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费劲地睁开眼,眼白的部分疼得像针刺,上下眼皮仿佛是拉不开栓一样生涩。
我侧过脑袋,乍看见一小片陌生的墨绿色。意识以电影慢进的速度一点点恢复——这不过是自家的日式墨绿沙发,而我,又在这绿沙发上蜷缩着睡去了一整宿。绿沙发的式样那么简单,洁净、干练,就像他的小寸头似的。
这里的每一件家具自然都是很熟悉的,但是于我,又有着极度陌生的嘴脸。要知道,这里的一草一木当初都是遵循他的喜好所布置和填塞的。
屋里没有任何女孩子气的装饰,没有大朵印花的沙发垫,甚至没有一匹暖色系的窗帘。一切,都那样偏向男性化的硬朗线条。目光所及,是一把黄色的藤编的扶手椅、黑色的硬木条案,还有一扇栗色的木头屏风。每一件都是他当初那样喜滋滋地亲自买回来的。
想起昨晚,自己在回答幸优的时候撒了许多谎。
不明白,自己最近为何不停地和人说着各种谎言。有时候,拙劣得像小学三年级的学生。
实情是,自己也因为离婚得到了房子。这房子是他留给我的。而他做了所谓净身出户的事。
我也根本不是什么二十九岁。今年的我已经整整三十一了,和幸优一样大。二十九岁,那是我和他还爱着、守着的一整年。
手机屏幕在近旁褐色的亚麻地毯上一亮一亮的。一早就把它调成了静音,就是为了不注意它。但此刻,我还是注意到了它。我颇为恼然地叹了口气!
是唐棠,从大学时代开始,一路走了十多年的一个女友。
“讲话呀。”
我抓起了电话,语气随便到了家。
“在公司呢?”
唐棠的语气听上去用澡雪精神四个字形容也绝不为过。她好像永远都是那股劲。
“对啊,那不然我在哪啊。”
“怎么样,晚上过来吗?我一人。那谁出差了。”
“易朵呢?”
“易朵在她姥姥那儿。今天就我一个人。”
唐棠再度打包票一样地确认女儿不在、老公也不在,只有她和我的友情在。
“那好吧。我下了班就从公司过去。”
关上电话,我重新瘫倒在绿色的日式沙发上。
自从知道我离婚,唐棠早已按捺不住地大呼惊诧,并多次试图找机会见上我一面。在我看来,当然是希望我给她一次机会,至少得向我表示同情、慰问和鼓励。
没人知道我离婚已经有三个半月。而我,不过让她得知这个消息才一周半而已。所以对她来说,那就是一周前的事。所以还新鲜刺激得很吧。
眼睛看到的地方,全部都是雾蒙蒙的。最近起床后,常常是这种情形。医生说,那是肝火旺盛和长期肝郁所致。我不知道我的肝为什么不高兴,为什么如此不肯合作。
透过蒙着薄膜一般的双眼,我遥望着整齐码放在玄关上的四盒新印的名片。粗看也有个几百张,那每张上面都印着“朱栗;政府关系部高级经理”。
昨天递给幸优的那张也是这样。只是,这几百张新印的名片印在正面的信息并没有做特殊的凸起印制处理,只是普通的印刷而已。和真的毕竟还是不一样啊!我悻悻地想。
我已经没有工作三个月了。
三个月前,自己丝毫没有打算辞职,然后就回家天天躺着。再然后印了更多和从前一样的名片。一共是四盒,整整齐齐。
辞职的事,我与任何人都没说,更不打算告诉给唐棠。说实话,我开始烦她。
这些年,不知为何,自己内心深处已经越来越厌烦她。但不可否认,她绝对是那种可以随时对外宣称并昭告天下的女性友谊。尽管想来想去,这样的友谊对三十一岁的我来说,其实毫无意义。
大脑在隐约中有点发懵。昨晚的几杯啤酒竟然轻易能让我宿醉,真是无法不愈加鄙视自己起来。
光着脚,我踩在洒满阳光的深色竹地板上,晃晃悠悠地踱着步。光着脚踩下的步伐,每一步都感觉特别沉重和肿胀。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意识到,平素的此时自己正坐在贸易中心附近的办公室里,看着邮件发呆,脑子迅速思考着中午写字楼的午餐,究竟是去哪家好呢?
那是以前的自己。而今,我已经不是让人放心的外企白领三个月了,也不是政府关系部高级经理三个月了。这些曾经是我为之孜孜不倦工作了十年所得到的一个职位和一份心安。在这十年间,是连轴转的卖命,未曾懈怠,一个公司接着另一个公司,步步稳扎稳打地往前奔。
可是这次,我竟然光溜溜地辞职。然后,像个幽灵一样,独自住着离婚得到的房子,日日陷在一方墨绿色的日式沙发里不能自拔。
想起昨夜得到的那个手机,再度将它找到,然后拿在手里前前后后地端详。不过是一台随处可见的白色手机,只是后盖贴着一个傻了吧唧的猫贴画,边缘已经翘起来,脏兮兮的。怎么显得那么不高级,连个像样的手机壳也没有。
我一路拿着手机进了厨房,然后像上了弦一样开始机械地、井井有条地做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情。将两枚农家柴鸡蛋放进煮蛋器,按钮旋转到溏心蛋的八分钟;将两片吐司放进多士炉,按钮旋转到中度焦黄;将山药干、红豆、薏米、大枣和花生放进豆浆机,然后加水启动,热烈地搅拌;将冰箱里剩的半个木瓜,仔仔细细地处理并切成方块,码放进印花瓷盘里。
我还是像结婚后的每一天那样,像他还在卧室没起床那样,一丝不苟地准备早餐。希望他能每天一早看到丰盛的早餐,看到这些有营养的东西。
煮蛋器似乎是坏了,水烧得干干的,才突然报警断电。煮蛋器发出刺耳的一声悲鸣,让我猛然从游离状态里惊醒,只见豆浆机还在兢兢业业地工作,而多士炉早已弹出温热的两片面包。
一只手拿着烤好的吐司,一只手还握着那手机,我终于斜靠着橱柜,身体慢慢滑了下去,然后一屁股坐在地砖上哭了。
天知道,我这三个多月是怎么过来的。
老公因为外遇和我离婚,“喜欢上了别人”,他说。然后,从我的生活中陡然消失得一干二净。那种感觉,就像突然遭遇停电,而后疯狂地找不到半根蜡烛。
而幸优,幸优就是他爱上的别人。
整整一个多月,我都在寻找和锁定这个女人的身份,然后制造和她的偶然相遇。而就在昨天,终于,让我给见到了。竟然是那么身材娇小的一个女人,小号的手脚、小小的身材,不管是叫幸优还是幸与茜。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定要找她,一定要确定她是谁?什么模样?我只知道,我必须看到她、嗅到她、知道她、看透她。
究竟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我究竟是哪里做的不好?我究竟还有哪里做的不好!
