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马,迎面是“逝水茶轩”古色古香的招牌。

这四个字用的是弯弯曲曲的古篆,不是读书人只怕第一眼很难认全。

“这地方不知道你以前来过没有?——听说这条街上有十几家茶馆,可惜我只认得这一家,不知道是不是最好的。”虽然这也只是她第二次,苏风沂推开门,老练地在前面引路,一副老主顾的样子。

唐蘅连忙点头:“你的眼力果然不差。这正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茶好、糕点好、安静、厅堂的布置也雅致,听说主人除了做茶艺,还是古董商的掮客。”

“你说的可是田三爷?打过一次交道。”苏风沂淡淡地道,一谈到自己的专业,脸上顿时露出倨傲之色。

“先说好,我来付帐,”唐蘅看她穿一件式样简单、手工粗糙的百褶裙,那是铺子里最便宜的货色,且浑身上下也没一件像样的首饰,不禁有些替她难过,口气不由自主地体贴起来,“不过算你请客。”

他担心苏风沂不知道这逝水茶轩看似不起眼,其实是城里最贵的茶馆。一杯蒙顶甘露加两块凤梨糕就要二两银子,相当于普通人家一个月的饭钱。何况唐蘅打过交道的几个女人动不动就狮子大开口,而苏风沂竟抢着要请客,光这份心意就让他受宠若惊,哪里还敢指望她真的掏钱。

“不,不,不。我请客,当然我付帐,”苏风沂不理他那一套,将头摇得好像拨浪鼓,“我有事求你帮忙。”

他笑了:“求我帮你打架?谁得罪了你,说来听听。”

“比这个麻烦多了。所以请你不要客气。这份人情请一次客远远不够,说实话,现在我已觉得有些惭愧。”虽是这么说,她的脸上半点惭愧的影子都没有。

“你这么说,我已开始有点紧张了。”唐蘅半开着玩笑,悠然地道。

两人找了个僻静的座位,要了茶点。

“说吧,求我什么事?”

“想借你身上一件东西一用。”

唐蘅看一眼自己的衣裳。

他认为自己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便是身上的衣裳和头顶上的假发,两样都耗掉了他大量的心思和银子。但这两样东西苏风沂显然不会借,但这两样东西苏风沂显然不会借,因为不论是身材还是脑瓜的形状,两个人都相去甚远。便放下心来,道:“好说,你想借什么东西?”

“附耳过来,我悄悄告诉你。”

他歪过头,苏风沂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她的话还没说完,只听得“扑”地一声,唐蘅的一口茶喷了出来,脸“腾”地一直红到耳根:“什么?你说什么?”

“其实对你来说,这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是吧?”

“你疯了!你还是个小丫头!”

“咱们同岁,你只比我大几个月,对吧?”

“可是……”

“我知道这很让你为难,”苏风沂愁肠百结地道,“你能帮我这一次么?”

“对不起,这个忙我不能帮。”唐蘅又摇头又叹气,“前儿遇到一位老太爷还向我叹息,说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想不到这么快就兑现在你身上。”

“这关世风人心什么事啊?”苏风沂双手支颚,瞪大眼睛,一副纯洁无辜的样子,顿了顿,又眨眨眼,气若游丝地道:“阿蘅,你是处男么?”

“当然!”

苏风沂的脸上露出失望之色:“这么说来,你没什么经验……”

“完全没有,你找别人罢。”唐蘅马上道,“实在找不到,我可以替你找一个。”

“你以为我是个随便的女人么?”苏风沂将他的手腕死死地一拧,“找你是信任你。”

“不不不,千万别找我。我干不来,子忻知道要杀了我的。”

“咱们不说,他不会知道。”

“不不不,他会知道,他是大夫。”

“我只要一次。”

“一次也不行。”

“算我求你,好不好?”她的声音又轻又软又甜又粘,好像碟子上的凤梨糕,“这真的对我很重要。只要你答应我,下次无论你求我什么,我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皱一皱眉头我就不是苏风沂。”

“风沂,你是一时头脑发热。可是,对我来说,”唐蘅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字地道,“饿死是小,失节是大。”

“别这么严肃,老兄。”

“我说的是真的。”

她惊讶地看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只好低声解释:“我不想干那种事,因为我不想觉得我是个男人。”

怔了半晌,苏风沂道:“这只是一件事,做做而已。你为什么老要想到男女?这跟男女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这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做的事。”

“你忘了方才你开导过我的话。”

“我开导过你什么话?”

