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偷(1/3)

小别,原先不是贼,后来,他做了贼,但现在他千真万确不再是一个正式的贼了。

他要是不自告奋勇,替人受过的话,也许现在还是个贼,这就是做好事必有好报的结果了。

有一本以他为原型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悔过小说,还改编成采用真实手法的电视剧,导演独出心裁,让生活中的他扮演电视剧里的他,产生一个小小的轰动。于是,立地成佛,他就成了好人了。

更不用说,写这本小说,和接着趁热打铁改编电视剧的王七一,过去叫我李老,现在叫我老李的一位作家,那更是好人中的好人。到处讲演去,好像他就是那个回头是岸的小偷似的。因为小别讲了几回,不感兴趣了,于是王七一代替他讲。

生活中,有些事挺滑稽,到底谁挽救了谁,这本账很难算清的。反正王七一灰了这么多年,一个小别,成了他跌进水里时的稻草,可捞着了。

小别其实是逮不到的神偷,你看着他,眼睛瞪得溜圆,你的钱包,你的手表,你的金笔,甚至贴在腰间的伤湿止痛膏,都到了他的口袋里。气功神偷!有人这样称赞他。他的一个也是在这行的同道,失手了,落到局子里。弄不好要蹲个一年半载,而那个人的娘是个瞎子,小别也不是多么了不起,要了不起,会当小偷?他到派出所自首去了,说是他策划的。

也确实是他先进的公寓,偷老外。不过,他是不会栽的。但同伙落网了,有什么办法?进去了以后,那瞎子老娘,就成了他的负担。

他说:“我一点也不是伟大,我怕侍候他妈,我想不如我蹲笆篱子!”

小别那年还不到十五,进工读学校。不到一年,他就成了王七一的悔过典范,然后拍电视,上镜头,然后就回到街道,有一份工作。

我还没走到维修队,一眼就在胡同口的个体饭铺里,看见了这位等待着我的改悔典型。那样子,既想不到他是个专门对付抽水马桶的管道工,更想不到两年前在拘留所,在工读学校呆过。眼下他那高级牛仔服,名牌运动鞋,劳力士金表,进口太阳镜,一身穿戴,不像大款,也像小开。

“扎啤?”他问我。

“好吧!”我准备掏钱。

“骂人吗?”他止住了我。

“怎么啦,小别,你发洋财了?”

他点点头,掏出来的是美元,“你算说对了!”

这年头,凡发财的,满街握着大哥大神气活现的大款们,像小别这样从局子里出来的主不少。我知道,他下了班,在干第二职业,所以,我问他:“肯定,你现在不是干私活,在办公司吧?”

这小子诡秘地一笑。

“看样子,老兄你这钱好像有点来路不正?”

冒沫的啤酒放在面前,服务员走开以后,他才轻声地说:“告诉你吧!我又下海了,老李!你别笑话,当过一天贼,一辈子有贼心,这叫贼心不死,对不?”他像说别人的事情一样,半点也不脸红的。

“想不到你到底还是重操旧业?”

“这有什么?”

“又是哪些坏小说使你走上堕落的路呢?”

他赖皮地一乐,“我也正在琢磨,要王七一将来再写书,好编给他听!”

“你呀!你呀!……”

“老李,我打电话给你,可不是向你承认什么错误的。”小别说。

我笑了,“你从来不认错的,除非为了争取早日释放出去!”

“看,你别正而八经地开导我,行不行?”

“我可不想给谁当导师,并不是我谦虚,也不是不够资格,而是我看到那些想给我当导师的人,实在他妈的讨厌。所以,你放心,你讲,我听,好不好?”

其实一个人,水平太差倒也无所谓,狗屁不通也没有关系,写不出文章,或写不好文章都不在话下。别装圣人,还装个假圣人,那可就没劲透了。成年到头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还不知道谁吃几碗干饭?偏像得了羊角疯似的,一来劲,那副做作出来的或一本正经,狗脸生霜,或痛心疾首,世界末日的德行,令人作呕。这就是那位王七一,巴结上一个主子,跳上跳下,听小别说,见到他,这根救命稻草,连眼皮都不抬了。

小别电话找我,就是为这位假圣人的事。

这小子把话题先扯得远远地:“我这几年真洗手了,你信不信?”

我想他这话大概不假。

“可我昨天到一位你肯定听说过的,那个挺了不起的太太家,去修下水道,那美元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把我心痒得没有办法,我差一点要剁掉我的手,你猜最后怎样?”

“你都顺手牵羊了,问我……”

“是这样,不拿白不拿,我想了想,也就不必客气了。”

“人各有志,小别,你一定要堕落,一定要走回头路,是你的事。不过,我提你个醒,小别,你可是王七一使出吃奶的劲,好容易树立起来的榜样。万一你失手,被当场抓获,那本写你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小说,怎么交待?你不替你想,你也得替我们那位假圣人想想……”

他一笑,很潇洒。“喝!什么时候,你点家高级饭店,我请客!”