想着自己昨天初次与她见面。此刻回想近在昨晚的事,却如此缺乏真实感,我甚至不确定那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还是自己做了一个过于真实的梦。初次见面,站在她近旁几厘米地方的自己,随时压抑着要扇她一个大耳刮子的冲动。而且,是用那种可以一下扇下来她半张脸的劲头。
然而,幸优她就是那样,也只是那样。
对了,昨夜我们还仿佛像正常的两个女人那样交谈、讲笑、喝酒、聊男人和相互帮忙。真是见了鬼了!
在冰块一样凉的厨房地砖上,我哭得几乎上不来气,痛苦得简直就要昏过去了。
更让我痛苦的是,此刻自己心里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半点咬牙切齿的记恨。这份疏离的怪诞感才是真正让我不能承受的。
两片吐司分明是烤得那样诱人,焦黄的颜色恰到好处,口感酥软得一塌糊涂。即便按照他苛求的标准,也一样是完美无瑕的两片吐司吧。然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吞咽这两片吐司是那样艰涩的事情。
总共咬了好几下,嘴巴才像那种滚筒洗衣机一样,一股脑统一地大力咀嚼。粮食、淀粉、蛋白质,我的腮帮子滑稽地鼓着,眼泪却还在止不住地往下流。
关于和他的那些年和那些事,再度淹没我的头顶。
自幼就很少有人中肯地夸我好看,如果有也大多是礼节性的好意。而即便有人夸我相貌,我也一向不知如何应对。好像既不能虚伪地往回夸,更做不到自信地说声“谢谢”了事。虽然不曾被激赞过美貌,但惯常听人评价我长得舒展、温和,或让人看去舒服。我总觉得那是暗喻我缺乏灵气和锋芒的意思。
我的眉毛淡淡的,眉间距放着一字宽,眼睛不大不小,眼角也长得很平顺,五官都算端正,化上点妆也算小家碧玉,不化妆则不咸不淡。从过往照片上看自己,是一副标准温顺良家妇女的样子。
在外形上来说,自己从来谈不上自信或半点自恋,也没有瘾去过多关注自己的仪容仪表,并像其她女人那样花大把时间在镜前搔首弄姿。不过,过了二十五岁以后,我逐渐发现自己身体上独有的优势,而照到我的那面新镜子,就是自己逐渐开始接触的那些个男人。
是他们让我开始注意到自己原本平常的嘴唇有着出色的招惹能力,丰厚的弧度和圆嘟嘟的样子莫名其妙地显得无辜,并好像是对外界的一种微妙邀请。那张脸虽谈不上任何艳丽,但是“脱光了衣服比穿着的时候好看”是过往男人对我的一贯评语。
二十五岁之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脱了衣服的自己在**竟可以释放如此多令自己都讶异的能量与恬不知耻,还有那种甚至可以称得上**的东西。
也许是在那之前压抑得太久,忽视自己太久了吧。
记得在漫长的中学时代里,自己几乎没敢抬眼看任何一个异性。那时,那种被称为少男的小男孩总是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地聚集,看去,让人只觉得他们在不怀好意地聊着女人身上的那些敏感零件。每次看到他们,我都快步走过,总觉得心惊极了。反倒是成年后,社会上成年男人惯常的暧昧和不爽快,让我慢慢地踏心并放松起来。直到后来,每当自己的双腿间夹着一个男人,或在男人身上一丝不挂地骑坐着,那样的分钟才让我觉得生命充盈,而且简直甚是心安理得。可是,一旦穿上衣服,戴上那副三年前为自己配的平光眼镜后,在男人面前又会变得局促、笨嘴拙舌。
其实,自己在任何人面前的时候,内心都是局促和笨嘴拙舌,只不过,越成年越擅于掩藏窘迫而已。
尽管我很努力,想开发性感以求扬长避短,或者试着再把我那良家妇女不甚诱人的短处发掘成长处,但都是徒劳。我的森,好像从来没有赞美过我任何,也不曾像其他过往男人那样言语上肯定过我那点超常发挥的**风姿。
我和森,相识在三年前的春天,我的生日月份。
那天的城市格外明媚,天空像被清香的洗涤液洗刷过一样。冬天正式过去了。人们像惊蛰的昆虫一样,全部蠢蠢欲动,一副草长莺飞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
我像往常一样,自带了午饭,一个人躲在公司的小会议室里吃着。自从在公司附近的小餐厅频繁打游击腻味了以后,我便走投无路开始自己带剩饭菜。
我一向觉得人生最恐怖的场景便是乐扣饭盒里的剩米饭上趴着几根隔夜的绿油菜帮子。于是,为了略微提升自己带饭的索然心情,我在饭盒的款式上下了些功夫,将塑料餐盒换成最贵的一款玻璃饭盒。谁知,刷不干净饭盒的不洁感还是摆脱不掉。
我缓慢地从单位冰箱里翻出一次性筷子夹着玻璃饭盒里的隔夜茄子,还有一小部分完全不对路的西红柿炒蛋,觉得越吃越恶心。
突然间,玻璃门被猛地推开,进来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当时,他穿着普通的衬衫、西裤和皮鞋,肩膀很宽厚,衣服显得非常合身和商务,甚至有些略紧凑。领带的颜色我已经忘记,但是底端不起眼的图案是三个穿着西服的狐狸先生,是个能让人过目不忘的有趣细节。
他的头发非常浓密旺盛,是短短的圆寸头,里头有星星点点花白,但是丝毫没有影响年龄感,反而徒增了好多魅力似的。看上去,他大概是三十五岁左右不会错。
“不好意思。”他说。
“没关系,我去别的屋吃。”
我狼狈地吞下一口茄子,然后快速盖起自觉得非常见不得人的饭盒。
“不用。我只是在这里等个电话。实在是不好意思。”
他又说了一遍不好意思,一边用眼神暗指桌上的话机。那是公司用来进行多方通话的电话会议时才使用的东西。
就在说话的时候,他的一只手以毋庸置疑的力道在我面前做了一个向下摁的动作,示意我千万不用挪动。手掌看上去很粗糙宽大。
我们被迫困在小小的会议室里,于是,开始攀谈并且尴尬地交换名片。
他递给我名片的动作显得很殷勤,上头写着名字,杨森,是经常有合作的另一家公司的合伙人。
两个人轻轻说着话。初次见面的森,气质里的一切细枝末节都显得十分节制和礼貌,有点一板一眼的认真劲儿和诚恳。可是,领带末端的三只狐狸先生却时不时地跳跃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眉毛如此浓密的人,眉形像两把宝剑,是非常典型的浓眉大眼长相。当时在心里暗想,这样的人,即便几天不睡也会随时显得英气十足吧。
森的磊落中,有一双与人交谈时非常闪躲的眼睛,偶尔就会低下眼睑。
当我问他吃过午饭没有的瞬间,我注意到,他的眼睫毛很长也很直,齐刷刷像下扫着,像小扫把,有种低幼的感觉,看着你的时候又好像搞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透着不明就里的天真和忧郁,和年龄不太相称。
