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诉:秦小姐

1.

我是在摇滚音乐节上认识莫高皙的。

当时,他穿着一件很哥特的黑T恤,在谢天笑的演唱现场又蹦又跳,该死的刚好挡在我的前面,令我看不清看台。

我几次用眼神杀人无效之后,便挤到他旁边借气氛狠蹬他脚,他哎哎呀呀地朝我吼,妞,麻烦你踩也踩得温柔点。我假装没听见,心想本姑娘今天没蹬高跟算你走运了。

在谢天笑唱到最激烈的时候,全场都疯了,我被人揽过去就又抱又亲,当时我也太兴奋了,同样抱着对方又亲又尖叫着,音乐歇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抱着个大男人,而且就是那个老挡在我前面的人,他正对着我坏坏地笑,一脸的诡计得逞之后的满足感。

我叫道,“你混水摸鱼,真不要脸。”

这家伙一点儿也不退让,“不是吧,小妞,我摸你哪了,明明是你把我摸了。”

旁边的人一轰地笑,我羞红了脸,“你丫别得意,小心我收拾你。”

“来吧亲爱的,我等着你来收。”

我一跺脚就跑了,谢天笑这是最后一场了,人在渐渐地散去,我竟然发现我跟我那帮自驾一起来的朋友走散了,拿起手机,竟然没电了,我晕,在外地我竟然如此粗枝大叶手机都忘了充电,开都开不了机。

我在海边晃**着,秋天的风带着寒意,人尽散至,热情熄灭,寒冷便无阻无挡,有人在我旁边唱:“没有什么能比内心更辽阔/每一个人都会一闪而过/没有什么能抓住天上的云朵/也没有谁能扑灭欲望之火——”

唱得貌似还不赖,我一看,居然还是那厮,那点欣赏之意顷刻**然无存。

“妞,你怎么还在这里?不舍得走吗?”

我白了他一眼,“还都不是你,如果不是忙着跟你吵架,我怎么会把自己弄丢了。”

“唉,自己把自己弄丢了非也要找个垫背的,女人啊女人。先介绍下,我叫莫高皙,摇滚青年,福州人。一看就知道你就不是厦门人,实在不行了你跟着我混吧,别看我一脸无耻的样子,其实啊心好着呢,这世界啊黑白颠倒,越是衣冠楚楚的人,越可能是禽兽——”

我接过他的话,“你知道北岛有句话是怎么说的?”

“啥?”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一脸的冷笑。

但是这家伙还是一脸的恬不知耻,”你这句啥意思,听起来有点含沙射影的味儿。”

“不是听起来,我说的就是你。”

这时,同行俩伴儿边朝我跑过来边大叫,“你是不是搞艳遇了啊,我们在门口都等了你半小时了,手机也打不通,丫一点集体主义的精神意识都没有。原来站在这里跟帅哥闲聊了。”

我朝莫高皙扬手,“我要走了,谢谢福建人民的热情陪聊。”

我边走,还不忘回头给他做鬼脸,莫高皙呆立在那里,不长不短的头发随风扬动。

噢上帝,我此刻才发现这家伙也挺帅。

2.

从厦门回来,每当想起那激动人心的一幕幕演唱,我都会亢奋上几分钟,自然难免像往常一样,把这事写到博客上,没办法,都写了好几年了,想不坚持都难。

我打完最后一个字,粘到了博客上,就吁了口气,倒头便睡,这几天真的是累,虽然厦门离温州只有六个小时的路程,但是,我的声音都嘶哑了,叫的,再加上睡眠严重不足,还真是累。

当我正睡得迷迷糊糊,听到了社交号的消息提示音,而且是不断地响起,该死,忘了把电脑给关了,这回叫人怎么睡觉。

稀里糊涂地点开消息一看,“真巧,我们在同一天去了三个相同的地方。”我没明白啥意思,便通过了,此时有点好奇,睡意也没了。

那个网名叫“王二的走狗”便冲我喊话了:真巧,在你的博客上看到的,原来你也去了音乐节,而且咱们还去过同一个酒吧,同一个吃饭的地方。

我真有点乐了:看来咱真有缘啊。看你的名字看样子还是王小波的FANS啊。

哈哈,看样子你对王二也是有点研究。

嘿嘿,喜欢而已,比你这走狗差远了。

然后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从摇滚乐至文学,从文学至电影,聊得我把瞌睡虫也赶走了,然后美滋滋地想,天啊,我的桃花难道就这样开了啊。

