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

1.待到冬尽飞花时

爱,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但绝对是她走向美丽生命的那把钥匙。

明慧初识斯仁是在大二的课堂上。那时大学里的年轻教师正时兴斜坐在讲台上,跷着二郎腿和学生讨论问题,衣着一丝不苟、神情肃穆地讲解庄子和六朝骈体文的斯仁因此给明慧以特别的感觉。

他们的感情开始于一年后的古都之秋。在连绵的阴雨中,明慧身陷一场“年轻的爱情”而不能自拔。她不问缘由地爱着那个男孩,对方却淡淡地若即若离,明慧痛苦不堪。在异常郁闷的心境中她给斯仁写了一封满纸解不开人生困惑和迷茫的信——因为信赖,也因为距离。其时斯仁已经去另一所大学读硕士学位了。接到信的那天,斯仁就骑着一辆破车赶来看明慧。好长一段时间以后,明慧仍觉得斯仁先是老师,然后才是朋友。她从未想过和他会有特别的感情。直到有一天,在初冬略有寒意但很明亮的月光下,斯仁忽然吻了明慧一下。

那个冬天,在北京肆虐的风沙里,明慧过得愉快而又矛盾。她享受着斯仁的关怀和宠爱,这是她曾渴望在爱情里拥有而不得的;但同时,又怀疑着这份感情的性质——她总是怀着敬慕的心情听他讲学问,讲学术,讲学人,带着自愧不如的焦急读从他那里借来的书。不久后到来的新年中,明慧接到的一封信使这份感情的脆弱昭然若揭。信是那个男孩写来的,回忆、思念、懊悔,还有憧憬和誓言。看完信,明慧知道自己完了,她其实一直未能走出那场感情。她怀着无限歉意,也有终于理清感情所系的轻松给斯仁写了一封信。

收到信的那天外面下着那年冬天北京的第一场大雪,斯仁正打算约明慧去圆明园。他不信手里的信真是明慧写来的,立刻赶去求证,但一见她的表情,斯仁就知道一切已无可挽回了。那一夜的雪特别大,斯仁的自行车胎破了,他推着车冒雪走回自己的学校,眼镜片不断地变模糊,斯仁不停地抬手拂去上面的雪花,可是没用。他发现原来自己在流泪。

半年后,明慧毕业随男友去了南方小城,他们很快结婚了。

明慧是四年后的初夏离婚的。他们冷战了两年。起初她因幼小的女儿而下不了决心,后来他开始经常夜不归宿了,明慧不得不细细询问自己这份婚姻的来龙去脉,发现她竟已找不到爱的确切理由。

在这一场婚姻中,明慧觉得自己燃尽了生命中最灿烂的一章,然后力竭神衰地失去了一切:青春、爱、家庭、孩子,还有自己健康的神经和身体。她的心渐渐地冷了、木了。最后她自甘放弃地让自己掉下去,不再努力,不再感受,也不再思索。直到那年夏末最热的时候,斯仁出差顺道来看她,明慧的生活才有了一些改变。

斯仁在小城里留了两天,明慧陪他看了那里的几处古迹。两天中,斯仁无时不感受着明慧的抑郁寡欢。斯仁走的那天中午,太阳辣得不近情理,他们立在站台上,都觉得空气闷得让人窒息。斯仁突兀地抓住明慧的一只手臂,用力摇着说:“明慧你看着我!”然后坚决地对惘然地望着他的明慧说,“你应该考研。你要离开这儿,明慧,你不能这样下去!”

斯仁走后,明慧接连几个晚上失眠。她已离开学校五年了。五年中她几乎经历了女人的一生,自觉老了几十岁,心已生出了厚厚的茧,封死了所有的梦想和期望。生活于她,已经僵硬得无可改变。但是,考研的念头一经斯仁提起便日日生长不可遏制。一周以后,明慧写信给斯仁,请他帮助购买复习资料。

接下来的日子,明慧在工作、孩子、复习和一阵阵发作的胃**中苦撑。那年是江南罕有的一个寒冬,早市上小贩菜担里往日青青绿绿鲜活的菜心,都包上了一层冰碴,明慧厨房里的水龙头,也被冻裂了。为了抗拒疲倦,明慧常常一面猛喝浓茶,一面不肯给自己加衣保暖,结果手脚都生满了冻疮,痛痒不堪。她更加消瘦了,却不给自己半点怜惜,她怕软弱的情绪上来会冲垮自己在这寒冬中坚持下去的勇气。她怀着一种决绝的心情,认定这是自己生活下去的惟一机会:那时她当然还无法相信,任何苦难都会过去,生活里不会总是阴霾。

斯仁每周都有信来,询问她的复习进展,关切她的身体。信常写得很厚,明慧却总是匆匆扫过,然后就锁进床头的抽屉。渐渐地,竟积了半屉。后来,明慧曾一一翻检,一一细读那些信,发现那些冬日里,斯仁心细如丝,热情如火。其实,彼时的明慧也并非毫无所觉,只是她深知五年来自己已改变太多,早年的拒绝已经铸成了他们之间无法缩短的距离。更何况,那时感情于她,正如洪水猛兽般可怕。

明慧终于筋疲力竭地度过了备考的日子。提前一天,她背着大包赶往设在苏州大学的考场。在苏大招待所,她吃惊地发现斯仁也在那天上午从北京赶来了。“我没什么事情,来陪陪你。”斯仁轻描淡写地说。那一天里的明慧是不会注意到这解释的不合逻辑的,那时正值期末,斯仁是丢掉学校里一群复习待考的学生请假赶来的。

第一天走出考场,看到在外面等候的斯仁,明慧几乎不能举步:她连考题都未能答完。那一晚,明慧吃不下饭,斯仁陪她坐在校园里一幢灰砖楼前的石阶上。寒气袭来,明慧瑟缩了一下,想告诉斯仁明天不再考下去了,斯仁却像知道她要说什么似的,这时握住了她的双手。

“明慧,有件事,我本想等你考完再跟你商量。我来之前帮你想了两种方案,考上呢,最好;考不上呢,或者明年再考,或者,明慧到北京来打工好吗?我想,请你答应和我结婚。”明慧吃惊地睁大了眼睛,不相信地看着斯仁,月光洒下来了,照在斯仁的脸上,镜片后的一双眸子盛满安详,柔柔地罩住明慧。

“相信我的话,明慧,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你能做许多事。即使,现在你不愿做任何事,答应到我身边来,让我好好看护你,我要让你快乐起来。”明慧怔怔地望着斯仁,渐渐地,热热的感觉从斯仁的双手传了过来,传入双臂,传入肺腑,冲进了眼眶和内心。明慧发觉,在整个漫长的冬天她刻意冷冻起来的软弱正从脸颊上大滴大滴地滑落下来。

接下来的几门功课,明慧考得轻松,本来苍白的脸上也隐隐现出一层光泽。只是她不再去想那晚斯仁的话。她怀着感激,相信那是斯仁对她的安慰和怜惜。考完那天,斯仁送明慧去乘返程的大巴,那是冬日里异常温暖的一个中午,阳光照在背上,已有了热热的感觉。明慧与斯仁立在路边,一时间心里竟有一种软软的惆怅。汽车要开了,明慧尽力微笑着向斯仁道别,斯仁却有些着急地说:“明慧,回去考虑一下我的建议,然后写信告诉我,好吗?答应我,明慧!”

汽车嗽叭响了,明慧跳上车挤向窗口,斯仁在窗外微笑着,明慧忽然感到一阵不舍的疼痛——那是她与斯仁的相识中从未有过的疼痛。

一年后,明慧再次应考考取。

放了暑假,斯仁来接明慧北归。那时,明慧还没有结束手中的工作,只能在下班后慢慢理东西。启程前的一个中午,累极的明慧建议睡一会儿再干,两人便各拿一张席子躺在地板上。朦胧中,明慧觉得嗡嗡作响的电风扇停了,夏天的用电量总是超负荷,停电是常有的事。但是不一会儿,却有一阵一阵的柔风拂过她的身体,明慧就在这惬意的柔风中掉进了睡乡。不知过了多久,明慧醒来,才发现是斯仁坐在她的身边,一手为她摇着扇子,一手用毛巾替自己擦汗。明慧没有动,眼泪却涌了出来。她想起多年前校园中斯仁的关爱,过了那么久,世事已经改变了太多太多以后,斯仁的爱依然那样切实地就在身边,触手可及。就在那一刻,明慧终于感到自己那颗渴望、寻找、拒绝、被拒绝的心,被一个人、一种甜蜜苦涩的幸福满满地占住,再也无法逃脱也不愿逃脱了。她为此流着泪一遍遍地默默感谢命运,在青春岁月里历经苦难,原来是为了这一份太美好的幸福。

两年后,明慧接受斯仁的建议,和他结婚了。

因为感情,世界曾对明慧关闭所有的通道,同样因为感情,明慧打开了生活四壁盛满阳光的门窗。爱,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但绝对是她走向美丽生命的那把钥匙。明慧找到了自己的那一把,多年来,她一直为此而感激、庆幸。

2.长发为君留

我在得得失失中走过来,实现了自己曾经向住的生活,也邂逅了一个又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

“你为什么不留长发?你留长发会很好看。”他突然拍拍我的肩,一本正经地说。我转过头,气恼地瞪了他一眼,“蒋正杰,我的头发关你的事吗?”说完又赶紧啃我的数学题。

这学期班上换座位正赶上学校“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考试常常“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他自然而然成了我的同桌。开始我是谨遵师命,正儿八经地“扶贫”,但每次考试卷发下来,他分数看都不看就往抽屉里一塞,然后豪气干云地招呼一帮哥们儿出去踢球,我终于觉得孺子不可教也。

他在班里连个小组长都不是,却在男生中极有威信,走到哪里都跟着一帮兄弟,俨然无冕之王的派头。一次晚自习,几个调皮的男生搅得教室里闹开了花,身为值日生的我束手无策。他看了看恼得要哭的我,悄悄地递出去几张纸条,只一会儿,沸汤般的教室便如釜底抽薪了一般安静下来。我回过头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他很大气地笑了笑,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毛。从那以后,我值日的时候便少了许多麻烦,然而他的哥们儿便也开始有些暖昧地朝我起哄,他在一边既不怂恿也不制止地笑着,直到我红着脸,故作镇静地走远。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大学。学习一轻松便忙着参加五花八门的社团活动,把生活过得绚丽多彩。他给我来过几次信,说他当了警察,工作很忙但很充实。他回忆起高中时的生活,不浓不淡地透露了对我的好感与思念。我心里觉得好笑,我们是两个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的人,能发生什么呢?我没顾得上给他回信。

一天下午,我匆匆赶去上课,半路上遇见了他。我开始没认出来,他喊了我一声,我一愣,问:“是你呀,你怎么在这儿?”他的样子很惊喜,“我来看体育系的一个哥们儿,没想到遇上了你,还好吗?”他问道,熟练而优雅地吐出了一个烟圈。我皱了皱眉头,不置可否地说:“还好。我赶着上课,下次再聊。”于是,点点头走了。以后,他每次来看他体育系的哥们儿的时候便顺道来看看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没哥们儿在体育系,即使那次看似偶然邂逅也费尽了他的心机。他一来就神侃。我说校园里的趣事,他便讲破案时的惊险情节,常常惹得一寝室的同学心惊肉跳,惊叹不已。时间长了,我便觉得他是个尽职尽责,敢拿命去拼的好警察,不禁有些佩服起来。