当时我想,这个人独处的时候一定是一个容易矫情和伤心的人。但大部分人应该会被他表面化的职业和老练引向歧途吧。
那天,幸亏由于是生日月的缘故,我打扮得还算一丝不苟。认认真真化了妆,早起出门前,连睫毛膏和有难度的下眼线也细细涂上。只可惜那饭盒太狼狈,让我总担心是不是会议室里弥漫的全是烧茄子与西红柿的滑稽味道。
面前叫森的男人,只用几分钟的功夫,便让我从头到脚的热血一波波涌到脸上,手心直冒汗,还有阵阵心肌发紧的感觉,我非常的紧张。原来,那是初次跌入情网怦然心动的样子,那是之后再也没能有过的感觉。遇到一个如此讨人喜欢的男人,我紧张失态得不成样子。
就在我觉得耳根都开始蹿红发热的时候,森接起了电话,然后一只手插兜,站立着,用充满低沉和礼节的声音,用一种外语开始交谈。
后来知道那是法语。讲着听不懂的话的森,在我眼里,看上去好像更加高雅和沉郁了。他一边沉着地说着另一个世界的语言,一边看向我的方向,友善地一笑。
我赶忙果断地收起桌上残局,只点头示意了一下,然后逃出了会议室。只是,自己在夺门而去之前,破天荒做了个自己都没想到的手势。我将一只手抬至耳边,迅速地比作电话状。
当时的我,是示意让森安心接电话呢?还是示意让他再打给我?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隔天,森就给我来电话了。
他开着一辆样貌低调的黑色雷克萨斯轿车。我知道那车一定比看上去要贵。我坐在副驾驶上,穿着自己最得意的一条咖啡色连衣裙,踩着网上买的八厘米高的银色细跟鞋,将平素里随意扎起来的发辫散了下来,发现原来头发已经长到肩胛骨下方的位置,甚至开始有种不容置疑的女人味了。
出门前,自己还隆重地在嘴唇上涂上了暖色的哑光唇膏,又用卫生纸抿了三五遍,直到颜色完全的均匀和细腻,五官也好像一下子就被带动了。
如今回想起来,总觉得那天的自己是一生中最漂亮的一次,好像回光返照一样,全身充斥着不属于自己的精气神。之后,在漫长的岁月里,就慢慢地谢掉了,死掉了。
森带着我去看了一场实验话剧。小小的剧场座无虚席,人们在简易的座位上一个挨着一个坐。拥挤的空间让人感觉热腾腾的。
故事是关于办公室里的桃色。其中一幕,是演一个女前台如何被壮实的送水工以及快递员所**,台词充满笑料和成年人的性暗示。满场子的人发出一阵阵的爆笑,然后越笑越高涨、越夸张。
在一片仿佛**笑的海洋里,森握住了我之前认真涂了好几遍护手霜的手。我的心脏,于是几乎骤停,两只耳朵在喧哗中只听得一片寂静。后来,我才明白,那个能称得上我的东西,就是在那一刻死的。
仅仅三个月之后,我退掉了租住的小房子,搬进了森的家,就这样成为了叫做夫妻的两个人。
我自知有着很好的学历,稳妥和单纯的背景,以及那样一副舒展并温顺的脸。在男人眼里,这一定是顺理成章妻子的样子吧。
婚前不久,我在森的卫生间镜柜里发现了一个迪奥的散粉,还有一个女士剃毛刀。剃毛刀我丢出了窗外,粉扑盒里的物质我全部都抠了出来,然后,倒进马桶的坑洞里哗地一声冲掉了。
我不允许这些物品的存在,我也不需要和森交流,或由此产生任何我能记得住的对白。
领了结婚证的当天,我心想,不管森过去有多少女人,未来会不会离开我,我都已经铁定是他第一个妻子,唯一的第一个妻子。当时,这个丝毫不值得骄傲的念头,却是我唯一踏实的想法。
我的丈夫——森,是个有着壮实体魄的男人,但同时又充满温和和洁净的气质。我总觉得有一种脆弱又敏感的气息包围着他。这气息让他在我面前显得高贵,也让我着迷不已。
其实森有着许多的小毛病,比如办事喜欢拖延。说实话,这一点对于做事向来务实并雷厉风行的自己来说,颇有些头疼。我们一起从家居市场买来的新窗帘或浴帘,森总会拖很久也不拆开来安装。而一起淘来的小幅艺术作品,也总是长时间放在储藏室而不动手悬挂起来……类似这样的事,总能让我心里急的痒痒,但也绝不愿颐指气使地指挥他,令他讨厌。
森的拖延、森的小毛病……想想看,森有那么多的小毛病,可是我就是喜欢他。
无数的夜晚,我脱光衣服,让森看我那“脱了衣服比穿着好看”的身体。可是,除了婚后半年内的上床,之后的森几乎从未主动。但是若是我主动领他上床,他也从不推辞。我想,森也许是不那么沉迷**的男人吧。
和森**,自己在身体和情感上都获得一种巨大的满足,毕竟,这是初次相见就让我紧张至死的男人。可是,我却无法想象森是否和我有一样的感觉、一样的享受。我甚至无法想起,每一次伏在自己身上的森是什么样的眼神,而他像小扫把一样抖动的脆弱睫毛又是如何开合的。也许,我们压根没有过眼神交流。每次做完爱,森也会把我搂在胸前看电视,可无论我怎么调整脑袋的姿势,就是觉得离他不够近。好几次我把脑袋塞在他的脖颈处,用力地挤着,心想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爱他到底、幸福到底了。
森和我赚来的钱加到一起,足够顿顿吃餐厅也不可能捉襟见肘。虽然,我从不掌控森的钱财,不过外出也都是他在付账花钱。
我执拗地尽量每天做饭,去菜场买菜,饭后为他削水果,而且从来不会做切梨这样的事,只因为迷信,觉得俩人吃梨就会分离。
那时的自己,内心充满这样傻气的小念头。就这样,我在两年里,卖力地做着饭,准备着早餐,安排着水果和一切能搭配的营养。
半夜,有时候森一翻身,会下意识轻轻压着我,用一只胳膊或者半条腿。那是一种十分恣意和霸道的姿态,好像我是他心安理得的所属。那种时刻,我的心便会温暖得如同被小火炉包围,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福了。
离婚后,森在自己工作的写字楼附近租了一间公寓。我一直心知肚明他住在几层几号。
我和森,并不存在什么反目成仇,但是,也就此再不能见面。
森说,如果你需要,将车也一并过户给你。
我忙不迭地拒绝了。
对我来说,那辆黑色的雷克萨斯像一种巨大的残忍。即便给我一百个胆去开着它,仿佛就会一辈子载着我和森的过去和那个依然活生生的自己。我宁愿接受自己的死去。只是,我时不时就会去森停车的地方徘徊。偶尔在我去的时候,那辆雷克萨斯就停在那里。
刚离婚的时候,我隔三差五就会去看那辆车,然后,透过车窗看里面。我并不期待发现什么新东西,森的旧东西我又都熟悉,但是依旧会趴着看。
上一次去,是两个月之前。雷克萨斯里头依旧是整洁简单,没多余的物件。我想象着后备箱里森的球包和一小箱矿泉水,突然就嫉妒起来。球包和矿泉水都令我嫉妒。
副驾驶的座位上,是森的一双赭石色的旧皮手套。过去副驾驶位置上坐着的那个我,如今被一双手套取代。于是,手套也成了嫉妒的对象。
森会不会也曾如此嫉妒着幸优,然后拉起她小小的一只手,和她在那个枕畔摆着她十九岁舅舅照片的白色大**积极主动地**,忽闪他浓眉下的大眼睛呢?
