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宜没再回消息,沈兆庭手上也还有事。

一直忙到午饭时分,阴差阳错,下午的两个会都改了时间,沈兆庭就回了趟家,陪他爸妈坐了坐。

老太太的精神不济,最近更贪睡,吃完午饭,除了催他结婚,没再说几句话,客厅只剩他一个人,没必要多留,又起身回了自己家。

赵佳欣取回了送洗的衣物,衬衣、西服、风衣和大衣,分门别类放进衣柜。

她的动作小心,注意不碰到挂在最边上的那件西服外套。

她老板平时在办公室居多,除了极个别意外的酒渍油渍,送洗的衣服其实都不会看着很脏。

但那一件不一样。

不知道他去过什么场合,前襟沾了点粉粉黄黄的东西。

不像油污,有点发面的质感,一点点,在深色的衣料上格外显眼。

赵佳欣不太记得了,应该是两个月之前的事,她第一次准备拿去送洗的时候,沈兆庭正好也在,看到了,倒也没太大反应,只说那件不用。

既然不用洗,赵佳欣就兢兢业业地呵护着那一点污渍。

放好西服,全屋检查了遍生活用品,也没什么要添的,赵佳欣去敲了敲书房的门。

“沈总,衣服我放好了,清洁阿姨下午会过来,晚饭需要帮您订餐吗?”

书房的门开着,但沈兆庭没有抬头,片刻后,才回了句“辛苦了”,又说“不用”。

沈兆庭的桌上,不是文件,也不是合同,是前几天沈令嘉送来的结婚照。

有婚纱照,也有婚礼当天的跟拍,装在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里,沈兆庭今天才有空打开。

他刚坐下时,时间刚过两点。

等赵佳欣走了,好像只是一眨眼,再看时间,已经将近三点。

那一沓照片,还剩下大半根本没翻过。

沈兆庭随手翻看的动作,停在了三分之一的进度。

他的眼神落在照片上,拇指轻轻摩挲着边缘,但思绪是有些飞回了沈令嘉结婚的那天。

空气里的发胶气味、香槟泡沫、升空的粉色气球、细细的晚风。

微弱的酒精,熏红的脸蛋,哭红的眼眶。

这几年来,初宜在他怀里哭,没有五次也有四次。

可其中没有一回,他像在沈令嘉的婚礼上那样狼狈。

并不是初宜穿的亮片尖头高跟鞋踢在他的小腿上叫他吃的苦头。

事实上,他当时怒气冲头,根本没怎么感觉到疼。

那件被初宜穿过,接捧花时蹭上了花粉,至今都没有送洗的西服,和沈令嘉送来的婚礼现场照片大乱炖中,此时此刻,被他拿在手里,唯一想要留下的一张,初宜的抓拍。

这两样东西,才是他真正的狼狈之处。

恐怕,还要加上他当时义正严辞的怒火。

沈兆庭在原位坐到了暮色四合。

等他拿起手机,拨通初宜电话的动作,已经没有犹豫。

他从来都不是优柔寡断、认不清自己内心的人,但此时此刻,面对那张照片,分明是曾亲眼见过的场景,胸中那股热流,却才后知后觉地焯烫着胸腔,燎着他的血管。

他也不是反应迟钝的人,很快就意识到,是婚礼后,初宜突然的态度转变,短暂的迷惑了他的思维。

他被迫重新进入二叔和小侄女的相处模式,乃至于那分火星,在半个月之后,才看似毫无预兆地燎原般燃起。

等忙音的十几秒钟里,他站了起来,食指轻扣着手机的边缘,又在原地踱起步来。

“二叔?”

“你在哪?”

“我在学校,怎么了嘛?”

沈兆庭停下脚步,一手按在书桌边缘:“一起吃晚饭,我去接你。”

“啊……我在收拾行李。”

不等沈兆庭再问,初宜就说:“宁城有一个物理模型比赛,我们小组的作品进了决赛,比赛开始之前,还有很多修改要做,所有组员都要去。”

她问:“二叔,有什么事吗?”

只是几句话的时间,只要见面,就能讲清楚。

“什么时候走?”

