馆的菜太咸。为了预防这个可能性,我特意叫老板做得淡一些,多放香料——后来开餐后,我看了下朱总的饮食,他的确在吃口味较淡的几道菜,所以就没请厨房再放点盐。”

菜做淡了好协调,做咸了不好挽回,金曼曼觉得这是很基础的考量,不过,或许别人是做不到这么细致的,从林阳含笑舒展的眉眼来看,她的服务应当是能让客户满意。“做得很好,曼曼。”

金曼曼也忍不住跟着小小地笑一下,今天她行程太满,情绪也太满了,下午和Irina在一起,不免想起往事,到现在心头都有些麻麻的余味。林阳的夸奖虽然不夸张,但却是很好的疗愈。

“你是不是很奇怪,朱总这么怀念N市,为什么这么多次都不回去看看?”

林阳拧开冰水灌了半瓶下去,他的酒看起来完全醒了,他掏出手机叫代驾,“走吧,去门口,代驾就在门口等。”

一行有一行的生意经,这一带是饮食街,又有酒店,代驾自然多了。金曼曼跟在林阳身后,“我是蛮好奇的,既然能回国,应该不是有案底吧?”

“不是,只是回去了也没意义,”林阳说,“他是欠债偷渡出去的,那一次创业失败后,亲戚朋友都借干了,他自己偷渡出去,亲戚朋友只能逼他留在国内的妻子和儿子,他们最后也去外地躲债了,后来,朱总在美国是靠结婚取得身份的。”

他顿了一下,“他发家也靠二婚妻子给他做天使投资,所以朱总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国,等到他二婚妻子去世之后,他可以回国了,但他前妻和儿子已经失踪了。”

“失踪了?”金曼曼愕然。

“对,不知所踪,这些年投入了很多金钱去找,但已经找不到了。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他儿子消失的时候才十三岁,初中辍学,现在长相应该也和从前有很大不同了。”

林阳面无表情,金曼曼说不出话,难怪朱总不愿意回去,最重要的人都已经不在了,而且完全是被他连累,回到N市也是触景生情。“难怪,朱总看起来那么……”

“不快乐。”林阳帮她说完,“他虽然已经非常有钱,可以养得起Irina那样的奢侈品,每个月光是财产孳息都过百万,但是,的确,朱总是个孤独的人,有时候有点可笑,有时候你会觉得他像个可悲的小丑,越夸张越可怜。”

代驾走上前来,他们沉默了一会,金曼曼出面交涉,礼宾也把车开到了酒店门口,他们给礼宾付了小费,金曼曼扶着林阳钻进后座,林阳让代驾先送金曼曼回家。

她人已经在车里了,而且还想继续听八卦,金曼曼便没有下车,而且考虑到代驾,她的声音放得很低,“是真的失踪了吗,朱总真的有去找吗?欠的钱还清了吗?”

“三倍还清,他发动所有曾经的债主去找,也报了警,但用处不大,其实每年我国报失踪的人口还有十几万,躲债失踪的,再也找不回来不稀奇。现在最好的期望是,他们换了身份,已经有了新的安稳生活,并不知道朱总在找他们。”

林阳说,“但朱总也已经半放弃了,他开始准备要个新的小孩了。”

“最后还是回归理性。”金曼曼有些悻悻然,不知为什么,或许是没有看到朱总在暴风雨中撕衫怒吼,酗酒消沉。“他有钱,他还是最后的赢家。”

“赢家吗?这是最大的折磨才对。”

林阳不以为然,他转过头,做了个附耳的动作,倾身自以为窃窃私语,其实说得很大声,“他一辈子所追求的东西,如果得不到,他一直有念想,有寄托,他可以安慰自己,是他不够有本事,如果他办得到,他能拥有一切。”

“但他偏偏得到了,这下就没有任何幻想的余地了,他发现梦寐以求的东西,到手了也不过如此,他照样空虚可悲,而他的错误已无法弥补,终其一生他都会有一个巨大的疑惑,他们到底去了哪里,他已经知道了,他付出这么多代价得到的东西根本就不值得。”

“但他不能承认,承认了,他就成了彻底的失败者,活着的每一天,他都要强颜欢笑,变本加厉的证明自己的年轻和开心,年轻,他还可以从头来过,开心,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他不需要更多。”

“曼曼,曼曼。”

林阳突然开心起来,他几乎是枕在金曼曼肩上,语无伦次呢喃着说,“我见过太多富人和他一样可悲,我告诉你,我希望他也和他们一样追悔莫及——”

他是谁?答案似乎昭然若揭,但林阳也没说清楚,他的眼皮不断下沉,脑袋沉甸甸地搁上了金曼曼的肩膀,大概过了一会,在朦胧睡意中他想起了她是个女孩子,于是又用最后一点力气,倒向另一侧,他的脑袋‘嘣’的一声砸到车窗,林阳也没有醒,并且很快发出了轻轻的呼声。

代驾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们一眼,“男朋友啊?”

“老板。”金曼曼说,她塞了一个小靠枕在林阳颈下,“师傅,开得慢一点可以吗,不然他碰头。”

代驾师傅爽快地答应下来,并且立刻和金曼曼建立了阶级共识,“有钱人!”

他哼地笑了一声,“有了钱就开始叽叽歪歪,这钱不想要可以给我——这代价我乐意出。”

他被自己逗笑了,咯咯乐了起来,但金曼曼没有应和,她侧着身子,若有所思地望着林阳的睡脸。

他润红的唇瓣微张着,看起来是个很标准的酒后富二代,金曼曼其实觉得林阳说得很对,金钱并不能避免可悲,现在她逐渐明白这个道理,金钱与悲伤叠加,会让悲伤更加绝望,因为他们已经知道,有了钱也不能解决自己的问题。

她只是觉得有点好玩,有点奇怪,她没想到林阳对这个道理认识得如此深刻——看来他也不完全是个百分百定制的社畜接班人,说不定林阳也有自己的叛逆青春呢。

想象着林阳年少时的样子,她忍不住轻轻地笑了一声,又很快强行忍住,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金曼曼主动举起手机,拍了一张林阳的醉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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