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黄色的便利贴在平常的生活中普通又常见,几块钱就能买一厚沓,上面用中性笔潦草画的箭头也平平无奇,但放在迷宫这个背景下,就是参赛者的救命稻草,是他们的指路明灯。

前人摸索出的道路会给后人带来无尽的福祉,更何况是时望他们这样无论何时都能为别人着想的人,但是人群中不可避免的滋生着罪恶,即使都是同胞,也会产生异心……

“老公!老公你快看,这边墙上贴着东西!”穿着蓝色吊带裙,两脚踩着夏季凉鞋的短发女生惊喜的拍着身边男生的肩膀,另一只手使劲指着左边的墙壁。

男生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纪,戴着黑框眼镜,穿着格子衫,看起来好像还是个大学生。

尽管俩人已经互称老公老婆了,但他们还只是一对年轻的恋人。

男生顺着女友的手看过去,目光落在那张便利贴上,“箭头?”

“对呀,肯定是指向出口的。”女孩搂着他的胳膊催促道:“咱们快走吧,游戏时间快到了。”

男生看了看表,脸色也很纠结,过了会儿他还是决定选择相信这个“路标”,和女友一起向箭头的方向走去。

但走了没几步,男生忽然又松开女生的手,折返回来把那张便利贴撕了下来,塞进了兜里。

女生奇怪道:“你干嘛撕掉它?万一后面有其他人过来,不是也可以跟着一起走吗?”

“就是因为这个。”男生眼神沉沉的道:“我们既然被称呼为参赛者,那么这游戏很可能就是个比赛。”

“也许胜利者的名额是既定的,未来只有极少数人能获得活下来的权利,我们一定要成为极少数人中的一个,所以现在必须得尽可能的减少竞争对手。”

“哪怕是不择手段。”他笃定的道:“别人多死一个,我们活下去的几率就大一分。”

外人的生死关他什么事儿,人人都是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只要顾好自己就够了,对于潜在的对手,更是要及时扼杀在摇篮里。

但女生好像有点儿被吓到了,结结巴巴的道:“可,可是……”

“好了,别耽误时间了。”男生拉起女生的手,紧紧握住,“趁别人还没来,我们快走。”

他们沿着箭头的指示向前走去,七拐八拐,走过无数个岔路口,每看到一张便利贴就撕下来一张。

女生走得很慢,姿势也有些怪异,一瘸一拐的。男生低下头,发现她的脚指和脚后跟已经被凉鞋磨破了,渗出了不少鲜血。

男生二话没说,脱下自己的运动鞋,“你先穿我的,我的鞋大,不过比穿凉鞋舒服。”

女生感激的笑了笑,蹲下身来换鞋。

这时候她才发现地板上散落着一些浅褐色的粉末,她用手捏了捏,感觉像是什么食物的碎屑。

男生低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了?”

女生没把这些东西放在心上,摇了摇头,“没事儿。”

两人继续往前走,男生光着脚,手里拎着女生的凉鞋,女生搂着他的手臂,紧紧的靠着他,不安的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在撕下最后一张便利贴之后,他们终于看到了那扇挂着出口牌子的大门,男生脸上的表情虽然还绷着,但身体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女生高兴的踮起脚用力的亲了他一口,几乎是喜极而泣,“老公,我们终于找到出口了!我好饿,等出去了你还做红烧鱼给我吃好不好?”

这时候男生脸上才有了点儿笑影,低头看着自己的女友,“好啊。”

就在这时,忽然的……砰!!

一颗金色的黄铜子弹以一个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射入了男生的太阳穴,又从另一侧钻出,在他脑袋上开了一个血肉模糊的洞,一串鲜红的血花随着子弹抛洒了出来。

男生脸上还维持着那清浅的笑容,身体晃动了两下,才怦然倒地。

温热的鲜血溅在了女生脸上,她像是没反应过来似的,呆呆地看着男生倒下,看着这个上一秒还鲜活的、有温度的人倒在地上,变成了一具再也不会动,不会说话的尸体。

“啊啊啊!!”女生惊恐的睁大眼睛,瘫坐在地上,双手死死捂着脑袋,惊声尖叫起来。

一个高大的人影从角落里显出身形来,他一声不响的来到女生身后,枪口瞄准了她的后脑。不过男人稍微犹豫了一下,似乎觉得这不值得自己浪费一颗子弹。

于是他收起枪,信步走到男生尸体前,从他兜里拿出那一堆被揉成团的便利贴。

“我还得谢谢你,正好省得我进去一张一张的撕了。”严霆随手掏出打火机,点燃了这堆便利贴。橙色的火苗迅速的舔上黄色的纸页,将它们烧为灰烬。

有几页残页随风飘到男生尸体上,残留的火星引燃了他的衣服,烧了起来。

女生像是猛然清醒过来一般,哭着向他爬过去,直接用手去拍打他身上的火焰,泣不成声的叫着:“不要!不要!快灭掉…老公,老公……”