“幸与茜”,我对着空气轻轻说了一句。
三个古怪又陌生的音节,在脱离了我的唇齿后,只用了仿佛不到半秒的时间就飘散在我和森曾经的屋子里。我感到极端的有气无力。
到唐棠家的时候,是晚上七点过五分。和森分开后,我到三餐的饭点再也不会感到饥饿,也不再想吃饭。
“你可终于来了。我没让阿姨做饭啊。”
“有什么剩的么?我随便吃点就行。”
我换上客人拖鞋,迈着疲沓的步子进了屋。唐棠家的新阿姨做饭本来也很难吃,而她自己又几乎是个花把势,永远吹嘘自己如何会做私房菜或者烘焙西点,但是没见她真的操练过。家里的厨具全部是金灿灿地崭新和高档,烘焙工具成龙配套,一切都静静地搁在那发亮。
唐棠和丈夫易铮,还有女儿易朵住在临近机场附近的一幢联排别墅。近两年,她总抱怨“小区里素质差的穷老外越来越多了”。
她和易铮已经结婚七年,认识了至少十年。当年,我和唐棠大学同班,而易铮是她二十岁那年认识的同校男友,是个大我们两届的学长。
我不记得唐棠曾经认真工作过一天。大学毕业后,她没晃悠一年便结婚,然后,没晃悠两年便生了女儿易朵,之后,她就**裸地呆在家里了。易铮的事务所近两年越做越好,她也乐得四体不勤,只是勤奋地换着阿姨。
前两年,每当有人问起,她还会说自己在某个朋友公司帮忙,如今,连帮忙的话也心安理得地不再说了。
“倒杯酒给你吧?”
说着,唐棠从餐边柜里取出两个小小的玻璃杯,然后倒了两杯香槟。
我观察着她还有她的家。她脚上穿一双精致的浅粉色刺绣拖鞋,款型是西式的,刺绣是中式的。身上松松地披着一件浴袍款式的睡衣,白色丝缎的质地,正面是纯白色,后背是一片繁复的刺绣,是某种淡蓝色的山花。
她在穿着上总是一丝不苟,哪怕是在家里,也一定身着某个欧洲时尚品牌的家居系列。在社交网站上,她会时不时贴上新买的、价格贵得过分的手包照片,或者是集了全套颜色的Salvador Ferragamo(萨瓦托·菲拉格慕)的某款低跟鞋。
我并不觉得自己因此讨厌她,或者任何人会因此讨厌她。愿意和她聚在一起的女人,好像很多,越来越多。近几年,有好多人我也渐渐开始不认识。
唐棠的鼻梁有点塌,从大学起,她便对此颇不满意。但是,她那对圆圆的眼睛却有水乡姑娘一般的清澈,眼珠的颜色一点不深邃,像浅浅的两湾水。每天花大力气打理的齐肩中长发永远泛着夸张的光泽,造型抖擞。最让她骄傲的是一身白白嫩嫩的皮肤,加之她后天精细地用各种瓶瓶罐罐维护,从头到脚都昭示着她是生在好人家、又嫁到好人家的姑娘。
“你没事吧?”
唐棠递给我一杯酒,然后端着她的香槟杯,侧卧着蜷起腿,舒服地陷在客厅巨大的米色皮沙发里。她问出的这句,我早在心里上演和预见了无数遍。
“有事的话又能怎么办?”
我说着不痛不痒的答案,目光飘忽地观察着这个我来过无数次的客厅。
屋里的摆件永远纤尘不染。暗色的木地板锃亮,每一扇窗都明亮可鉴,质地厚重的褐色落地窗帘有着完美的垂感,一切都让我想象得出过往的那些老妈子们跪地奋力擦洗的情形。
屋子的一些留白处,恰到好处地摆了一些现代艺术画的仿品,每一幅都是唐棠折腾来的。在我的印象里,易铮好像不曾有类似的心气和情趣。
夹竹桃颜色的餐边柜上,摆着三四个相框,大小不一。最小的一个相框里面是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拿着一个顶端有明黄色星星样式的魔法棒。小女孩的衣饰都很复杂,头发精心地烫成天真烂漫的发卷,这是唐棠的女儿易朵。旁边的相框里,戴墨镜的男人是易铮,高尔夫球帽遮着他全光的头,看上去是个五官端正、肤色健康、有着并不惹人讨厌长相的壮年男人,但是一张脸上写满精明。而那种精明,也似乎一点不惹人讨厌。也许是因为天生发量就不尽如人意,我记忆里的易铮一直是爽快的光头。这倒也不会难看,只是显得他更加精明了。记得当年大学里老师都曾警告过他全光的脑袋,但他始终满不在乎地坚持。
最大的一个相框里,摆着唐棠自己的照片,那是三四年前她和老公游大溪地时取景拍摄的。
易铮说,唐棠是读了一本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之后,便缠着他一定去大溪地旅行上一趟。我想象不出,她会是读《月亮与六便士》的女人。
那时的她,留着一头大波浪的卷发,染成洋气的亚麻色,使皮肤看上去白得简直可用晃眼二字形容,但是整个人显得好像更加浅显易懂了。
我百无聊赖地看着这个大概已有一年没有造访过的空间,唐棠的家,她引以为傲的家,和我称不上半点关系却又如此熟悉的一个家。
唐棠轻轻啜了一口杯子里的**,终于问:“到底因为什么啊?”
