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楼凤和流氓的爱情

他到底露出了一个什么样的破绽?

我最开始从镜子里瞧见白衣獠,一直到现在……他的眼神,都是极其凶残、暴戾。

这双眼睛里,你能够看到任何负面的情绪。

暴戾、愤怒、凶残、冷酷、狡诈等等。

不过,今天晚上,白衣獠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天底下还有人可怜涂鸦,但又有谁可怜我白衣獠?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中竟然流出了一分可怜——虽然这份可怜稍纵即逝。

不过,我却在这么一瞬间,瞧出来了。

白衣獠,一定是我认识的人。

因为那副充满着可怜模样的眼神,我见过!

我在哪儿见过那副眼神……我忘记了,但我绝对肯定,我一定见过这个眼神,十分熟悉。

我现在对白衣獠有一个很粗浅的认识——他对付我们阴阳绣,还真不是空穴来风,他和我们阴阳绣,有很深的关系!

他到底是谁?我师父以前收的徒弟?我小时候的玩伴?我的同学?或者说——和我一起工作的兄弟?

一时间,我竟然有些发懵。

根本猜不到……我也懒得猜了,关灯睡觉,等明天去不戒大师那边问一问,看能不能问到一些什么消息。

……

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了,先洗漱了一阵后,去了纹身店,今天要去探访不戒大师,首先得把李斯曼的事给解决了,才能过去。

纹身店里,现在一个人都没有——要说没有了仓鼠起早贪黑的看店,我感觉这儿人气很低落啊。

我坐在沙发上,开始给李斯曼打电话:李斯曼,你直接来我纹身店就好了!你的事,八成是有谱了。

在我等李斯曼的时候,冯春生和陈词也都开始来上班了。

大概八点四十,李斯曼进店了,她还专门给我们买了星巴克的星冰乐,我们一人一杯。

我托着星冰乐,一边喝,一边对李斯曼说道:做吧,要解决你的问题啊,多半还是得从你自己的身上出发……解铃还须系铃人嘛!

“啊?”李斯曼看着我们,说道:什么叫从我自身出发?

我直接从口袋里,摸出了两张纸,然后把纸给平铺了开来。

纸上,就是我昨天晚上加班画的两个人相——一个是把李斯曼的真钞换成了冥币的老太太阴魂。

一个是昨天晚上,那个烧纸的年轻人……他烧了纸钱,纸钱变成了真钞,那些钱,都是老太太通过道行给他的。

我指着纸上的两个人,问李斯曼:你认识这两个人吗?

李斯曼才看了一眼,立刻变了颜色,指着其中一个人说道:这……这是我母亲——这……这是我弟弟!

阴魂老太太是李斯曼的母亲?

那个烧纸的年轻人,是李斯曼的弟弟?

李斯曼接着又问我:对了……你怎么有我母亲和我弟弟的画像?

我笑了笑,说道:你的事,很简单……我就这么跟你讲,你母亲的阴魂,缠着你,然后她把你的真钞,换成了冥币。

“我母亲换的?”李斯曼问我。

我说不光是这么简单……你母亲还把你的真钞,通过一些“鬼术”,送给了你弟弟!

“不可能的,我母亲不可能把钱给我弟弟的。”李斯曼说:我弟弟是个废人,是个人渣,他害死了我母亲——我母亲怎么可能把钱,给我弟弟?

“对不起!”我盯着李斯曼说: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但是……我昨天看到的,确实是你母亲的鬼魂,把冥币换来的真钞,给了你弟弟。

李斯曼听得愣住了,过了一分钟后,她忽然惨叫了起来:啊!母亲,你真的就这么偏心吗?偏心到这个份上了吗?做鬼都要向着老弟?你太偏心了!

她疯狂的叫喊着。

陈词连忙往前走了走,按住了李斯曼,同时又用左右手的大拇指,轻轻的在李斯曼的眉心处刮着。

很快,李斯曼在陈词这位心理学“老司机”的帮助下,很快就把情绪给平静下来了。

李斯曼抓住陈词的手,说:女人真的苦啊——我为家操碎了心,最后我母亲还是那么偏爱我弟弟!

“你母亲和你弟弟,应该是香港人吧?他们什么时候搬到闽南来了?”陈词对李斯曼说。

李斯曼说:我母亲和弟弟,还有父亲,都是闽南本地人,我在香港,只是因为我父亲在香港打工。

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跟我们讲起了她家里的那段往事。

原来,李斯曼的母亲叫冯米娟,是个职业的楼凤!