她趴在男生尸体上,紧紧的抓着对方还有余温的手,把脸贴在了他的胸口。

严霆甚至都没有再看他们一眼,便转身离开了。

他杀的人太多,造的恶也太多,生离死别这种程度的桥段,已经无法让他那颗冰冷坚硬的心被触动了。

后来又有些人凭借运气,或者是自身的洞察力与智力,找到了出口。

他们目不斜视的走向出口,表情麻木的经过女生和尸体旁边,没有留下哪怕一个同情的目光。就好像躺在那里的尸体曾经不是他们的同类一般,他们路过的只是一只毒死的老鼠,或者一只被咬死的小鸟。

迷宫出口就在离女生不到二十米的地方,但是她只是躺在男生尸体旁边,拉起对方的胳膊搭住自己的肩膀,把脸贴在了对方不再有心跳的胸口上。

一直到时间耗尽,迷宫游戏结束,她都没有离开。

这场游戏一共有一千个完全相同的迷宫,每个迷宫的参赛者有一百到两百个不定,时望所在的迷宫最后存活一百二十五人,单从概率来说,和其他迷宫并没有什么不同。

“存活率15%。”齐哲看着腕表上的通知,平静的道:“人数减少的速度在逐渐变缓。”

之前那几场游戏,存活率几乎是断崖式的暴跌,但从最近开始,存活率降低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每次都维持在五根手指都能数得清的个位数里。

“那是当然了,现在还能活着的都是筛选下来的精英,肯定不容易死。”陆余星端着咖啡坐在藤椅上,仰头看着天花板,微微晃着椅子,“这是好事,也是坏事。”

齐哲明白他的意思,他们不得不承认,在这种环境下,抛弃道德与法律观念的坏人比好人更容易活下来。如果说在现代社会中好人占据大多数,那么在这座岛上,恶人的数量恐怕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一。

光这样说可能心里还没有具体概念,打个比方来说,你在这岛上每碰见三个人,里面都可能有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狂。

这和第一场游戏里被迫杀人是不一样的,坏人是纯粹的恶,而坏人中的精英,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存在。

而更令人感到悲哀的是,有些人在上岛前可能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是谁的父母,是谁的儿女,但在这短短一个月的潜移默化中,已经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恶魔。

时望并没有参与这场讨论,他躺在双人沙发上,蜷缩着裹着一条毯子睡着了。

昨晚他一直在担心迷宫内部的情况,也忐忑不安的等着存活率的播报,几乎是一夜没合眼,但早上太阳升起来之后,他就撑不住了,本来只是想在沙发上稍微眯一会儿,结果一闭眼就睡了过去。

毯子是齐哲给他盖的,早晨的空气还比较凉,睡着的人不盖被子容易感冒。

在这样的温暖中,时望久违的梦到了很小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也许是备份数据将他的灵魂搅得天翻地覆,一些几乎是完全忘记的东西,也在此时慢慢显出模糊的影子来。

在他很小的时候,可能刚上幼儿园,爸爸妈妈经常一起出差,只能把他送到托儿所里暂住几天。

每逢这个时候都会有个长得特别好看的男人接他去玩,有时候带他去游乐场,有时候去水族馆,天气不好的时候,会带他到很大很大的房子里,有许多穿着黑白裙子的漂亮姐姐和可爱的猫猫狗狗陪他玩。

时望很喜欢这个人,颜控本性从幼年时期就根植于骨子里,就算爸爸妈妈一百遍一千遍的叮嘱他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但他还是像个小尾巴似的傻乎乎的紧跟在男人身后,用小手拽着他的衣服叫他叔叔。

那时候的时望还不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不知道他的身份地位,更没有意识到他是怎么如此轻易的把自己从审查严格的托儿所里带出来的。

只是这个男人长得好看,时望就愿意跟他玩。

阴雨天气,他坐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搭积木,一边搭着,一边伸手抓着精致的小蛋糕塞进嘴里。

尔后他又注意到了坐在沙发上看书的男人,于是费力的站起来,吭哧吭哧的跑到他跟前,抓着他的衣服往他身上爬。

手指上残留的奶油抹到了男人价值昂贵的西装上,在布料上留下几个明显的手印,但对方并没有生气,而是放下书抓起时望的后衣领,把他拎到了一边。

男人看着他笑了笑,有些叹息的道:“还真是一点儿都没变,跟上辈子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