“你问我是‘这里有狼’还是‘那里有狼’。这世上本没有‘这里’与‘那里’,‘这’与‘那’只跟所思所想有关。同理,这世上也没有‘男’和‘女’,只有我们两个人。”苏风沂振振有辞,“你为什么要想这么多?”

唐蘅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讨厌我?我又没招谁惹谁。”

“我就不讨厌你。”苏风沂道,“我挺喜欢你的。轻禅也说喜欢你呢!我和轻禅看上去也不像傻子,对吧?”

唐蘅没吱声。

“还有,你的头发我都包了。我每长长一尺,就剪下来送给你,好不好?”

“……”

“阿蘅,你说话啊,你到底答应不答应?”

唐蘅仍旧摇头:“我是被唐门赶出来的败类,曾因‘节行不检’抓入刑堂。长老们要问我服妖之罪,我父亲就是刑堂的堂主。他一反往日的作风,费尽唇舌替我开脱。——我一直以为父亲是个老实厚道的人,想不到他竟很会狡辩,不但矢口否认,还缘引历代家法,硬是把长老们兴师问罪的劲头强压了下去。可是我知道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一直希望我能是个正常的人。”他的声音微微发颤,“可是我做不到,我改不了……我不配做他的儿子!有时候我真希望他能说我点什么,可是他什么也没说。无论家族中的人如何在他面前说三道四,他从没说过我一个字,就好像不知道有这回事。”

“所以你离开了唐门,离开了家。一个人在另一个城市独自生活?”

他点点头。

苏风沂同情地看着他,柔声道:“你父亲不说你,是因为他爱你。如果连你最亲的亲人也如世俗一般看你,你岂不是无处容身?”

他慢慢地喝了一口茶,道:“也许他这样做已很不容易。不过对我来说,沉默才是最大的打击。”

她承认他的话有道理,有时候,沉默也是暴力的一种。

“别这么想,你爹爹没为这事儿揍你,已经不错了。他们那一代人作风老派,能理解的东西有限。”说罢,拍了拍他的肩,又道,“对不起我太自私了,只想到自己,没想到你的感受。我只是……有些害怕。每次我和子忻在一起,开头明明好好的,结果却总要闹翻。我只希望这一回我们能够从头到尾地美好一次。……放心吧,既然你不愿意,我不会逼你。——这事就只当我没提过。喝茶,喝茶,我仍旧请客。”

“为什么你跟我……就不怕?”唐蘅审视着她,问。

“因为你特殊。”

“你指的哪一方面?”

“你有服务精神,”苏风沂道,“这一点非常难得。”

“明白了。”

苏风沂拿了一块凤梨糕,放在手心里,就着茶,一块块地掰着吃。过了一会儿,低头打量唐蘅,见他心事重重,闷闷不乐,便用臂肘碰了碰他,道:“喂,生意不成仁意在,你干嘛这么垂头丧气?”

“风沂,你真的很想这样?”唐蘅深深叹了一口气。

“嗯。”她用力点点头。

“你想过有什么后果了么?”

“他们说你妈妈是有名的大夫,你对医术也略知一二,”她满不在乎地道,“你一定有办法!”

“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胆大包天的女人。”

“你这是说,你打算帮我?”她小心翼翼地问。

他苦笑:“至少我不应当违背我的第二条原第二条原则:高高兴兴为女人服务。”

苏风沂大喜:“真的?你答应了?太好了!事成之后我一定要好好谢你!客栈不方便,你看那座小庙怎么样?那地方十分隐蔽。明天下午你可有空?”

唐蘅的脸又红了:“这么快?……你不多想想?我首先告诉你,我真的不大会。”

“那就找本书学习学习吧!”