“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
说出这句俗套的念白,我自己内心都震动。简直是俗套到家了,怎会想到,这样的话有朝一日也会和自己产生直接又深重的联系。
瞬间,深陷在对面米色沙发上的唐棠把腰板挺得老直,将酒杯搁下,瞪大了那双无辜和浅显的圆眼睛。然后,仿佛是过了一个长长上课铃的时间,才高声说了句:“啊?”
“不对,等一下,你们最后怎么谈的?必须走到这步吗?到什么程度了?”
“我们没太谈。只能走这步。到了……无可挽回的程度。”
“那女人是什么状况?他们真在一起?还在一起啊?”
“那女人……不是熟悉圈子的。不认识。”
我脑子里狠狠想着,24小时前还在一起喝Mojito(莫吉托)并吃着薯片与话梅的幸优(还有幸与茜)。这会儿,她们在我困乏的大脑里好像已经分身成两个人。
对于唐棠问题的后半部分,我不打算作答。虽然心里有种肯定的直觉,眼下的幸优和那个一年前决绝离开我的森,大约也已经不在一起了。
“你真行!”唐棠这句,把行字拖得老长老长,显然不是在夸我。
“那你怎么打算的?说真的,我……我和易铮,这段时间,我们都快担心死你了。”
其实,她没必要非得多余提“我和易铮”这种家庭单位的字眼。说实话,我也并不顾及这种所谓的担心。
“易朵怎么看?”
自己一边问,一边猝不及防地笑了一声。笑得简直堪称凄凉,自己也很意外。
“她?她懂什么,她才五岁!我们怎么会告诉她。”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知道朵朵的想法。”
说罢,我又笑了一声。发现如今哭笑功能好像都开始不听使唤了,表情与心情是错位的。
“太可惜了。你们本来多好……真的挺好的一对。”
“其实……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就跟你说早点要个孩子就好了。”
“那你现在自己这样,行吗?”
唐棠一直在说话和问话。
孩子——我听着这个曾经企图和我与森发生关联却一败涂地的字眼,心里一阵冷不丁的抽痛。
曾经的婚姻里,每当我畅想起和森的孩子,一个或许像他留着寸头的小男孩,或者浓眉大眼的小女孩,就能从心底乐出来。可是森说他不喜欢孩子。于是,我们就戴套子。
“行。也没什么不行的。”
半晌,我给了一句迟缓的应对。别人眼里我还活着,就总需要应对。
“就你一个人?”
问完这句多余的,才觉得自己傻。我才是一个人。
“对啊,不是和你说,易朵在我爸妈那儿。易铮出差明天晚上才回来呢。”
唐棠一边说,一边终于把自己从米色沙发里拔了起来。“冰箱里有我中午吃剩的披萨,我们热一下吃好了。”
“好,没问题。”
“换的阿姨一茬不如一茬。”唐棠趿拉着美丽的刺绣拖鞋走向厨房,撇嘴大声说。
“那就再换嘛。”
后来,我和唐棠一起坐在一张摆着十把餐椅的巨大美式餐桌上吃了四牙什锦披萨。佐餐的是唐棠囤在家里的一瓶白葡萄酒。
她长时间端详着酒瓶上的信息,说了不少好像头头是道的话。我一直点头赞许着。
我一边吃,一边专注地看着手里那一牙“馅饼”。那上头有蘑菇、橄榄、火腿、虾肉和一种无从猜测的蔬菜原料。我自知嘴里嚼的是披萨,但此刻对于我来说,如果是墙皮什么的,好像也差不多。
当天晚上,我住在了唐棠家二层的客房里。我连环顾房间的心情都没有就倒头睡下了。
我和唐棠,我们不再有逼仄空间里彻夜长谈的兴致与习惯。房间多了,各自去睡就好。那晚没人再谈离婚,我也一觉睡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唐棠用她的白色宝马轿车将我送回了住处。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二十四小时。日子开始像被福尔马林浸泡。
易铮好像在远处烧烤,戴着个蛮不赖的白色高尔夫球帽,遮住了他精明亮堂的光脑袋。
我的女友——唐棠,好像根本没在近旁。仿佛她本就不该在,而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异样。
我的手里攥着来自人类皮肤的软糯和温热,低头一看,自己牵着小小的姑娘,唐棠的女儿——易朵。
她的一只小手,像所有四五岁小女孩那样,满溢着汗热,还湿乎乎的。她牵着我,或者我牵着她,来到广阔的水域面前。远处那个年轻有为的爸爸,还在面目模糊地烤着食物。
我一把抱起轻得像羽绒一样的小女孩,然后,松手,看她自由落体一样,噗通一声跌进了纹丝没动的水面。
四个小时的漫长睡眠,竟然就做了一个这样动作稀少、情节简单的梦。
醒来的时刻,睁眼头一次地轻而易举,就像翻了一个短短的白眼那样容易,但脑袋风池穴附近严重发麻,像过热的机器正在自我冷却。
唐棠将我送回住处的早晨,我一进门,就跌进双人床,像重度昏迷一样又睡去了一个上午。
胃里开始有种古怪的扯痛感,很轻微。我不确定那是否是久违的饥饿。
断然起身,换上了宽大的灰色帽衫和黑色的瑜伽裤子。这样邋里邋遢的搭配在自己的衣柜里十分稀有,但此刻她们让我感到身轻如燕。细小的快乐感总是来得莫名其妙。
来到住处近旁的日本小食堂,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钟。附近写字楼的各路职员才刚刚坐定开始点餐。一天当中,小餐厅上人的时间段到来了。
坐定,我好似不能控制地长叹一口气,然后点了一份简单的鸡蛋鸡肉末盖饭,也可以被叫做亲子饭的那种。
突然,很想做几个中学广播体操里的伸展运动,或者,干脆脱了鞋将一条腿盘上座位。长久以来,感到自己的脊柱上密密麻麻的骨节似乎都像压缩饼干一样被强压在一起。真想把它们狠狠拉拽上几下。
套餐上来的时候,发现老板附赠的味噌汤显得毫无诚意。清澈见底的寡淡汤汁中浮着两片打蔫的海带,以及大量无法接受的软烂大葱。这家店的亲子饭,向来过分清淡和发甜。我向里头一股脑倒了五秒钟的日式酱油,准备大快朵颐。
此时,近旁的两把椅子被粗暴地拉开,一屁股坐上了一个女上班族,和显而易见的她的男同事。
男人面目模糊平常,胸前挂着个职员卡,蓝绳白底,连最可怜的一点存在感都没有。女人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得还算时髦,但一张脸很像那种街边站着给人算命、脸上贴着膏药的道士,看上去莫名其妙地让人厌恶。
只听长得像算命道士的女人不停地说着“全年收入是九十个亿”和“差十个亿”等等,以一种无法忍受的高分贝和尖利语调。
他们点的菜陆续上了两个,但是她,全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扒拉着碗里的鸡肉,分明就感到一股热流涌上脑神经。接下来发生的事,我自己也无法解释。
我稍挪了一下屁股,然后以一种十分迅疾的姿态,给了长得像道士的女人一巴掌,美美地拍在了她的后脖颈子上。
“你他妈能不能安静点。”我说。
长得像道士的女人呆了。下一秒钟,她一下蹿起来,意料之中地破口大骂:“你有病吧!有病吧你!”
