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恒最近一直在找人打听你工作的地方】

曲笙对着硕大电脑屏前突然弹跳出的小字一咂嘴,转头看了眼正在外面与人交谈的组长,快速回了三个字。

【别管他】

想了想又觉得还不够,迅速补道:【让他滚tmd蛋。】

这边刚回复完,组长已经朝他走来,他迅速切换窗口,杵着下巴浏览文档。

“小曲啊。”组长亲切地叫了他一声,仿佛上午开会时对着全组成员发火的人从来不是他一样。双手合十一握,脸上挤出分外和善的笑容来。

“张秘书说……”组长一边说着还一边侧过头示意了下外面,曲笙的目光越过去,看到玻璃屏风外戴着框镜梳着油头的男人,一股不好的预感从心底油然升起。

果真,组长的下半句:“荆总让你下班等他。”

曲笙的瞳孔微微放大,猛地转回头想要确认。

他看组长,组长也在看着他。

曲笙这一头红毛实在太扎眼了,更别提耳朵上戴着的黑色钛钢耳环,要不是有一张脸撑着,还以为哪里来的杀马特。

那边张秘书紧跟着走过来,小小的办公桌被两尊大佛围着,曲笙心里接二连三地骂脏,转椅都跟着往后退了退。

张都洋开口:“老大说了,是家庭聚餐。”

后面几个字他咬得重了几分,曲笙眉头及不可见地皱了一下,那张过分精致的脸上呈现出不情不愿的神情:“我知道了。”

他一点都不遮掩。

张都洋的目光隔着眼镜薄薄的镜片投落在曲笙身上,打量不过几秒的功夫,“那就好。”

说完便朝曲笙他们组长一点头,侧身退后一步走远了。

曲笙却对着张都洋的背影充满怨念。

他大学毕业半年多,之前在实习公司做测试工程师,本来干得好好的,没有测试的时候每天就是摸摸鱼,空闲时间特别多。

偏偏荆丛辙一回国,把他原本的计划都打乱了。

曲笙他们组长口中的“荆总”,张都洋嘴里的“老大”都是在说荆丛辙。

要说他和曲笙的关系,两个人其实没什么特殊关系。

只不过是祖辈相识一场,曲笙又早早失去亲人,老爷子顾及当年的战友情,对这个老战友唯一留下的孙子多加照拂。

后来老爷子死了,荆丛辙去国外留学,曲笙自然而然和荆家淡了联系。一直到荆丛辙从英国读博归来,好像忽然想起这么一个人似的,叫秘书迅速打了通电话,简单和曲笙聊过后就吩咐他辞掉原有的工作,来自己的公司上班。

曲笙当时都惊了,荆丛辙给出的理由是:“你在那里得不到好的发展,这件事我已经和父亲商量过了,你想和他谈谈吗?”

曲笙连忙摇头。

开什么玩笑?

荆琒比荆丛辙还要可怕百倍,他生平最不擅长的就是和长辈交流,荆丛辙好歹只比他大了五岁,两个人勉勉强强可算得上是同辈。至于荆丛辙的父亲……曲笙只要一想到那张严肃的脸,就虚拟胃**了。

然而强扭的瓜不甜,曲笙本来就对荆丛辙的强制安排颇有微词,荆丛辙又按照过往对曲笙的了解把他放在一个迫在眉梢的项目上,让他不得已每天都很忙碌。

曲笙一肚子的火撒不出来,只能侧面宣泄自己的不满。

干他们这一行的,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穿着,怎么舒服怎么来,格子衫最能体现程序员的特质。

曲笙偏不,为了表现出自己的特立独行和**不羁,他时常换发色,耳钉更是上午戴了下午换,张都洋看他不顺眼很久了,各部门开会的时候组长更是不止强调一遍,打工人还是要有打工人的样子。

曲笙死猪不怕开水烫,更何况这口锅本来就是荆丛辙烧开了让他往里面跳的。

“荆丛辙要是不满意,让他亲自来找我说啊。”曲笙讲电话讲得耀武扬威,“他来找我说,我就顺水推舟,直接辞职!”

十分熟悉他的好友舒梓媛哼哼笑着说:“别吹牛b,你要是真想走人,最开始那一个月就走了。”

曲笙一下被噎到。

舒梓媛又道:“我说,你是不是有点怕他啊?”

“怕谁?”曲笙下意识回嘴,也不怪同乐队的胖子总说他全身上下唯有嘴最硬。

“荆丛辙,荆大少啊。”

曲笙停顿一下,“鬼扯。”

“是不是鬼扯,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荆丛辙回国后荆琒给了他一笔启动资金,荆丛辙就在自家老爸建的大厦里单独抽出一层作为办公地点,成立了一家小型IT公司。

荆氏科技在灵市,乃至国际上都是很著名的企业。荆丛辙放弃枝繁叶茂的森林,选择自己开耕一片未知土地的这一举动出乎许多人的意料。然而荆琒都没有反对,这显然是人家的家事,外人更没有过问的必要。

曲笙最讨厌思考这些弯弯绕绕,在舒梓媛的八卦下,不经大脑地回应了她的问题:“可能他更想控制别人,而不是别人控制他吧。”