“既然求人帮忙的是你,学习也应当是你的事罢?”唐蘅连连摆手,“不过,你若是想看看《素女经》或《摄生总要》上怎么说,我倒是可以想想办法……”

虽从未听说过这两本书的名字,苏风沂却能猜出大致的内容,忙问:“阿蘅,你说,这两本书子忻会不会读过?”

唐蘅的神情很古怪:“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两人尴尬地对望了一眼,各自拿起茶杯喝了一大口茶。

苏风沂双手捧着茶杯,笑道:“你知道在古董这一行也有伪造的高手。胆子大的人,三代秦汉的东西都敢做,且能做到形制分寸丝毫不差。比如市面上的青铜葬器,有铭文的要远远贵于没有铭文的。他们就能仿造商周的铭文,将它们刻在没有铭文的铜器上。又比如为了让仿制的铜器有各色的古斑,他们会掘一个地坑,用炭火烧红,泼下严醋,然后放铜器入内,以醋糟罨,再加土于上窖藏三日,取出之后便有斑驳的古迹……”

虽是继承祖业做了本城四家二流古董店的老板,唐蘅对古董的兴趣其实只停留在“好奇”这个层次上。

而行里的人都知道,好奇意味着“感兴趣”、“一知半解”,同时也意味着“与己无关”、“不想深究”。

所以“好奇”常常与“关心”背道而驰。

唐蘅抬起眼,淡淡道:“而我关心这个问题是因为——”

“技术。”苏风沂道,“无论干哪一行技术都很重要。请问,你的假发为什么做得那么好?无论怎么跑怎么跳,它都不会掉下来?”

“因为我有一位朋友专门为我配制了一种粘剂。”

“还有,你指甲上的丹蔻,为什么涂上去之后一抹就掉?”

“因为这位朋友还送了我一个很有效的配方,专门用来洗掉指甲上的红色。”

“你这位朋友是——”

“子忻。”

苏风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子忻?他替你干这个?”

“你可想试试他替我配的胭脂?”

苏风沂忿忿地道:“难怪你这么喜欢和他在一起!”

唐蘅两手一摊:“你看,这世上的职业从来都是成双出现。有人喜欢化妆和假面,就有人喜欢做胭脂和道具。”

苏风沂为之气结:“这就是你们的友谊?”

“我们的友谊很纯洁。”

苏风沂双眼骨碌碌地一转,一个念头跳到脑中,问道:“既然你们是好朋友,你可知道子忻最忌讳的事情是什么?”

“知道,不过不告诉你。”

苏风沂一阵呜咽:“阿蘅,求求你!”

“好吧。”唐蘅的心很软,“子忻最讨厌人家动他的手杖。”

苏风沂有气无力地“哦”了一声,绝望地道:“为什么?”

“你可曾听说过小湄的事?”

苏风沂的心咚咚直跳:“小湄?谁是小湄?”

唐蘅没有回答,而是向左边努努嘴,又使了个眼色。

她突然闻到空气中有一股酸苹果的气味。

转过头去,发现邻桌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白衣人。

白衣人明明很年轻,却有一头亮眼的白发。

他的外表很洁净,浑身上下一尘不染。桌上放着杯清茶。茶还是满的,冒着热气。白衣人很斯文地咬着手中的一个青苹果,看样子已吃了不只一个,手边的百鸟漆碟上留下了两个啃得相当干净的苹果核。

沈空禅。

他吃苹果的样子很专心,似乎没有注意到她们。苏风沂指了指门口,示意唐蘅赶紧溜走。

正在这当儿,沈空禅咳嗽了一声。一双眼斜睨了过来,刀锋般地盯在苏风沂的脸上。

唐蘅双眼一眯,转过身去,不动声色地打了一个招呼:“一日不见,沈兄可好?”

