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诊式·穴盗

在大家读完《破案!老祖宗绝对是认真的!》这篇科普文后,为了让大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古人破案的细节,我还原了《封诊式》中的《穴盗》一案,这是一起挖洞入室盗窃案。通过本案,可以详细地了解两千多年前,古代犯罪现场勘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原文】

爰书:某里士五(伍)乙告曰:“自宵臧(藏)乙復(复)衣一乙房内中,闭其户,乙独与妻丙晦卧堂上。今旦起启户取衣,人已穴房内,勶(彻)内中,衣不得,不智(知)穴盗者可(何)人、人数,毋(无)它亡殹(也),来告。”即令令史某往诊,求其盗。令史某爰书:与乡□□隶臣某即乙、典丁诊乙房内。房内在其大内东,比大内,南乡(向)有户。内后有小堂,内中央有新穴,穴勶(彻)内中。穴下齐小堂,上高二尺三寸,下广二尺五寸,上如猪窦状。其所以埱者类旁凿,迹广□寸大半寸。其穴壤在小堂上,直穴播壤,柀(破)入内中。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厀(膝)、手迹,厀(膝)、手各六所。外壤秦綦履迹四所,袤尺二寸。其前稠綦袤四寸,其中央稀者五寸,其(踵)稠者三寸。其履迹类故履。内北有垣,垣高七尺,垣北即巷殹(也)。垣北去小堂北唇丈,垣东去内五步,其上有新小坏,坏直中外,类足歫之之迹,皆不可为广袤。小堂下及垣外地坚,不可迹。不智(知)盗人数及之所。内中有竹柖,柖在内东北,东、北去廦各四尺,高一尺。乙曰:“□衣柖中央。”讯乙、丙,皆言曰:“乙以乃二月为此衣,五十尺,帛里,丝絮五斤(装),缪缯五尺缘及殿(纯)。不智(知)盗者可(何)人及蚤(早)莫(暮),毋(无)意殹(也)。”讯丁、乙伍人士五(伍)□,曰:“见乙有復(复)衣,缪缘及殿(纯),新殹(也)。不智(知)其里□可(何)物及亡状。”以此直(值)贾(价)。

根据《封诊式·穴盗》绘制的案发现场示意图

【译文】

爰书:某里士伍乙报告:“昨天晚上他把自己的一件棉裾衣放在自己家的侧房中,关好了门,他和妻丙晚上睡在正房,今天早上起床开门拿衣服时,发现有人在他家侧房的墙上挖了一个洞,裾衣丢失,不知道盗窃者是谁,也看不出来是几个人干的,他们家除了裾衣外,没有其他财物损失,因此前来报案。”

令史接到报案后,当即前往查看,搜捕盗窃者。

令史爰书:我和乡某、牢隶臣随乙及里典丁共同查看乙的侧房,他们家的侧房在正房的东边,与正房连着,朝南有一扇门,房内后方有个小堂,墙中央有一个新挖的洞,洞通进房内。洞底部与小堂地面平齐,上高二尺三寸,下宽二尺五寸,上面像猪圈形状。用来挖洞的工具像是宽刃的凿,凿的痕迹宽二(?)又三分之二寸。挖出的土堆在小堂上,旁边散落的泥土均指向洞,嫌疑人是从这个洞钻到房间里面的。房内以及洞里外土上存在膝印和手印,分别有六处。屋外土壤上有秦綦履留下的鞋印四处,长一尺二寸。鞋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疏,长五寸;跟部花纹密,长三寸。鞋印看起来像是旧鞋留下的。

房间的北面有墙,高七尺,再往北面就是街巷。北墙距小堂的北部边缘一丈,东墙距房五步的地方,墙上有较小的新缺口,缺口向外,看起来很像是人在翻越院墙时留下的痕迹,没有办法测量其长、宽数值。另外,小堂和院墙外的地面都是硬土,没有办法留下痕迹。因为在路上发现不了其他痕迹,所以搞不清楚盗窃嫌疑人的数量及逃跑方向。

房间里有一张竹床,床在房的东北角,床东面、北面各距墙四尺,床高一尺。报案人乙说:“把裾衣放在床中央了。”询问乙夫妻二人,两人都说:“这件衣服是在本年二月新做的,用料五十尺,用帛做里,装了足足五斤棉絮,另外还用缪缯五尺做镶边。”

他们不知道盗窃者是谁,盗窃者何时盗窃的他们也不清楚,他们也没有怀疑对象。询问报案人的邻居,邻居伍某说:“是曾见过报案人有一件棉裾衣,用缪缯镶边,是新衣服,但不清楚里子是什么做的,也不清楚衣服是如何丢失的。”根据邻居的供述,可以判断衣服的价值。

