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只有黑夜没有光明的地方,唯一的光亮是每天从苍茫的大地上睁开无数只眼睛,从如眼睛般的裂缝里升上天空的盈盈的火苗,那是流火。

这是一个只有流火的地方,在我们的身体里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流动的火;我们眼中滴落的不是眼泪,而是灵动的火烛。

这里没有水,只有火,翻腾的火,滚动的火,跳跃的火,和那一片无边无际的火海,这是流火。

我们喝的是火水,吃的是火水蒸出的饭,火水炒的菜,火水做出的糕点。我们一生都与火相伴,我们的名字都有一个火字,或者与火有关,而我的名字就叫流火。

我们的头发是火一样鲜红,瞳仁像火一样的绚烂。

原以为我会在这里平静地度过一生。直到有一天,我来到了一个叫凡世的地方,在那里,我看见了一种叫做太阳的东西悬挂在天上,时而火红火红,时而耀眼刺目,在它的光茫照耀下,大地感到温暧,万物得以生长,因为它,我也终于也感受到了凡人所说的光明。而之前,我在那个只有流火的世界里安静地生活着……

这是一个心形的大陆,是一个围绕在火海中的大陆,住在这里的人民风纯朴,血统纯净,各居住地以姓氏为单位,组成一个个小小的村落,星罗棋布地分布在大陆的每个角落。

在心形大陆的四周还有若干个岛屿,每个岛屿上又生活着不同的民族,而不管是什么样的民族,他们都有一个王,统治着势力范围内的一切。除此之外四周便是一望无垠的火海,和心形大陆上的我们。其它岛屿上的人也都喝火海里的水,但他们体内却没有流火。流火是只有灿族人才有的特殊的东西。

我所在的民族叫做灿族,把它分解开来就是火山的意思。是的,我们这里火山众多,但是却没有凡世叫做地震的东西。因为在我们的思维中,大地是永恒不变的,我们从出生到死亡,能动的东西有很多,唯一不动的东西,就是我们脚下的这块大陆。

在灿族中,火山的喷发就像凡世的喷泉一样,哗啦啦地便喷出了黑黝黝的洞口,在流火所升腾的空中,闪烁着熠熠生辉的光芒,在我们火一样的瞳孔里交相辉映,久久不能遗忘。很多年以后,当我看到了凡世的烟花,我发现那烟花,像极了我们灿族的的流火。每当那燃烧着、呼啸着飞向空中,而后又在天空不断爆炸,同时闪耀着、变幻出各种美丽图形的烟花,出于本能,我爱上了它。虽然它远不及组成我们灿族血统流淌在我体内绚烂的流火,不是因为我的名字叫流火,也不是因为我生在灿族从小在灿族群中长大,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而是组成我们生命物质的这些流火的的确确是最纯净的东西,不含有任何的杂质。有的只是不断燃烧不断闪耀着灵动光茫的火。那样美丽,那样的让我砰然心动。我见过太多太多被他人称作美丽的东西,在我看来,没有一样及得上流火。我一点也不觉得它单调乏味,它在我的体内循环,随着每一次的搏动,都让我内心产生对美好事物向往的感情。因此,在我的心底,流火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的精灵。而此刻它正在我体内静静地流淌。使我的心平静,脉搏温柔地摆动。像时钟一样,永远都是嘀嗒嘀嗒不快不慢地牵引着万事万物走向一个未知的尽头。正因为有了流火,我们的心脏和脉搏永远那么平静,即使到了死的时候,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波澜。

每当我坐在桌前,端着杯子,望着杯中还在翻滚着的火水,我都不忍心将它们喝进自己的身体。这个时候,我的姐姐总会讪笑着对我说,流火,你还真不忍心喝了你自己啊?我会挠着头,傻傻地说,是啊,我为什么要喝自己呢?然后我们我们全家都会大笑,欢乐的气氛久久荡漾。最后我还是会仰着脖子一口气把它喝掉,因为流火是维持我们生命的基本源泉,就像凡间的水对于凡人一样,没有了水,凡人就无法生存。同样地,没有流火,我们就会死去,整个灿族也会灭亡;岛屿上其它的民族也和我们一样,离了它,都无法活下去。

