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完成组织完成的任务?”

如意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场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吗?

如意这一笑不要紧,把林初甜和秦学都笑得脸上通红了。

如意看着两人羞答答的样子,也知道再在这里守下去,有点当电灯炮之嫌了,便对林初甜说:“你那车钥匙呢?给我吧,我开你的车走。”

林初甜当然明白如意姐是什么意思了,忙从自己包里拿出了车钥匙,递到了如意手上,感激的对她笑笑。

可当如意接过车钥匙时,林初甜又想起什么似的问:“不对呀如意姐,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你不会开车吧?”

“谁说我不会开车了?我那是骗你玩呢。”

如意下了车,又开上了那台帕加尼,然后跟在那台劳斯莱斯身后,缓缓的驶出了小区,然后跻身于公路上的滚滚车流之中。

此时兰城正值下班的晚高峰,路上的车多人多,熙熙攘攘的像整个城市的人和车都汇集到这一条街一样,幸好这里的交通井然有序,交警又一直在疏导着,这才使得车流没有被彻底淤堵。

等上了高架桥,车流这才渐渐的由缓变急,由堵变畅了。

而这个时候,在那亦幻亦真,如火似梦的晚霞烘托下,那一轮羞红了脸蛋的夕阳正半躺在桔色的锦缎中,萌萌的向这汲汲营营的世人们浅笑着。她好像在劝导着人们说:“回家吧,回家吧,你看我都要回家了,你还在外面忙碌什么呢?”

如意对那轮夕阳充满了拟人的想像,让她又多了几分隐隐约约的凄楚。

尤其看着前面那台归心似箭的豪车,如意的心里就更像长了草一般,设想自己也能像甜甜那样,跟爸爸妈妈尽释前嫌,又可以乖乖的成为他们的女儿了。

可现在她知道,自己不过是在做自我安慰。虽然她清楚小妈妈的所做所为都是在为她好,可她依旧还是跳不过这个坎。

她总是觉得拉不下这个脸,那声对不起更是难以说出口,她怕面对她时,只剩下脸红了。

林初甜的家在兰城的新城区,需要走上大桥通过横贯兰城的那条大河,再绕开正在新建的那个科技园区,这才走入一大片望不到头的摩天大楼的森林之中。

说这里是摩天大楼的森林一点都不夸张,那些近几年新建的大楼无不是跟天空争土地面积,一个个都在“欲与天公试比高”。

身处在那些大楼的脚下,几乎不抬头都望不到它们的楼顶,而在它们身侧的高架桥边驶过,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飞行在森林中的小瓢虫,那样的渺小那样的微不足道。

此时已然是华灯初上了,灯光在**里显得迷蒙,像在水雾之中潜藏的无数颗异彩纷呈的宝石,尤其印在那楼身上或白或黄的灯光,跟初升在深蓝色天幕中的星星彼此映照着,让人甚至难以分清哪里是灯光哪里是星光了。

终于汽车拐进了一个封闭小区,停在了小区內部的一个停车场里。

林初甜下车时,竟然肆无忌惮的揽着秦学的胳膊,笑嘻嘻的对如意说:“姐,秦学把组织上交给的任务完成的不错,回头你在二哥面前表扬表扬他。”

如意知道她说的二哥指的是

高义,忍不住笑道:“你还得便宜卖乖了,饶着得着个好男朋友,还一个劲儿说什么组织交给的任务,有这么好的任务,我咋摊不着呀?”

秦学羞答答的挠着额头,不敢抬头看这两位正唇枪舌剑的疯丫头。

三人说说笑笑的进了大公寓楼,上了电梯,恰好电梯里沒有外人,有些话也不必要背着外人说。如意便问林初甜:“你回来前给你妈妈打电话了?她知道你现在回来吗?”

林初甜点头,闪着那晶亮的大眼睛看着秦学说:“我当然说了,我还说我要带男朋友回来呢!”

如意好笑:“你这不是现炒现卖吗?”

又问:“那阿姨怎么说?”

林初甜笑了道:“她还能怎么说,就说要和我爸仔细的审查审查呗。”

如意看了一眼正一脸幸福的秦学,点头对他说:“看起来,组织交给的任务挺严竣呐。”

说话间,电梯门就已经开了,林初甜走到了走廊纵深处,按响了一户人家的门铃。没过几秒钟,那防盗门就开了,开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瞧着面相眉眼跟林初甜有几分联相,不用猜,便知这位相貌甜甜的阿姨就甜甜的妈妈了。

林妈妈一见到甜甜,先是惊喜,又脸现怨色,刚要举手要打,那眼圈先红了,眼中蒙上了一层水雾,也不顾外人在场,一把揽住了宝贝女儿,拥入怀里嘤嘤哭着骂道:“小魔头,你要把妈妈给吓死呀?这都多少天了,你都跑哪去啦?”