“唐公子真是健忘,昨天你不是问我什么时候有空,好到茶庄喝杯茶?”沈空禅将目光一收,看着自己手中的果核,漫不经心地道,“今天我正好有空,所以就来了。”

当然不会有这么巧合的事!苏风沂心中暗想。沈空禅的追踪术在江湖上鼎鼎有名。三和镖局不是没丢过镖,只是每一次都被他带着人找回来了。

“抱歉抱歉,瞧我这记性!”唐蘅叫来一位侍女,吩咐道,“麻烦姑娘将这位公子的茶帐记在我的名下。”

他原本是这里的常客,侍女添了茶,点头离去。

“沈兄若是对苹果情有独钟,不妨试试这里的果茶。”唐蘅认真地建议,“有一种叫做‘青花果茶’的,便是用苹果、山楂及蜂蜜调制而成,味道清纯酸甜,非常爽口。”

不知为什么,沈空禅的脸上一直有一种让女人看了心酸的神色。他原本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因为这种神色,看上去有些失魂落魄。他的嗓音也很动听,深沉而柔和,如果他能说一两句话充满情感的话,会让很多女人着迷。

沈空禅看了唐蘅一眼,又将目光转回桌上幽幽的烛火,仿佛陷入某种甜蜜的回忆:“我妻子怀孕的时候吐得很厉害,除了青苹果,什么也吃不下。偏偏正赶上一个冬天,市面早早就断了货。我四处托人去买,才从南边弄来两筐。那几个月她吃了无数个青苹果,却仍然很瘦,成天昏昏欲睡。”

他怔怔地望着前方,目光恍惚,神情肃穆,嗓音沉痛。

不知他为什么要提起此事,唐蘅与苏风沂面面相觑,吓得不敢插话。

“那时她已有六个月的身孕,却仍然害喜。大年初三,她说想回娘家看看,我原本是要陪着她去的,因镖局临时有事缺人手,我只好留下来。让四弟替我送她。她的娘家离镖局只有两个时辰的路程,她说会在家里歇一晚,次日即归。想不到当天夜里他们就把她送了回来。她身上中了一剑,伤口贯穿小腹,血流了一地,什么金创药也不管用。那时她已开始昏迷,大夫来看了一眼,就说没救了。她在床上挣扎了一个多时辰,样子很痛苦。最后那一下她猛地又清醒过来,我知道那是回光返照,只能紧紧地抱着她,抱着她。她说——”

他的声音开始哽咽:“她说她不成了,但她感到孩子还活着,在她的小腹里乱动,问我有没有法子救救孩子。我只好哄着她,说大夫就要来了,要她不要担心。其实那时她已没有了说话的气力,我知道谁来也救不了她。她一直看着我,一直问我大夫什么时候到,直到断气,眼睛还盯着门口。”

听到这里,苏风沂感到一阵心酸,禁不住揉了揉眼,满眼泪光地看着沈空禅。

只听得他继续道:“我在她的坟前发誓,就是上天入地也一定要抓住这个人,锉骨扬灰,给她报仇。一个月之后,我果然抓住了他。我对他百般折磨,弄得他不像个人样。……这小子不愧是郭家的儿子,脾气够硬,死活不求饶。但我最后却放了他。哈哈,我放了他,不是因为心软,而是因为只死一次太便宜他了。对我来说,他至少要死一百次才能解我心头之恨!想不到因为我一时的任性酿成了大祸。他杀了我的五弟,我母亲伤心得快要疯掉。这时我才知道,他活在这世上,就是要杀光沈家所有的人,一个一个地来,只是不知道下一个轮到谁!——如果当时我一剑结果了他,就不会有后来的惨事。”

说到这里,他目光陡然一寒,冷冷地扫了二人一眼,唐蘅倒是无动于衷,苏风沂只觉脊背一阵发寒:“苏姑娘的父亲苏庆丰苏老爷子,是退休的翰林,有名的金石学家,古董界的泰斗。在下曾有一面之缘。据我所知,苏姑娘的十来个兄弟都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不曾习武。唐兄的家世,武林中人尽皆知,自不必说,但这些年唐门自己也是债务缠身、自身难保,就是小小的三和镖局,你们也欠了三笔镖银至今未还。我希望两位不要介入沈郭两家的仇恨,不然就是与沈家为敌。如若两位愿意现在就离开嘉庆,沈某恭送,敬赠盘缠。如若还打算与郭倾葵朝夕相伴,我只好预先提醒两位——”他用手指敲了敲桌子,阴森森地道,“这里,这座城,就是郭家兄弟的葬身之处。谁帮他,谁就和他们葬在一起。沈某言尽于此,两位多多保重。”

说完这话,他冷笑一声,站起来,拂袖而去。

门口停着他的马车,一群手下恭敬地垂下头。他看见管家沈均站在马车的门口边,轻手轻脚地替他打开车门。

“老爷子到了?”他问。

“刚到。”

“谁陪着过来的?”