我们的纪年用创灿纪记录。在我出生的时候已经是创灿纪一九九一年了。在我稍微长大了一些的时候,父母便开始给我讲一些从前的故事。记得父亲曾经告诉过我,很多很多年以前,那时父亲和母亲都还很小,在各自的家庭里快乐地生活着。族中有一个王,很有野心,一心想要征服和统治心形大陆以外的其它岛屿,但他最终失败了。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时灿族的人数并不多,战斗力也不强。到了最后,被其它岛屿上的族人击败不得已又退了回来。不过因为我们王的声望在整个岛屿上依然很高,而灿族内部也比较团结,男人强悍女人贤淑,因此其它岛屿上的人倒也不敢轻易前来进犯,但平时相互之间很少有往来,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在各自的领域内里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就这样,一代代地繁衍。从那以后,这片岛屿上的人们,就像书中说的那样,生活平静而安祥。以致于后来当父亲讲的次数多了,特别是讲到最后,我越来越感到乏味,这也太平淡了吧,一点也起伏都没有,渐渐地,我对他们的故事失去了兴趣。

正因为如此,在我的印象中,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战争,也不懂得何为侵略,我想像过但想像不出。假如有一天,真的发生了战争,我们都被打败了,当侵略者冲进家园,手持熠熠生辉的宝剑和尖利的长矛划过我的皮肤或刺进我身体的刹那,当流火如精灵一般从身体里面飞舞出来的瞬间,我们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是疼痛,还是麻木?我甚至不知道,作为生命之源的流火在离开身体以后,生命的具体形态是不是还会存在,抑或是象尘埃一样地消失?与此同时,有一种叫做灵魂的东西正慢慢地脱离躯壳,而那灵魂却渐渐飞升,越飞越高越飘越远,飞到一个没有黑暗,没有冰冷

,也没有争斗如凡人所说的叫做永恒的天堂。那个地方,是不是所有灿族人最终的归属。

但这些始终都是一种无聊之余的一种想像罢了。在我的身边,大多数灿族人是不相信有所谓灵魂的,他们思想单纯,认为躯体存在就是活着,一旦躯体消失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因此都有一种及时行乐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大家都过得很快活,天天都快活,随时都快活。就好比每天清晨一打开家门,抬头就看见面前耸立了一座金山似的,能不快活吗?偶而,即使邻里间因为一些小事发生摩擦,但很快就化解了,一个说:“停止停止,我已经累了。”另一个说:“打住打住,我肚子饿了,要回去吃饭了。”然后相视一笑,各自散开。过后又都像没事人一样,更不知道记仇。

那时作为小孩的我们就更加单纯了,每天除了到沿街不远处的一个叫做学堂的地方上学以外,其余的时间便是与小伙伴们在一起疯玩,玩累了各自回家,吃完饭就上床睡觉,什么都不想。

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没有弟弟和妹妹,而我最小,理所当然地得到了他们全部的爱和关怀。我的大姐姐叫流萤,二姐姐叫流烟,三哥哥叫流炎。那时的我虽然还小,懵懂无知,不知道怎么样才算是美丽的,但人们通常对于美的东西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反应。虽然,我形容不出两个姐姐的美,无法具体描述出她们的面貌,但当时,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她们非常地美,是那种无可比拟的美,只是二人各有不同的特质罢了。很多年以后,我脑海里对她们的印象,只有飞舞的红色的发丝和白色的裙裾,除此之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的面容已经变得朦朦胧胧,模糊不清。我无法说出她们的眼睛除了如流火一般绚烂以外又该是怎样的明媚,她们的眉毛在用朱砂笔点缀之后又是怎样地如凡世的上弦月一般叩人心弦。她们的嘴唇即使不用涂抹任何颜料也能让飞舞在天上的骨灵鸟为她深情地鸣唱。那是一种欢乐吗?还是一种永远无法实现的向往?当时的我还不得懂忧伤,无法判断骨灵鸟的鸣唱是不是因为两个姐姐的美。抑或是,抑或不是。也许更多的是带着我的期许和梦幻。很多时候,我发现,当我喜欢某样东西的时候,而和我同龄的其他的小朋友对此却并不感兴趣。

我喜欢流火,喜欢火山,喜欢在灿族上空每天飞舞的骨灵鸟。喜欢岛上的烨树,喜欢火海,喜欢脚下亘古不变的大地,喜欢一切令我的心跳脉搏安静和温柔的东西。虽然所有灿族人的心跳脉搏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平静的,但是他们的性格却并不全都是如流火一般的温柔型,也有少数人是急性、暴躁,个别人甚至还天生好战,挑起事端,这样一来,争斗也就在所难免了。

他们喜欢锋利的剑,再在剑柄上刻上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的符号和条纹,然后昂首挺胸,煞有介事地武起来。即使杂乱无章,次第纷乱,他们依然能武得嚯嚯生风,呼呼作响。剑光辉辉,映着他们如流火一般绚烂的瞳仁,常常引得同样天真无知的我们笑着,跳着,拍手叫好,欢呼雀跃。