大二的春天,我遭遇了一场车祸。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正候在我身边。他惊喜地叫了我一声,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仿佛握着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接我出院的那天,我们在草地上散步,他对我说:“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但是我差一点失去你,所以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爱你。”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愣住了。他轻轻转过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不要你作出什么决定,只要你知道我的心是爱你的就够了。”说着他就走了,留下彷徨的我站在阳光里。

他还像从前那样来看我,跟我聊天,陪我散步,带我出去,我容易晕车,他便陪我一站路一站路的往前走。有一回走了八个小时从武昌走到汉口,两个人的脚上都起了泡。公路上尘土飞扬,人声鼎沸,两个人傻傻地走。那是我一生中走得最长的一段路,现在想起来,因为有他在身边,并不觉得累。

年轻的时候,我不懂得爱情。我以为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我应该有比这浪漫得多的爱情故事。所以当真的爱情飘过时,我没有抓住它。

认识他的第七个年头我毕业了,我总以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还没来得及看他期待的眼睛便匆匆签了约去了广州。现在想起来,当时我若是多看一眼,只多看一眼便不会与今生的情缘错过。

岁月在我的指间滑落。我在得得失失中走过来,实现了自己曾经向住的生活,也邂逅了一个又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有大束大束的玫瑰,有奥迪和蓝鸟来来往往,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也许是在办公室里起草文件的时候,也许是在扣晚礼服的第二颗纽扣的时候,他的影子不经意地冒出来。之后我便走一会儿神,走到落地窗前,看一会儿下面的车来车往,想想他和我一站路一站路往下走的情景。

突然有一天,我没来由地想留长头发,我不知道这个念头从哪里冒出来。直到有一天朋友看到我长发飘逸,拍拍我的肩说:“其实你留长发很好看”时,我才知道是因了他,因了他在我做数学题时拍了我的肩说的那句恼了我的话。

我不顾一切地剪了头发。我看到长发就想起他,想起他便难受。因为在我离开的第二年,他在破获一起缉毒案件时牺牲了。

3.我初恋的抒情史诗

火车载走了一颗正在恋爱的心。月亮不见的时候,我们彼此看见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物理系大四的萧伟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出现。在食堂或是公共自修室,我们总是很频繁地见到。周末的时候,他总是和他的同学来找我和我的同学玩,我们总是在月光下散步或谈话,我喜欢和他并肩地坐在石凳上,一起说我们共同的家乡和不同的童年故事。

有的时候,我真恨透了我自己,老是穿着一条背带牛仔裤和那件桔红色的毛衣,我对自己的这个形象真是腻透了,尤其是和萧伟在一起的时候。我连做梦都在希望我能穿上美丽的衣服,站在萧伟的面前。

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时装屋中,有一件连衣裙使我在它面前久久徘徊流连。这件连衣裙是由一种进口的棉麻料子做成的,颜色如维多利亚时代的很典雅的棕红色,其中夹有一种橄榄青似的绿色,碎花图案,上身很紧,裙子的下摆很阔大。真漂亮!每次走过,我都会呆呆地站在那儿,几乎是梦寐以求地向往穿上这件连衣裙站在萧伟面前。

每次看着连衣裙,我心中就发涩:289元人民币,我一个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哪来这么多钱呀。

有一天,我和我的同学们上街看电影,回校的路上正好路过那家时装屋。我没有对那件连衣裙再看一眼。走在我身边的萧伟,他的脚步停了下来,他两眼盯着那件连衣裙。他说这是一件多么漂亮的连衣裙,他让大伙都停下来欣赏,并对我说:“秦泰,你说是不是很漂亮?”见我不置可否,他又对同伴们说:“嗨,你们说,如果秦泰穿上这件衣服,是不是会特别漂亮?”我的那些男女同学都说漂亮漂亮,但是我们买不起。于是,我们就说说笑笑地大踏步地离开了。

回宿舍只有三分钟的路程,我很留恋这仅剩的三分钟,故意放慢了脚步,走到萧伟身边。我已经能感觉萧伟同时也放慢了的脚步了,但是那哽在唇边的话就是说不出来,走了十多步路,萧伟的声音传过来,他的脸仍然朝着正前方,好像不是对我说似的:

“秦泰,你穿那件连衣裙,一定好看。”

我没有说我曾经怎样地伫立在时装屋中呆呆地渴望那件连衣裙的情形,我也没有说我和你萧伟一样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味儿。我什么也没说。

这时节正是阳春三月。萧伟没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他和我是老乡,我们都是从很遥远的另一个城市到这个大上海上学的。一想到他要走了,我的心就会感觉突然从阳光地带走入阴暗角落时的不知所措。在这所有的日子里,我就想着那件碎花的连衣裙,我真想穿上这件连衣裙,让萧伟在离开学校的时候,看见我穿着它,在夏天的阳光中向他招手。但是,那实在太贵了,我买不起呀。可我又突然想到,那式样很简单,我只要买到这种色调的碎花花布,我自己也可以试着做一做呀。

6月底将有萧伟他们离校前的话别晚会。在五月底的一个晚上,我被通知作这次话别晚会的女主持人。我自然很高兴,但同时,我的悄悄的计划必须紧锣密鼓地进行了。

我几乎走遍了上海的所有绸布店,终于在一家小店铺里找到了和那件连衣裙颜色、图案相仿的花布,虽然质地没有进口的料子那么好,但是却有粗织粗纺的另一种味儿。这个时候,已是6月20日了,离话别晚会只有八九天了。我又去那个时装店仔细研究了一番那件连衣裙,回宿舍后,将报纸拼起来,将书桌也拼起来,大干了起来。我很不顺手,也很不自信,脑子想了又想,才敢在报纸上划线条,在身上比划来比划去的,花了整整一个星期天。终于,在晚上,我才用剪刀在花布上“开刀”。以后一个星期里,只要有空,我就用手缝我的花布裙子,小时候,我很爱绣花做针线活儿,这时候全派上用场了。

忙了好一阵子,花布连衣裙终于做成了。我迫不急待地穿上身,用一个小圆镜照来照去,看不清全身的效果。同寝室的同学说很棒很好看,怎么会这么合身。一直生怕裙子做坏的我,被同学夸奖了一番,这才骄傲得什么似地说:“买来的衣服哪能像我这么做一星期裁一整天的!”

当我站立在宿舍正门口的大穿衣镜前的时候,简直要高兴得晕过去了。我要的就是这种感觉,这种阔的裙摆,在风中摇曳抒情的样儿!

我在萧伟他们班的信箱里塞了一封给萧伟的信,里面写了一句话:“6月27日晚上6:30,在学校小树林的圆桌边等我。”

6月27日,夏天来临后的一个难得清凉的日子。这一天,我紧张地准备晚会的主持,紧张地吃午饭、晚饭,更是紧张地想象萧伟见到我时的表情。6点20分,我匆匆走出宿舍楼,走过教学楼前的林荫道,又走上了一条两旁种着一种叫不出名儿的树的小道,前面就是小树林了。也许是我走得太快的缘故,一不小心,只听见“嘶”的一声,我的美丽的连衣裙阔大的裙摆被挂在外面的树枝条撕出两尺多长的裂口。

前面站着萧伟。我哇的一声哭出声来了,我的准备了近一个月的连衣裙!

萧伟不知所措。我还在哭,眼泪流得像决堤的洪水。萧伟走近我,掏出他的手捐递给我。等我停止哭泣了,萧伟拉住了我的手,我的手被他温暖的大手握着,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和激情涌遍我的全身。

“我一直在想象,想象你穿着这件连衣裙时的模样。真好看……你是不是特意为我而穿上这件连衣裙的?……”萧伟那厚大的手掌仍然握着我的手。

我又哽咽起来:“人家就是要穿给你看的嘛。你知道我想了有多少天了吗?……但是,它破了……”我说着就又伤心了起来。

萧伟轻轻地拍打着我的手,说:“这一天怎么就来到了?但是,我却要离开上海了。秦泰,你穿着这件连衣裙走到我面前,好像是千百年的一段恋情从深深的海洋中浮现出来,我觉得已经有千百年了。”说着说着,萧伟将我的双手提到了嘴唇边,一片濡湿的温柔在黄昏之中散漫开来。萧伟继续说:“我还有三天就要离开上海了,你一定要穿上这件连衣裙去火车站送我,好吗?现在,你必须去换条裙子,我等你。记住,晚会一定要主持得精彩。”

三天后,我穿着这件缝补过的连衣裙,在拥挤嘈杂的火车站送走了萧伟。我失魂落魄。虽然不久就要放暑假,我就能见到萧伟了,但是,我知道萧伟这一走,就注定了我们在以后的两年中必须分离。

不久我接到了一封萧伟寄来的特快专递:

“在启动的火车厢中,我看见一个身穿碎花连衣裙的女孩在灼热的阳光下向我招手。火车载走了一颗正在恋爱的心。月亮不见的时候,我们彼此看见了。”

我双手拿着萧伟的信,伫立在渐渐蔓延而扩大的黄昏暮色之中,身上的碎花连衣裙在晚风中轻轻吹起,正向远方诉说着一个女孩心中久久的渴念和最初的爱情……

4.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我早就想在情人节给燕妮献上一枝玫瑰花。燕妮不是我的女友,我也不是她的恋人,我给她送花并不奢求得到什么,我只想为自己心爱的姑娘送上一份节日的问候。

认识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我们都在武汉大学读大三。那天,学校的午间广播刚停息,寝室里一片宁静。弟兄们纷纷拱进被窝,午睡了。

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

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

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

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去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股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

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呵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

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

“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

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

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离开她的日子,立即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

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乘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悄悄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怕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嗫地说:“是……是报纸。”

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枝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然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5.经典“爱情启事”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那日,吾室诗人阿丰的学生证不知失落于何处,翻遍箱柜、床铺上下,未见踪影,急得他在寝室团团乱转。外人有所不知,别看那小小的学生证,在大学的用处可不少:去图书馆看书,假期往返买车票,到校医院看病等等,少它不行。

看来,只得登寻物启事,再做最后的期盼了。同室的哥们皆曰:纯粹多此一举。试想,那学生证上面,姓名、系别、班级一应俱全,倘拾到者有意送还,不过举手之劳,何需再费那纸墨?