“我就想安安静静他妈吃顿饭!”我说。
“我就想安安静静他妈吃顿饭!”我继续说。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震耳欲聋,并且确信自己的眼神可能出现要杀死一个人的果决。
就在她和她那个毫无存在感且已看傻的男同事来不及反应的当时,我将那碗没有诚意的味增汤啪的一声重重地扣在了她面前的案子上。
海带和大葱,顺着桌沿跌落了。
像道士的女人和她怯懦的男同事丢下一句“这女的是疯子,别和疯子一般见识”,然后,夺路而逃。她离开的时候,我看见她的黑色裤袜上严重起球了。
我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声,用轻微颤抖的指尖从钱夹里拔出五十块钱,轻轻放在了吧台上,然后,在一屋子目送下离开。三十六元的亲子饭套餐,我还一口没动。
“嗨,幸与茜!”
自己的声音不比刚才那个聒噪的小女人。我想,我听上去挺诚恳、挺热情。
“还好吗?”
“嗯嗯,不错,还行吧。”
“跟你说,这周六晚上,有个小派对,你一定来。”
“公司的还是……什么活动啊?”
“不是啦,自己弄的,我自己,纯粹是为了好玩儿的。”
“好吧。”
“我把时间什么的发你名片上那个公司邮箱,行吧?”
“还是发我私人的吧。你记一下。”
意识到,公司的邮箱也许根本就无法再履行默默接收的功能。而我,如今恐怕也没本事再登录那个邮件服务器。
她好像还挺喜欢我。挂了电话,我觉得这点似乎毋庸置疑。
周六的晚上七点半,我穿得风调雨顺,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又破又小的四合院改建的酒吧里。本来是希求标新立异的结合,但是这些在城中早已变成彰显俗气的代言。酒吧空间很逼仄,四处都张贴着迈克尔·杰克逊的老海报。每张看去都有印象。
记得幸优那天挂上电话之前,玩笑一般叮嘱“别忘了戴上你的白手套!还有,穿白袜子!”
所谓的这场派对,竟然就是以纪念迈克尔·杰克逊为由头。
既不是什么纪念日,也没有任何特殊事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生出M.J的主题。这是怎样一种心血**。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心里有某种强烈的妒意在翻腾。
我缓缓走在被腾空的酒吧场地上。也许这是为待会儿M.J的模仿者所备的场地。
来客还很稀少,或者说,除了我,就只剩下一个调酒师和远处两个瘦了吧唧的眼镜男和眼镜女。两个人在并肩细细端详墙上M.J的一幅海报。
眼镜男和眼镜女看着都像博士生导师一样的学究气质。那未经任何雕琢过的两张脸,像是宣告社交情商为零,让人没有任何意愿和他们搭讪。眼镜男似乎还穿着一个土黄色的收腰夹克。这两个人,怎么看都像是某种高级食肉动物的饕餮盛宴上闯入的两只呆板的骆驼。
我向吧台后面调酒的男人讨了一杯酒——啤酒,端着小口地喝。
意料之中,就在这里,我见到了他——付川。付川身后就是幸优。两个人一前一后贴得很近正往屋里迈。
幸优穿了一件男式白衬衫,完全男式的尺寸、男式的设计,熨得平平整整,布料本身的硬朗全部透露出来。下身是一条很紧很紧的黑色打底裤,裤脚末端是蕾丝状的镂空。
她依然是小矮个,但是穿一双服帖的平底鞋,走得虎虎生风,显得很俏丽。
今天的幸优,是这样一身小男孩一样的打扮,脸上的妆容却弄得很浓艳。山猫的眼睛被烟熏彩妆包裹,锋利的嘴唇染成有雾感的酒红色,唯一的装饰是耳朵上一对堪比手镯大小的银耳环。
她把小辫子放了下来,到肩膀的一头长发很厚实,虽说没什么夸张的光泽,但是那种自然散漫的蓬松感觉好像更高明似的。
她的男伴仿佛根本就不曾更换衣服,还是穿着那件麻质感的上衣,松松垮垮罩在他粗壮的身形上。一把年纪,却像个性感的纨绔子弟。
也许那样的衬衫他存着一打吧,我想。
幸优看到我,眼睛夸张地一亮,然后大步跑过来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说“你来的比我还早,真够意思!”
“你喜欢M.J?”
“嗯……也不是,其实是那天,那天……我不是坐地铁吗,然后就遇到一个特别神奇的人,他到处模仿M.J。我觉得他好像啊,他才十九岁!”
听她的口气,仿佛真的对这件事充满热情和兴趣。
“模仿M.J的人挺多的。”
“不不不,他特别不一样。今天就是为他举行的party。他过来跳,他一会儿就到,要跳好几段呢!”