我想这真是天赐良缘,否则哪有这么巧,两个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在同一个城市,同时去过三个相同的地方,我说,我能看看你的照片么,说不定我们见过呢。

好吧,你博客上有照片,我不发对你也不公平,我从不干占女人便宜的事。

当我打开那个照片,惊呆了,这不就是那个莫高皙吗?

我有点火,你这是什么意思?特意找碴的?

晕,你以为我这么有心啊,你去看看我的博客,里面的标签有着同样的字眼,所以,我一发完就出了相关博文,而这你的那博文就要里面,我就点上去看了,想不到还真的就碰到了你。

我点开了他给的网址,确实,他的博客里有着同样的标签,我说,这世界真小,冤家更是路窄,饶过你了,本姑娘现在可以去睡觉了吧?

联准了,爱妃好梦。

我下了线便去睡眠,发现自己真的梦到了自己穿着大唐时期的艳服,而莫高皙则一身皇装,对我万般宠爱。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春风满面,脸色粉红,发了下呆,难道本姑娘真的**了。

3.

我与莫高皙还真的网恋了,不过认识在先,这网恋变得没那么离谱,而且福州离温州虽然不算近,但也不算太远。

我说几时来温州,我带你去酒吧,那里的歌手唱得非常棒,这里的小吃非常的多,没两个星期,莫高皙还真的跑过来了,身穿着Slipknot的黑T恤,头像上整个脑袋都渗着血,很渗人。

我说你别太出位了,否则我会跟着出名的,他很自然地搂过我,捏着我的手,你会让你喜欢我的一切的。

我轻笑着,其实我们都是同类,谁又会刻意地喜欢谁呢。我看着他的眼,这时,我才感觉,我们像是失散了很久的恋人,没有一点隔阂的感觉。

他笑着说,多亏你那次踩了我的脚啊,否则我们也贫不起来,贫不起来不要紧,想不到还会在网络上碰到,博客还真是个好东西啊,本来这是我的工作博,我决定以后都勤快经营,为了感谢它把你带给了我。

然后我带他下馆子,还带他爬雁**,楠溪江飘流,然后泡吧,想不到在酒吧他跟歌手一扯就扯个没完,完全像是找到了知已,把我甩到了一边。

然后他们开始配合合作,他还唱了一首谢天笑的《永远是个秘密》,底下的人都疯狂了,我也惊呆了,他居然会把这歌给唱得这么好。

他下台后,我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地审视着他,你是在报社上班的吧。他点了点头,是啊。

你确认你是不是歌手吗?

他嘿嘿地笑,我知道我唱得好,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作谢天笑的,其实我一直很喜欢音乐,曾在学校里搞过乐队,但是,没有坚持下去,我爸妈总觉得我不务正业,没办法,管得紧,就荒废了,但是,毕业了又有了工作后,终于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我有点忧郁地看着他,我倒希望你是歌手,这样,就可以呆在这里发展,这样,我们也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会经常来看你的,我喜欢这个地方,最重要的是,这里有你。

我心里一团热流,莫高皙什么都好,而唯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他的手机总是响个不停,要么电话要么短信。有时候他会表现得很烦躁。

然后我在他的手机上频频看到一个叫米米的女子,我说,米米是谁。他叹了口气,我的一个追求者,但是,我并不喜欢她,这个女人很烦。我想想也是,莫高皙这样的男人对女人着实十分有杀伤力。

我趁他不注意,记下了那个号码。

莫高皙回去的时候,我送他上车,看着他隔着玻璃的脸,渐渐变得模糊,我竟然有一种生离死别的感觉。

我想起就在刚刚他所说的话,莫高皙说,你知道吗,这次音乐节,我最大的幸运是收获了你。

4.