“二爷和六爷。”

“四爷还在路上?”老四沈枯禅管着西边的生意,按理该提前到达才是。

沈均突然垂下头,半晌没说话。

“出了什么事?”

“刚刚接到消息,四爷他……”

沈空禅心一沉,只觉头顶金花乱冒,身子不禁摇晃了一下。

“四爷在半路惨遭毒手。”

他的预感一向灵验。

沉默片刻,他颤声问:“老夫人知道了么?”

沈均点点头。

他咬了咬牙,又问:“你肯定是郭倾竹下的手?”

沈家的仇人不少,并不止郭氏兄弟一对。

“不敢肯定是他,不过手法十分相似。”

他皱眉:“什么手法?”

“这……”沈均迟疑着,不敢说下去。

“你说。”

“他拿走了他的肝。”

……

她一向不喜欢别人称她“老夫人”,因为她认为自己并不老。

她是沈泰的续弦,嫁给他时只有十五岁,为他生了五个儿女,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老夫少妻,沈泰对这位夫人宠爱有加。她今年刚过完自己的五十大寿,沈泰为她大宴宾客。沈府里一片喜气洋洋,送来的寿礼还没来得及收拾,包灯笼的红布也还没来得及取下,她就在一月间连失二子。

她还记得分娩时那突然撕裂的剧痛,仿佛一刀深深扎在血肉上,将她一分为二。而那剧痛却是喜悦的,因为另外一部分变成了生命,走入自己的世界。

她所有的儿子,不论是否亲生,都对她很恭敬,很孝顺。在这个大家庭中,沈泰有绝对的威望。她记得刚刚嫁入沈府时,长子沈挥禅——沈泰元配之子——怎么也不肯称她母亲,为此被沈泰狠狠地揍了一顿。生下四个儿子之后,她以为自己在这个家的地位十分牢固。就在这当儿,沈泰却忽然提出想要一个女儿。

他说他的儿子已够多,女儿却连一个也没有。如果她不给他一个女儿,他就要另外娶妾。

她是沈泰最宠爱的女人,脾气大,任性,一向要什么有什么。

马不停蹄地生完四个儿子以后,她对生孩子这件事已由身心俱惫到彻底厌倦。当然,这种厌倦说不出口,只能深埋心底。表面上她仍然是个好母亲。而且,为了与这种不妥当的情绪作斗争,她偏要弄得自己精疲力竭。她不信任奶妈,不相信佣人,每个儿子都由自己亲自哺乳,所有时间都花在他们身上。她觉得自己是沈家的有功之臣,而沈泰显然对自己的功绩并不在意。

她暗自赌气,不信自己生不出女儿。

果然,她很快怀孕,且顺利地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沈泰无话可说,只好打消娶妾的念头。

而她却对这个女儿产生了敌意,认为这不是她想要的孩子。越来越糟的是,沈泰对这个女儿爱不释手,言听计从,对妻子却渐渐有些冷落。她尤其看不得女儿在丈夫面前撒娇,认为这原是她的专利。而女儿的脾气与她相仿:固执、任性、敢想敢要且说干就干,远不如几个儿子乖巧听话,晓得讨好迁就母亲的意愿——哪怕是假装出来的。

她知道自己的妒忌毫无来由。可妒忌就是妒忌。她不怎么喜欢女儿,却把这心思藏得很深。她照样给她买衣服、买首饰、买胭脂、在她身上毫不吝啬地花钱。她把珠宝给了女儿,把爱给了儿子。