阿丰却摇头道:“一般的寻物启事,自然无益。如果措词新奇,定能引人注目,或许能发动众人为吾寻找呢。”

至晚饭时,食堂门前告示栏内,一大张红纸书写的寻物启事颇引人注目。有人笑曰:“不愧是学中文的,找个学生证,也要写一首情诗。”

原来那则启事如此写道——“朋友,三年的风雨/我们都已相依着走过/为何在这阳光灿烂的时节/你竟悄然地离我而去/甚至来不及道声再见/哦,朋友/你可知晓,在你走后的日子里/我是怎样地彻夜难眠/……/哦,归来吧/我一生守望的朋友。”

当然,在诗的下面,还有一行蝇头小字,无非是哪位拾到者,通知谁谁,一定感谢云云。只是那首诗几乎占据了整个版面,仿佛无意寻证,只是向大家公开一首爱情诗而已。

第二天,那则启事旁边多出一张红纸,上书一题《不曾失去》的小诗:“只要你真心地寻找/你就会欣喜地发现/春天的承诺从未改变/走吧,朋友/在你的身后/是我远天一样的目光。”诗的下面亦有一行小字,曰学生证已被其拾到,归还之前,有一条件——失主还应认真作一诗,张贴出来,大家评判,倘若合格,届时定会完璧归赵。

阿丰读罢此诗,欣然道:“拾主实乃知音也,吾当珍惜这一天赐良机。”

整整一个下午,阿丰都泡在图书馆内。未及开饭时间,告示栏前已有很多人前来围观。我室诸兄弟混迹其中,搜集各种反响。只因时间久了,那首诗我已记不清。阿丰的诗篇在墙壁上发表的当晚,外语系的几个女孩走进了我们寝室。其中一位,先向阿丰索去诗歌的底稿,然后将阿丰失落的学生证双手交还。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6.初恋的音乐盒

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

1992年10月,我进入大学后不久,便被招收为校报学生记者团成员,在那里,我认识了已经是记者团团长的江浩。江浩高我一级,是四川成都人,他不但英俊潇洒,而且文笔出奇的优美,在入大学以前,我就读过他那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

我坚信,爱情真是一种缘分。我很难描述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的的确确有一种眩晕和沉醉的感觉,而我从他的眼神中也发现风情万种的底蕴……

很快,大家都熟悉起来。我能明显感觉到江浩对我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关心。一次,江浩的又一篇爱情故事见刊后他收到300元的稿酬,大家都嚷:要让江浩请客。江浩很慷慨地带了记者团的几个小师弟就去买东西。不一会儿功夫,大包小兜的食品水果就被买回来了。记者团所有成员那天晚上在校报编辑室里热热闹闹地吃着聊着,气氛融洽得如同兄弟姐妹。快11点钟的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宿舍了,我正要走时,江浩拉了一下我的衣袖说:“晓晓,你等一下。”我的心猛地一跳,一种预感烧红了我的脸。

只剩下我和他时,两人都觉得不自在,江浩往昔的那种从容飘逸已经荡然无存,他有点语无伦次地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几样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可以给我当个向导吗?再说……稿酬,我也想单独……请你的客。”我连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第二天傍晚,江浩骑车带我从南郊出发,在我的指引下,我们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西大街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店。那天,我们两人吃得开心极了,边吃边聊,心灵的距离一下子缩得很小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本来以我的文笔是很难被记者团录取的,但他为我据理力争,他告诉其他成员:“她的那一肩长发就是篇很美的散文。”大家都被他逗乐了,就这样,我成了记者团的一员了。

华灯通亮时,我们从西大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上,看着江浩壮实的双腿狠劲蹬着脚蹬,心中既感动又满足。我们大声地说着笑着,他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然后一甩头发,就讲起很幽默的小故事,我开怀大笑,心灵的雀跃是前所未有的。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我发现江浩骑错路了,本来我们应该往南拐,但我们正向北骑着。我知道,一定是他迷路了,我本想告诉他,但是没有说出口。我双手轻扶着他的腰际,任他飞一样地疾驰,我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我们能这样相依相靠一生一世。

骑着骑着,江浩停了下来,他大叫一声“糟糕”,回头对我说:“我们走错路了,南辕北辙!你看,那不是火车站吗?”位于西安市区最北的火车站灯火通明,江浩又说:“晓晓,我们走错路你也没看出来呀?”我心虚地说:“我一直在听你讲笑话,一点都没注意。”于是,我们又沿原路返回,我在后面给他当“指挥”:“向左拐……向前……”这时候夜已经很深了……那一夜我失眠了。

因为那个美丽的夜晚,我和江浩更亲近了。但我发现,和我一起进入校报的经济系女生叶子对江浩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关心。因为她已经花了好多个周末在织一双手套,织着织着就去问江浩颜色、花样如何,而且还要在江浩的手上量量尺寸,那种过分的亲昵弄得江浩很尴尬,而我心里也十分不快。

1992年11月15日晚上,那是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快期中考试了,那晚我在7区大教室里看书,11点30分时,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另一个女孩子。正在这时,江浩从后门进来,走到我身边和我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又陪我坐了几分钟就一声不响地走了,他的表情很怪,我当时心中挺纳闷。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我回头一看,是江浩在教室外边,他用手指了指腕上的表,我抬起手腕一看表,正好三根针同时指向12,我再抬起头时,他已经走远了。我正莫名其妙时,那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后门处响了起来:“Haybirthdaytoyou,haybirthdaytoyou……”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后门处的地上放着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个美丽的“心”形音乐盒。音乐盒的盖子打开着,美妙的音乐是从一个旋转的彩色圆盘处发出的,有一个滑稽的塑料小人站在圆盘上,随着圆盘一起转动,还做着祝福的运作。我猛然间想起11月16日是我的19岁生日,由于忙于应付考试,自己竟将它忘了。我弯腰捧起音乐盒,将小人拿开,音乐就停下了,我再将小人放上去,祝福的歌声又响起来。我忽然明白,原来江浩他是要在11月16日来临的一刹那将那美丽的祝福送给我,我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当我正静静地听音乐时,旁边那个女孩走了过来,她说:“祝你生日快乐!”我将小人拿开,她接过我手中的音乐盒,看了半天说:“是男朋友送你的吧!我去年生日男友也送了我一个这样的音乐盒,但没有这么别致,而且也没有你男友这么浪漫!”我满足地笑着向她说了声“谢谢”。

我小心地将音乐盒收起来,回到宿舍后,就悄悄地将音乐盒锁进了箱子,我不敢将它放在外面,我那帮姐妹整天正闲得慌呢!

第二天,我到编辑室去,江浩一见我脸就红了,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轻轻对他说了声“谢谢”。

正当我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好像变了,见了我也不再说笑,对我礼貌客气得像见了陌生人,我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怎么在意。半个月后,我的奇怪终于有了答案:西安飘雪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戴上了叶子早早就为他织好的那双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

我的心快要碎了,难道我苦等的是这种结果吗?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去编辑室,我怕见江浩那张俊秀却冷漠的脸,我怕听叶子那满足而夸张的大笑。我明白一厢情愿地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虽喜欢他,而他却只能给我一个兄长般的关怀,是我误解了他。

这样一想,虽然很心痛,我也就释然了。但我不能没有男友,我要让江浩知道除了他我还会找到更优秀的男孩子。一个北京男孩对我一直很好,他幽默、帅气,也很善解人意。上大二不久,我们成了恋人,虽然我深知,我从未真正爱过他。

以后,我和江浩在校报编辑室见面时,我们都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般的笑容有着冬天的寒冷。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冷冰冰地持续到他大学毕业前夕。

1995年7月4日,是江浩离开西安回成都的日子。他走那天,记者团的全体成员,以及他的好多同学、老乡都去车站为他送行。我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着,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我的心也仿佛被什么东西揪痛,毕竟他是我的初恋啊!我突然发现他的目光越过那么多人在焦急地寻觅,我很迷惑:他的女朋友不就在身边吗?当他的目光移到我跟前时,总要做一下停留,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停留有着多么丰富的内涵呀!我分明感到,在注视我时他对别人的敷衍和心不在焉。

火车快开时,他恋恋不舍地上了火车。本来他的座位不靠窗,但他换到了靠窗的位置。他和车下送行的人一一握别,我发现了他眼中的泪光。突然,他大声喊站在远处正注视着他的我:“晓晓,过来!”我过去,发现他看我的眼神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我踮起脚尖,以便能听清他的话。而他,把他那健美的身躯和英俊的面孔从车窗中伸出来,俯身到我跟前,在我光洁的额头,重重地一吻,长长地一吻。顿时车上车下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所措地闭上了双眼。这时,我听见了掌声,潮水般热烈的掌声,那是同学们在为他的行为鼓掌呢!他用一种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我3年来惟一的缺憾,今天,我补上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我哭了。

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

回到宿舍,我摸了摸额头,他的热吻似乎还在。我打开箱子,拿出了那个我一直不敢动不愿动的音乐盒。打开盖子,将小人儿放在圆盘上,顿时,那首古老的经典英文歌曲充满了整个屋子。音乐声中,我又想起了那个迷途的夜晚,还有让我情窦初开的19岁生日。我沉浸在音乐中,情感在乐曲中起伏,我将头埋于掌中,任泪水悄悄滑落。“他既然这么喜欢我,为什么不表白呢?难道他还要一个女孩主动向他表白吗?”我正陷于沉思中,音乐结束了,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那磁性的声音曾多少次牵我梦魂:“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如果愿意,就请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

顿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我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紧紧地抱在胸前。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对我的态度急转直下。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我也就无法明了音乐盒中古老乐曲之后所藏的这段秘密,更无法给他回复,而他一定以为是我拒绝了他,于是违心地接受了叶子的爱情。

这个发现让我心痛得热泪长流,命运为什么这么喜欢捉弄人?

当晚,我铺纸提笔含着泪给他写了一封信,我不愿这样的误会伴我们一生,尽管我们已经错失了最好的时光。

信中,我没有忘记给他一根长发,我只是想表明,我当初真的是愿意的,愿意的呀!

很快他回信了:

晓晓:

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也总是那些最真的感情。

给你送音乐盒后那几天,我如坐针毡,我盼见你又怕见你,而每日见到你,你总是一脸平静的微笑,我以为你一定拒绝了我。本来,我想让所有的秘密伴我一生并随着我的生命沉入大地泥土,成为永远,但是,那天在车站我吻了你,我当时心中无数次告诉我:不吻她,你将抱憾终身。你知道,那我该要多大的勇气呀!