他随口一说,舒梓媛当真了,还认真思考一番点点头,“有道理啊,荆氏也不是荆琒一个人说了算,比起看董事会脸色,还不如自己单干。”

荆丛辙为什么要自己创业曲笙不关心,曲笙唯一关心的是自己什么时候可以脱离这片苦海。

眼看在公司呆了快三个月,荆丛辙从来没有要和他谈谈的意思,而随着项目上线时间的迫近,需求一改再改,交到曲笙手上的任务反而变少了,仿佛……不,是肯定,曲笙肯定,荆丛辙是在放置废物。

既然他不肯干,荆丛辙索性让他干最少的事,前提是他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平时开会曲笙也遇不到荆丛辙,都是管理层会议过后,组长再组织他们部门开会,荆丛辙又时常出差不在公司。

唯一一次碰到还是在回办公区的路上,曲笙前一天熬大夜困得狗一样,端着杯速溶咖啡出来,和荆丛辙迎面撞见。

两个人的脚步皆是一顿,荆丛辙盯着他手里的咖啡几乎立刻蹙起眉,而后极快地错开眼神,微微点了下头算做打招呼。

曲笙当时还没反应过来,坐回自己座位后毛都炸起来了,愤怒地敲击键盘:【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喝的是泔水!!!】

过了一会儿,群里闪烁消息。

舒梓媛:【谁?】

曲笙持续愤怒:【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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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聚餐”这个词说得太好听了,曲笙从来不是荆家的一员,隔着两辈的友谊就算再深厚到了荆丛辙这里也只剩下一个杯底。

荆丛辙那么讲究的人,曲笙丝毫不怀疑他会把最后的那点沉淀物完全倒出去。

为什么回国后会忽然想起他,曲笙试图向荆丛辙的发小打听过。

他到底是在荆家住了许多年,荆丛辙认识的人,他多少也认识一些。

“啊,那天我家老爷子九十岁大寿嘛,拉着我们一块聊了会儿以前的事,老爷子恋旧,说到了这种时候荆爷爷和你爷爷都没了,就只剩下他自己了。”洛宥一五一十说了,“荆丛辙就问我你现在在干嘛。”

你他妈倒是挺诚实。

曲笙在心里阴恻恻地骂,嘴里说着:“原来是这样啊,谢谢洛哥。”

“没事没事,哪天一块出来玩啊。”

曲笙随意应了两声挂断电话。

洛宥是他们这一辈儿里玩得最开也最会玩的,曲笙应邀参加过几次他们的派对,觉得玩不到一起去,毕业后就很少交流了,只是偶尔给对方的朋友圈点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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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下班时间已经过去一小时,荆丛辙办公室的门仍旧紧闭,曲笙从卫生间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小型吹风机,迎面和一个同事撞见。

俩人面面相觑。

同事大惊失色:“你……你头发怎么掉色了?”

曲笙张了张嘴巴,一时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最后只得叙述:“一次性染发剂。”

同事:“……”

他大概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葩的人。

曲笙入职的第一个月就引来办公间不少话题,原因无他,他那张脸长得跟明星似的,一点都不程序员。即便是经常顶着不同颜色的头发,戴各式各样的耳钉,也只是让更多小姑娘的目光为他停留。

私底下有人嘲他小白脸叫他关系户,但曲笙的学历摆在那里,哪怕是去荆氏科技实习也是够格的。

他和荆丛辙是一个学校出来的,只不过后来荆丛辙又出国深造了,曲笙到底落下这么一截。

从卫生间回来,曲笙把从女同事那里借来的吹风机放回原处,把头发洗回棕褐色又摘掉耳钉,整个人看上去低调不少也更加吸睛。

曲笙不需要太过张扬的发色就已经很惹眼了,他有一张像极了母亲的艳丽长相。

曲笙的母亲在当时那个年代可以说是镇上的明星,和曲笙的父亲郎才女貌的一对,只可惜夫妻俩太年轻,早早生下曲笙,又恰好遇到经济危机,营生不善双双坠河了。

很荒谬。

曲笙对这俩人本来就没什么印象,他是爷爷奶奶养大的,一直到十二岁。

眼看已经七点钟,荆丛辙的办公室还是一点动静都没,舒梓媛发消息问曲笙今天来不来酒吧,他回:不去。

【连续三天了噢,胖子要顶不住了。】

曲笙低头回消息:【你弹,吉他借你。】

刚打完最后一个字,身前多出一道身影。

曲笙先按发送才抬起头,仰头看向荆丛辙。

男人总是出现的悄声无息,他好像也已经习惯。

荆丛辙一身炭灰色西装,经典的英式剪裁,把本就有型的身材映衬得更加完美,上身呈现出沙漏型,肩宽腰窄,搭配没有一丝褶皱的纯棉黑袜和牛津皮鞋,腿长到不可思议。

明明是在自己的办公室,还要穿得这样一丝不苟,英俊得不像凡人。

下一秒,荆丛辙开口:“你衣领沾到鼻血了?”

曲笙经过多次思考是明白自己有点看脸说话的,不然每次对方说这么找打的话,他不会就此忍下来。

“……那是染发膏掉色!”

说错了,脸再好看他也忍不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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