林初甜也是眼里含泪,不过她怕新任男朋友在旁边呢,看着笑话,忙强忍着泪说:“妈,你别哭了成吗?你看这还有外人呢。”

林妈妈听林初甜这么说,这才抬头看到了那玉树临风一般的秦学,和美得让人眼前一亮的萧如意。

林初甜忙给妈妈介绍:“这位是我的如意姐,最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她家住。这个是……秦学哥哥,他是我的男朋友。”

如意听着林初甜的介绍,都有点替她纠结了,这小丫头咋就这么脸大不知道寒碜呐?刚刚确认了不到一小时的男朋友,就敢往家领,还大言不惭的向老妈介绍,一会儿老妈不拿个擀面杖追你打算我栽!

还好如意预感到的那种事没发生,林妈妈属于那种非常有涵养的文化仁,虽说心底不悦,但没完全表现出来,只是很无奈的皱了皱眉,对女儿林初甜说:“还在门外站着干嘛?赶紧进屋吧。”

如意和秦学都被请进了屋,却发现整个大客厅的尽头有个开放式的厨房,一个胖乎乎的男人正在那儿热火朝天的忙活着。

林初甜见了那人,兴奋的跑过去喊:“爸,你在家呀!”

原来那个主宰厨房的人就是林初甜的爸爸林勇博,他的工作就是厨师,而且是一家川味酒店的主灶大厨,今天听说女儿“浪女回头”了,特意请了一天假,专门回家为女儿露一手。

林勇博和老婆王彩虹一样,对这个女儿林初甜都是宠溺有加。虽然林初甜这么多天玩离家出走,早就把他气得七窍生烟了,可一看见宝贝女儿全须全尾的回来了,立刻又满脸堆着笑,说:“好了好了我的小魔头,爸在给你炒菜呢,你先去洗手,爸这边马上就好。”

等菜齐了,都摆上了餐桌,林爸爸林妈妈先把如意和秦学让到了桌上。

那个林爸爸早在厨房炒菜时,就听林妈妈偷偷对他说,他们这个小魔头女儿又做了一件让他们糟心的事——带了个男人回来。

听了这话,当时林爸爸就火了,拎起菜刀就要去剁女儿的那个男朋友,幸亏林妈妈手快,一把将刀给抢了下来,斥责道:“你疯了你,真要在家杀人呐?”

林妈妈又小声凑在林爸爸耳边道:“我一开始听了这事也觉得生气,后来我仔细看着那个小伙子,还真就不错,像是个老实人。一会儿咱们好好打听打听他的身世身份,要真就差不多就随那个小魔头去吧,怎么说孩子也二十出头了,你还想着老守她一辈子呀?”

林爸爸听了也是这么个理儿,稍稍顺了气,等到饭桌上见了那个跟女儿如胶似漆的男孩时,也不禁暗暗点头。

这小伙子相貌周正,梳着最普通的小寸头,面色如玉,浓眉大眼,高挺鼻梁,唇红齿白,不仅显得英气十足,又非常的谦逊有礼。

男孩的个头有一米八零的样子,不算矮,穿的是一身笔挺的暗褐色名牌西服,里面是白衬衫深蓝色领带。

这个时代穿着打扮如此隆重的年轻人实在不多了,一般这样西服革履的,差不多都是政府里当差的,再就是大公司的白领,当然也不排除这小伙子第一次见“老丈人”、“丈母娘”,刻意穿得正式些。

林爸爸林妈妈仔细观察,发现这个男孩虽说穿得挺古板,但他的动作却很潇洒又合理合矩,好像是那种穿习惯了西服的“上流人物”。

而且林妈妈还看到,这男孩脱去外套西服,坐到饭桌上时,那手腕上还露出了一只铂金的名表。

林妈妈对这款表挺眼熟,前一阵她的老板就给大家炫耀过,是二十几万的爱彼,因为这表的款式独特,造型雅致,所以林妈妈对此印象深刻。

还有那男孩的腰带竟然都是法国奢侈品名牌,大概就这么一条腰带也得值个万八千的吧?可见其周身上下,无不彰显着一种普通人难以望其项背的贵气。

林爸爸林妈妈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似的,把这个男孩从头到脚观察个仔仔细细。终于,林妈妈忍不住先开口问道:“你叫秦学是吧?”

秦学礼貌的一欠身,说是。

“什么学校毕业的?”

“奉城军校。”秦学毕恭毕敬的答道。

林爸爸林妈妈相互对视了一眼,没想到这男孩竟然是军校毕业的。

林妈妈又问:“现在做什么工作?”

“在部队工作,现在是上尉副营级。”秦学答道。

这更让林爸爸林妈妈意外了,看这男孩年纪轻轻的,竟然已经是上尉副营级了,真的假的呀?

“那……你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林妈妈准备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查个清清楚楚。

”我爸我妈都在兰城的军校当教官。”秦学说。

“噢。”林爸爸林妈妈一齐点头,心里都对这个男孩感觉挺满意,若是照这个男孩所说,女儿林初甜能找到这么个家世清白,工作又好的好男孩,可真是他们林家八辈子烧了高香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