你的生日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的,在这之前的半个月,我就一个人悄悄骑车到东郊的工艺品厂,我请求工人为我制作一个特别的音乐盒,因为一般的音乐盒只有音乐,而我想将我最想对你讲的话录到音乐盒中去。起初,工人不同意,但最后他们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为我录音,制作,而且音乐盒的外观也按我的要求重新做了设计,送给你的礼物我要与众不同还要有情调。本来,这样的单件产品成本很高的,但工厂也只收了我普通音乐盒的价钱。临了,年长的那位工人拍拍我的肩说:“小伙子,祝你好运。”

还记得我俩第一次单独外出的情景,回来时,我们迷路了,南辕北辙,其实是你迷路了,而我一直很清楚,我是故意要走错路,因为我想和你多呆一会。当我向北拐时,我怕你当时会认出路,谁知你根本没认出来……

看到这里,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

如今我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差一曲音乐的时间。

7.风里吹来五丁香

信从刘雯的手中飘落,躺在课桌上,风儿吹来,一枚丁香飘飘然落在那信笺上。

实际上,刘雯喜欢徐浩完全没有理由。徐浩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似乎还不如刘雯,刘雯尽管不漂亮却小有名气,从小学到高中一手漂亮文章愣是写得全校师生没有一个不知道刘雯的。可这年头男孩子不喜欢刘雯这种类型的女孩,她太聪明、太精灵,或者说,有些太世故。同刘雯一个班的三十几个男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名“草”有主,当然没有一个是对刘雯而言。

刘雯与徐浩是初中同学,高一分在相邻的两个班,高二时,刘雯分在文科重点班做团支书,徐浩在理科普通班做宣传委员,两个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人能走到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可刘雯偏偏喜欢上了老实的徐浩,当然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刘雯信缘分,而缘分本身就更不需要理由了。

两人第一次单独谈话纯粹是一次巧合。那晚,他们各自的伙伴都去看电影《泰坦尼克号》了,晚自习后,他们也就只有独自回家。于是,独自回家的刘雯恰巧遇到了独自回家的徐浩。刘雯就谈起了数学老师上课打错了领带,徐浩谈起了物理老师手指上有一个吸烟时烧出来的泡,那个夜晚无疑是愉快的,连满天的星星都在凑热闹。

闲下来时刘雯的好友李唯逼刘雯说出喜欢徐浩的理由,刘雯扳着指头数,尽管徐浩没有什么大优点,却也没有什么缺点,这当然是难能可贵的。或许这就叫缘分吧!李唯看着刘雯的眼睛,她终于明白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不需要理由,就像刘雯喜欢既无才又无貌、不具备一点儿优势的徐浩一样。

刘雯看到徐浩与一个女孩儿走在一起时是在中午,徐浩和那女孩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的情景,多少使刘雯有点儿不舒服。精灵的刘雯只逃避了这一回,她躲在一棵树后看两人走过,她终于明白徐浩从未对自己承诺什么,其实说白了两人连好朋友都够不上。她开始笑自己自作多情。她曾试图了解那女孩的身份只可惜一无所获,甚至于有几次在回家的路上碰到徐浩,他连招呼也不打便飞驰而去。稍带点儿失望的刘雯很快便忘记了那个中午,忘记了那个美丽得一塌糊涂的夜晚。刘雯逼自己不去注意徐浩,她对李唯说缘份还不够。她又开始忙,忙得昏天黑地。

忙碌的刘雯真正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已是一个月后了,刘雯曾坐在桌前对着窗外的丁香花发呆,或许是又想起了一个月前的那段日子吧!那段日子刘雯曾经多次计算着时间出教室门,为了碰到徐浩,哪怕只是笑一笑,也曾许多次有意无意地谈起徐浩,谈得不知情者都一脸莫名其妙。刘雯常想如果自己也能捡到五瓣的丁香有多好,不是说捡到五瓣的丁香的人可以实现美丽的愿望么?

徐浩邀刘雯一同去逛街购物实在出乎刘雯的预料之外,刘雯一直认为自己是在一厢情愿。徐浩再次遇到一个人回家的刘雯时便发出了这份邀请。刘雯忽然想到了那个中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不想让徐浩知道自己很在乎他。刘雯想自己还不到为喜欢的人而生存的年纪,17岁,总该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与理由。她仔仔细细看了看徐浩的眼睛,清晰地给了徐浩也给了自己一个回答:“对不起,我很忙,以后吧。”是啊,刘雯很忙,忙会考、忙高考、忙得天昏地暗。刘雯坐在桌前心里的滋味儿怪怪的。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用诗人的话说:“没有白马王子的花季不算是完整的花季。”可刘雯也明白自己真的忙,忙前途,忙未来,忙得顾不得许多东西,也包括感情,刘雯不知道这算不算书上说的“冰封”自己、“学会放弃”,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此以后,自己与徐浩真的只能是普通朋友了。

徐浩也仔仔细细看过刘雯的眼睛,临分开了只说了一句话:“其实只是想找个女同学帮我妹妹挑份生日礼物。”刘雯没做任何反应。徐浩走了,一走就再没回来。一直到十几天后刘雯收到了徐浩寄自远方的信。

徐浩说“……刘雯你好吗?刚转学的那几天总想起你们,想老同学。可父母工作调动,我不走也难。本想临走前送你一份礼物,可看过你的眼睛我才明白,如果以前曾在你的眼睛中看到过什么的话,那么今天你的眼中则清清爽爽的只剩你自己。如果不是这次转学,如果不是这封我无法不写的信,也许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期望你的,远比你期望我的高。”

徐浩说:“刘雯你潇潇洒洒地活着真好,何苦要受这份感情的拖累?是,我承认,从初三那年我们做前后桌的那天起一直到临行前的那最后一次对话为止,在这段近三年的日子里,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开朗,喜欢你所具有的那份精明与洒脱。我一直远远地看着你,你无拘无束地生活,这恰恰是我喜欢你的原因。可后来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这份远远的张望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事,而是成为了一种双向的张望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书上说‘距离产生美’。于是我才试图疏远你,其实那个中午和我在一起的是我妹妹,我也看到了躲在树后的你。”

徐浩说:“刘雯,其实直到今天我仍惦记着同窗的日子。可我不希望你为了别人而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希望你为了不再‘鹤立鸡群’而放弃一只丹顶鹤的高贵。我不希望因为我的注视而让你放弃你的洒脱,如果是这样,我宁愿远远地注视你而不是看你走近。”

徐浩说:“临行前看你的眼睛才发现,一个月的时间你终于又拥有了自己的天空。我们才17岁,远远地注视就够了,走得近了是种责任,我们的肩还太稚嫩,这份责任我们挑不起。”

徐浩说:“刘雯,我多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们能在同一所学府读书,如果你愿意,让我们共同努力好吗?等到高中毕业我们升入理想的大学,等到我们的肩膀不再稚嫩,等到我们终于有资格挑这副担子的时候,我想我们终于可以说,这份感情不再是拖累……”

信从刘雯的手中飘落,躺在课桌上,风儿吹来,一枚丁香飘飘然落在那信笺上。这回刘雯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丁香分明有五个花瓣……

8.燃烧的海(1)

大海的惊涛与被落日染红的灿烂晚霞交织在一起,在这一片热烈燃烧的大海边,一对相依相偎的情侣坐在礁石上,紧紧地抱在一起,永不分离……

谭灵没想到一本书会翻开自己的大学爱情生活。

那是秋天的一个淡淡的早晨,谭灵发现自己的书少了一本。她仔细回想了一下,一定是昨天晚上遗忘在合堂教室了。赶到合堂教室那曾经坐过的位子,没有那本书。既然丢了就算了,谭灵想。当她无精打采地回到寝室的时候,一个男生正等着她,手里拿着那本书。

他叫钟扬,昨晚他到合堂教室学习的时候,发现了这本被人遗忘的书,便根据书上写的班级及姓名找到了这里。

就这样,他们相识了。

谭灵并不是那种天生丽质的漂亮女孩,她的家远在贵州山区的一个小城镇。在这所美术学院里争奇斗艳的女孩子中,她更显得普普通通了。因此,到了大学三年级,爱神那幸运的翅膀还未曾掠过她头顶的天空。直到钟扬闯进了她原来平淡无奇的生活。

从此,校园外那条被废弃的铁路旁,经常出现他俩晃动的身影,也留下了喃喃的低语、欢声的大笑。当春天来临,绿遍山野的时候,他们又背起画夹,把自己融进大自然的风景之中。

花开花落,草木枯荣。又一个炎热的夏季来临了,他们也毕业在即。

这天晚上,他们牵着手又来到了那条铁路旁。月光从高大的扬树林上投下斑驳的碎影,风在轻轻地摇,草丛中的虫儿时起时伏地“叽叽——”鸣叫着,天地一片寂静。

“灵儿,跟我一起到珠海,让我们在大海边结婚。”钟扬拥着谭灵,倚靠在一棵杨树上。

钟扬的家在珠海。谭灵很少听及钟扬谈起自己的家庭,有时各自说到自己的家庭父母,钟扬总是三言两语就完了,谭灵也懒得打听。她只知道,钟扬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在做着生意,有一个姐姐去年考过托福后就到澳洲去了。

“你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只是不知道你的父母喜不喜欢我呢?”谭灵抬头看着那轮皎洁的满月,脸上掠过一丝忧虑。

“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钟扬轻吻着她光洁的脸颊。

在大学恋爱的事,钟扬一直没对父母说,严厉的父亲使他只能把许多心里话留在肚子里。前些天他给家里写了一封信,隐隐约约透露了自己谈恋爱的事,父亲好像也没说什么。

一个月后,谭灵跟随着钟扬,踏上了那片南国热土。出租车沿着宽阔平直的大道飞驶,车窗外是蓝蓝的天、翻卷的云、醉人的海风,还有那林立的高楼,这一切都让谭灵着迷,可是一想到很快就要见到钟扬的父母了,她的心里不禁又有些紧张。

周围的高楼渐渐少了,路旁是一幢幢雅致的别墅。车子拐了一个弯,停在了一片精心护理的草坪前。

“到家了。”钟扬打开车门对她说。

站在这幢欧式风格的洋房前,谭灵觉得有点糊涂。她知道钟扬的父母是生意人,但她从未想过他父母的生意做得有多大。

钟扬带着她走进布置考究的客厅:“妈妈,我们回来了。”钟扬一边向楼上喊着,一边让谭灵坐在沙发上歇息。

“哎呀,是扬儿回来了,你怎么事先不打个电话,好去接你。”一位穿着入时的富态夫人从楼梯上慢慢走下来,她是钟扬的妈妈。

谭灵站了起来:“伯母好!”钟扬连忙介绍:“妈妈,这是谭灵。”

钟扬的妈妈满脸矜持地看着谭灵,挥了挥手,说:“坐下吧。”

下午,钟扬的父亲从公司回来了,钻出那辆灰绿色的宝马轿车,他一眼看到了站在门前迎接他的钟扬和谭灵,他已经接到了妻子的电话,知道儿子带着女朋友上家门了。谭灵向他说了一声:“伯父好!”他点了点头,没有吭声,扫了儿子一眼,径直走进客厅,上了楼。

钟扬父母的言行伤害了谭灵,她的脸因愠怒而红了起来。她拎起自己的行李,对钟扬说:“钟扬,我再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

谭灵走了,但她没有离开珠海,她住在了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钟扬满脸严肃地告诉她,只求她能住一个晚上,明天早上他会给她一个明确的答复。

钟扬回到家中,和同样生气的父母谈了整整一个晚上。父亲明白无误地告诉儿子,在大学里谈了朋友耍一耍可以,要是结婚动真的,绝对不行。原因很简单:无论是从家庭背景还是人的长相,她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妈妈在旁边也开导着钟扬:“我们就你这么一个儿子,婚姻大事父母是一定要管的,像你这样的条件,什么样的姑娘找不到?”

钟扬不再说话,当天快亮的时候,他站起身,告诉父母,他爱谭灵,而且会和她结婚。父亲被激怒了,他向儿子吼道:“你给我滚!”

