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才启动驭火术要把夜雨桐于数十步之外烧死之时,突然地悬崖勒马,我不能再杀人了!上次动了邪念杀了彼岸的事还心有余悸,驭火术太可怕了,瞬间把人烧的尸骨无存,夜雨桐再可恶可罪不至死,更不该由我动手杀死她。

只见周而复始的四个音符像先前蛇母镯发射出的光圈,个个锤击着上空的云层颗粒,五光十色的尘土时隐时现,把院子里的人惊得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不被阻拦的跑出了院子,那时西门傲月追出来问:“你还回来吗?”

我头也不回,面无表情的回道:“怎么不回来了?我出去买酒而已!”

那夜,没有人出来找我,西门傲月没有来,慕夜没有来,慕桀更是没出现,我在外面的酒馆喝得酩酊大醉,直到老板看不下去了要送走我,我才抱着最后一坛酒摇摇摆摆的离开酒家。

一路上跌跌撞撞,不知打惹了多少人的闲言碎语,却仍若无其事的朝着回去的小路走。

在我摇摇晃晃的身影后面始终有道无法移开的目光,直到我艰难的回到雨绵绵小木屋,不省人事的斜倒在大床边。

至始至终我都不明白,为何慕桀不把夜雨桐赶走,似乎除了旧情未断,外人再也看不出其他的理由了。

纵然如此,我也容忍了,与其说是我善良的收容了她,倒不如说我心胸狭窄,故意让她看着我与尊贵的赤蛇王恩爱绵绵,如若我真的得不到他的爱,那便是那男人果真无情,而非我无爱。

呵,绝不了处处的爱恨交缠,我亦斩断不了纷乱的情,一如既往的爱下去吧!

殊不知,一切的爱已变质,不是一味的痴傻贪恋,不是一味的默默付出,什么时候,我的

生命里除了最重要的他,还有一个个无法忘怀的情敌与红颜知己,不管生生死死,皆比我痴情。

可,我这一世终究是无怨无悔了,全部的的骄傲和狂放不羁,都是桀赐予的疼爱。

时值人蛇共处的最后五十年里。

骨国国都,弥水城。修璘轩。

借着黑丝线镶边的绣花软枕,我斜倚在床畔,一双皓眸打量着华彩张扬的房间,却是显得十分的空洞冷清,真个屋子里就我一个人。

这里是近三个月来我居住的大屋子,在这屋子里,我见到过的人也只有几个。听照顾我的丫头,花蕊说,偌大的府邸有个优雅的名字,修璘轩,整个府邸上下主子爷加男仆女婢也就十人。

他们的主人,修璘轩的主子——戈颀,看似不太爱说话的男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偏好独来独往。

在我对他不多的印象里,他身形高大而不苟言笑,总是以黑色装束出现,跟黑夜里的鬼魅差不多。但是容貌绝美,比起女子还超凡脱俗,令人心驰神往,浑然天成的冷漠让人看见他时只觉得他俯瞰世人的姿态甚是孤傲,一般人往往就难以接近了。

我也觉得他很难接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连看几眼都费劲。偏偏有一口我最好了,就是美色,男男女女的美色都垂涎不已。

修璘轩里有五个年轻貌美的女婢,无一不心甘情愿的为他卖命,照料饮食起居,百依百顺。因着戈颀那绝美动人的姿色,以及令人翩然心动男人魅惑力,尽管他沉默寡言,可丝毫不失属于他的威严。

我一直不清楚他是做什么的,拥有什么身份,竟能够占用这么气派的府邸。

对于戈颀,说的话最多,表情最活跃的要属婢

女花蕊,通过花蕊的天花乱坠的言语,我也慢慢了解戈颀的一些事。

轻轻瞥过头,将脸颊倚在软枕上,慵懒的目光正欣赏着门外的风景。

这些日子以来,额头、背上以及大腿的伤渐渐痊愈,只要时刻注意不去拉扯伤口就万事大吉。

每天清晨,最难能可贵的是可以听着清脆的鸟鸣声自然醒来,在习惯了现代化生活模式的快餐环境里,倒觉得比数钱数到手抽筋还畅快。那清晨睁眼的瞬间,酥软的心就像活蹦乱跳的小鸟,就越特别希望伤病早日痊愈,早日下床走动,这种待在囚笼里的生活实在乏味单调,简直让人疯狂。

记得两个多月前的那天——我兴趣盎然的从现代而来,不是出现在梦寐以求的清朝年间,也不是落在高楼阁宇的屋檐下,更别提与王爷、贝勒“巧遇”,连个能安身立命的角落都没有。

睁开眼的那瞬,看见的是白雾朦胧的半空,整个身体做着悲催的自由落体运动,重重地摔在悬崖边的大石板上。头脑渐渐昏昏沉沉,全身微微颤动,阵阵剜心的疼痛逐渐蔓延至全身。鲜血的味道窜入鼻尖,渐渐弥漫在周身的空气里,侵袭着渐渐失散的意识。

我想,我没有成功的体验时光之旅,反而正因此丧命了。

悲剧的小日子——曾活跃在体内充满激情的细胞就要退出我生命的轨迹,一股由衷的恐惧感和令人窒息的平静通通冲击着我全部的思维。

那时,我以为我真的好离开这个世界。可心有不甘,世间值得留恋的还一很多,许多我都还没来得及品尝。

我知道,我是不甘心的!

再次醒来已是一个月后的事了,在我摔在悬崖上时正好得到戈颀的救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