初宜道:“今天晚上八点的飞机。”

现在已经五点了,初宜已经该出门了。

可是,想见一面并不是做不到的事,话也很容易说清楚。

沈兆庭的视线扫过桌上凌乱的婚礼照片。

电光火石间,闪过他脑海的,是沈令嘉为期大半年的紧张筹备,所有细节,都力臻完美。

他想起,那个昏暗的下午,在休息室里,初宜小心翼翼贴在他手背上毛茸茸的脑袋。

想起她逃走时没有血色的脸。

想起她近三年的郁郁寡欢。

也想起,在沈令嘉的婚礼上,她哭着说,有时候,真不想再继续喜欢他。

初宜值得一个不那么匆忙的,他的回答。

初宜又叫了一声“二叔”,沈兆庭道:“吃过饭没有?”

她乖乖“嗯”了声。

“去校门口等我,送你去机场。”

沈兆庭对她不说客套话,初宜也没有跟他客套的习惯,说实话,她也很想让他送。

“可我早就跟组员们约好了,大家一起从学校出发。”她又问了一遍,“二叔,真的没事吗?”

沈兆庭道:“那好。”

“没事。到了机场,发条消息给我。”

初宜愣了愣。

“听到没有?”

“好,听到了,二叔。”

过了安检,初宜在登机口坐着等,拍了张航班时间给沈兆庭。

沈兆庭又回她:【好】

起飞之前,沈兆庭又问了一次,等她下了飞机,大概是算着她上了机场大巴的时间,沈兆庭来了电话。

他的联络频繁,但又没有特别多的话要说,初宜主动道:“二叔,我们一起的同学有六个,吃住都在一块儿,你别担心。”

在宁城参加物理模型比赛的一周,和之前半个月一样,初宜跟沈兆庭保持着微信上的联络。

不一样的是,大概是因为担心她出门在外,沈兆庭每天都会至少打一个电话给她。

初宜有些回到了高中时的感觉。

跟他住在一起的那一年,沈兆庭其实是个很合格的监护人。

后来,是她自己选择了远离。

在宁城的一周,每天都要做大量的计算,经过无数次的试错。

但在忙碌之余,初宜也一直记着离开北城那天下午,沈兆庭没有缘由,似乎就是想跟她一块吃,就约了她的那顿饭。

她拒绝得很遗憾,也期待着回北城以后立刻补上。

可是,就在她返程的前一天,沈兆庭紧急出国。

这一走,就是一个月。

隔着时差,大概沈兆庭也忙,两个人的联络一下子少了许多。

比起彼此都音讯全无的那段时间,其实现在要好得多。

可也许人就是由奢入俭难,初宜对他的思念,在秋风渐起的时节,攀到了前所未有的峰值。

什么人啊。

说好一起吃饭,结果都躲出国去了。

“别撅着嘴。”方娜娜道,“红嘟嘟的,小心我亲你一口。”

初宜拿两只手捂住嘴:“方娜娜才是女同!”

“你怎么不跟二叔打电话了?”方娜娜好奇,“林雨嘉不是说,在宁城,天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跟二叔打电话?什么情况啊,不是背着我们拿下了吧?”

“没有!”

初宜道:“他忙,而且,那是因为我很少自己出门,所以他担心。现在回来了,哪还有那么多电话需要打。”

“我看也是,要真拿下了,你也不会是这副又思春,又患得患失的样。”

“说谁思……”

方娜娜都被她逗笑了:“思春两个字都说不出来?没出息,那你真跟二叔在一起了,打算怎么着,柏拉图恋爱?”

“不用你管。”

方娜娜趴在桌子上,歪着脸看她脸红,一边说:“我说,虽然只见过一面,但,你二叔,一看就,特别重那个。”

“表、面、沉、稳最要命。”

她这贱兮兮的表情,初宜当然不至于问她“那个”是哪个。

该懂的,她都懂好不好。

“不许这么说。”初宜道,“别污蔑人。”

一直默默听着方娜娜逗初宜的林雨嘉终于受不了了,狂笑道:“她说的哪句话都可以是污蔑你二叔,只有那句不能算!”