直到有一天,她听说女儿竟然和仇人在一起,那股潜藏了很久很久的心事才终于爆发。

——这世上再没有人比母亲更懂得对付自己的女儿。

她轻而易举地将女儿骗回客栈,亲手剥光了她的衣裳,吩咐丫环将她绑在房柱上。

在幽然的烛光下,女儿的肌肤闪闪发亮。而母亲的脸却因悲伤提前衰老,皱纹爬上额头,双眼发黑肿胀,唇线下折,露出颓丧之态。

女儿像她年轻时那样美貌如花,争强好胜。追求她的男人很多,她喜欢过的也有好几个。风言风语不时传来,大家心知肚明,都知道她做过几件令沈家丢脸的事,惹得一向对女儿宠溺有加的沈泰亦按捺不住,大发雷霆。全家人开始性急地替她物色夫婿,婚事正在紧锣密鼓地张罗之中。

“你爱上了他,”在她的身上,她嗅出一股淫荡之气,“是么?”

“我没有!”

“有人看见你们俩在一起,很亲热,”沈氏冷冷地道,“在兴元府的如来客栈,你们甚至住在一间房子里。”

她的眼神好像一把裁刀反复打量女儿的小腹,研究它的曲线。

她深吸一口气,小腹如处女般紧崩。

“是什么让你们如此投机?”她尖着嗓子逼问,“是你爷爷奶奶的惨剧,还是你兄弟的死?”

“不是!都不是!我是为了打听郭倾竹的下落,”她扭过头去,不敢看母亲愤怒的眼睛,“好为四哥五哥报仇。这一直都是您的意思,您的计划,您亲口吩咐的,难道您忘了?”

她自然听出了里面的讥讽之意,一反手,一掌掴在女儿的脸上:“报仇雪恨我倒不指望,你不吃里扒外就谢天谢地了。天晓得,我们沈家怎么出了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儿?你为什么要这样贱?这样丢你爹的脸?人家剜掉了你的眼睛,杀了你的亲哥,你还要送上门去,做他的弟妇?天底下的男人难道都死光了不成?”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抽屉里抽出一把剪刀,开始绞女儿的头发。她伸出枯瘦的手指,粗暴地将长发挽在手中,像剪断初生婴儿的脐带那样一绺一绺用力地绞着。其间她不断地喃喃自语,仿佛正和死去的儿子们说话。她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把女儿看成是家族的叛徒、谋杀儿子的凶手。在偶然的一瞥中她看见女儿木然冷漠的神态,立即把它当作是一种抵抗,不由得惹起更大的恨意。而柱中人一直倔强地昂着头,没有挣扎,没有哀求,也没有眼泪,只是任她将自己一头乌发绞得七零八落。

最后,她绞得手酸了,将剪刀掷在地上,忽然喊着儿子的乳名痛哭着奔了出去。

她知道母亲是个感情激烈的女人,稍遇刺激便通宵难寐,以泪洗面。父亲的大半空闲时光,便消耗在安慰这个女人莫名其妙的愁肠与悲怀之上。所以她冲出去,投入丈夫的怀抱,指派一位女仆传达她的吩咐:

“夫人命我转告小姐,从现在开始,小姐须得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哪里也不许去。夫人说,这是老爷的意思。”

她错过了一次上药的时间,受伤的眼睛钻心地痛了起来。她扭曲着脸,向丫环轻轻哀求:“翠玉,好姐姐,替我解开这些绳索。”

翠玉咬着嘴唇道:“小姐……奴婢不敢。这是夫人特意吩咐下来的,小姐还是快些向她认个错罢。”

“我口渴,你帮我拿杯茶来吧。”沈轻禅淡淡道。

“是。”翠玉应声而去。

她听见窗格有几声轻微的响动,紧接着,“托”地一声,一个黑影穿窗而入。

她知道他来了。

黑影拔出匕首削断绳索,从床上扯下一张薄单,将她身子一裹,带着她跳出窗外,飞马而去。

在路上他一言不发,只是紧紧地抱着她,感到她的身子一直发抖。

走到一半,他轻声问她冷不冷。她说不冷。

接着她问他要将她带向何处。他说先回客栈。

“子忻说你的伤需要定时上药,不然就会剧痛难忍。”

她苦笑,整个身子缩进他的怀里。

他的胸口还绑着纱带,呼吸和体温透过层层纱带向她传来。一时间,她像婴儿回到母亲的怀抱那样感到了安全和温暖。他们一起回到客栈,他径直将她抱到自己的床上,将重剑插在床头的地板上,坐在床边守着她。

“轻禅,这一回,谁也不能将你带走。除非越过我的尸体。”

她怔怔地看着他,疲惫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拉住他的手,轻轻地问:“倾葵,咱们的孩子,你打算起个什么名字?”