和幸优说话的时候,我一直瞟着付川。
他早就自然地踱开,靠着吧台开始接打电话。他时不时看我们的方向。我希望,他是在看着我。
没多久,那个和幸优在地铁上有一面之缘的小伙子就到了。
那孩子看上去长得单纯得不得了,太单纯和无暇,以至于让人觉得透着毫无原则的邪恶。他就像十九岁那么年轻、那么老,一岁也不会多,一岁也不会少。死黑死黑的长发像方便面一样烫着,皮肤和整容前的M.J一样棕棕的。
他一来就旁若无人地开始换衣服,直脱得剩下白色的四角**。要换的演出服,仿佛是M.J在They don’t really care about us的MV里穿的那身。他换衣服的时候,我忍着不看,却瞟见的更多。那是清瘦的年轻男孩才有的结实条状肌肉,以及微微向里瘪的轻薄小腹。
屋子里人越聚越多。中国姑娘比较多,外国男人比较多。而刚开始比较尴尬的零星几位来客,所幸都陆陆续续找到了可以攀谈的对象。
那些新认识的人们,揪着彼此,然后尴尬地长久站立,对彼此频频点头称是。越是群体的聚会,一个人站着就越会显眼。每个人都需急忙找到自己的掩体。但我想我不太在乎。
幸优和各种来人拥抱后,惟独和那对木讷的“骆驼男女”聊得火热,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依旧端着我的啤酒,一个人小口地喝着。想起曾经有个叫Wallflower(壁花)的乐队。壁花,这么漂亮的词,竟然是用来形容派对上的局外人。
从墙上的一面装饰镜里,我看见自己的脸越喝越白,但是腿好像已经开始发软了。
第一场舞的表演马上开始,许多的脑袋越攒越紧,谈笑声高得愈发骇人。我开始什么也听不见。于是,踱进屋外窄小的一方院子里。
他衬衫胸口的扣子随意张着,让人觉得那里头几乎一定是胸毛浓密,不然,好像对不住这样健硕和恣意的身形。他额迹爽利的M型、向后背着的硬发和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全和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模一样。
两个人的院子里,我不能往后退,可是也不确定怎么向前走。
付川吐着烟,用那种非常和缓但直接的眼神看着我。我立刻不能自己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今天自己究竟穿的什么德行,结论是还好。于是,相应地挺了挺胸脯,觉得来了些底气。
我脚上依旧蹬着那双第一次见森时穿的网购的Jimmy Choo高跟鞋——虽说是什么M.J的主题派对,我可不会按着邮件里鼓励的那样穿什么白袜子或者戴白手套。任何时候,妥帖和安全好像都对自己很重要。
身上的连衣裙,是棉质的纯黑色,样式也是简单保险,但能将身体曲线裹得很好。虽说是圆领口,但胸前留白很大。我没有佩戴饰物,指甲剪得短短的。脸上只化了个写字楼的淡妆,不过眼尾处的眼线破天荒地故意向上挑了挑,而且嘴唇精心地涂上了有滑腻质感的亮橘色。
“出来……抽烟?”
显而易见的傻问题。但我想自己必须率先打破沉默。
他没有马上回答,继续保持着自己悠然的姿势和直勾勾的眼神。
之后,过了大约让我腋下冒汗的五秒,他才开口,说:“你介意么?如果介意,我掐掉。”
老实说,我还从没听过这样雄浑低沉的男声。发音的时候一字不拖,那里头有种让女人特别畏惧的东西。我基本肯定自己腋下湿透,手上也开始冒汗。但是,我不能就此害怕下去。
“怎么会。你抽你的,里面太吵了。”
“要不要来一支?”他一边问,一边递给我一支烟,说:“我见过你的。”
“谢谢。我不会。”
我摆下手,推掉了香烟的邀约,但是两条腿义无反顾地向他身边越走越近。
“怎么会见过?你倒说说,在哪里?”
我趁着一丝酒劲和恰到好处的腿软,莫名其妙地尽力发挥着。
“你,不是那谁的朋友么?”
“新朋友。嗯,新朋友。”
我故意稍稍努起自己唯一倍感自信的嘴唇,然后看着他,浅浅地笑了一下。
“我要去旁边的公园走一圈。你,要不要一起?”
我在想,这是不是某种中老年人雷打不动的锻炼习惯,但是,这样的玩笑是断然开不得的。于是,我什么也没说,保持着我的笑容,直接跟在了他的身后。我想,他应该会喜欢这样。
我从不知道,这附近竟然有个公园。
成片成片的小树林里都猫着各种锻炼和遛食的中老年人,以及一些看去明显是中年离异、神思恍惚的闲人。
面前的小广场,是一群平均年龄五六十岁的男女在跳交谊舞,播放的歌曲是《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节奏欢快铿锵,将此情此景的滑稽感又加重了许多。
我和他不约而同停下,看着这些欢畅的中老年人。
“不知道这里得有多少家庭矛盾。估计,好多老头老太太的另一口子都在家里气得脸发绿呢!”
我尽量幽幽地说,摆出一副也不期待有下茬的样子。
“高兴就好。”
“你不会想跳吧?看上哪个老太太了直说啊。我在这等你,没关系的。”
“哈哈哈……”突然地,付川发出一声大笑,爽朗的劲头,像钟鸣一样。说实话,自己吓了一跳。
“真看上了,也不能让你知道。”
他终于面向我,认认真真对着我说:“我可是个非常谨慎的人。”说完便又转过脸去,好像继续专心致志看跳舞的样子。
“你?”
我故意将音调上扬,拖得很长,然后用一种自己还不太自信是否能操控好的调皮眼神看着他,继续说:“你看上去……嗯,你看上去可是一个绝对潇洒快意的人哦。”
“潇洒快意的,是你那个新朋友。”
付川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加重了。在我看来,那是一种但凡女人都难以招架的性感信号。
我以为,我与他就此将不可避免地聊起幸优。谁知,付川扭过身,看了我好一会儿,一板一眼地说:“你非常漂亮。”
心脏顿时咯噔一下,那是自然。我拼命压抑内心的讶异,或者说是激动。不愧是付川这样阅人无数的老男人,猜想他也许看出了自己贤妻良母脸蛋后面的东西。
“都不问问我叫什么名字吗?”
面对我这样为难地发问,付川只字不说,依然只是含笑看着我。这是他的高明之处,我想我没办法。
我从挎包里掏出名片,当然,还是那些自印的假名片,递给了他。
“我可不是传销哦,真是的,逼人家掏出名片。”
“那么,看来你是知道我是谁了。”
付川边说,边低眉轻扫了一下我名片正面的信息,然后轻盈地拿在手里,也没有揣起来的意思。
“大概知道吧。”我说。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那晚,幸优说你是他的“半个男朋友”。半个……就是三分之一个男朋友,也是要上过床的,不是吗?