小别不但穿得挺像个样,行

为举止,也是很成气候的。我第一次去工读学校,在车间里第一眼看到他,我以为他是管教人员呢?他也去他的家拜访过,小别的父母都在郊区中学教书,是两位很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老师,一直坚守工作岗位,从未要求调回城区来。每礼拜六下午坐近郊火车回城,礼拜一清早离家返校,小别和他奶奶还在梦乡里呢!应该说,他的家庭环境不错,不知为什么,他有了简直改不掉的偷窃毛病。据说,他父母恨不能勒死这个丢尽脸的儿子。哪怕揍得遍体鳞伤,管不了几天的用,依旧故态复萌,哪怕他奶奶锁在抽屉里又锁在铁皮盒子的钱,他都有办法弄到手,一点也不费劲。

他具有偷窃的天才,他到派出所一投案,那卷宗里好几起没有下文的盗案,从古玩到貂皮大衣,从儿童玩具到镭射影碟,他供认不讳,是他的手艺。其实,派出所里的人,他也不是不认识,甚至知道是他做案,逮不着他的把柄,不漏就是好壶,拿他没有办法。

小别到百货公司、农贸市场、火车站,随便走走,就有收获。他身上向来不带钱,现用现偷。后来,我们熟了,他给我表演过他的偷技,在明知他要扒窃我,予以严密防范的情况下,我揣在皮夹克里的钱包,还是到了他的手里。这并不算稀奇,他还有本事,把偷走的东西物归原处。

“小别,你跟谁学的这门手艺?”

他不回答,那是他的绝对秘密。我和他结识这些年,他一个字也不露。

我当然不相信胎里带这一说,虽然他很小就有偷窃习惯。但我也不信是坏小说引导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老实讲,他没有读小说的习惯,宁可看黄色录相带,看多了也腻了,按他的说法,远不如找几个妞脱光了自己拍,自己欣赏有劲呢!当小别从事这种道德败坏的淫乱活动时,王七一深恶痛绝的“性大潮”文学,还没有开张呢?

王七一到工读学校采访,是不是受到我的启发,这是我不便说,他也不愿承认的事。不过,小别一见那张道德面孔,就猜到他的来意了。每一个聪明的小偷,都是心理学家。在大街上,不是随便见包就掏的,分人,可下手则下手,不能碰的,哪怕钱把你噎死,也不张嘴咬钩。

他主动向王七一靠拢,一脸忏悔,好像盼来了救星。那小子,不但人长得体面,脑子也足够灵活,只要王七一张嘴,准能顺着他悔过自新,认罪回头的文学构思说下去。一面说,一面观察着我们这位作家的脸色,专拣他爱听的讲。

我能够想象得出小别如何哄这位老兄的,我提醒过王七一,“你要听喇喇蛄叫唤,就别种地了。”

他反过来嘲笑我,“你就是总看到生活中的消极方面,哪怕在黑暗中,也有光明的,积极的因素,像小别,就是要求向上,努力改过,深挖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根源的一个。很简单,他就是毁在你也赞成过的那些‘性大潮’文学手里。他听我讲了那些英雄事迹后,都激动地哭了。”

“小别?哭了?”我可了解那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居然会被这位三等牧师的布道所感动,太不可思议了。

王七一很得意:“李老,你还别不信,小伙子嚎啕大哭,哭得那份伤心!”

等到电视剧《找到回头路》拍好,我被邀去看样片的时候,碰见也在场的小别,抓空儿我问了他一句,“你这回算走运,逮住了一个冤大头,给你垫脚,提前毕业。”

他一笑,因为当时有许多大小人物莅临,他不敢笑得猖狂。

“听说你跟他哭天抹泪,痛苦得要死?”

“他给我讲王杰啊,刘英俊啊,门合啊的英雄故事,我就被感动了呀!”

“你还后悔说,你看了许多坏小说,中毒不浅,已经没救了什么的。”

“他喜欢听,我就说给他听呗!”

“我听你奶奶讲过,你上学的时候,一拿书本就犯睏,都看过什么小说啊?”

“不跟你说了,不跟你说了!”一转身,走了。

…………

有这样一个歪打正着的机遇,小别离开工读学校,不再作贼,至少不太做贼,也是好事。当然,王七一瞎猫碰上死耗子,总算当了一辈子作家,有了一本代表作。此公便成了职业传道士,到处去演说文学在促进人的堕落方面的可怕性,同时在挽救人方面的伟大性,顺便签名售书,推销他那本把一个惯偷改造成先进分子的积压下来的悔改小说。

“真棒!王七一!”我拍着他那虎背熊腰,赞他一番。

“李老,多承谬奖啦!”

果然,他命算得挺准,五十九不发,六十发,他快退之前,被小别偷走美元的那位太太家的先生相中了,总算有了顶戴花翎,正式粉墨登场,老兄甩开马蹄袖,夹个文件包,挺像一回事的了。从那以后,见我就很不客气地叫老李了。

有一回,在机关院里,听他喊。

“喂,老李……”

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叫过我,我不以为他在叫我。

“叫你哪,老李……”

我站住了,在场的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姓李的。

“正式通知你,明天来听我传达中央文件……”

那大皮包,鼓鼓囊囊,这

回王七一可捞着一个大讲特讲的机会了。谁知第二天,那一份薄薄的文件,两分钟就念完了。那包里,装了些什么东西,便成了一个秘密。在座的其它同事猜测,也许故弄玄虚,塞了些手纸吧?看来,有眼不识泰山,把王七一估计低了。

小别喝完酒后问我:“再来一杯?”