初宜不肯参与讨论了,方娜娜却和林雨嘉越说越热闹。

从沈兆庭的鼻梁,讨论到他的手指,初宜受不了,从**拽下枕头,武力制止。

三个人闹着,初宜的手机响了。

是沈兆庭。

她手忙脚乱地接起来,没等算明白时差,那边到底几点钟,沈兆庭就说:“在学校吗?”

“在。”

“在宿舍?”

“嗯。”

“下楼。”

初宜反应了一秒钟,刚跑出宿舍,林雨嘉就在身后大喊:“枕头!枕头!”

她又跑回来,把枕头塞进追到门口的方娜娜怀里。

沈兆庭不知道怎么把车开进来的,司机在驾驶位,他站在车边,一身西装革履,面上淡淡的,看见初宜,才向前迎了两步。

进进出出的女生,都频繁回头看他。

初宜差一点没收住自己,撞进他怀里。

好在她及时压住激动,在沈兆庭面前堪堪止步。

“二叔!!”

“莽莽撞撞。”

“你怎么知道我没上课!”

“今天星期天。”

初宜鼓着脸笑,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沈靖川他们订了酒店给沈兆庭接风,接上初宜,就去吃饭。

“他们都知道你今天回来?”

沈兆庭“嗯”了声。

确实是这样的。

初宜又鼓了鼓脸,这回,可不是因为开心。

她都两天没跟沈兆庭说过话了。

话没说开,沈兆庭还是想含蓄一些。

想了想,他问:“惊喜吗?”

“?”初宜想,“有点愤怒呢。”

跟她上高中的时候一样,这回出差,沈兆庭也给她带了礼物。

不一样的是,这回,不能再随手扔给她了。

长条形的盒子,被妥善地收在他的公文包里。

沈兆庭想,最晚下周,他就可以送出这份礼物。

*

出这么长时间的差,对谁来说都罕见。

包厢里,沈家兄弟和来往比较密切的堂表亲都在。

平常,不是沈兆庭的主场,话题都总是带到他身上,今天给他接风洗尘,当然从头到尾都是话题的中心。

“……人家说,要你个电话都难。”

“秘书给了她名片。”

“她是要名片吗?啊?装什么傻?”

沈兆庭道:“没装傻。”

沈令嘉道:“那是什么?”

沈兆庭倒很坦白:“不想给。”

“二哥,我真想采访你一下,你是吃了断情绝爱丹,是不是?”

“要我说,之前老赵家那个,你不喜欢,正常,钱叔叔家的,你不喜欢,也正常,可一个又一个,你哪个都不喜欢,别说了解,微信都不加,大哥说得没错,你真打算打光棍啊?”

沈令嘉平时就有这么多话?

“吃你的。”

“我听说,你们在哪个场子碰上,一群人约打高尔夫,姚梦玥也去,你就说要开会,没时间,是真没时间?”

“没兴趣。”

“……互相了解一下啊,根本没接触过,怎么就知道没兴趣?吃顿饭,聊聊天,说不定特别感兴趣呢?”

这算家宴,没那么严肃,沈靖川喝了点酒,也跟着絮絮叨叨的,停不下来。

“人家找你借车,还有要你跟客户部经理通融一下,是你们出门在外,都是中国人,想着你应该会照应一下,给你送解酒汤,就纯是善良了,你说你,把人晾在一边,忙不帮,汤不喝,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她说句话,一百辆车都有,找我借?”

“而且,我没有客户部经理的电话。”他说,“怎么想的?客户部经理要是接到我的电话,分管人事的总裁都该怀疑自己是不是要写辞职报告了。”

“解酒汤……”

“无福消受。”

初宜点的栗子糕上来了,软软糯糯,冒着热气。

沈兆庭只夹了一小块给她,叫她先吃饭。

初宜“嗯”了声,低头喝了口水,站了起来。

包厢里嘈杂,只有坐在身边,说得正热闹的沈靖川和沈令嘉看了过来,她说:“我去趟洗手间。”

她没用包厢里的,绕过门口的屏风走了出去。

“小初是不是不太高兴?”