“付川”,他吐字清晰地介绍自己。简单两个字,被眼前男人说得威风凛凛,“不好意思,我没带着名片。”
他就那样说着自己的名字,我心想,一切过度的自信都会向恬不知耻摇摆。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的一只大手已经果断伸出,用力地握了下我的手。
这一晚,我和幸优的半个男朋友——付川,在柔和的夜风里走了大约半个钟头。网购的高跟鞋开始折磨我的两只脚,没有一处舒服的地方。回酒吧的路上,我已决计要先回家。
“那个……我不再回去了。你和我们的女主人说一声吧。告诉她,我再给她打电话。”
“好的,没问题。”
我以为付川还会说些再见面一类的话,但他没有。正如,我以为今晚我们会说许多有关幸优的事,但我们也没有。
在分手的地点,我转过身,朝着酒吧相反的方向离开,一边走,一边尽量组装着自己身体即将散架的零件,努力走得优雅**。心里清楚,付川还站在那里,定睛看我。
待时间流到又一个周六早上的时候,才终于觉得,我的日子完全停滞了。
我开始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在这个城市里生活了三十多年,开始想象不出这座城市其他的人们是如何生活的。那种荒诞感,就像一个人想不起来自己头一天晚上是如何入睡,半夜醒来发现灯全开着,一本莫名其妙的书盖在脸上一样。我讨厌这种失控感。但是,自己却好像又无法就此开始正常起来,成为单位同事或亲戚朋友们不断联系与过问的对象,然后每天一早起床假装有处可去、有话可说、有事可做。现在,我唯一可以联系的人,就是她,是叫做幸优的她。
我要让这点在自己脑子里毋庸置疑。也没什么可质疑的。
我走进厨房,将幸优给我的那部手机找出来,攥在手里,看了好一会儿。
这些天,我几乎每天都会重复这个动作,反复看着这部手掌大的机器,给它开机,发现电量消耗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就及时充电,充完电再放回厨房。我一直将这部手机放在厨房里存放干货的那个边柜里,理由是,那个放满土豆粉丝、干枣和草原蘑菇的柜子我几乎极少打开。
从小时候开始,我便喜欢将自认为重要的东西放在一个自己不常看到又自觉偏僻稳妥的地方。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太过稳妥,于是,自己也找不到。
有那么一分钟,我死死盯着手机色彩缤纷的主界面。眼下,这个小小的接收器好像成了生活中拴住我脚脖子的唯一重量,否则自己就要像个肥皂泡,升上大气层然后破灭。
翻看了一下联系人,觉得一定是SIM卡受到损伤或出了问题,总之联系人少得可怜。“妈妈”之后,排列着几个无关痛痒的陌生名字。从头看到尾,森的名字也并不在里头。
我用条件反射一般的熟练,在键盘上啪啪啪摁出森的手机号,但是手指却僵着无法爽快地摁下拨出键。
我还打不出这样一通电话,至少今天早上打不出。
每年不都是如此,我心里悻悻的。想到,不知多少男人要为此而内心小小雀跃一把。毕竟,姑娘们衣服穿得少,对男人来说总是一件让人心情盎然的事。这再简单不过,就像猫咪遇到海鲜,哪怕是过期的发臭海鲜,也是妙的。记得,在自己过往的职场里,各种身份和资历的男士似乎都做过类似的一些插科打诨,这让我对他们失望,继而嫉妒。
这个世界上,让男人开心的事可真多啊。我不禁又生出小小的、莫名其妙的嫉妒感。
自己怎么会大周末一个人在外头晃,究竟这才是我人生的真实,还是真实的人生已经离我而去。我感到完完全全的迷惑。
原先还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每到周五下班,同事间常互道一声“周末愉快啊!”每次听到有人这么说,总会觉得这人生愈发的不自由、不愉快。五天的机器,外加两天的愉快,仿佛成了一切职员在内心全然认同的轨道。这里头的机械感曾让我觉得窒息和恐慌。
如今,从一个方面看:自己自由到了极点。我可以不吃不睡不劳作,然后二十四小时全部用来干一件无厘头的事,比如,拼拼图或玩魔方什么的,都没什么不可以;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样自由的一个我,面对整个世界敞开的大门和用之不竭的时间,却迈不进电影院、迈不进餐厅、迈不进任何有趣的场所和热闹的人群。每一个路人好像都在盯着我,每一个路人又好像都完全看不到我。
我想我必须承认,自己比大学时代要孤独许多。那些年,和比那更早的许多年,人根本不会去思考友情,但身边总能充斥着年幼无知的陪伴,以及他们给予我的慰藉和温馨。那时候,瞎子领瞎子,便可以成功走向光明。可眼下,这种只能和自己作战并次次完败的日子,难道就是每个人长大后秘而不宣的生活状态吗?
到了森的楼下,时间还早,不过上午十点钟。
在森惯常停车的停车位,不见他的车子。意识到,今天自己连他车里的手套和空矿泉水瓶子都没得看了。
森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吧。周六上午的十点钟,一个兜里有足够生活费、家门泊着随时可以出发的代步工具的成年男人,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强大。
心里瞬间升起一种自卑,那是一种我看到副驾驶上手套和矿泉水瓶时的自卑,更是一种我看不到它们时的自卑。
让人惦记和关注的单身男人,让我心里自卑得发慌的男人,是我的前夫。当自己像狗一样被他遗弃之后,他也像狗一样追着别的女人的脚后跟。
正当我兀自出神,猝不及防的手机铃声吓得我一个激灵。我几乎是哆哆嗦嗦地拿出幸优给的那部机子,却发现屏幕一片黑暗。原来,可能是自己不小心碰到哪里,将自己长期静音的手机转成了铃声模式,发出让我陌生的尖利声响。
“易铮回来好几天了。我们说好久没和你聚了,明天晚上到我家吃饭吧。我亲自下厨,老公给我打下手。私家菜哦。”
电话的另一端,是唐棠欢欣鼓舞的大嗓门。
她是从何时起变得如此聒噪的。近来每次听她电话,自己都恨不得将听筒拉远,或者放到一边调成免提。
“好啊。我带个朋友一起去,不反对吧?”
“呦——什么朋友哇?看来你有情况啊。”
“屁情况。女朋友,新认识的。行不行啊,不欢迎?”
“女的啊。没劲。随你随你,都欢迎,带几个都欢迎。”
“那不就得了。”
“得了得了,明晚见。你早点儿到。”
有什么可聚的。挂断电话,在回程的出租车上我不禁想,不久前才刚刚在她空****的大客厅里吃了墙皮一样的垃圾食品。
唐棠哪里会颠勺做菜。但是,我的女朋友如何肯放过刚离婚的我,定是要我去鉴赏她的家庭温馨和俯首帖耳的老公。难道,就认定我一定会像个丧家犬一样单刀赴宴吗?
我坐在汽车的后排,看不到出租车司机的神态。那不过是个石像一般臃肿和脏兮兮的中年男人背影。原来,自己不会再坐在某个男人的副驾驶上,除了出租司机,也不会和哪个男人共度车内的二人空间。
目前,只有出租司机可以送我回家。一路上,我出神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