钟扬看了父亲一眼,觉得是那么陌生。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

在宾馆的房间里,同样一夜未能入眠的谭灵流着泪扑在钟扬的怀中,她害怕离开钟扬,害怕世俗的力量将他俩分开。而今,钟扬离开了父母,他俩将面对着生存难题。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对钟扬和谭灵来说,最重要的是,他俩能长相厮守。

钟扬和谭灵离开了珠海,渡过琼州海峡,来到了海口。

海口是个热闹而自由的都市,来自天南地北的人们带着同样的梦汇集在这里,到处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在喧嚣的大街上逛了两天,钟扬决定卖画。他告诉谭灵,海口市街头有不少的画廊,以他们俩在美院所学的油画专业技能,画出画,然后送到画廊去出售,应该是可行的。

他们租了一间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买来绘制油画所需的颜料、画布等各种材料,钟扬又自己动手做了一具画架。海南岛火热的亚热带风情强烈地冲击着他们的艺术世界,他们画那热情奔涌的大海,画那浪花中耸立的危壁,画那暖风中摇曳的椰树……一幅幅画送到画廊,又一幅幅地卖出去,生活开始向他们露出笑脸。

9.燃烧的海(2)

当季风吹起的时候,他们租了一套更大而且靠海的房子。

窗外是海,月光下的大海暗潮涌动,传来阵阵低沉的涛声。钟扬和谭灵相拥着坐在一块礁石上,潮水在脚下扑打着岈石壁,“哗哗”作响。

到海口快一年了,生活是勤奋而艰辛的,但更是幸福和快乐的。他们已经商定好了,再过两个月就结婚,并到美丽的云南大理去旅游。

钟扬和谭灵望着月光下的大海,静静地出神。

“跟你在一起看海,真好。”谭灵柔声说。过了一会儿,她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怎么啦?”钟扬关切地问她。

“结婚的时候,谁来向我们祝贺呢?”谭灵幽幽地说。

“谁来向我们祝贺?”钟扬捧起她的脸,深情地望着她,说:“灵儿,你听这涛声,大海会向我们祝贺,会为我们见证。”

过了几天,谭灵开始动笔画一幅画,她的脑海中已经勾勒了这样一道风景:那是海岸上的一块礁石,上面有两个相互依偎的情侣的背影,海水激起飞扬的浪花,遥远的天际处是灿烂的云,在这一片海天一色的流动中,礁石上的那对情侣是那么安静地看着沧海桑田。

一天下午,钟扬给画廊送过画赶回来,推开房门,看见谭灵倒在了地上,画笔滑落在一旁,面前是那幅还未完成的画。钟扬急急忙忙把谭灵送到了医院。

一张诊断书摆在了钟扬面前:谭灵患有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生命估计不会超过半年。钟扬顿时觉得天旋地转,攥着那张该死的诊断书,他泪流满面地仰问苍天:“老天,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们?为什么?”

新生活的希望就这样被命运之手无情地撕碎。关在房间里,钟扬放声痛哭,他哭了整整一个上午。下午,他必须赶去医院。

在病床前,钟扬将一束红玫瑰插在床头的玻璃瓶中,刚刚做过穿刺检查的谭灵显得很虚弱,她向钟扬询问自己的病情。钟扬微笑着对她说:“没什么大病,只是有些贫血,在医院休养治疗一段时间就会好起来。”谭灵嗅着那束散发出芬芳的红玫瑰,对钟扬说:“阿扬,等出了院,我们就一起到大理,如果我穿上白族姑娘的服饰,你说好不好看?”钟扬强颜欢笑,但内心深处已如刀割。

谭灵的治疗需要大量的钱。钟扬在海口举目无亲,卖画积蓄的数万元很快花光了。谭灵也终于知道了自己的病情。不同寻常的化疗和输血让她察觉到病情的严重性,从一位实习护士的嘴里,她听到了真相,也知道了钟扬用光了所有的钱,现在正在偷偷地卖血筹钱。她更知道了自己得的是绝症,无论治疗与否,可能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她怔住了。钟扬匆匆地赶到她身边,紧紧地抱住她。谭灵一声不吭,泪水从她憔悴的脸颊上无声地流淌。过了良久,她在钟扬耳边轻轻地说:“我要回家。”

钟扬泪如雨下。

回到他们那个赖以栖身的家,看着那幅未完成的油画,无限的绝望和悲苦像鞭子抽打着钟扬的心。几滴泪水落在他的手背上,谭灵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在窗外阳光的映射下,显出一种苍白哀伤的美丽。

天已经黑下来,远处传来沉沉的涛声,谭灵躺在钟扬怀中,侧耳静静地听着,她说:“阿扬,我想和你去看海。”

海还是那片海,月光依然明亮。

谭灵仰起头:“阿扬,你知道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吗?”

“知道。”钟扬低声回答。谁不知道金庸先生笔下的杨过和小龙女呢?他们那缠绵悱侧的爱情故事感动着浮世中的男男女女。

“杨过和小龙女还有再见之时,可我们只有来世再聚了。”谭灵悲伤地说。她想起了“生死多畏惧,命危于晨露”这两句话。过了一会儿,她又想:我要把那幅画完成,我要把与阿扬相处的这段短暂而快乐的日子画出来。

“我要画完这幅画。”坐在窗前,谭灵伤感地对钟扬说。她出神地看着窗外灿烂辉煌的晚霞,提起画笔,她要把这狂热燃烧的色彩画出来。

谭灵把自己关在小屋里画着画,她不让钟扬看那幅画,她说:“等我画完了,才让你看。”日子一天天过去,谭灵的面容也愈来愈苍白。

画终于画完了,谭灵也如一朵枯萎的玫瑰,飘落在地上。那一天,当钟扬听到不祥的响声冲进画室的时候,谭灵已然滑落到地上再也起不来了。钟扬痛苦地抱着她,喊着她的名字。谭灵睁开眼睛,指着那幅画,用微弱的声音说:“看,大海在燃烧,我们一起去看海。”

那幅画就在钟扬面前,大海的惊涛与被落日染红的灿烂晚霞交织在一起,在这一片热烈燃烧的大海边,一对相依相偎的情侣坐在礁石上,紧紧地抱在一起,永不分离……

几天后,钟扬的父亲从珠海赶来找到了钟扬。他告诉儿子,他和妈妈已经改变了主意,决定接纳谭灵,并劝钟扬和谭灵回去。钟扬没有理会父亲,他默默地把父亲带到谭灵的遗像前,父亲呆在那儿,再也没有说话。

又是一个满月之夜,钟扬孤零零地一个人坐在那块礁石上,望着月光下黑沉沉的海,泪水夺眶而出,恍惚中,他仿佛感觉到,他的灵儿又依偎在身旁,静静地陪着他,一起看海……

10.“求婚”的故事

我不用抬头就能猜到他肯定正得意地瞧着我呢,我能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烫。

圣诞前夕的那天晚上,同学们聚在一起举办本学期的最后一次活动——“快乐圣诞”晚会。昏黄的烛光,漂亮的圣诞树,气氛真不错。

这时,第六感觉告诉我,有个男孩一直在盯着我看。光线较暗,看不大清楚。应该是不认识,也可能见过几回面,也就没放在心上。

“击鼓传花”游戏开始了。音乐骤停,“花”刚好落到那男孩手中。男孩从“花”中拿出张纸条,原来是让他扮演一个求婚者,而其女友必须毫不留情地拒绝他。大伙笑了起来,我也跟着幸灾乐祸地鼓掌。主持人当众宣布纪念品:是张精美的圣诞卡,但只能给其中一个人——求婚成功者,或拒绝成功者。

没有哪个女孩自愿出列应征“女友”。主持人让可怜的求婚者站在场中央,平右臂,闭眼,转圈。一圈,两圈……男孩停住了。我心里格噔一下,那手分明正指向我,半天不肯放下!我左右看了一眼,都是男孩,只好在掌声中被请了出来。

我真有点紧张,说:“给几分钟准备时间,行吗?”于是我们俩就到教室外的走廊去了。原来他是英语系的学生。他先开口:“我叫迈克,你呢?”“还没想过叫什么英文名字好呢,”我说。“那一会儿就先叫你凯伦吧。”“行。”

“准备好了没?”主持人已经探了几回头,可结尾还没商量好呢。

迈克径直走到场中,在凳子上坐下,旁边的桌上点着根蜡烛。

迈克:“凯伦,亲爱的,到这儿来,今晚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跟你商量。”

我在迈克身旁坐下:“什么事让你这样认真,告诉我,亲爱的迈克。”

迈克:“凯伦,在告诉你之前,我想唱首歌,仅为你而唱。(唱)怎么会迷上你(大伙笑)/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可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大伙笑得更厉害)/但是你可爱至极……凯伦,你知道,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寻一个人,一个能帮我建立属于自己的小小而又温暖的家的人。现在我终于找到了,她就坐在我的身旁。嫁给我好吗?凯伦?”

我心里一动:说得那么真诚,跟真的似的。不就是在演戏吗,我可没忘记主持人的叮咛,说:“不,很抱歉,亲爱的迈克,我还没想到过结婚。现在这样子不是挺好的吗?”

迈克:“不,请别这样说,凯伦。”说着把桌上的蜡烛拿到眼前。“看着我的眼睛,凯伦,难道你没看出,我对你的爱有多深?”

我忍不住抬起头,那双乌黑的眼睛果真在看着我,有好几秒钟了吧(那眼睛,那眼神,至今难忘),我顿时有点慌乱,挪开双眼,好不容易想好的台词也忘光了。只听见自己在重复说:“不,抱歉,我不想嫁给你!”

迈克:“哦,上帝!我被拒绝,我该怎么办?”

“再试试”,“再试一试!”人群中几个男生大声地喊。

“是的,我会的,我已经习惯了,因为我已被拒绝了上千次了(大伙又笑起来)。但这将是最后的第一千零一次。请相信我,我一定会成功!凯伦,现在最后问你一次同样的问题,如果你答应嫁给我,那么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做;如果你真不想嫁给我,那就请最后再吻我一次吧!”

大伙一愣,接着便哄笑起来。我不用抬头就能猜到他肯定正得意地瞧着我呢,我能感觉自己的脸开始发烫。

……

圣诞节这天,照例收到一大堆的祝福,其中有一张精美的圣诞卡。是“快乐圣诞”晚会那张!我一眼就认了出来。里面只有一句:能有机会为你唱完“灰姑娘”的下半段吗?

后来,他有了机会,却没提及“灰姑娘”,倒说了许多其它的事。

第二年的圣诞节,我们又谈起那天晚会上的事。

我问他:“那最后面的一段话你可事先没跟我商量嘛。”

“要不然,你怎么会答应嫁给我呢?”

“好吧,那你为什么坚持要用‘灰姑娘’开头呢?你知道的,那是个英语晚会。”

“没什么原因,就是喜欢这首歌。其实——很早以前就想唱给你听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是吗?要是那天晚上你的手碰巧不指向我的话,恐怕早已唱给别的女孩听了吧?!”

“不!你不知道,那时我压根就没闭上眼睛!”