我知道,我已经非常非常爱莫高皙,但是,我却不能容忍他有着另外一个女人,我觉得米米绝不是他普通的追求者。特别是天高皇帝远,我实在管莫高皙不着。

我终于拨通了那个号码,你是米米吗?

是的,你是?

我是莫高皙的朋友崔小席。

噢,你就是崔小席?既然你打过来了,我们就聊聊吧。

从米米的聊天中得知,她是他的前任女友,她曾为了他而自杀,爱他爱到了顽固不化的地步,她说,虽然莫高皙现在爱上了了你,但是,我不会就此放手,你知道吗,他是我的全部,我把一切都给了他,没有他,我真的没法活下去。

我叹了口气,但是,他现在已经不再爱你了。

你知道我总是容忍着他带着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回家,但是,我觉得他内心还是爱着我的。

对于这么一个女人,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米米给我发照片,一个精巧的女人,而手腕上的那伤疤明显不是装的,我觉得心里猫抓般地难受,我不知道怎么跟这么一个看上去那么弱小,但是却有着无穷坚韧女人去抢一个男人。

我给莫高皙打电话,你与米米的事我都知道了。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莫白皙的电话带着几分无奈却又坚定,“我想离开这里,跟你生活在一起。”

再也没有一个这样的消息令我热泪盈眶,当时,我就哭了,我说,“莫高皙,你来吧,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

5.

我们终于生活在一起,莫高皙在一个酒吧唱歌,他很快就跟他们打成了一片。

只是没多久,我接到了米米的电话,她说,我在温州,你愿不愿意见我。我呆住了,但是,还是去见了。

米米抱着一个满周岁的孩子,那鼻与眼,像极了莫高皙,她凄凉地笑,“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十八岁的时候,就跟他在一起,我有了他的孩子,虽然,他什么都没给我,并抛下了我,我知道,他从来是向往自由的人,但是,我还是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恍然间,我明白了米米原来就像一个勇敢的战士,在爱情的路上硬是拚出一条血路,虽然,那条路本应该就是死路。

那种感觉很复杂,我真的搞不明白应该把米米骂一顿,把她给骂醒,还是该给她安慰,但是,有一点没错,我已经彻彻底底为她的飞蛾扑飞的精神给折服了。

我把米米带到了莫米皙的面前,我看着他,认真地说,“这个场子太挤了,我决定退出。”

他呆了一下,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你竟然不要我了?”

“小莫,我相信你的真心,也相信你的真情。但是,我知道,我只不过是你的一块踩板石,就如你对每个爱过的女人都会这样。”

“不,这次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我们分手吧。”

莫高皙冲我叫着,“崔小席,你毁了我。”

他卷走了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地走掉,我看着他的身影发呆,这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结局,我们这么不容易在一起,竟然让一个米米给毁了。

半年之后,米米给我打电话,“崔小席,我对不起你,我放弃了莫高皙,他根本不在乎我,现在又有女人了,经过这么多年我终于想通了,不再对他死缠烂打了,他已经对我厌烦到想杀掉我的地步了,孩子由我带着,我也遇到了一个珍惜我的男人了。”

我拿着电话的手久久没有放下,我不知道,我在莫高皙的爱情里处是什么位置,但是,我知道,我至高的爱情已经被米米与自己给毁了,或者我不该如果不坚定。

我进了莫高皙的博客,自从他离开报社后,一直荒废了,没有再更新过,我也没有去看了,但是,不知几时,里面原本的旧博都没了,只有那篇他在厦门的随记,还有一篇,是新增的,只有一句话:为了爱,我投奔了她的城,为了音乐,我又舍弃了一切,但最后,我还是失望了,没有牢固的城墙可以守着爱情的乌托邦。我明白了。

他的博客里,只有一首歌,谢天笑的《我不爱你》。

我想起了我们曾经的点点滴滴,想起那个不羁的少年嘴里吼着歌,朝着我走来,只是一切,已恍然隔世。

我知道,爱,过了,就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