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到——

循声望去,一个弯腰驼背的瘦小老鬼,顶着一头花白的头发,踮着小脚尖,在那里细着嗓子,尖声尖气的叫唤。

老鬼穿了一身大红色的衣服,看上去格外惹眼,衬托着他的脸颊更加惨白无色,他应该是这场婚礼的主持人。

老鬼话音落下,老宅里顿时变得安静下来,那些形形色色的鬼都不再说话了。

这个时候,老宅里飘荡出了丧乐声。

当时的气氛诡异到了极致,齐玉那几个女孩都快被吓哭了。

只见院落中央出现了一顶大红花轿,四个身穿黑色寿衣的鬼分站在花轿两边,踮着脚,抬着花轿晃晃悠悠的往正堂这边走来。

此刻的情景跟我那晚在宿舍楼下见到的情景一模一样,前面是两个举着灯笼的鬼,中央跟着一顶大红花轿,队伍后面还跟着一支丧乐队,摇头晃脑的吹着。丧乐声声,我们的脊背不由自主爬出一层白毛汗。就算是大白天听见这丧乐都觉得瘆人,更何况是晚上,而且还是由一群鬼吹出来的。

大红花轿来到正堂门口,轿子上的布帘卷了起来,从花轿里面走下来的竟然是林宇。

通常来说,从花轿里面走出来的应该是新娘,但是他们却是反行其道,鬼新郎林宇从花轿上面走下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林宇要入赘苏家。

两个穿着黑色寿衣的鬼搀扶着林宇,林宇精神抖擞,胸口上还挂着一朵大白花。

林宇的脸上仿佛荡漾着浓浓的笑容,但是却看不见他在笑,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

就在这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两个小鬼,一个是小男孩,一个是小女孩,寓意金童玉女。

两个小鬼一左一右站在大红棺材旁边,嗲声嗲气地喊道:“恭迎新娘!”

伴随着吱呀吱呀的声响,那具大红棺材缓缓开启,我们把目光全部投向那具棺材,屏息凝神,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

棺盖开启,一袭大红旗袍装束的鬼新娘从棺材里坐了起来。

苏夏?!

这个鬼新娘便是情人林里飘荡的女鬼,苏夏!

我们对苏夏一直避之不及,然而现在,我们距离苏夏也就几米远。

浓郁的鬼气扑面而来,四周的烛光摇曳了几下,我们明显感觉到正堂里的气温突然降低了不少,阵阵寒意袭上脊背,肌.肤表面忍不住爬出一层鸡皮疙瘩。

最凶猛的女鬼就在面前,我们一个个手足冰冷,噤若寒蝉。

苏夏还是穿着那一身鲜艳夺目的大红色旗袍,脚上穿着那双绣着金丝鸳鸯的绣花鞋,看不

见她的面容,因为她的头上罩着一块红盖头。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打量苏夏,苏夏约莫有一米六五的个头,体态匀称,双腿修长,活着的时候应该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子。别说容貌,仅是这副完美的身材,就足以征服广大男性朋友。

林宇走上前去,牵着苏夏的手走出棺材。

两人走到那个大大的“奠”字前面,手牵手并肩而立。

也许,此时此刻,在苏夏的心中,她终于和自己深爱的男人成婚了。

林宇只是一个替代品,他是那个男老师的替身。

然而,我能感觉的到,林宇确实是深深爱着苏夏的,即使他知道自己是个替代品。

这一世为你,甘愿步入鬼道,你又是否知道,红尘万卷中,我只恋你一缕缱绻风尘?

说实话,当时的氛围确实很诡异,但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挺感动的。

人世间不能在一起,做鬼也是夫妻,这份真挚的情感,现在活着的人恐怕都自愧不如吧?当那些活着的夫妻每天在吵架闹离婚的时候,可否会想一想,有些人至死都不能在一起,而你们在一起了却还不懂得珍惜!