11.带白斑的蕃薯干

风儿柔柔地吹进来,头上的风铃叮铃叮铃地旋着,轻奏着一曲乡谣。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

秋雨朦胧,如烟如雾。窗下是块青春的草地,绿油油的一片;窗前一棵不知名的小树,宽宽的叶子上那密密的绒毛苦苦挽留着这些天上来客,亮晶晶的闪耀着。

玲子坐在窗前,执笔写着信。

“爸爸、妈妈:家里一切安好吧……弟弟还挑食不?妈妈您的身体不太好,就多歇会吧,别那么劳累了。刚发了助学金,这月的生活费别寄来了……我在学校一切都很好,宿舍的同学都似一家子,相处得很愉快。只是……”

玲子瞧了瞧旁边的金丝果脯,继续写道:“很想吃家里自己做的蕃薯干。这儿卖的袋装蕃薯干根本就没有蕃薯的味道……”

风儿柔柔地吹进来,头上的风铃叮铃叮铃地旋着,轻奏着一曲乡谣。玲子捧起坠在胸前的铜钥匙,泪眼婆娑。

“长夜空虚使我怀旧事,明月朗相对念母亲。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怀念怎不悲莫禁……”远处高楼传来一阵渺茫的歌声。

三百里外的天空异常的闷热。一团团云灰色的棉絮似的云朵缓缓地向西边聚拢,夕阳柔柔地投射在高楼上,远处的山峰锁上一圈金辉。

“姐的信!”弟弟兴高采烈如旋风般卷进来。

“呀,玲来了信?”正在洗衣的母亲带着双手白沫进了房。

“什么,孙女寄来的?”奶奶两手抓着一件玄色衣裳,胸前别根针线从隔壁小房钻出来;父亲满头热气拿着铲子从厨房奔出。

“姐姐问我挑食不……哎约,姐说想吃蕃薯干呢!”

母亲一把抢过信,凑到灯下;奶奶早戴上老花镜凑过头,认真地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研读,尽管自己认不了几个字。

蕃薯?蕃薯打算卖了给她作生活费的!四十六块一担哩,房里还有两担没时间挑去卖……做什么蕃薯干!又费时间又多功夫,天气反复无常。这孙女也太馋嘴了……“奶奶絮絮地叨开了。

母亲深沉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远方,一言不发。沉默了好一会,她抬起头,一字一顿地说:“趁这两天刮北风,有阳光,晒!”

“这怎么行!”奶奶板起脸,“你白天累死累活地做建筑挑泥沙卖力气,骨头都散了架,哪有精神,哪来时间!”

弟弟也插了句:“我正读初三,要温习,没时间帮你;爸爸又教毕业班,没空!”

“再说,”奶奶望了望天空:“天气时好时坏的,这两天天刚晴,还不知道明天下雨不!”

母亲默默地站起来,径直向旧泥房走去。

秋风飒飒,寒星点点,山村的夜异乎寻常的静,偶尔一两声狗吠,更显静谧。皓月当空,银光点点地洒满大地。正是秋凉如水。

一家院门灯如蚕豆,昏黄的灯光拖长了两条身影。灶膛里的火跳跃着一串永不休止的符号,照着一张干瘪的脸。在她的脚下,蹲着一个瘦弱的妇女:一张历尽人世沧桑的脸早已被岁月的年轮无情地辗出一道道深深的印记;那双松树皮一样干枯粗糙的手,青筋突起,裂痕累累,老茧丛生。生活的残酷磨砺出的这双手正伶俐地剥着蕃薯皮,完全不顾冒着热气的熟得淌水的蕃薯烫手。

一桶蕃薯剥完了,两人吃力地抬上天棚。天棚已用竹竿、破竹席摆起了八卦阵。两人一手拿刀一手拿薯切了起来。奶奶絮絮地数落着:“这么晚了,孙女怕也睡着了。看你,真是自己拿苦来受!你这样为她,也不知道将来孝不孝顺呢……”

母亲的心一颤,锋利的刀切破了手指。她偷偷背过身,迅速把手放进嘴边轻轻吮了一下。

“她奶奶,你也困了,下去睡觉吧!”

奶奶佝偻着身子缓缓下了楼。

灶堂里还剩下几片红红的炭。蓝蓝的火苗轻轻地卷成一个问号。锅里的水扑腾腾地拍打着锅盖,冒出白晃晃热辣辣的蒸气。院内外弥漫着浓浓的甜甜的香味。

银波淡照,月华如水,母亲的身上披上一件圣洁的银衣。她利落地切着,一块块晾在竹席上。秋虫啾啾,静寂的夜幕画出一幅美丽的剪影。

“铛!铛!”古老的钟声在幽静的山村上清晰地回荡着。“啪!”的一声,最后一点亮光消失了。

东方已发白。石猫山上彩霞盘绕,片片红云飞上天空,北风冽冽地吹了一天,傍晚,风婆婆换了袋口,南风暖暖拂着行人的脸。刚刚发硬的薯片立刻变软,一滴一滴渗着糖分的水掉在瓦面上,一会儿就变成了一个个红黑的斑点。苍蝇嗡嗡地逐着味儿赶来了。

“没事的,还有阳光呢!”母亲笑了笑,拿着长毛巾挥逐着苍蝇。

第三天早上,竟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奶奶忙跑上颠下地把薯片搬进走廊。母亲皱起了眉头。

小雨纷纷扬扬下了起来,夹杂着恼人的风到处乱窜。天地灰蒙蒙的,不见一丝亮色。

第四天,薯片起了白点,就像被人洒了一把面粉在上面。母亲呆住了,心像被锯般撕裂一样的痛楚。

“看你看你,就听孙女一句话!这下可好,出麻疹了!”奶奶一个劲儿数落着,拿来毛巾小心地抹去那些小白点。

雨,无情地下着;风,报复般刮着,老天爷恣肆渲泄着自己的情绪。母亲无神地站在走廊上,拢了拢两鬓花白的头发。一些薯片已长出了一层绿绒毛,母亲迟缓地捡起这些发了霉的薯片,装了一盆又一盆,倒进了猪栏。奶奶正在灶堂边取暖。

火!母亲灵机一动,忙着把薯片搬进了厨房。地面全燃起了火,火苗窜得老高老高,欢悦地跳跃着。火燃了一整天。

不再出白点了。薯片变硬了。母亲笑了。

第六天,老天爷不再发脾气,抖擞了精神,又露出灿烂的笑脸。奶奶又颠着那双小脚,把薯片搬上天棚。这回,她没那么累:薯片已有一半填进了猪肚或扔进了阴沟。“咳,九十多块钱哪!就这么糟踏掉了!”奶奶摇着头,叹息着,母亲松了一口气,舒展开了眉头。

一个风和日丽的中午,玲子收到了张包裹单,家里寄来的什么东西?玲子想:会不会是那本参考书,叫爸爸寄来的。她直奔邮政局。

沉甸甸的一个至少有六七公斤重的大包裹摆在她面前,玲子诧异了:这该有多少本书?忙打开:一块块带着斑斑白点的红黑色的蕃薯干豁然入目。参考书内夹着一张写得歪歪扭扭的信:

“……玲子,天气不好,晒出了白点。用火烘干的。不过不碍事,发霉的全扔了……”

立刻,泪水蓄满了玲子的眼池,迅速地冲出密密的黑闸门,汹涌而出……空中又荡起了一段《念亲恩》:

“亲恩应该报,应该摄取孝道。惟独我离别无法偎亲旁,轻弹曲韵梦中送……”

12.栀子花之谜

我常常激动地做着白日梦,想象着这个害羞而古怪的人为什么不让人知道他的身份。

自我十二岁起,每逢生日,总有一束白色的栀子花从天而降,没有附卡片,询问花店也打听不出谁是订花者,因为这花是被付现金买走的。

我于是停止打听送花者的身份,只是来愉快地欣赏这束衬托在粉红色花纸中纯白美丽的鲜花。

但是我从未停止想象和猜测这花是谁送给我的。我常常激动地做着白日梦,想象着这个害羞而古怪的人为什么不让人知道他的身份。

妈妈引导我进一步的想象。她问是不是我曾对某个人做了特别的好事从而使他有此赠花之举?是不是我曾帮忙卸货的那位邻居为了表达谢意而赠花与我?也许是正在过马路的那个老人送给我的花吧,冬天的时候,我经常帮他取回邮件,这样老爷爷就不用冒着在冰上滑倒的危险去取信。虽然我只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但开玩笑地说也不排除某一个男孩子送花给我,我们曾偶然地相遇,他注意上了我而我却没有注意到他。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一个男孩伤透了我的心,在他给我最后一次电话的那个夜晚,我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清晨醒来,我突然发现镜子上用口红潦草地写着“失去一半,还会获得一个”,在爱默生这句名言前我默视良久,心慢慢地平静下来。于是我离开妈妈写的字去取了一块擦布,当我擦掉玻璃的字时,妈妈知道我的感情风波已经成为过去。

在我即将毕业前夕,爸爸因心肌梗塞猝死。巨大的悲痛压倒了我。失去父亲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打击。我对毕业前夕的舞会及一切活动都失去了兴趣。但妈妈在自己巨大的悲哀中并没有忘记我的这些活动。

父亲去世的前一天,妈妈和我曾为这个舞会带我去采购裙装。我们发现一件镶着花边,红白蓝点相间的裙子,它使我穿上就像《飘》中的郝思嘉,但衣服虽然漂亮,尺寸却不适合我。而后,爸爸过世,我就忘了这件衣服。

但妈妈没有忘记它。舞会前五天,我发现这件衣服神奇地被放在我卧室的沙发上,而且正合我的身材,显然是特意订做的。它是那么美丽,那么艺术,那样可爱。那时我没有心情介意自己是否需要一件新的裙装,可妈妈在乎。

她想让她的孩子感受到爱与被爱;拥有创造力与想象力;感知大千世界的不可思议;并且具有一种信念,即使面对逆境,在不幸与灾难中也能发现美的存在。

事实上,我的妈妈已让她的孩子就像那些栀子花一样,追求可爱、强壮和完美,充满谜一样的灵气,或许还有一点神秘和不可思议。

我二十二岁结了婚,婚后十天,妈妈过世。自从那时起,我再也收不到栀子花了。

13.黄土地上的兄弟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和爱戴的对象,我也有,除了那些伟人、英雄之外,还有一位极其普通的农民。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和爱戴的对象,我也有,除了那些伟人、英雄之外,还有一位极其普通的农民——我的弟弟。不论时间过去多久,弟弟稚嫩的肩上扛着一架笨重的耕犁,赶着老黄牛,行走在乡间小路上,吃力扶着犁把,艰难地翻着祖辈们不知翻过多少遍的黄土地的情形,永远不会在我脑海中消失。

