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个生日是九月九日的人,最好出生的时间也是在早晨九点,更完美的话,就是生辰在九月九日九时九分。”白雨说道。

农历的九月九,又称作重阳节。

《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曰重阳,也叫重九。

重阳节出生的人,天生阳气比较重,能在一定程度上中和白雪身上的阴气。

这,就是高人传授给白雨为白雪续命的法子中,最重要的先决条件。

一份感情,当夹杂入其他东西的时候,就会令人感觉很别扭。

哪怕,这份感情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鬼胎有违天和,所以很难活过十八岁。但是我清楚记得,我遇到白雪的时候,她是二十岁。

那之前那些年,她是不是接近其他人来续命?

“你是想问在遇到你之前,白雪是不是还找过其他人?”白雨似乎看穿了我的疑问,摇了摇头,说道,“那位神秘高人给我传授机宜时,明确地告诉我,若是用这个法子,只能延白雪一年阳寿,而且被借阳气的人,也会因阴盛阳衰而最终暴毙。”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种续命的法子,完全是用别人的余生来填充自己一年的寿命,损人狠,利己也不多。

为白雪续命一年,还是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白雨也觉得这法子有些过于阴狠,便央求高人,问还有没有其他的法子。

高人沉默了许久,最终说法子是有,但成功的几率太小。

白雨当即表示,只要有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希望,也愿意一试。

高人又是沉默了许久,才告诉白雨,第二种方法,首先需要白雨和白雪破了身子,而这个破掉两人身子的,必须是同一个男人,且不能让那男人知晓她们两人的真实关系。

第一点,白雨毫不犹豫地表示,为了白雪,这不是事儿。

接下来,高人又说了后面的步骤。

要给白雪续命,当然不能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就了事,而是要找特定的人,而这个人要符合的条件,就是农历的九月九日晨九时出生,而且这个人……需要元阳之身还在。

完成第一步的三人阴阳交泰后,接下里就是第二步——种蛊。

白雪是鬼胎出生,白雨自身阴气异于常人,所以即便是九月九日九时出身,又是元阳之身的男人,也不见得能抵住两人的阴气。

这场**,被找来的那个男人,必死。

但是人死了,魂还在。而且会因为特殊的阴阳气场结合,最终成为不知名的鬼物。

白雨要做

的第二步,就是在这鬼物身上下蛊,或者说,趁着那男人最后一口气还没咽下去的时候,在以那男人的肉身为肥料,魂魄为鼎炉,种蛊。

第二步成功后,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白雪会安然无恙,而白雨要结冥婚。

冥婚的对象,就是那位被以魂养蛊的男人。

毙命无常,又是死于合欢之际,所以被下蛊后的那男人的鬼魂,会变的索求无度。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找上白雨。

这,就是为白雪续命两年,白雨需要付出的代价。

听她说到这里,我下意识地扫了眼白雨那宏伟异常的胸脯。据说女人的那地方被揉捏多了,会变的格外壮观……不知白雨这傲人的事业线,和那两年的经历,是不是也有关系。

旋即,我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声‘下流’。

“后来呢?”我问道。

“后来……”白雨的眼中闪过一丝怅然,“后来,两年期满,那男人魂身养的蛊大成,他就消失不见了。”

“怎么会消失不见了?”我失声问道。

白雨摇了摇头。

当初,高人叮嘱的第二步,就是说了两年为期。这两年里,白雪会安然无恙,而白雨则是结了冥婚后时时刻刻有可能需要和一个鬼嘿咻。

高人给白雨交代的第三步,则是需要白雪自己来完成: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去一个特定的地方,找一个特定的人。

“那个人,不会是我吧?”我有些愕然地问道。

白雨点了点头,“你还记得你和白雪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不?”

和白雪的第一次相见,是在……S市城南一个叫鬼山的地方。

那天,寝室的几个兄弟伙嚷嚷着节日到了,闲着也是闲着,何不登高去?攀山的过程中,下山的时候,大概是走的太快,不小心在步行栈道拐弯的地方,撞倒了个人,那人,就是白雪。

相互聊过后,才知道我们居然是在一个系的不同专业。

再后来,就慢慢的走在了一起。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人——九月九日,鬼山,我?

那位草街的神秘高人,在我去鬼山的两年之前,就预判了我的行踪,而且还特意叮嘱白雪在栈道的拐角处等我?

真是日了藏獒了!

当初去提议去等高的,是寝室的老三,而决定去鬼山的,是我。按理说根本就不存在类似在服务站被人预判半个月后的行程,但实际上是有那人开着那辆黑色奔驰故意引我和穆业去后,才形成的巧合。

能未卜先知到这份上,已经不是令

我信服,而是惊恐。

我和白雪相遇后,依照我个没见过市面的穷屌,自然是架不住白雪的投怀送抱。两声娇滴滴的情话一过,再给灌点海誓山盟的迷魂汤,我从容就范。

“让你爱上白雪,这是第三步。”白雨看了我一眼,说道。

第四步,也就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也是白雪后续续命的真正关键步骤——必须保持两人气机的独立,否则阴阳逆乱,白雪会立即毙命。

所谓保持两人气机的独立,就是……我可以**,但不能迈出最后一步。

我仔细的想了想,又拼命的想了想,终于在记忆的角落中,隐约找到了一些东西。

我和白雪刚确定关系后,我就猴急的想把人给吃掉。当时白雪虽然不清不愿的,但还是准许我隔着衣服上下其手,其中还有几次是手都伸进衣服里,差点就触及最后的禁区。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毕业。

毕业后两人同居,我本以为机会来了。哪知搬离学校后第一天,白雪就把我赶下床打地铺,好几次我不死心半夜爬上床,结果发现丫的穿的严严实实,我能做的,也就是隔靴搔痒。

这样的日子,我自然受不了。

可闹来闹去,只要白雪一抹眼泪,忿忿地问我是不是不爱她了的时候,我就会把那些不快瞬间抛之脑后。

“你不愿意,我就不会强求。”

交往几年中,这个大概是我对白雪重复过次数最多的一句话。

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白雪过生日,我给用大半年的积蓄给她买了台苹果,而后两人又小喝了点,接着那股子迷离劲,才把她剥的干干净净,结果在我准备霸王上弓时,被白雪一把抓在蛋上,顿时霸王成王八。

现在过往种种被白雨点破说透,我只是喟然叹息了声。

她有苦衷也罢,我不甘心也罢,终究已然是一场烟云,已逝。

“再后来呢?”我问道。

“再后来?”白雨眼中闪过一丝愕然,“再后来你们不是就在一起了吗?为了不让这件事被你识破,我几乎都是不和白雪联系的,直到这次出了事,云老给我看了车祸现场拍照,我才知道出事的是白雪。”

说着,她有些疑惑地看向我,“我已经把事情解释的很清楚了。你应该明白,白雪是不可能离开你的。你们为什么会分手?”

不可能离开我?可惜最终还不是走了。

“她说要南下去寻找长期饭票,于是就走了。”我有些懒散地说道,“半个月前,她带着男友回到S市,我请他们两人吃过饭。”

白雨和云中客对视了眼,齐声道:“孙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