刚才初宜的表情挺正常,沈兆庭本来没觉得,想了想,脸色也不太好看,撇他一眼道:“哪壶不开提哪壶。”

“?”沈靖川道,“又关我的事?”

沈兆庭也喝了口水,没理他。

沈靖川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真没王法了,在外作威作福,回来家还窝里横,我看你是要上天。”

沈兆庭把初宜的空椅子往自己身边拉了拉:“快吃,吃完回家催思行给你找儿媳妇儿。”

正是饭点,走动的人很多,有吃完要走的,也有正在找包间的。

初宜怔怔地往前走,进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木木地重复着洗手的动作。

这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沈靖川他们几个半真半假的抱怨,如同当头棒喝,敲醒了她。

是啊。

她骗谁呢。

“追求行为被误解”,在他身上,什么时候发生过这样的乌龙?

是他不愿意戳穿,初宜才会有这样的机会。

而且,沈兆庭不是不知道,更不是不拒绝。

初宜自嘲地想,他只是对她有一份额外的舐犊之情。

用词也许不太准确,但他想要照顾初宜的面子,尽己所能维护这个还未满二十岁的女孩子脆弱的自尊心,对于这一点,此时此刻,初宜理解得非常到位。

那些行为,比起追求,更像闹剧。

她嘴上说着不愿意,却还是又给他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

初宜为自己前面十几天的病急乱投医感到脸热。

等她走出卫生间,在回包厢的路上,遇到了刚还坐在包厢里热闹的一群人。

书晴正跑过来找她,也是满脸的严肃。

“阿姨住院了。”

沈兆庭的车已经停在酒店门口,初宜和书晴坐上去以后,就如同离弦之箭,朝医院疾驰而去。

家里的佣人守在抢救室门口,磕磕绊绊地解释刚才的情况。

到了睡觉时间,老太太下楼来找了本书,准备带到卧室去看,刚出书房门,就晕了过去。

等在抢救室门外的几个人,全都脸色肃穆。

初宜站在沈兆庭身边,半小时之前那些灰败的情绪,在此时都烟消云散,满心只有对老太太的担心,还有对沈兆庭的。

她悄悄地转脸看他。

沈兆庭站得笔直,两手垂在身侧,握着手机的那只手很用力,能看到绷紧的筋骨,薄唇微抿,整个人都是一种蓄着力的极度紧绷的状态。

直到老太太被推出来,进了病房,众人的紧张情绪,才稍稍减缓一些。

但也只是一些。

她一直都没醒过来。

老爷子因为着急,血压也不稳定,在隔壁病房。

眼看着夜深了,不管怎么样,都等第二天再说的时候,护士走出病房,不确定道:“患者要见人,川儿,嘉嘉?”

沈兆庭告诉过初宜,因为出生时,父母年纪都很大了,没精力照顾,所以,他由沈靖川带大,沈令嘉由他小姨带大。

可是,他没说的是,当年,沈靖川年富力强,正是施展拳脚的时候,带他回去的次数,远没有他小姨跟家里走动得多。

到最后,三兄弟都长大了,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手心手背是有区别的。

在此之前,初宜对此没有多大的感触。

一个原因,她不是沈兆庭,还有就是,他们都长大了,对亲情的需求到了人生中最薄弱的年纪,至少,不再是会因为想家而哇哇大哭的时候。

兄弟三人的关系也一向和睦,沈家大聚会,也一向都父慈子孝,母慈子孝。

当下,初宜就眼睁睁看着,沈兆庭在护士说出“患者要见人”时迈出的那一步,在听到“川儿和嘉嘉”后,又猛得顿住。

沈靖川和沈令嘉也都急得焦心,一窜身就往病房里进,根本没来得及想别的。

沈兆庭在门口站了会儿,推开半扇门,听了几句,知道她出了危险期,才又把门合上。

初宜要在沈老爷子的病房门口守着,以防有意外要叫护士。

等沉思行赶过来,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她就跑去摁电梯,比今天下午飞奔下宿舍楼见沈兆庭时心切百倍。

他很好找,就站在住院部楼下的小花坛边,挨着垃圾桶抽烟。

初宜隔得远远得看他,想抱抱他的想法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却被冷风吹出一分清醒。