那是一场欢乐的结果,两个人都没有料到孩子会这么快到来。他们窘然相对,故作欢颜,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向亲人们交待。

“就叫他‘无恨’吧。”过了一会儿,郭倾葵苦涩地笑了一声,答道。

她习惯性地捋了捋脑后,这才意识到长发已失,便看着他,幽幽地道:“我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他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她的额头,告诉她无论她是什么样子,他都照样喜欢她。在他的眼中,她永远是最美丽的女人。

远处传来隐隐的钟声,夜已深了。他叫来子忻给她换了药,她很快就熟睡过去。

“谁剪了她的头发?”临走时子忻问道。

“她母亲。”

“哦!”子忻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想了片刻,道,“如果她需要假发,唐蘅一定能帮上忙。”

郭倾葵看着他的背影,想笑却笑不出,只觉腮帮子有些发酸。时隔多年子忻没什么变化。他与唐蘅一样关心事情的细微末节胜过了它的实质。不过他的感叹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子忻出了门,又折了回来,终于问了一个很实在的问题:“你们打算怎么办?”

“逃走。”

“从这里坐船,顺流而下,很快就能到云梦谷。”

“你难道忘了我当初就是从云梦谷里逃出来的?”

子忻微微一怔,心想自己若以家书相托,以云梦谷的实力,郭倾葵的安全当有十分的保障。转念一想,便知以沈家穷追不舍的作派,云梦谷只怕难有宁日。且父亲专心学问,一向与江湖格外疏远,郭倾葵自不愿云梦谷卷入这场干系,故有此推托。当下也不催逼,只道:“等你找到了安全的去处,我和唐蘅送你。”顿了顿,他又道:“不过,就目前的情形而言,我还是认为云梦谷最安全。”

提起云梦谷,回忆如一道遥远的钟声敲响了。郭倾葵的脸上浮出温暖的笑意:“十几年不见,不知子悦是什么样子?”

“她嫁了人。”

“嫁了人?让我猜猜——嗯,一定是他,那个波斯人,乌总管家的老二慕容济,对不对?”

子忻笑了笑,笑容有些凄凉:“你怎么知道?”

“那小子打小就是子悦的尾巴。那次子悦嚷着要吃蜂蜜,他拿着竹竿去捅马蜂窝,结果大家抱头乱窜,只你跑不快,还是他背着你跑,两个人都给马蜂蛰成大猪头。他倒没什么,过了几天就好了。倒是你大病了一场。弄得他又挨他爹的揍,又挨子悦的骂,左右不是人。”

子忻已快忘掉了这些童年小事,经他这么一提,淡淡一笑,道:“你猜得没错。”

“这小子终于学了医?”

“是啊。”

“你还记不记他小时候给乌总管拧着耳朵去蔡大夫家拜师的事?他死活不肯,哭得跟天塌下来一样。现在他还在这一行里干?”

“只怕是云梦谷年轻一辈中医术最好的。——我父亲很喜欢他。”

“那他岂不得叫你一声师叔?”

