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桐没料到林霄凡会和他解释这个,他微愣后立刻红了脸。

所以林霄凡刚刚将他的反应都看在眼里了?

“还有其他事吗?没有的话我就走了。”季桐想逃。

他现在和林霄凡之间虽然不再剑拔弩张,但也不想有更进一步的暧昧。

“没了。”林霄凡也很干脆,“就是怕你误会,和你解释解释。”

“我没有误会,你也没必要同我解释这个。”季桐心虚地不去看林霄凡,“那我就先走了。”

季桐刚站起来,林霄凡就将他拉住:“现在时间不早了,要不一起吃个饭吧。”

“别急着拒绝,带你去吃大排档。”在季桐拒绝之前,林霄凡就先开了口,“你还没去过恒陵市的大排档吃过吧?”

确实没有去过,季桐是入圈之后才来的恒陵市,那个时候的他根本就是拼命三郎,没日没夜看剧本,练台词,学表演,把时间排得满满的,连给自己喘息的空档都不留。

大学的时候他们倒是没少去大排档吃宵夜,那个时候的林霄凡挺接地气,大排档,路边摊也不嫌弃,吃的津津有味。

只是偶尔会带着女朋友,总扫季桐的兴。

入圈多年,季桐还没单独去过大排档,他动摇了。

“可我们怎么去?”都不是没有名气的素人,也不是只有一小撮粉丝的十八线艺人。

两人都拥有超多粉丝,尤其季桐的《战士》还在热播,这么堂而皇之去大排档,不被围才怪。

可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去。

太久没有体会过普通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吃什么吃什么,这种看似简单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却很难办到。

出名要趁早,可出名之后失去的也不少。

“不用担心。”林霄凡显然早有准备,他递了一个袋子给季桐,“把衣服换了。”

袋子里是最为普通的牛仔裤和T恤,白色板鞋。

两人虽然没几年就要三十了,可一个是明星,一个是大老板,保养的都好,要说少年感也并不夸张。

衣服一换,少年味儿就出来了。

季桐今天本来就在家里休息,头发洗了之后就着吹风吹干,没有做任何造型,最自然的样子。

这么一收拾,满满的学长味儿。和荧幕里那个大明星不说毫无关系,但至少不会让人一眼就认出来。

林霄凡和季桐穿的一样,简单的牛仔裤加T恤,再加一双白色板鞋,清爽干净。

那一瞬间,季桐有一种回到校园时的感觉。阳光穿林透叶而来,落在少年身上,随着少年的走动不断跳跃,让人看着就觉得欢喜。

哪怕是职业素养极高,在公司出了名严肃严厉的舒雅在林霄凡和季桐出门的时候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前台小妹妹更是自他们出现就一直行注目礼,直到人走远了,还在回味:“星月又签新人了?”

“大方自然一点,你首先就不要把自己当明星,别人就不会怀疑。”朗云总部就在市中心,从朗云出来走不了多久就能到最繁华的商业街,林霄凡提到的大排档就在商业街的美食街上。

所以他们没有开车,直接走路去的。

上一次季桐独自走在路上还是在医院看到了悠兰之后,情绪有些失控,那个时候他的名气还没有现在大,依然被粉丝认了出来。

要不是夏超及时出现帮他解了围,那天他还不知道要怎么脱身呢。

林霄凡让他自然一点,他是一点也不知道要怎么自然。

没戴口罩墨镜,就这么堂而皇之走在恒陵市最繁华的中心地段,要知道这里的人流量可不是一般的大,想不被认出来简直不可能。

季桐觉得他大概是疯了,才会按照林霄凡说的做。

可当时真就没考虑那么多。

这几年都说他变了,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变了。可是现在他又觉得他内里其实是没有变的,他还是有不安分的因子,还是有冲动。

“放心吧,你越是自然不在意,周围人越是不会注意你。就算注意到了,你这么大方自然,他们也会怀疑是不是真的本人。”

林霄凡丝毫不担心:“这年头长得像明星的人太多了,但真正的明星不会像你这样跑来大排档,所以你只要不在意了,他们也不会真把你当季桐。”

季桐想了想,觉得这话有道理。

这年头,但凡有点知名度的明星出门哪个不是前拥后簇,助理保镖一大堆,墨镜口罩帽子是标配。

就算不认识,一看阵仗也知道是明星。

他们这样反其道而行,反而容易叫人拿不准是真是假。季桐眼睛里闪着光,男孩子大多都有冒险的精神,这件事对季桐而言是刺激的。

而这样的季桐是鲜活的,这一刻林霄凡才确认,季桐还是他曾经喜欢的那个季桐。

他没有丢,只是被他自己藏起来了。

两人大摇大摆在商业街边走边逛,嚣张到不行。当真没有人认出他们,虽然因为两人的颜值吸引了不少目光,但都没有把他们和荧幕里的大明星结合到一起。

甚至有人朝他们递名片,问他们有没有兴趣当模特,顺带把他们从颜值到身材狠狠地夸了一番。

季桐委婉拒绝,钻入美食街,在一家大排档找了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

彼时华灯初上,绕树而上的彩灯斑斓多彩,黑色的夜被城市照亮,烟火气在喧嚣声中弥散开来。

林霄凡点了一大盘烤串,加葱加辣。

季桐坐在他对面,眉头轻拧:“加葱?”他和林霄凡都爱吃辣,但他记得林霄凡不吃葱。

他们住在一起那些年,他就没有买过葱,去饭店吃饭也会叮嘱老板不要放葱。

林霄凡抽了一张纸,将桌子重新擦了一遍,一边擦一边笑着说:“对啊,加葱。你不是很喜欢吃葱吗?”

那个时候他不是不知道季桐喜欢吃葱,但和他在一起之后季桐就几乎没再吃过葱。

为了他连自己喜欢的东西都能放弃的人,当初是有多爱他呀!

“我现在也喜欢吃。”这是实话,爱屋及乌,爱你之所爱。季桐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