她没有立场,也不能再自欺欺人,利用沈兆庭对她的容忍,频频去踩他的红线。

玩笑或认真,旁人都喜欢说他的冷酷和不讲情面。

初宜在他身上体会得最多的,却是他无声的温柔。

利用这种温柔,未免太可耻了些。

可是,沈兆庭发现了她。

出乎初宜意料的,沈兆庭也没有忽略她的意思。

他先摁灭了烟,扔进垃圾桶里,拍了拍自己,是个散烟味的动作,然后重新看向初宜。

她的眼泪没有掉出来,但是满满地蓄在眼睛里,强忍着不掉下来,两个眼眶通红,反而更可怜,也倔。

“过来。”

那一分清醒瞬间被抛到脑后。

她怎么舍得丢下他?

初宜应声而动,乖乖走到他面前,眼里的泪意更重。

沈兆庭轻轻叹了口气。

顿了顿,沈兆庭才捏着她的肩膀,又向自己身边拉近一小步,拿另一只手擦了擦她的眼泪,顺手理了下她被风吹到眼角的头发。

“多大点事。”

可这句话,非但没起到安慰作用,啪嗒,啪嗒,眼眶再也承载不了过重的泪水,成串滑过初宜的脸蛋。

她紧紧抿着唇,可还是能看到下巴微微颤动,因为过于激烈的情绪——这下,简直就像是被沈兆庭那句话给惹哭的。

外面风大,她这种哭法,伤心又伤身。

沈兆庭没再说话,默默地侧过身,挡住风口,又把她按进怀里,一手放在她背上,轻轻拍着,是安抚的意味。

另一只手按着她后脑,发丝柔软冰凉,被风吹着,缠在沈兆庭的指间。

好一会儿,闷闷的声音才从他的胸膛传出。

“你知道的,我很喜欢你。”

沈兆庭的动作顿了顿。

之前,在婚礼上,喝了酒,哭着撒泼时,都说不出口的话。

再之前,偷偷握他的手被发现就吓得肝胆俱裂,好几年不敢说的话。

今天,此刻,站在住院部楼下的小花坛边,夜风呼啸,秋意肃杀,虽然被沈兆庭抱在怀里,但气氛与浪漫和暧昧相差十万八千里,她就这么讲了出来。

不讲道理,没有预兆。

她什么都来不及考虑,心情之迫切,让她就算要做这种剖白,对她来说,都没有之前想象中一半的艰难。

不再逃避,也不避重就轻地装作活泼,只要急急忙忙地把话全都讲出来。

“其实,刚来北城的时候,就有点喜欢你的,不过,那时候还小,可能就是觉得你很帅,还有崇拜。”

说出这句,她应该才下意识有点害羞,搂着沈兆庭腰的胳膊环紧,脸也埋得更深。

“……刚开始,你带我去报道,体育课来操场看我,给我过生日……还有很多事,当时只觉得,很开心。”

“见到你的时候,会很开心,觉得你很好。”

“但是,后来,见不到你的时候,慢慢开始,也会想你。”

“再后来,搬过去,跟你一起住,想走读,也是因为想多见见你……”

“天天去公司找你写作业,也是因为想你。我知道,你觉得我幼稚,把我当小孩子,可是,那时候……一直,我每天都很想你。”

“沈兆庭,你知道吗,想念一个人,不会是因为崇拜。这个道理,一开始,连我自己都不太懂。”

“是因为想让你觉得我也还不错,才那么拼了命地念书……虽然以前也努力,但是,”

说到这里,初宜终于忍不住从他怀里扬起了脸,沈兆庭才看到她红彤彤的眼睛。

“那不一样……那种想要变得更好的感觉,沈兆庭,只有当你也喜欢上一个人,才会明白。”