“谢谢,够了!”

这个犯了第一次错,偷了人家的钱,不想再犯第二次错,把钱花了的年青人,举棋不定地自言自语:“这美元怎么办呢?大把花了它?还是想办法原封不动退给他?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帮过我的忙的。这是我们的行规,拉过一把的人,要手下留情的。”

在口语里,男性的“他”,与女性的“她”,是分辨不清的。我问小别,那位太太,也就是我同事王七一上司的老婆,一个徐娘半老的电影演员,架子蛮大的,怎么可能给你这个过去的失足青年帮忙?

“不是她,是他!”

“哪个他?”

小别顿脚叹息:“唉,也怪我,老不干这行,手生眼生。我该认识他那个大公事包的,他到工读学校来采访的时候,有个印象,怪不得觉得眼熟。那时,他包里可没有美元,人民币也有限。冲那劣质二锅头的酒味,要在外边,我不屑下手的。小偷也是一门手艺,绝活,不能随便糟蹋。我就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当着他面,用两指头把他皮包里的月票夹走了,害他在公共汽车上挨过一回罚,后来不是写进他那部小说里吗?”

“哦!他?敢情是他?”我心里想,他哪来的美元?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了。

小别后悔不迭:“我根本不知道在房间里给那位太太按摩的男人,是他。先前没当官时好像不像这会儿富态,我没能认出他来。”

尽管我努力不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仍忍不住好奇,“真人不露像,他还有按摩推拿这一手?”敢情我这位同事正经一专多能,文武全材,两手都硬,难怪那位太太的先生如此器重,倚为左膀右臂的股肱之臣。

“我修完下水道,因为那女人爱搭不理的架式,有点不开心。正好,这大皮包躺在客厅沙发上,我这双贼眼能放过吗?我一噤鼻子,就起了贼心,那味儿,可是正经茅台的绛香……”

“吹过头了吧,小别,你也不是警犬,鼻子会这么灵?”

“你不信拉倒,职业嗅觉,不会出错的。”

“于是乎禁不起诱惑,下手了?”

“这种钱,十之八九来路不正,不过,我只拿了一小半,你说我的思想水平是不是有点子提高;要是放在前几年,那二十五张百元美钞,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他剩下的。我就抽了十张,大头还留下了。等我出门,看到停着的他的奥迪轿车,我才悟到坏菜了。大水冲了龙王庙,我把王七一给偷了,就算是不义之财,我也不该拿他的。所以我马上给你打电话……”

“小别,你打算怎么办?”

“这不是向你请教吗?”

按照王七一那种屯子里出来的人的习惯,这两千五百美元,是属于他个人的话,肯定要存进中国银行去生利息的。要是公款,这个官不大,谱不小的人,才不会管呢!倘若以为他拐款潜逃,这合黑市万把块钱似乎又少了些。也许他为太太按摩赚的血汗钱?那这数目又太大了些。总之,百思不得其解。

“还回去?”小别问我。

免得我的同事烦恼,更主要的是免得我的这位年青朋友烦恼,我投了赞成票。“这回扎啤的钱,你付。下回吃饭馆的钱,我掏!”我们就分手了。

至于小别如何把这一千美元,送回到王七一的大皮包里,而且还要人不知,鬼不觉,那属于他的高精尖业务机密,我也不好意思打听。不过,可以相信,鬼斧神工,绝不会露痕迹的。

当然,一有机会见面,我就比较注意我的这位同事的脸部表情了。也真是不简单,丢了一千美元,他像没有这回事似的。我可太了解这位屯子里出来的人了,他未得意时,从来是一枝烟、一枝烟往外拽,绝不撒烟给别人的。而且总准备两包烟揣在怀里,好牌子自己享用,孬牌子给向他伸手要烟的。六、七千块,快八千块人民币,多少盒烟?一点不心疼,能不让人肃然起敬么?过些日子,一千美元回到他大皮包,也未见他多么喜形于色,则更是了不起。

那大皮包永远在他手上拎着,总是那样鼓鼓囊囊的。不过,那当然是要刮目相看的了。而且,我也为小别那高超的偷艺喝采,王七一这从不离手的大皮包,他有办法把钱又送回去,偷和不偷一个样,不偷又和偷一个样,真是大开眼界!能不让人服气?

“神啦,说你是气功神偷,一点也不错!”

“得了,我算什么神偷?”

“你要不算的话,还有谁?”

“那王七一呢?我敢压住他老人家么?”

这是在我回请他那顿,在饭桌上小别说的。我始终记得那年轻人一脸懊丧的神气,这种“强中更有强中手”的失落,恐怕是这个年轻人入道以来,头一次有这样的感受。

那天小别喝多了,我扶他回去,一路上,他喃喃自语:“行,我服,真行,我真服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