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帝都。

作为全国最繁华的城市,帝都的夜晚一如白昼,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晚上六点半,国际大酒店包厢外,商初时一边啃馒头,一边对电话里小声说,“你们乖乖听话,把门锁好,吃过晚饭就上床休息……”

“商明,又在给孩子打电话?”同事凑过来打断他,“奶爸不容易吧,我家里有老婆跟丈母娘看孩子,我都累得半死,更别说你这个老婆跟人跑了的倒霉蛋。”

商初时尴尬地笑笑,继续叮嘱完,挂断电话后才无奈地说,“什么叫老婆跟人跑了?都解释几遍了,不是那样的。”

同事拍拍他的肩,语重心长地说,“我理解,绿帽子带来的伤疤嘛,谁也不想提,是不是?不过就算为了孩子,你也不能太逞强,家里还是要有个女人……”

同事叽叽呱呱地说了半天,商初时快速吃馒头,顺手查看手机上的电子合同。

他之前去外地出差,回来后就听说飞天娱乐突然被收购,更名为盛世娱乐,合同也要重新签订。

他在这家公司上班,各方面待遇还算不错,所以签合同时来得尤其爽快,都没细看。

盛世娱乐?

他的目光落到“盛世”两个字上,挣扎半天后,做自我安慰。

不会那么巧的,“盛世”两个字又不是那谁谁的专利,只能那谁一个人用。

新的董事长将在明天正式接管公司,所以今晚,公司高层们要在酒店里,为新董事长接风洗尘。

商初时正好负责今晚的接风宴,要安排好时间,订好酒店,必要的时候还要喝酒陪聊,当一个合格的打工人。

这种场合,只能喝酒,没法吃饭,所以最好先吃点东西垫一垫。

他胃病有点严重,前段时间还因为胃出血被拉到医院急救过,要是再乱来,怕是看不到小家伙们长大的那天。

八点整,公司的两位总裁,以及总经理,各部门主管等抵达酒店,各自落座。

眼看新董事长就要到了,商初时找了个借口去卫生间,把这活丢给一同负责接风宴的同事。

他想好了,要是来人真是那谁谁,他二话不说,拔腿就跑,明天连公司都不去,直接把辞呈发到主管的邮箱里。

至于违约金,跟主管好好说一说,应该不用赔付。

他磕磕碰碰才活到现在,一点不想再跟某些人碰面,以免平静的生活再被打扰。

在卫生间马桶上坐了一小时,商初时收到同事的短信。

“我特么,那帮老家伙真不是一般的能喝,怪不得啤酒肚比我媳妇怀孕九个月还大!商明,你掉马桶里了是不是,赶紧出来替我!”

同事连发几个呕吐的表情包过来轰炸,大概真是喝得眼冒金星了。

这同事为人不错,商初时平时很受他照顾,这会不好丢下他不管。

磨磨蹭蹭地走到门口,商初时从门缝里往里头瞧了眼。

不错不错,没有那人的身影,唯一的生面孔是个中年人,应该就是新来的董事长了。

商初时悬着的心立马落回肚子里,拍拍脸收拾好表情,进去喝酒。

都是一帮上了年纪,不大能喝酒的人,所以平时聚会,基本是高层领导划拳,商初时这样的打工人帮忙喝酒。

“哈哈哈,老刘你又输了!来,喝!”胖墩墩的总裁已然喝得酩酊大醉,两颊泛红。

刘总监也醉醺醺的,把酒杯递给商初时,“来,商明,这杯你替了,我不行了。”

商初时也灌了一肚子酒,眼前直冒金星,耳朵里也嗡嗡叫个不停。

可哪怕是这样,他也要咬牙接过酒杯,强撑着一口闷干,还得做出一副外向的态度,点头哈腰地赔笑。

“刘总监,您尽管玩,喝不了的酒,我替您喝了,您只要玩得高兴就成。”

刘总监一把搂过商初时的脖子,拍拍他的脸,朝其他人笑,“看见没,我就喜欢这家伙,有眼力见,跟狗儿似的,衷心得很!”

说着,他打了个酒嗝,那味跟陈年发酵粪水一样,让酒精上头的商初时差点没忍住,当场吐出来。

他忍了又忍,眼睛里全是血丝,好不容易才把呕吐感给压下去。

要是真吐了,刘总监能让他立马卷起铺盖滚蛋,这个月的工资也别想要了。

几个大领导又开始喝酒划拳,商初时头重脚轻,跟个软脚虾一样。

他捂着开始抽痛的胃,跟刘总监说自己去趟卫生间,然后趴在马桶上呕吐不止。

看那些人的“雅兴”,今晚上怕还有几轮,够他喝的。

上司们玩得尽兴,根本不会考虑手底下员工能不能喝,喝多了对身体会不会有恶劣影响。

商初时之所以不排斥这份工作,是因为他的部门主管,每次应酬下来,给出的“小费”都不少。

有时候刘总监在场,高兴了,也会随手打赏些钱,能抵商初时半个月工资。

人为财死,商初时觉得,这很划算。

他这人不求什么,只要能多挣点钱,顺利把两个宝贝养大,不消多长时间,二十年就够了。

到时候是胃癌死的,还是别的病走的,他不在乎。

吐了半天,商初时胃里空了,又接到同事告急电话,赶紧回去。

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口时,商初时刚推门进去,就听刘总监谄媚地说,“池董,您这电话接得够久,我们差点都要以为,您是怪我们招待不周,生气走了。”

总经理拉了刘总监一下,朝池霆举起酒杯,笑眯眯地说,“池董,您远道而来,我们这帮人都要仰仗您,以后,还请您多指教,多指教。”

另外几个主管也纷纷拿起酒杯,去敬坐在上首的那人。

商初时也晕头转向地抬头去看,霎时,呼吸都屏住了。

时隔四年,西装革履的池霆坐在那,依然是剑眉星目,挺拔沉稳,然而锋芒毕露,叫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他也在门开的刹那,看见了撞进去的商初时。

短暂的诧异后,他微微挑眉,露出一个完美无缺的应酬式笑容。

“商少爷,几年不见,这么落魄了?”

现在的商初时,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裤子不知道是哪买的折扣品,短了一大截,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踝。

他整个人看起来畏缩又腼腆,局促地站在那搓手,像个糟老头子,一点精神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