她坦白得彻底,包括曾经用拍立得偷拍沈兆庭在沙发上睡觉这种事情。

那张照片,现在还待在她的钱包里。

钱包也是沈兆庭送的,忘了是哪一年的新年礼物。

这些压抑的情感,在她的胸腔里发酵、沸腾了三四年有余,酸甜苦辣尽尝,其中酸苦居多。

没想到,有一天,沈兆庭也会有机会窥得一线内里,就算是以这样的方式。

说着说着,伤心都有一点点忘了,夜风吹红白皙的脸蛋,她只急着向沈兆庭展示,快看,你快看,这都是我对你的喜欢。

那么那么多的喜欢,从浅薄到深刻,从平淡到炙热。

每一步走来,每一分变化,全都有迹可循。

全都是因为你。因为你很好。

我在十六岁的时候,还不懂,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就已经觉得你特别特别好了。

不是“多大点事”。

至少,对初宜来说,沈兆庭一直都是天大的事。

她喜欢他,就是因为他很好,很值得喜欢,值得特别特别多的喜欢。

如果可以,初宜很想把自己的心给他看看。

可惜不能。

“你听懂了吗?”

沈兆庭只是垂眸看着她。

半晌,初宜才发现,两个人挨得实在是太近了。

她几乎是嵌进了沈兆庭的怀里,他身上浅淡的男香,和属于他本人的气息,满满当当,全都被夜风送进她的鼻腔。

初宜下意识想后退一步,但,不只是她环着沈兆庭的腰,沈兆庭也搂着她的背。

刚才,他轻轻地拍她,感觉没用多少力气,可等初宜想退开,才发现,那条手臂上,也是加了力道的。

一个宽松的囚牢。

“……二叔?”

“还记得我是你二叔。”

初宜知道自己三番两次直呼他全名的行径胆大包天,轻轻咬了下嘴唇:“我错了。”

事实上,胆大包天的,又何止是直呼全名这一桩。

她说喜欢他。

沈兆庭又不说话了。

他继续一瞬不瞬地看着初宜,目光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强势或凌厉,可扛不住距离那么近,他又看得那么专注。

时间还那么长。

初宜意识到,其实,从她刚才抬起头来以后,沈兆庭就开始这么看她了。

是她表白上头,没顾得上细想。

初宜简直能听见发烫的血液朝她脸上冲的声音。

她不觉得后悔,也并不觉得难堪。

可她会害羞。

好在,沈兆庭终于开了口。

“安慰我?”

初宜不想说得这么直白,她想,以沈兆庭的性格,也许并不愿意展露脆弱。

“我没说假话。”她换了种说法,“我说的都是真的。”

她仰起脸,还有点可怜兮兮:“你知道的。”

他当然知道。

沈兆庭的喉结咽了咽,直起腰背,稍微拉远了一些跟初宜的距离,在脑中组织措辞。

跨国出差这三十多天,没断过的中英文切换的临时发言,都没让他用到这种程度的谨慎。

动作间,他扶在初宜后脑的手动了动,只是稍稍下移,掌根在无意间贴到了她的后颈皮肤。

可是,热度交换的瞬间,在皮肉相贴的区域,就猛得带起一股微弱却难以忽略的电流,一路沿着初宜的脊骨窜过。

沈兆庭感觉到小姑娘的轻颤,看到她耳垂在一瞬间红得滴血的颜色,没来得及再开口,眸色跟着转暗。

初宜对他有全然的信赖,但在同时,也有生物对危险本能的直觉。

可她的反应,是下意识抓住沈兆庭的衣角,还朝着他怀里靠近,长睫颤动,怯怯道:“二叔……”

沈兆庭的眉头倏得拧住。

他咬了咬牙,带着脸侧微动,那只手又往前移,冰凉的拇指指腹轻轻按住初宜的嘴唇。

当下,心中所有的想法,只有不让她再这么叫他。

这时机简直不能更坏。

初宜的省外竞赛,意外的跨国出差,老太太晕倒抢救,兵荒马乱。

计划要给初宜的表明心意,被拖了太久,还让她抢在前面说了表白——不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委屈,更不是为了得到他的回应,只是单纯地想要让他好受一些。

她是在心疼他。

笨拙地,努力地张开怀抱,想尽自己所能去保护他。

在他看来,早就习惯,都没破皮的伤口,初宜已经为他先狠狠地痛哭了一场。

反过来,他给了她什么?除了伤心,没有浪漫,没有旖旎,甚至还没有认真的表白。

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吻她。

作者有话说: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