他们也喜欢矛。那种长长的、无比尖锐的矛。有的矛因为太重,估计比张飞的丈八点钢矛还重很多,因为那种矛太重了。只能双肩勉强能扛起,双脚还会打颤累得气喘嘘嘘。这时他们会请学社的女同学帮忙系上一根红色的飘带,然后两三个同学一起合力地扛在肩上。绕着操场走上一圈又一圈。其余的人,也会被吸引着跟在后面,一直走一直走,在每天大地的眼睛睁开,升腾起飘舞的流火将黑暗的天空照耀得如同凡世的白昼的时候,他们还会在飘飞的萤火中跑起来,然后唱着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怪腔怪调的歌曲,边跑边笑,直到再也跑不动为止,笑到再也笑不动为止。然后把这庞然大物轻轻从肩上放下来,放到路边上,坐下来,彼此对望着,又开始傻傻地笑,好像有什么笑不完的事情一样。我也会加入他们一起跑,一起笑,但是不会和他们一起去扛这根又重又长又锋利的矛。我不喜欢它,也不喜欢剑,尤其是看到它的尖端闪烁着让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时,就会感到害怕。所以平时我尽可能远远地避开,因为看得久了,我会感到自己平静的心都开始在微微地颤动。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种武器,一种杀人的武器。它能让我们体内如流火一般的血液汩汩流出,我想,一直到死,我也不会喜欢上它。即使最后当我拿着它在战场上砍杀敌人的时候,也没有表现出对它一丝一毫的青睐。

我的大姐姐流萤比我大十岁,二姐姐流烟比我大五岁。大姐姐流萤在我十岁的时候就出嫁了。我以为凭大姐姐的美丽,她一定可以嫁到王宫,嫁给灿族的小王子龙炬。因为在很早的时候,街坊邻里们都说,只有我的两个姐姐才配得上灿族王的两个王子。他们是看着她们长大的,在他们心里两个姐姐就像是他们自已的孩子一样,甚至比对自已的孩子还要亲。可是出人意料地,我的两个姐姐中:大姐姐嫁给了一个匠师,匠师在我们灿族中是最低等的职业,因为他们只会铸造最低等的器具,连武器都不能制造。并且不需要太多的技能,在当时,制造这种简单的器具只要愿意,谁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并且能独立地制作了。而他们所制造的这种最低等的器具却又是所有灿族人包括心形大陆周围其他民族的人普遍需要的东西。所以从实际的角度来说,匠师这个职业也是最吃香的职业。

我的父亲叫流炯,是灿族中为数不多的雕刻师,虽然数量很少,但却并不是最高尚的职业。在灿族中,最高尚的职业要算是通灵师。通灵师在整个灿族只有五位,除了一位待在王宫里以外,其余的四位分布在火山周围或烨树林中。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只有身在王宫的那个通灵师是灿族人,其他几个通灵师都是野兽

,它们的名字叫做通灵兽。通灵兽很温和,没有一丝的戾气,亦如流火一般。它们长得很像凡世的老水牛,唯一的区别是,它们的兽角,如流火一样绚丽的燃烧。人们从它们兽角的燃烧程度去判断灿族的吉凶祸福。如果兽角中出现黑气,便会有灾难来临。但并不是一个通灵兽的兽角出现黑气就预示着浩劫的到来,必须要五个通灵师身上同时显现出黑气的时候,灾难才会真正降临。开始的时候,人们不懂得这个道理,看到其中一头通灵兽的兽角出现了黑气,就吓得惊慌失措,浑身颤抖。于是奔走相告,流言四起,弄得人心惶惶,寝食难安。直到几天过后,通灵兽兽角的黑气消失了,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虚惊一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通灵兽在心情不好时,兽角上也要冒出黑气,就像人们所说的脑袋上冒烟。当一个通灵兽兽角上冒出黑气,其它的几个也像患感冒似的被传染,冒出黑气来。有一次,四头通灵兽的兽角全都冒出了黑气,就差一位在宫里的通灵师了。当那位通灵师名字叫做星耿,他黑色的手杖上没有任何的反应。星耿是刚刚继承了通灵师的位置,因为年轻,不会操纵,又没有任何通灵师的经验。只有一次又一次不停地摸索。也不知道试了多少次,通灵的手杖依然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他坚定地告诉大家,请放心,不会有浩劫。可是到了晚上,也就是通灵的流火重新归于地下的时候,他的手杖却大放异彩。星耿吓得冷汗直流,抓着手杖的手在不受控制地颤抖,如流火一般的瞳仁在空旷黑暗的卧室里照亮了一切,他对着镜子中惶恐的自己,内心拼命地挣扎:我到底该不该告诉王?该不该告诉民众啊?经过反复的斗争,最终决定将这件事告诉大家。