“一拜天地!”喜服老鬼尖声尖气的喊了起来。

林宇和苏夏的双手紧紧扣在一起,对着“奠”字鞠了个躬。

“二拜高堂!”喜服老鬼继续喊道。

林宇和苏夏转过身,对着两张老式的梨花椅鞠了个躬。

梨花椅上没有人,也没有鬼,想必以前的时候,苏夏的父母常常坐在那两张梨花椅上。

“夫妻对拜!”喜服老鬼的声音尖锐而嘹亮。

林宇和苏夏手牵着手,彼此面向对方鞠躬。

“喝交杯酒!”喜服老鬼再次喊道。

两个金童玉女递上两个古老的瓷碗,瓷碗里红彤彤的,散发着一股血腥味,我猜测是两碗鲜血。

林宇和苏夏的手臂交叉在一起,喝起了交杯酒。

苏夏轻轻掀起红盖头,仍然挡住了半边脸。

两碗血水喝下去之后,林宇的嘴角挂着一滴鲜红夺目的血珠子,衬托着他惨白的脸颊,显得狰狞可怖。

婚礼仪式举行完毕,外面又开始喧嚣起来。

透过窗棱子往院落中央看去,只见院子里面竟然摆出了数十张大圆桌,那些鬼全部围着圆桌坐下来,竟然是准备吃鬼宴了。

那些仆人开始上菜,我一看那些菜肴,差点没有呕吐出来。

一个大盘子里装着白森森的人腿骨,上面还挂着腐烂的肉;一个汤碗里漂着白色的小圆点,竟

然是一只只蠕动的蛆虫;还有血淋淋的人眼珠子,以及死蛤蟆、蜈蚣之类的毒虫。除此之外,还有一块块的元宝蜡烛,这些东西在鬼的眼里,可能就是他们的糕点。同时每桌还提供一大桶一大桶的血浆,供那些鬼随便畅饮。

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一个个骇然变色,这些全都是鬼吃的东西,人吃了以后不得翘辫子啊?

“哇!”由于那些菜肴太过恶心,几个女生直接嗷嗷呕吐起来,吐得花容变色。

然而,没有办法,“好客”的林宇硬是带着我们走出去,特意给我们安排一张大圆桌坐下来。

浓郁的血腥味混合着腐臭味扑面而来,这一次连我都忍不住了,酸水直接从嘴里喷了出来。

隔壁桌的那些鬼都很奇怪地看着我,面露凶恶之色,他们倒是吃得挺欢乐的,一个鬼抱着一根腐烂的腿骨在那里啃得沙沙响,还有一个鬼嘴里塞满了蛆虫,吃得津津有味,蛆虫爆裂开来,里面的白色黏液到处飞溅,沿着那个鬼的嘴角滴落。

这幅场景令我们超级崩溃,呕吐之声此起彼伏,就连一向沉稳的颜暮凝也无法再忍受了。

更要命的是,这个时候,林宇居然端着酒杯走了过来,杯子里是鲜红色的血浆。

“感谢大家来参加我的婚礼,来,我敬大家一杯!”林宇举起酒杯。

我们全部坐着不敢乱动,这他妈谁知道是猪血还是人血,哪敢乱喝?

“你们怎么不举杯呢?是瞧不起我吗?”林宇的声音提高了八度,顿时变得冷峻起来。

“倒上!倒上!”我赶紧出来打圆场,第一个斟满血浆。

虽然大家的心里都是老大的不情愿,但是现在骑虎难下,没有办法。

我举起酒杯,对林宇说:“兄弟,祝你新婚快乐!时辰也不早了,我们喝完这一杯就先走了!”

我心想,只要能够离开这里,豁出小命也要把这杯血浆喝了,这样总比留下来吃菜好吧,桌上那些菜是人吃的吗?

谁知道,我的这句话竟然激怒了林宇,林宇一下子扭头看着我,目光阴冷至极,吓得我打了个哆嗦。

只听林宇冷冷说道:“走?往哪里走?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是不给我面子吗?”

我赶紧赔礼道:“当然不是!你知道的,明早我们还有课,我们还得回学校上课……”

不等我把话说完,林宇硬生生打断我的话茬,声音中带着阴冷的笑意:“咯咯咯,既然今天来了,那么你们谁也别想离开这里!”

顿了顿,林宇又补充了一句:“永远都别想离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