我家住在西北一个偏僻的山村里,闭塞贫穷。弟弟小我四岁,天资聪明,爱学习,老师和村里的人都夸他学习好,长大一定有出息。然而,弟弟的梦却早早地结束了。

那年,高考榜上有名,这对我是人生的一大转机,而对弟弟意味着灾难的开始。我上大学后,父亲来信说,弟弟不再学习了。这消息虽然在我的意料之中,却让我感到不安。在省城上学,有钱的同学买吃、购衣,随心所欲,毫不吝惜,可我不能,我知道我口袋里的钱来之不易,那是亲人的血汗呀。记得那年寒假开学,父亲把家里所有的积蓄三十几元钱给了我,并说等有了钱再给我寄去。我知道父亲是在安慰我,含着泪点了点头,一边收拾东西准备上路。就在此时弟弟进来了,他从衣兜里掏出一叠钱来递给我。母亲说这是弟弟上山挖药挣来的十一元五角钱,原想年前给弟弟买块布料,做件新衣服过年穿,可弟弟不要,说有旧衣服穿就行了,非留着给我上学用。此刻,我的心好似万针穿刺,猛地将钱掷回弟弟,拎起包走了。

“哥哥……”出门不远,身后传来了呼喊声,我一回头看是弟弟赶来了,他那双粗糙无比的手里攥着那十一元五角钱。我再也抑制不住感情,一把将弟弟拥进怀抱,许久许久舍不得放开。

弟弟转身走了,我定定地站在那里,任寒风吹打,直到弟弟瘦小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有时候,我竭力不让自己想弟弟凄惨的情形,拼命去读书,不给自己闲静的时候,但我做不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映现出弟弟稚嫩的肩上,扛着坚硬笨重的农具下地干活的画面。弟弟辍学后,先是在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后来便像成年人一样下地干活了。学耕地,赶马车,庄稼人能干的活,他样样能干。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十几岁的孩子俨然一个“老农民”。再后来,弟弟病倒了,大口大口地吐血,医生告诉家人是给累的,以后要注意让孩子歇歇。当家里写信把这一切告诉我,我哭了,好伤心,好后悔呀。如果那个暑假我多个心眼儿,给父亲提醒一下,弟弟也许不会有今天的悲惨。那天,我同家人下地干活,太阳火辣辣的毒,锄了一会儿,父亲和母亲硬推我到地头那棵桐树下乘凉,说我常坐学堂,经不住日晒。我去了,可坐在荫凉下的我,心里不是滋味,觉得父亲有点偏心儿,同是儿子,况且弟弟还小,就因为我是读书人,便要我休息。正想着,一件叫人心碎的事发生了。正在锄地的弟弟突然摔倒在地上。我飞快地跑过去,将弟弟抱到桐树下,很显然弟弟是因为过度劳累加之天热休克了。父亲呆住了,母亲用拇指狠劲地掐着弟弟的人中,好大一会儿,弟弟才苏醒过来。这时,我猛然发现弟弟的嘴角渗出了一丝鲜红鲜红的血。这血让我热血沸腾,仿佛血管要爆炸一样。我发疯般地抓起锄头,疯狂地刨着黄土地,恨不得把所有活干完,让弟弟能像我一样,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对那血丝我没有冷静地去思去想。

大学终于毕业了,我被分到空军某部当了一名军官。这时我要为我付出忍耐、心血和劳作的弟弟做点什么。实际上,这也是弟弟辍学供我上大学时,我在心中发过的誓愿。我跑前忙后,托人说情,总算在部队给弟弟找了个临时工。我想,一来能让弟弟像城里人一样生活,二来抽时间教他学些文化知识。我将喜讯告诉了弟弟,满以为弟弟会高兴得跳起来,谁知没有引起弟弟的一丝欣慰,表情倒显得冷漠。对比之下我大惑不解。晚上,我和弟弟并头睡在炕上,我问弟弟为何不想去,沉默了一会儿他说:“哥,我想去哩,可爸和妈年龄都大了,身体又不太好,咱哥俩走了,丢下他们在家谁照料呢?再说去部队,会影响你的工作,人家要怪你哩。”

我的一切努力,被弟弟的一席话付诸东流。实际上从我的感情上来讲,只不过是对一种负疚感的解脱和宽慰。尽管这样,我仍然没有忘记要为弟弟做点什么的心愿,因为我欠弟弟的太多了。后来,我又拿出自己的积蓄给弟弟,要他到外面闯一闯,做些小本生意。他答应了,也去了,但没干多久就干不下去了,一方面生意难揽,也因没有文化常被人欺,另一方面体力不支,还是回到了家,回到了那片祖祖辈辈生息的黄土地上。

弟弟,哥实在无力为你做什么,只能在脑海里经常浮现你的影子。夜深人静,草就这点文字,去吻你那颗善良、纯洁的心。同时祝福、祈祷那些农村孩子,能有书读,有学上,不再走你那样的路。

14.伴我同行

在我印象中,父亲永远是带着笑不完的微笑,一顶滑稽的帽子盖在他那微秃的头上,手里拿着一根英式手杖,他对我们说这样显得年轻,嘴里叼着一个他永远离不开身的玉龙烟斗。听说这个烟斗是从宋朝传下来的传家宝。

记得小时候,家里很穷,全家七口人靠父亲那微薄的工资来打发日子。但乐观的父亲没有为生活上的贫穷和工作上的压力所压倒。在我印象中,父亲永远是带着笑不完的微笑,一顶滑稽的帽子盖在他那微秃的头上,手里拿着一根英式手杖,他对我们说这样显得年轻,嘴里叼着一个他永远离不开身的玉龙烟斗。听说这个烟斗是从宋朝传下来的传家宝,父亲对它非常的喜爱,曾对我说就是穷到要饭的地步,也不会卖掉它的。

父亲每次下班时,都会给我们五个孩子带来一点小礼物。进了家门,他笑呵呵地把公事包扔给母亲,对着我们吹一声响亮的口哨说:“来吧,孩子们,猜猜今天带给你们什么。”我们兴奋地尖叫,一窝蜂似地跑到父亲的身前抢着礼物。父亲好像喜欢看着我们着急的样子,颇有兴趣地逗着我们,而这时我们会不约而同地把父亲绊倒在地上,然后举着“胜利品”跑到屋后分享,撇下了笑得喘不过气的父亲。因此,每天等待父亲下班,是我们儿时的最大乐趣。

我是长子,父亲对我比弟妹要求更严格,但他从不打骂我,甚至有时我把他的文件搞得乱七八糟,他也只是笑着说我几句。直到父亲所在公司要大量裁减人员,父亲面临被解雇的危险,家里又穷得揭不开锅,这才见不到他的笑容。

父亲为了借钱来回奔跑,看着他日渐多起来的白发,我心疼极了,于是决定旷课到一家工厂做童工。每天我都带着书包像往常一样去上学,晚上脏乎乎地带着一身疲劳回来。当我拿着第一个月的薪水,兴高采烈地回家,进门却见父亲坐在椅子上铁青着脸,母亲和弟妹畏缩地躲在一旁惊恐地注视着我。父亲走了上来问:“告诉我,今天你去哪儿了?”

我心里顿时觉得不妙,这时我看见了桌子上一封学校寄来的信。

我正在考虑该不该告诉父亲,“叭”的一声,我觉得一阵头昏,眼里冒着金星,鼻血霎时从我鼻子里涌了出来。“天哪,你干了什么!”母亲跑到我面前用衣袖擦着我的鼻子。父亲对我吼着:“滚,滚到远远去,我们不要败家子。我辛辛苦苦供你读书,就是希望你能给我争一口气,你却旷课,到外面去疯,你……你太叫我失望了。”一阵委屈涌上我的心头,我叫着:“我并没有到外面去疯,也不是什么败家子,我爱你,我不忍看你憔悴下去,所以我到外面打工,来帮你维持这个家。给你,这是我第一个月的薪水。”我把钱扔到地板上,硬币在满屋子滚动。父亲站在那里愣了一会,慢慢地向我走来,恐惧使我向后退着,突然他把我一把搂在怀里,声音嘶哑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儿子,是我错了,我不该不问清楚就打你。”望着父亲流下来的眼泪,我心慌了……

三年后,我终于以总分第一保送到大学。那天,父亲拿着录取通知书,哭了。他又哭又笑,像疯了似的跑到左邻右舍,自豪地说:“你们看呀,我儿子考上大学了。”邻居们向他祝贺。我从父亲的脸上又看到了好久没有看到的笑容。

转眼到了开学的日子,可随之而来的学费问题困扰得我们一筹莫展。这天,父亲冒着小雨从外面赶了回来,他拍了拍身上的雨珠,笑呵呵的从怀里拿出一包东西。我打开一看竟是一叠钱,共200元。我大惊,因为在那时200元已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我问。父亲的脸色变了,惊慌地掩饰着说:“这……这你就不要管了,去了大学好好读书,别给你老爸丢脸。”我困惑地接过钱。突然一惊,我大叫道:“父亲,你的烟斗呢?”原来我发现父亲心爱的传家宝、我曾祖父留下来的宝贝玉龙烟斗,此刻不在父亲的手上。父亲尴尬地笑了笑,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孩子,小烟斗又算什么呢?”我无言以答,泪水早已噙满了眼眶。斗转星移,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公司谋到一份小职。10年以后,我荣升为这家公司的总经理,而我的父亲已是垂暮之年了。在父亲80岁生日那天,我冒雨匆匆地赶到家,没进门就听见了父亲爽朗的笑声。我推开那扇我熟悉的门:“啊哈,你竟然在我的生日时迟到了,来来来,罚酒三杯。”父亲高兴地嚷着,我走过去拥抱了父亲,在他耳边轻声说:“生日快乐!”说完我递上用彩纸包的礼物。“今年送给我什么惊喜?”“你打开看看!”父亲瞪了我一眼,笑骂道:“你小子,就知道卖乖。”他打开了彩纸,接着又慢慢地打开了盒子,我兴奋地注视着父亲,只见他手颤抖着,霎时眼里充满了泪水。母亲好奇地望了一眼:“天,这不可能,这……这不是你的玉龙烟斗吗?”父亲抬起头来用泪眼望着我,不觉中我的眼里也充满了泪水。我说:“这个烟斗我找了它整整5年,今年才被我找到。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父亲什么也没说,只是久久地拥抱着我,久久地。

如今,父亲已经故去,烟斗回到我手上,伴我同行。

15.让我许个愿

如果真有来世,我会如何对待她呢?如果她逃课,如果她不听我的话,我会不会生气?

