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五章 天诛地灭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都准备好了!”

一声沙哑的声音将黎叔从回忆中拉回现实,黎天明慢慢睁开眼睛。

“黎叔,都准备好了!”似乎是担心黎叔没听见,刀疤金又提高语气重复了一遍。

刀疤金的声音非常有特色,像是金属摩擦一般,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黎天明带着愠怒地眼神斜睨着凑在耳边的刀疤金。点了点头,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什么时候动手?”刀疤金没有领会他的意思,又继续追问道。

“先候着,看我眼色。”

黎叔叹了口气,心里有些后悔没有把银子带在身边,刀疤金的悟性总是不够,跟他弟弟银子比起来实在是差远了。

本来他是想把银子带在身边的,跟他哥哥金子不同,银子做事缜密,胆大心细。关键是,有灵性!自己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银子就能会意。

但是这一趟,银子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黎叔仰头看了看漆黑的夜空,白色的雪花缓缓地在飘落,不知道银子他们进行的怎样了。

眼神投向远处火堆旁,遇到跟工作人员商量事情的靳国强的目光,靳国强点头微笑示意了一下。黎天明回了一个疲惫的笑容,吸了口氧气。

眼珠一转,看到刀疤金凶狠的目光,正盯着靳国强的背影。

黎叔皱了皱眉头。

这个刀疤金,做事太没耐性了。

他一定以为自己在犹豫不决。

黎叔在等待一个最佳的时机,他心里知道,一旦出手,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筹划了那么多年,不能因为一时沉不住气而功亏一篑。几十年都等得了,再等一会儿又如何。

其实,黎叔从一开始就下定了决心,要想摆脱一直在暗处控制自己的那只无形的黑手,这是最好的一次机会了。

或许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经过陕北野王墓那次“意外”之后,自己在龙头心中已经逐渐失去了信任,他们之间本来就脆弱的合作关系正在分崩离析。

不是合作关系,是主仆关系,想到笼罩在心头的那个阴影,黎叔感觉到阵阵寒意。

没有多少时间了,是时候跟龙头做一次了断了。

虽然在手下面前威风八面,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别人手里的一只牵线木偶,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对那个人俯首听命。活得像一条狗一样。

是时候摆脱他了。

成王败寇,这一次,他压上了全部身家。

为了这个计划,黎天明即使放弃经营多年的生意和牺牲所有手下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什么仁义道德,什么手足之情,都是假的!

为了活下去,我愿意付出一切!!

……

在县城郊外那个破落的土房中,黎天明目睹了爷孙两的惨死。

自从那个绝望的夜晚之后,黎天明心中那个模糊的概念变得清晰明确起来。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命由我不由天、天欲灭我我灭天。

父亲一生做事小心、谨慎,散尽家财只求不招人嫉,扶危济困只求积德裕后,跟世人讲什么仁、义、礼、智、信,结果怎么样?

那些平时接受黎家恩惠的人,人前对你恭敬客气,一转身就背后插刀,落井下石。

那次运动,被打上盗墓罪名的,最后只有黎家四人被处决了,平日嚣张跋扈、横行霸道的同行,反而没有事儿。大家不约而同地,把所有的锅都堆在了黎家头上。

在官方的记录里,邙山所有的墓都是黎家盗的,邙山所有的盗墓人,都声称是黎家的手下。

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声名远扬的黎家一下子闹了个众叛亲离,差点落个满门抄斩。

对于父兄的惨死,黎天明并不觉得有什么冤屈。对于那些同行的苟活,他也没觉得不妥。

天理循环本来就该如此,父亲是死在他自己手上,跟鬼神讲道德,跟人类讲仁义,凡事都要留一线……他只活在自己的规则里,所以下场才会这么惨。

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凡事必须要做绝,绝对不能留后路。给别人生路,就是给自己死路。

这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这么多年来,黎天明秉承这条信念,在人世间反而活得游刃有余。

经过了多少风浪,见过了几许沉浮,如今他是雄霸一方的黎叔。虽然不能名满天下,但却尽享富贵荣华。

但是他心中仍有缺憾,而且随着岁月的增长,这份缺憾越来越强烈。

自己已经60多了,明显感到神衰气竭了,人都说五十知天命,但是我还不想死,我还没活够。

我还想继续活,活下去,再活500年!

想到这里胸中一阵气血翻涌。

多少年来,没有人知道自己经营这份“事业”有多么不容易。从无到有,白手起家,从小小的邙山发展到现在势力横跨晋、豫、鲁、陕四省,手下精英五六十人,还有数百人间接给他打工。

如果把每年经过他手的文物统计出一个数字的话,那足足顶上非洲一个小国的GDP。

他,黎天明,从当年一个漏网之鱼,成为今天的一方枭雄!

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转折,开始于当年县城郊外的那座破房子。

看到祖孙两人的惨死之后,黎天明就决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不能像个凡人一样,蝼蚁人生。

祖孙两无意中也给了他一个启示——这年头盗墓随时都会掉脑袋,但是换种方式,不仅没有风险还可一本万利。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饥荒年代,所有的文物跟粮食一比都不值一钱,半斤白糖就能换到一枚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扳指,那么一斤粮食呢?一百斤粮食呢?一千斤粮食呢?

民间多古董,只要有足够的粮食,不愁换不到更多的宝贝。

黎天明敏感的直觉告诉自己,饥荒不会持续太久,只要饥荒一过,那积存的古董将会千倍、万倍的价格倒手,未来自己就富可敌国。

而且跟盗墓相比,捣腾粮食这点风险简直像不存在一样。

至于换粮救人命这事儿,黎天明可是一点没考虑过,反正粮食就那么些,有人吃就会有人饿。有人生就会有人死。

躺在供销社冰凉的木板上,一个“伟大”的想法在黎天明心中逐渐明晰起来。

但是靠他黎天明自己是无法完成这个事业的,粮食换古董,要走街串巷,要捣腾粮票……这是一项水中淘金的大活儿。必须有帮手——有大量可靠的帮手。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想成大事,就要发动群众的力量。

……

黎叔躺在那里脑海翻腾的时候,不远处也有一双阴鸷的目光在盯着他。

老头子越来越不行了,虽然六十岁了,但是身体跟七老八十一样羸弱不堪。

上次陕北盗墓对他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见过大风大浪的老头子在阴沟里翻了船,还被人啄瞎了一只眼。

那次失手,损失了整整一队精兵强将,就剩他们两个人逃了出来,这是天意,刀疤金心里想。

对于黎叔,刀疤金是越来越不满了。

自己跟他已经几十年了,从十几岁的小伙子,到现在五十几岁的老汉,自己半辈子都是在给老头子做牛做马,但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老头子不仅抠门,而且处处管着自己,稍有不如意就是一顿臭骂。经常当着那么多手下的面让自己难堪。

这低声下气给人当狗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

看着黎叔躺在那里吸着氧气瓶,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刀疤金竟然有种幸灾乐祸的心情。

“要是老头子撑不住,两腿一伸,这份偌大的基业就是我的了!”

刀疤金也被自己心头这个想法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