消息散布出去,众人都陷入了一片惊慌之中,人人自危,连灿族的王都紧皱着眉头,坐立不安,茶饭不思。后来有一位细心的灿族人发现,通灵兽兽角上的黑气已经尽数消失,于是民众又都欢腾了起来,事实上灾难并没有到来。

星耿这时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将头上的火水擦得干干净净。

不过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这种人心惶惶的状况了。因为再没有两头通灵兽的兽角同时冒出黑气的状况,总的说来,通灵兽还是比较通人性的,它们不想因为自已心情不好角上冒出黑气而把灿族人吓得惶惶不可终日,只是偶尔有一只因为心烦而冒那么一点点出来,其它的几个也不会跟着响应。以后遇到这种情况,灿族人便再也没有把它放在心上了。

通灵师这个职业很特殊,他关系到整个灿族的安危,因而继承人的挑选异常严格。继承人由前一任通灵师自行挑选,而且必须是灿族人的血统,其他岛屿上的人却不行,因为那些民族的血统和灿族的不同,所以没有资格。更重要的一点是,每个民族为了维护自己的民族性和独立性,除了物物流通之外,平时不进行任何往来,更不允许相互通婚。所以,按照生物遗传学,灿族还是灿族,蓝族还是蓝族,石灰族还是石灰族,翼人族还是翼人族,黑蘷族还是黑蘷族……

当然,通灵师继承人的选择没有固定标准,一切都是上一任通灵师自行进行甄选,直至最终作出决定。他从不对外公布其选择标准,或许有,或许没有,反正一切都藏在他的脑海中,他去世前几个月,会拿着通灵仗在灿族的各个地方进行考察,男女不限。只有一点,被选中的通灵师终身都不能结婚,陪伴他们的只有那黑漆漆的时而显灵时而不显灵的通灵手杖。

当时的我,曾以为,要成为合格的通灵师继承人必定是资质甚佳的人选,至少在各方面的天赋都异于常人,甚至可以说是个天才。而我,虽然算不上天才,但还是有一些天赋的,这种天赋在许多时候能让我轻松地学会别人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学会的东西,在我心底,自忖也应该算是半个灿族的天才,所以也翘首地期盼那黑漆漆的通灵手杖能敲到自己的头上来。其实我想继承通灵师的想法很单纯,因为我觉得那根手杖拿在手中特别地帅气。再加上通灵师的的那身打扮:戴着黑色的高筒帽,系着火红的领结,穿着白色的衬衣,外套一件长及膝盖的黑色燕尾风衣,脚穿一双高高的、黑色的登山靴,左右两边分别缀上四颗银色的、拇指大小的金属钮扣,在流火的辉映中,还会刺痛人的眼睛。即使如此,人们依然将它奉为偶像,捧为神灵。这是我唯一一件与其他小伙伴们同气连枝的地方,他们也非常渴望成为通灵师的继承人,而答案与我的如出一辙,为了那根黑漆漆的通灵手杖和那身帅气到无以复加的通灵师服饰。

但是这个愿望很快就被打消掉了,不是因为当选通灵师继承人几率渺茫,而是不能接受那条几近荒谬的规定:凡通灵师不能结婚。

当时天真单纯到白痴的我认为,如果我继承了通灵师之位,还是会结婚,因为结婚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我喜欢女孩,渴望获得她们的亲睐,更希望最终能得到她们的爱。而被我捧为偶像或者奉为神灵的通灵师之位,也仅仅是拿着手杖穿上衣服,然后站在一个高高的山坡上,昂首挺胸,乜斜着眼,在众多女孩子们的尖叫声和鼓掌声中望向远方。这个无数次幻想中的情节,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这么幼稚,说出来别人都不会相信,但我当时就是这样的想法。这是一种英雄主义情节,攀上权力的最高峰,让众多的人仰视自已,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我这个年纪,正是处于对异性有一种朦胧的好感,憧憬着美丽的爱情,渴望和异性接近的时候,有这种想法,也实属正常。

而真正让我明白一些道理,使我成熟起来,是在凡世经历了无数悲欢,才从心底慢慢领悟,渐渐懂得的。因而也改变了过去对于许多事物的看法,这让我付出了太多的代价。而现在,我对一切,都只是好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