我不是一个很宿命的人,但是,能做她的女儿,我想是与她有缘的。

其实,上中学的时候,我一直不大喜欢她。那年,她四十岁了,在一家学校当老师,却不大会做家长。她对我要求严格,却从没有试图了解过我。

我从学校到家,要经过两条马路,一家电影院,大概需要二十分钟。于是,每天下课,我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回到家里,必定要受到她的盘问。

在那样晴美的天气里,一路上因为要急急赶回家,见到阳光的温婉心情全被破坏掉了。那一刻,我会感觉自己是一只笼中惊慌的小鸟,尽管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却失去了最宝贵的自由。

但是,在这样中规中矩的家庭内,我能怎么样呢?我是孩子,在她面前,我永远无法做到与她平等地说话。她是那样轻视我的存在,因为我是她的女儿,我没有理由没有资格对她说不。

有一天,被她唠叨烦了,我大清早在去学校的途中溜了号。一整天,我都躲在电影院的花园内,百无聊赖地玩蚂蚁,想静观事态的发展,看看她如何对待一个逃课的孩子。

我在电影院内不知呆了多久,直到天一点点地黑下来。不用说,那天我被她提着耳朵拎回家,而且头一次挨了她的臭骂。但对付她,我不是没有法宝。

我很快给姥姥写了一封信,央求姥姥来看我。姥姥是个小脚女人,脑后盘着一个大发髻。我是姥姥一手带大的,小时候,我常常会打散姥姥的发髻,让那黑黑的头发散满一脊背,我会将小小的脸贴上去,姥姥便将手绕过来搂我,我知道,姥姥是疼我的。

我的救兵很快到了。

姥姥来了之后,我的形势逐渐好转。下课,我可以稍晚回家,不必让老师签条;读书读累了,就可以放心睡觉,不必担心还要去做她留的课外作业。

那一段时间,我因为获得了自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对她也放松了警惕,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偷拆了我的信,信是同校一个男生写给我的。那年我十六岁,脸上还在发小痘痘,但是,属于一个花季女孩的清秀是遮不住的。

那天,她把男生写给我的信摔在我面前,让我解释。我的头轰地一下大起来,因为隐私被她发现而恼羞成怒。我和她怒目而视了十分钟后,便一头冲出了家门。那天,我绕着院子跑了一大圈,姥姥在身后追我,她在姥姥身后追姥姥,大晚上了,碰见邻居,还以为我们一家在进行马拉松比赛。

为了那个男生,她几乎费尽了所有的心思。她先是找老师,后来又把我转到了别的学校,最后终于隔绝了我和那个男生的所有联系。为这件事,我怨恨过她,甚至有半学期没和她说话,尽管我不和她说话,她照旧做着一个母亲分内的事,早起给我做饭,搞家里清洁,甚至为我洗衣。有时,她会花高价,搞来一套高考模拟题放在我桌上。反正,做妈的该操不该操的心她全操了。

我却从未领过她的情,直到姥姥去世。

那年夏天,她回山里给姥姥奔丧,我因为高考脱不开,没有回去。

父亲长年在外地出差,她走之后,家里剩下我一个人。邻居阿姨受她之托,每晚会邀我去吃晚饭。

也不知为什么,她走之后,我本以为获得自由了,内心却不知为何会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

晚上回去,打开灯,室内充满了寂寞。我看着课本,看着看着,眼泪便无端流下来。我想,有一天,她也会如姥姥离开一样,弃我而去。那时,我和她将隔绝于两个世界,我将再也没有机会做她的女儿。

长大不过一夜之间。

高考的第二天,我从考场出来,在门口见到了她。炎炎烈日之下,她的额上满是细密的汗珠,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她递给我一支冰淇淋,说:“细细,考得怎么样啊?我刚从车站赶来。本来,是该陪你一起温课的,可是你姥姥……”说着说着,她眼睛便红了。

高考的作文题是写一位亲人,我选择了写她,却不知该如何落笔。因为太熟悉了,因为太爱她了,因为太恨她了。在文章的结尾,我写了一句话:如果有一天让我选择,我会希望老天赐她永生。她的存在,就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我没有告诉她我写过这样的话。因为怕她流泪,因为她早已习惯了我对她的不满。

我在本市的一所大学寄宿,偶尔回家。我回来之后,她依然会唠叨我,依然把我当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但我这时候,已经懂事了,我知道她是寂寞的。我读书在外,父亲长年出差,她平时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而我,是她惟一的寄托。她是多么多么希望我能够很出色,她对外人提起我来,会充满骄傲。

大三那年,我更忙了,因为我有了男友。忙忙碌碌的,我很少往家打电话。周末,有时她会把电话追过来,问我回不回家,她买了我最爱吃的武昌鱼。

我自然不回去的,这时候,爱情的力量胜过一切。

大学几年,我和她逐渐疏远,我忙于读书,忙于恋爱。书勉强念完,毕业分配,男友却去了异乡。

爱情没了,我灰溜溜地回到了家里。

家内一切照旧,我的屋内,所有的东西都不曾动过,桌上一尘不染,床下那双绣着罂粟花的睡拖,也是干净的。只是,阳台上,给花洒水的她有点老了。

那晚,她对我说,她很想她的母亲——我的姥姥。如果姥姥现在还活着,她会带着姥姥去海外旅游。可是,这辈子,姥姥除了山里,只来过我们这个小小的城市。这些年来,她仔细想过,世上,只有做母亲的不会丢弃女儿,付出一辈子也无怨无悔。可是,知道得太晚了。

当时,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很想流泪。

我又想起高考那天,她从车站直接赶到考场,那满脸的汗,那支快化掉的冰淇淋。

我知道,这辈子我永远无法还清她倾注给我的爱。所有的女儿都是这样。

也是不想让她操心,我很认真地决定着自己的未来。我希望有一天,能用自己赚的钱为她买一幢漂亮的房子,能让她很愉快地去旅行。除此而外,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对她的爱。是的,她是我今生最爱的人,但我知道自己永远不好意思对她说出口,妈妈,我爱你。

去年,我去越南参加笔会,在石窟内,我将硬币扔进水池,我许的愿只有一个:如果有来世,让我做她的妈妈。

如果真有来世,我会如何对待她呢?如果她逃课,如果她不听我的话,我会不会生气?我做妈妈时,会不会规定她在约定的时间内回家?会不会为了一个男生大动肝火?会不会在她高考那天,从火车站赶去考场为她买一支冰淇淋?会不会,会不会像她爱我一样爱她?

16.守候日出的信念

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整个世界都明亮了起来,连海面也似乎更加宽阔了。

“这……会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看日落了吗?……”暨望着天际,声音有些沙哑了。

今天早晨,所有报纸都在头版头条发布了一项通告:

“日前一直流传的‘消亡论’并非空穴来风,经证实,太阳的能量消耗已到达极限,并且进入危险期……目前,这个曾经主宰人类命运的、曾经为我们带来光和热的、炽热而美丽的恒星,面临随时发生大爆炸的危机!”

暨是一个才刚刚满了十六岁的男孩子。十六年前,暨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伴随日出而诞生。十六年来,暨在阳光下成长;充满阳光的每一寸空气,分洒下日光的碧蓝色的天空,是暨最最喜爱的。可是,在十六年后的今天,暨竟不得不怀疑自己一直所信赖的太阳会突然消失,永远、永远地离自己以及这个世界而去……

“现在的地球正面临着来自太阳的巨大威胁……一旦太阳的末日来临,其爆发时产生的巨大热量及大量宇宙尘埃将以气流形式直接冲击地球,届时我们美丽的地球将被彻底摧毁……世界存亡系于一线,离开家园是我们的惟一出路。”

“不会!我才不信!”暨这样喊着,心却在动摇着、动摇着……现在,连指尖也颤抖着,他知道自己害怕了,害怕地球会在太阳爆炸中毁灭,害怕人类也会同时变为宇宙尘埃。

最后一班开往新星的移民飞船将在一小时后启航,这代表人类最后的选择——逃亡。若只有离开家园才可以生存,或许每一个人都会选择当流浪汉。暨年幼的妹妹,还有暨的父母都乘搭上一班移民飞船离开了处于危机中的地球,但暨坚持要多留一会儿,为了在地球上看这最后一次日落。

在那望不见边际的海面上,太阳是一块橙红色的大圆饼;转眼间,就被大海吞了下去,仅留下一片晚霞,像是在海面泼上了鲜红的墨水。被主人遗弃了的船只,凌凌落落的在海面漂流,偶尔会有几只倦了的海燕落在船头歇息。它们还不知道太阳的末日即将来临,仍兴高采烈地与伙伴们说着话儿。

“永别了……”暨深情地望着落日的方向,深吸了一口气,猛然背过身去,飞也似地奔向另一个方向——那是飞船发射塔所在地的方向。但在距发射塔仅一百步处的一堵高墙前,暨忽然停住了脚步——那儿有一个白色的身影在晃动,仔细看,发觉竟是一个画家正站在高高的攀登梯上,用油漆和刷子奋力地作画。暨认得这身影,那是他的画家邻居,一个怪脾气的中年男子,但在这最后时刻他居然还在努力完成一幅壁画!

“喂!”暨大声喊着,“还剩不到一个钟头呢!快下来吧!”

画家头也不回,“我忙着呢,今天一定要完成!”

“可是……这……”

“别打搅我!”

暨无奈地耸耸肩,这个画家显然是个工作狂,竟浪费最后的宝贵时间去完成一幅不会有人欣赏的壁画——在这即将被毁灭的行星上,作画又有什么意义呢?但不能仍下他独自一人吧!不得已,暨惟有坐下来等待他结束工作。天色渐暗,画家点亮所有的灯,仍继续工作。画的轮廓渐渐现出来了,暨发觉他竟是在描绘海天相接处的一轮红日——是落日?不!燃烧着的红日边缘光彩四溢,活像盛满钢水的炉中钢花迸溅,海天一片赤红,那分明是海上日出!

“为什么?”暨迷惑了,“太阳就要消亡了!连我们的家园——地球也将覆没,为何还要描绘那种日出的景象!……为什么……”他无法再说下去,以往所见的日出一直深深印在脑海中,而这幅壁画撕开了记忆的封条,对于现在的他来说,绝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

“你真的相信太阳会灭亡?”画家开口了,但手下丝毫没放慢,“真的相信地球将覆没吗?今天太阳一落下,就永远不会升起吗?那就问问自己是否还记得太阳的温暖吧。”

“可是天文学家……”

“鬼话!一派胡言!太阳属于我们……绝不会消亡,永远不会!”那只握笔的手捏得紧紧的,似乎每画下一道阳光都极其神圣……

最后的移民飞船的发射引起了一次小型地震,升空的巨响仿佛在宣告地球时代的结束,耀目的闪光划出一个句点。

“最后一批人类也离开了,地球被遗弃了……妈妈见不到我会很着急的,”平躺在地面上的暨望着这最后的闪光,“但我还是要留下,为了无可替代的家园,为了温暖的阳光,必须留下来……”

“后悔吗?”画家站在暨身旁,望着刚完成的杰作,目光温和了,“地球上最后的两个人,与地球一起被遗弃了……现在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或许会在日出前全部消亡呢!”

“不!我相信——明天,太阳一定会再升起来的!一定!只要相信,黑夜也并不漫长!”

“明天,太阳一定会再升起来的!”

这是一个没有繁星,也没有月的夜晚,漆黑的夜空中一无所有般。但灯光下的壁画给予了暨新的希望,他没有丝毫睡意,与画家一起,静静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在水天相接的远方,点缀着一道白纱一样的云彩。东方的天一点一点地由青变白;突然一道鲜艳的霞光像利剑般刺破了那层云纱,亿万道金光喷射出来!一轮红日冉冉升起,整个世界都明亮了起来,连海面也似乎更加宽阔了。海风吹拂着万物,海燕依旧嘻戏追逐。暨面向东方,微笑着,有一句话将永远藏在他心中——“明天,太阳一定会再升起来的!”

生命,因为执着信念而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