子忻摇头:“从来没叫过。就算他愿意,子悦也不会同意。何况他头五年虽跟着蔡大夫,后来却一直跟着我父亲,所以辈份早就乱了。”

他温和地看着这位儿时好友,有些奇怪他为何反反复复地提起童年往事。郭倾葵的记忆如父亲编写的药书那样面面俱到、毫无遗漏。而他的记忆却像一团灰雾那样模糊不清。

就在他离开云梦谷的那一年,子悦出嫁了。紧接着,她很快怀了孕,生下了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孩,只活了五天。虽然谁也不知道原由,云梦谷的人都隐隐约约地猜出这事与慕容无风的血缘有关:他这一脉的每一个男孩都不健康。过了一年半,丧子的伤痛还未平复,子悦再次怀孕。全家人都变得小心翼翼,就连子悦偶尔咳嗽或打个喷嚏都弄得父母一阵紧张。怀胎十月,子悦再次产下一个男婴,却仍旧难逃恶运。婴儿的心脏极度虚弱,只活了不到一个月,任慕容无风如何通宵守候、绞尽脑汁,也回天乏术。

在云梦谷人的印象中,子悦一直是个大大咧咧、高高兴兴、野性十足、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女孩。虽然遭遇这样的打击,她看上去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痛不欲生。她休息了两个月,便像往日那样风风火火地忙碌开了,陪乌总管谈生意,帮郭漆园选药材,倒是慕容无风一连推掉了两个月的医务,独自在竹梧院内伤悼。

人们都在心里悄悄赞叹,慕容无风的这个女儿果然坚强。

半年之后人们却在湖中找到了她。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子悦的水性很好。

她与一块大石沉向湖底,却把自己的手拴在湖心亭的一根不起眼的栏杆上。

失踪之后,全谷的人分成几队人马,踏破云梦群山的每个角落,毫无所获。最后却是慕容无风发现了那根绳子。

顺着绳子,发现了她。

从此,他再也没有去过那个湖心亭。

那一年冬季,在听到这个伤心的消息后,他回了一趟家。

他还记得那一天天空是紫红色的,淡雪乡愁般纷纷扬扬地洒下来。他背着行囊,徒步走在通往云梦谷的山道上。偶尔有几辆华丽的马车从身边驶过,马践碾着碎雪,吱吱作响。谁也料不到这位戴着帷帽、穿着粗布灰袍的跛足青年,便是这个谷的下一位主人,神医慕容唯一的儿子。

他来到父亲的塌前,听见父亲说:“去看看子悦吧。”

他踩着薄雪,去了她的墓地。

雪簌簌而下,无声无息地落在油纸伞上。坟地上白皑皑的一片。

那一刻,万物消失了界线,溶成一道白光。

他分不清谁究竟是这些坟的主人,只是茫然地站在丛丛的坟茔之中,感觉自己也是一具即将掩埋的尸骨。

直到他看见了那棵冷松,和冷松下的那个孤零零的小墓。

他走过去,用袖子拂掉墓碑上的雪。

——马跑掉了,怎么办?

——我想睡了,明天再教你……

哦,小湄。

那一次,他只在谷里呆了七天。催他走的人竟然是父亲。

“你为什么还不走?”第七天,父亲忽然问。

“您不愿意我留下来多陪陪您?”

“你不是说你这几年在外面过得很好?”

他点头。

“那就离开这里。”

他不解地看父亲。

“生活好比是走独木桥,”父亲道,“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只能继续往前走。不能停下来,更不能往后看。”

烛光微微一晃,他猛地从回忆中惊醒过来。

哪壶不开提哪壶,郭倾葵又问:“既然子悦已成了亲,你只怕已当上舅舅了吧?”

他在犹豫是否说出子悦的死讯,想了想却道:“还没有。”

——就让子悦在闲谈中多活片刻罢。

然后他迅速转变了话题:“你方才可曾听见窗外有一道奇异的哨音?”

郭倾葵脸色微变:“没有……”说完这个字,哨声又起。

“我想你大哥可能正在找你。”子忻道。

“这是我头一回没注意到他的哨音,”郭倾葵黯然地向窗外看了一眼,苦笑,“我不想见他。”

“因为他伤了沈姑娘?”

郭倾葵迟疑了一下,心情复杂地点了点头。

“苏姑娘有没有告诉你,你大哥的眼睛也受了伤?”

郭倾葵抬起脸,吃惊地道:“什么?你怎么知道?”

子忻正想解释是怎么一回事,郭倾葵已经不见了。门晃动了一下,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替我照顾一下轻禅,我去去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