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棠退开几步,慵懒的坐在茶桌前,翘个二郎腿:“你说什么呢?”

阮云华想起那边**还有人听着,轻咳了一声,压低嗓音说话。

“要是搁在平时,你会骂上一句那人不配,求着你睡你都懒得动弹……”

“所以呢?”明棠莫名有些心虚,“我也没说什么啊,总不好天天跟一个姑娘家过不去,未免小气。”

“但你刚才说的是……对方不一定喜欢你。”

“阮家侯爷,您别鸡蛋里挑骨头,我就那么随口一说。”

阮云华端着茶杯往床边走,路过明棠的时候随口甩了一句:“哦,若不是人家不一定喜欢你,你就睡那儿了。”

“嘿。”明棠笑起来,舔了一圈后槽牙,模样痞坏的很,“也不是不行,男未婚女未嫁,我俩高兴就好。”

阮云华一边给没精打采的弟弟喂药,一边丢出一句:“你想清楚了,那是个孤女,先不说门当户对,你不是怀疑她进王府的目的不单纯么?可别中了美人计。”

“你说的对。”明棠脸色凝重了些,叹了口气:“是啊,进王府目的不单纯,我想清楚了。”

“嗯。”阮云华应了一声,说:“还不算太糊涂……”

“我得尽快勾搭她!好饭不等人,我瞧着那大黑熊也对她有不一样的心思!”

“……”

“你看着我干什么,我可不是那种色欲熏心之人,既然目的不单纯,我就更得时时刻刻把人盯紧了,是吧,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话音刚落,胳膊就猛地被人揪起来了。

阮云华黑着脸,把人拽着推出门外:“回你房间去,别把我弟弟教坏了!”

“谁教坏了,我这叫谋略,谋略懂不懂?反美人计的必备良方,就是攻破美人心房,直接策反!”

“如果对方攻破你的心房,把你策反了呢?”

“必不可能,我可是个有定力的人!”

“滚!”

“……”

——

明棠兴高采烈的回自己房里,沐浴换上干净的里衣,准备睡觉。

他有点认床,一时间睡不着。

于是就在**百无聊赖的想事情。

刚才说那些话都是逗逗阮云华,谁让他反应那么大呢,少见多怪!

但这会儿静下心来想想,他那会儿说的也不是不可行。

凌寒寻,凌寒寻呀。

脑海中出现的脸庞和身姿,简直太合胃口了!

……

第二天一早。

那药还真有奇效,休息一夜后,阮团子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正常了。

正当清点人马准备继续赶路的时候,旁边有几个丫鬟喊着跑过来了!

“世子,世子!”

“干什么?”明棠刚坐进马车里,还打着哈欠,撩开马车帘子,探头看人:“什么事?”

丫鬟满脸惊慌害怕:“王妃,王妃不见了!”

“……”

等明棠知道那个金芳趁着夜色,牵走了一匹快马,已经连夜快马加鞭赶回皇城的时候。

肺管子都要气炸了!

揪着皇卫军统领江涛,一阵臭骂!

但是骂也没用,这么一夜过去,没法儿追了,毕竟人家想跑,总是能跑回去的。

明棠看着坐在后面马车里气定神闲的凌寒寻,总觉得这事儿跟她脱不了干系。

他想去质问两句,但也心知已经是这个局面,质问也没用了。

眼下另有一个难题摆在这里。

金芳是披着吉祥娘子的身份,随着秋典队伍出发的,现在半路上吉祥娘子丢了,这可怎么办。

最后——

“凌家姐姐,那你就假扮王妃,装成吉祥娘子,随我一同出发去稻城吧!”

凌寒寻看着那边咬牙切齿的少年,淡淡一笑:“世子既然开口了,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

这一局,明棠输!

——

又是一个午后,马车吱吱悠悠的行驶在官道上。

已经坐马车有三四天的阮团子,逐渐习惯了,身子没有丝毫不适。

但也可能是因为那药的药效好。

总之,昏昏欲睡的明棠被人拽醒了。

阮团子满脸兴奋,指着窗外:“小宝,小宝,看,好多草,好多会动的白点点!”

阮云华正在处理生意,他得在马车上给皇城的人修书回信,此刻头也没抬:“望山跑死马,到草原还早着呢。”

明棠迷迷糊糊睁开眼,口渴的很。

马车宽大,除了阮云华那边的案桌之外,还有个放茶水点心的小桌子。

他一边喝水,一边往外看。

没有高林大树的遮挡,映入眼帘的视野,一片开阔。

湛蓝天空上,白云朵朵,层层的飘在空中。

就像是被造物主用手叠放上去的团团棉絮,治愈系蓬松感让人感到十分舒适。

蓝天白云下,就是阮团子刚才惊呼的‘会跑的白点点’。

那是成群结队的牛羊,被牧羊人赶着,跑动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嫩绿色的草原覆盖陆地,一眼望不到边际。

与湛蓝天空相衬,形成一幅如诗如画的景象!

明棠的瞌睡也醒了,跟阮团子一起凑在一米多宽的车窗边,感叹的望着窗外。

此情此景,突然想吟诗一首!

他转头看向身边人,耐心教导:“任何时候都不要丧失对周遭的热爱,尽你所能的,去歌颂肉眼能看到的一切美景。”

阮云华侧目瞥了他一眼,没有出声。

阮团子则是一脸崇拜,连番点头:“小宝,你说话好……好文雅,好高深。”

明棠清清嗓子,在马车上不能踱步,于是捏捏手指想着措辞。

阮团子慌得连忙扭头看他哥,替那边作诗的人捧场,小声喊:“哥,别写字了,小宝要作诗了!”

“那你捂住耳朵,不要听。”

“哥,你好过分,小宝很厉害的!”

“……”

明棠已经准备好了——

“绿绿的草原,白白的云朵。

肥肥的牛羊,香香的烤肉。

朵朵的帐篷,软软的美人。

细细的腰肢,嘤嘤的娇啼……”

阮云华拎着毛笔作势要打,咬牙喊:“北皇明棠!”

“咳,最后一句,啊,我爱大草原!”

阮团子兴奋鼓掌:“好!!”

“……”

——

他们经过的第一个主城,名叫驯风城。

没有城墙,只有两座高耸的城楼,宽度不足四米,高度约有七八米,像瞭望塔一样。

城内的居民并不建房子,而是住在一个个蒙古包里。

蒙古包外面,色彩鲜艳的绸布彩旗,用麻绳系着,挂的眼花缭乱,漂亮极了。

驯风城的牧民都勤劳质朴,世代居住在这里,主要靠畜牧业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