【案情分析】

从查案经过看,两千多年前侦办案件的流程,与当今办案的流程很是相似。

第一步,由报案人报案,接着叙述案发过程。

报案人士兵乙在案发前一晚将自己的一件棉裾衣放在侧房,关好门,和自己的老婆丙回到正房休息,早上醒来发现侧房的墙上有新挖的洞,棉裾衣丢失,经查,没有其他经济损失,于是报官处理。

第二步,办案人员在接案后,核实被盗物品,并估算物品价值。

根据物主交代,失窃的棉裾衣是同年二月新做的,用料五十尺,以帛做里,装了五斤棉絮,用缪缯五尺做镶边。为了能够精确估算涉案金额,办案人员询问了物主的邻居,邻居证实报案人的确有一件用缪缯镶边的棉裾衣,但不清楚里子的用料情况。如今在办理盗窃案时,立案也是以被盗物品的价值为衡量标准的,涉案物品都要在物价局进行估价,若达不到追诉价值(盗窃案立案标准一般是500元至2000元以上),嫌疑人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本案中,询问证人物品价值这一步骤与之异曲同工。本案中失窃的衣物,根据当时的物价进行估算,差不多与当下的一件貂皮大衣价值相当,此物别说在古代,就是在现今,也是够立案追诉的。

第三步,办案人员到达犯罪现场,开始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盗贼是挖开侧室北面的墙进行盗窃的,洞底部与小堂地面平齐。“堂”就是建筑的台基,它是高出地面的建筑物底座,又称座基。其主要作用为防潮、防腐,分为普通台基和须弥座两类,一般房屋用单层台基,隆重的殿堂用两层或三层台基。

盗贼用的是较宽的刃凿挖洞,挖出的土被堆放到小堂上,散落的土也都朝向侧房北墙,这从侧面证明报案人家的小堂与房屋距离不远。房中和洞里洞外的土上有膝印和手印,各六处,洞外散落的土还发现了四处秦綦履的鞋印。

报案人表示并不知道盗贼的人数,也没有怀疑对象。而从现场提取的鞋印长度一样,为一尺二寸,可判断为一人作案。分析鞋印的磨损特征可知,嫌疑人穿的是一双旧鞋。

秦朝在服制上是有严格的社会等级划分的,庶人不能穿丝制品做成的锦履,他们只能穿材质为麻的普通鞋。而锦履的鞋底花纹是有一定的规格的,所以分析鞋底花纹特征就能看出,行窃者非普通老百姓。

鞋印前部花纹密,长四寸;中部花纹稀,长五寸;鞋跟部花纹密,长三寸。

秦朝的一尺约等于现在的23.1厘米,换算下来,鞋印前掌长约9.24厘米,中部长约11.55厘米,后跟长约6.93厘米,相加可得全长约为27.72厘米,接近28厘米。

古人做鞋,均为手工衲底,鞋长与脚长相差不大,对照现在的鞋码尺寸,相当于欧码的44码,旧国码的46码,穿这个码号的鞋的脚,别说是在什么都吃不到的古代,就算放到现在,也算是超级大脚。而脚的大小又与身高成正比,那么盗贼绝对是一名彪形大汉。

另外,可以明确的是,嫌疑人是在夜间作案,挖洞入室,接着翻墙离开的。从描述不难看出,嫌疑人选择的作案轨迹是最短路线,说明他对现场比较熟悉。而嫌疑人挖洞的地方就在床的旁边,距离被盗物品不远,嫌疑人是如何知道报案人的衣服放在侧房的**的?很显然,嫌疑人对报案人的家及报案人的生活规律了如指掌,那么本案定是熟人作案。

调查至此,办案人员已在现场提取到了膝印、手印、鞋印,又掌握了盗贼的鞋底花纹特征、鞋码特征、身份等级特征,另外根据鞋印步距,还可以估算出嫌疑人的身高。而这名嫌疑人又是报案人的熟人,现场勘查人员只要把报案人身边符合这些特征的人找出来,就基本可以锁定嫌犯,此案便可轻松告破。

看完这起案子的复盘,大家是不是觉得古人破案,好像跟现在影视剧里放的一点都不一样,甚至会觉得,两千多年前的破案程序,已经相当严谨。

那是自然!

我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延续至今的国家,早在数千年前,我中华的法律制度及执法体系已傲然领先于全世界。如何增强民族自豪感?如何坚定文化自信?我认为,就是在历史长河中,重现我华夏文明之瑰宝,使之客观、完整地呈现在大众的视野之中。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法制文明,这既是对古代执法人员的尊敬,也是我作为现代执法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九滴水

疑读为“裾”。裾衣,有长襟的衣服。

唐代的1斤约合今661克。

大唐封诊录2:狩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