什么叫“楼凤”,就是在小区里面租个房子,然后出去贴小广告,招揽客人来家里进行“性.交易”的人。

这些年“楼凤”这种职业已经几乎消亡了——没多少人干这种买卖,靠着大酒店、大宾馆,赚钱比楼凤赚得多多了。

她们都已经不要脸皮来做“小姐”这个行当,自然是钱赚得越多越好了。

李斯曼的母亲冯米娟就是在做楼凤的时候,认识了李斯曼的父亲李陶。

李陶在当地是个痞子,他讨老婆不好讨,谁家会把女儿嫁给这么一个玩意儿——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什么都会,就是一个渣滓。

要说“破锅总有破锅盖,破人总有破人爱”,这话说得还真的对——李陶和冯米娟两个人也是“野鸡配流氓”的绝配,就这样,两人把婚给结了。

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女儿——李斯曼。

等生完了小孩,冯米娟继续做楼凤,李陶则到处去打牌,偶尔跟人磕一架,收点保护费之类的,日子那是能过且过。

又过了四五年,冯米娟又怀孕了。

怀孕后,冯米娟还去了医院,专门找了人给他照B超——要是女的,她就准备流产掉,要是男的,她就给生下来。

照B超的医生,收了冯米娟一百五十块,真的给照了,是个男孩。

冯米娟得知自己的二胎是男孩之后,回了家,开始和李陶摊牌,她说现在有儿子了,日子不能这么过了。

“那该怎么过?”李陶问冯米娟。

冯米娟说:儿子是光宗耀祖的香火——得好好培养,赚点钱,以后供他读书。

“我是个做楼凤的。”冯米娟说:我这楼凤,赚不了多少钱,也赚不了多久的钱了,现在我年老色衰,这工资,还能赚几年?到时候两个孩子,怎么养得活?更加不说送儿子去读书了。

“那我去赚钱咯。”李陶说一个月后,他就去香港。

他说跟他一起玩的小兄弟里,有个叫“白皮”的家伙,他叔叔在香港搞偏门,要找不少逞强斗狠的大陆仔去成立一个新的帮会。

李陶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说自己想过去闯闯,功成名就了,那养活两个小孩,算什么事?到时候不但让儿子去读书,还让女儿也去读书。

李陶和冯米娟都是极度重男轻女的人——让女儿去读书这种最基本的公民义务,到了他们嘴里,像是女儿前世修来的福分似的!

冯米娟说行。

他让李陶把女儿带到香港去,她则在家里,做楼凤,顺带养活儿子。

就这样,一个家庭分成了两半,一半在闽南,一半在香港。

在李陶带着女儿走之前,冯米娟还找人,给女儿的肩膀上,做了一个纹身——颇有点当年美国大兵纹身的味道。

当年美国大兵出去打仗,怕自己客死他乡,尸体不好认领,就给自己做奇奇怪怪的纹身,战友或者家人,根据尸体上的纹身,就能认领出他们的尸体来。

冯米娟给女儿做纹身,估摸着是想——不管女儿多大,只要看到纹身,就能认得出来。

同时,纹身也是冯米娟唯一能留给女儿的念想了。

两半家庭分开了。

李陶带着李斯曼去了香港,他也真的加入了当地的黑社会。

还真别说,李陶去了黑帮,发挥了他性格里逞强斗狠的一面,很快,在那个小黑帮里,迅速混成了帮会红棍,钱也赚了不少,也给冯米娟他们,汇去了不少钱。

当时的李陶,真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尽长安花”,他当时以为钱就是这么好赚,人也飘飘然了,吃喝嫖赌这些事,搞得更凶了。

最可怕的是,他还沾惹上了毒品。

开始是搞摇头丸,后来抽海洛因——他一陷入了毒品,没风光个四五年,一次在吸食大量毒品的情况下,死掉了——心肌因为过度亢奋,绷紧得太久,断掉了!

李陶死了,当时快十岁的冯米娟直接跑路了。

她很机灵,别看她当时年纪小,但是……她很深刻的认识到——周围的叔叔阿姨,没一个好玩意儿,有父亲庇护的时候,她还没人欺负,现在她父亲死了,这些阿姨和叔叔,也许会把她变成一个蛊惑女,也许会把她卖到红楼。

李斯曼直接逃到了另外一个城市,找当地的慈善机构,在慈善机构的帮助下,上了公立的学校。

她平常就住在慈善机构的收容所里,白天在学校发奋学习。

后来,她考上了香港一个不错的大学,拿了奖学金。

李斯曼说到了这儿,把肩头的衣服蜕掉,露出了后肩膀上的纹身,说道:我的事说到这儿,一直都算悲喜交加,可是,因为我肩膀上的这个纹身,就是我母亲当时把我送到香港来之前,给我纹的纹身,让我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悲剧。

是吗?我半信半疑的看着那个纹身——不过,我这一看那个纹身,心里默念了三个字——阴阳绣。

李斯曼肩膀上的纹身,是一个阴阳绣的纹身,这个阴阳绣纹身,既不是我师父做的,也肯定不是涂鸦做的,也不是我做的,那到底是谁做的——白衣獠做的吗?

ps:昨天的补更先发哈!今天晚上第一更,可能在十二点半的样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