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大,你不能仗着人家喜欢你,就这么欺负人吧。”

“……”

“我欺负他?”阮云华有些懵,但很快想到什么,懊恼点头,“算是吧,可我,我,忍不住,已经很少……”

“?”

明棠都要气笑了,正要说话,被凌寒寻捏了捏手腕。

[他说的欺负,跟你想的欺负,可能不太一样。]

“……”

明棠看阮云华,思索一瞬,才惊讶挑眉:“你,啊,啊??”

马车里不止有明棠,还有凌寒寻在场,阮云华说话放不开,也不好说。

他只含糊点头:“嗯。”

这种云里雾里的别扭感,让明棠很难受,他啧了一声,坐直身子。

“别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你能不能痛快点儿,你喜欢他吗?真心喜欢,想过一辈子跟人家在一起吗?”

“……”

“你就别问了,我自己心里有数,很多事,不是你们表面上看到的这样。”

阮云华烦躁的扯了扯衣襟,不想说。

他不想把一些床第私事,摆在明面上说。

这对沈乐安不尊重。

明棠烦的又踢他两脚,但也不再追问了。

有些事,外人是帮不上忙的,一定得自己醒悟。

他只是提了一句。

“沈乐安对你很好,无与伦比的好,好的我都看不过去了,你要是不喜欢,就早点放人家走。”

“……我知道了,他走的时候,我会亲自送他。”

“不是,你还真打算放人走?”

“不是你说的要让他离开侯府吗?他想走,你们也想让他走,我能怎么办?”

阮云华深吸一口气。

“就这样吧,世间没有谁非谁不可,他也不是非我不可,并且,他也不是很喜欢我。”

“……”

【傻哔傻哔傻哔我操,傻哔!】

[冷静点,你指甲好长,掐我很疼。]

【疼就忍着!】

[哦。]

凌寒寻委屈,但他不敢说。

阮云华盯着马车座板下的一只香炉,就这么出了神。

……

宫宴上,文武百官和王公大臣们,都对新晋镇南王的狼族君主很好奇。

明棠也跟着招来了不少打量视线。

但他们一早就商量好了,只是露个面,稍坐一会儿就离开。

没必要留在那儿被当成出头鸟打。

这个风头,不出也罢。

该给皇帝请安的礼数,都走完了之后,明棠就准备跟凌寒寻和王爷爹一起回王府了。

只是没想到,在宫门口碰见了也要离开的淮山王父子俩。

简单打个招呼就行了,几乎是明面上的死对头,没必要多寒暄。

但总有人要找不痛快。

穿的无比华丽的北庆丰,讥讽一笑。

“棠弟真是好手段啊,一早就跟镇南王如此交好,倒是我们孤陋寡闻了,连狼族什么时候进的皇城都不知道,狼王藏的深呢。”

短短一句话,先是嘲讽明棠趋炎附势,又暗指狼族如老鼠一般,躲躲藏藏来的。

面对北庆丰的挑衅,这次明棠没有像刚回城那天一样怼回去,而是只留了一句。

“庆丰堂兄说话还是这么不中听,唉,到底是比不过北楚王伯伯家的盛嘉堂兄,出口成章,刚才好一顿风采昂扬,啧,真是鲜明的对比。”

“……”

明棠领着人上马车,没有再理会气到脸颊涨红的北庆丰。

——

随着冰雪消融,年关也彻底过去。

狼姆带着狼崽,直接搬去侯府陪阮团子住了。

毕竟天寒地冻的,阮团子为了跟狼崽一起玩,每天早晚两趟的跑。

阮云华又不放心弟弟住在外面,商量过后,只能狼姆他们搬过去。

凌寒寻的王府也已经修缮好了,只是让狼族的人住进去,他自己还是在海棠居里住着。

并没有搬离明棠身边。

毕竟按照约定,他还得在明棠身边守着求原谅呢。

两人的房间是相邻的,每天一起起床,一起吃饭。

吃了饭就去书房里一起忙活正事,偶尔心血**,就接个吻。

隔个三五日,也会同榻而眠,只是又分成两个被窝。

可每次明棠睡醒的时候,都在凌寒寻怀里躺着。

前几次还有些尴尬,到后来就习惯了,索性直接没羞没臊睡一个被窝。

挤挤暖和。

两人的关系已经从刚开始的别扭,到现在慢慢发展成……

明棠有时候,也会主动亲吻对方。

只不过,次数不多,但总好过没有。

能有偶尔,凌寒寻就已经很高兴了。

总之,这一个月,时间过的很快,每天都很忙碌,并且喜讯也一个个传来。

驯风城的第一批铁甲战衣,以及旁的热武器装备,都已经做出来了样品。

明棠找了郊外一处空地试了试,小山包都被炸飞了。

效果很是满意。

明棠对接下来的‘登位计划’,心中有数,知道做更多的武器其实用不上。

他开始转念发展建设类工具。

画了许多图纸,什么黄包车,圆滚滚的大水车,脚踏车,完善过的豪华脚踏公交车。

各种图纸跟雪花一样往水坎城寄过去。

张阿满和沈员外,以及驯风城的康达族长等人,忙的脚不沾地。

但看着一个个成品被打造出来,众人的辛苦就没有白费。

正如明棠给他们写的信上的一句话。

——夜幕已褪,朝霞破晓将至,我辈否极泰来,明日无限好!

意思是,如今的境况大局在握,让他们安心做事。

眼下的辛苦忙碌,都是为了更好的家国,他们都在亲手参与建造家园。

艮山城如今有了岳维山驻扎,据说新的粮食种子已经种下去了,长势喜人。

这样看来,明年的收成也是好的,不用担心没有粮食吃。

一切都在往明棠期待的好方向,进展迅猛的发展着。

——

在二月初二龙抬头这天,侯府闯入了一个鲜衣怒马的女子。

狼荞一路从狼族而来,实在是等不及了。

她家里要给她订下婚事,可她心里有惦念的人,一定要来问问,才能死心。

她不想辜负自己的一辈子。

……

侯府后院里,阮团子抱着狼崽坐在秋千上,看着院子里一身黑色武服的人练剑。

狼姆一贯的身姿精壮,气势威武,剑招凌厉而霸道。

阮团子喜欢强者,就尤其爱看他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