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盛夏的“惊喜”

秋日的长白山,天高气爽,风轻云淡,阳光明媚,游人如织,那些过惯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厌烦了钢筋混凝土的冰冷,纷纷趁着假日来到这里,感受着大自然的风情万种。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游人都有机会感受到天池的魅力,因为这里,常年都被浓雾笼罩着,或许正因为晴天的难得,使在这里能一览天池全貌的人们更有一种幸运的感觉,使得大家更加趋之若鹜。

然而就在这些忘情流连的游客之中,一双眼睛却在四下寻找着什么,眼睛的主人略显焦急,显然没有游览的心情,他不断地翻看着电话,按照电话中的指示行走着,慢慢地来到了天池边。

哗啦啦……

浓雾弥漫下的天池中突然传来了一阵水声,岸边的游客立时便被吸引了,他们不敢置信地看着水面,平静的天池此刻却像被投入了易和水反应的化学制品,水面疯狂地翻滚着,涌动着,渐渐的,一个黝黑的影子浮出了水面,在漫天的浓雾中,人们看不清那是什么,只隐约地看到,它的背上似乎有一条硕大的鳍。

哗的一声,那东西的头终于露出了水面,岸边的游客下意识地发出了一声声的惊叫,那是怎样的一颗头颅啊,即便在迷雾中,也能隐约看出,仅仅一颗头颅就足有小牛般大小,却又长得四四方方的,头顶上,一支尖尖的角矗立在那里,几条胡须无风自动,向游客们展示着自己无上的威严。

“是怪兽,天池怪兽!”岸上的人们在短暂的惊愕之后,却又欢呼出声,天池怪兽历来就是神秘的,没有人知道它究竟是什么,甚至没有人知道,它是不是真的存在,从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第一次出现有怪兽的记载以来,仅在资料中可见的就有三四十次,可却从来没有人研究清楚,这究竟是什么,人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相机,疯狂地按动着快门,期待着自己能够在神秘的天池怪兽的研究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对于人们疯狂的举动,怪兽似乎并没有反感,只是静静地待在那里,默默地看着岸边的这些人,那闪烁着的幽蓝的眼睛似乎还充满了嘲讽,愚昧的人们啊,或许你们还不知道,就在你们之中,就在今天,就在此刻,将有一个人,成为你们献给我的祭品,成为我腹中的食物,只是为了,祈求我原谅那人曾对我的冒犯!

我接受你们的献祭,但,那并不代表,我会原谅你们曾犯下的罪!

我坐在飞驰的列车里,窗外的景物在我的眼前一闪而过,恍若生命中的匆匆过客,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或者说,我从未将注意力放在那些本就不属于我的东西上。

此刻,我的嘴角洋溢着一抹幸福的微笑,以至于坐在我对面的年轻女孩儿都有些面红耳赤,不时低头整理自己的衣衫。

她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大约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看起来像是一个经常在户外工作

的人,**在外的肌肤呈现一种健康的小麦色,却又没有让人觉得和那些皮肤白皙的办公室白领比起来有丝毫的逊色,她的身材苗条却凹凸有致,略显瘦小的白色衬衫在饱满的胸部的支撑下,仿佛随时都会爆裂开一样,有那么几次,我甚至无意中看到了她粉色的内衣,她的穿着打扮也很入时,膝盖上方十厘米的短裙就算我这个对时尚并不感冒的人也能判断出不是一般的地摊货,柔顺的长发被染成了酒红色,额前还有几缕挑染成了咖啡色,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诱人。

她似乎有什么心事,不时掏出手机,低头翻看着什么,可我并没有注意到她有电话或者短信进来,但这些动作却也使得她走光的几率大大的增加,我身旁那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学生已经在一个小时之内跑了三四趟洗手间,每次去都要将近十分钟才回来,回来的时候,脸上红红的,大汗淋漓,就像刚做过一场剧烈的运动。

不过,我微笑的原因,却和这个女人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十分钟前,我所乘坐的这班列车,刚刚驶过了苏海峰为我租下的那套房子。

他所谓的送我的那份惊喜,果然是我没有料到的,直到我看到了筱雨留给我的那封信,原来,她终于决定要搬过来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临时要出一个长白山的团,没有能够等到我出院回家,只来得及给我留下那封信,信中说,她已经做好了和我在一起的准备,只等她从这个团上下来,便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她觉得,一个可以为她不顾生命危险的人,就算他其它方面都差强人意,也值得托付终生了。

在信中,她特别回忆了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那时我们刚刚确定关系不到一个月,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我们一起到学校后的一个公园里散步,在一座还没有修建好的假山上,她不小心滑了下去,从始至终,我紧紧地拉着她的手,没有放开,尽管到最后,我们两个人都是伤痕累累。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你的方方面面都不能让我满意,我却始终没有离开你,如今,我终于想明白了,也许从那时开始,在潜意识中,我就已经把你当成了最值得我托付,最值得我依赖的人,是啊,那时候,你大可以放开手,可是你却选择了和我一起滑了下去,我想,所谓的不离不弃,就是这个样子的吧,可是我却直到今天才想明白,亲爱的,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牵你的手,再不放开……”

“看不出,你小子连浪漫都与众不同!”苏海峰站在我的身边,斜眼偷看着信,挤眉弄眼地调笑到。

“那是我哥,哥哥不是不懂浪漫,只是他习惯将浪漫化为生活中的点滴!”不知为什么,洪叶尽管一副骄傲的神情,眼神中却又有一抹难以掩饰的落寞。

“这事我都不记得了,没想到,筱雨还记得。”我微笑着摇了摇头,“好了,筱雨还有另外一项安排,看来,我得厚着脸皮,蹭你们的车了。”

我扬了扬手里的信,在信的末尾,筱雨建议我趁着中秋节回家看看,毕竟,我已经有将近一年的时间没有回过家了,上一个春节,还是在筱雨的家里度过的。

从内心里,我对“回家”这个想法抱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因为家带给我的不是甜蜜,不是温馨,更多的是一种痛苦的,我不愿意想起的回忆。

我的家,原本并不在省城,我只是辽西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山村里走出来的农家孩子,改革开放伊始,不甘平凡的父亲便毅然辞去了建筑公司某部门科长的铁饭碗,来到省城开始了打拼,十几年后,终于小有所成,积攒下了一定的产业,也让我有了面对山村外更广阔空间的机会。

然而我快乐无忧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2001年,一场波及了整个地产业的危机也临幸了我的父亲,他辛辛苦苦积攒下的房产和存款全都成了泡沫,他本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借口开发商的倒闭不去管工人的死活,可最终,他却选择了卖掉房子,拿出所有的存款,又四处举债,硬是没有拖欠工人一分钱的工资。

那时候,我很不理解父亲的做法,因为他的这个决定,让我们一家人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我们搬出了豪华的房子,不停地更换住所,从楼房到平房,从平房转入贫民窟,那段经历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

后来,父亲几次试图翻盘,却都没有成功,还让自己的身体留下了难以抹去的病痛,就连从未工作过的母亲最终也不得不在铁路局车辆段里找到了一份列车保洁的工作,平时就靠她微薄的工资和捡来的瓶子换钱,支撑着这个摇摇欲坠的家,支撑着我读完了大学。

直到现在,我们一家三口仍是挤在租来的一室里,每次回家,看到家里堆得乱七八糟的废品、垃圾,看到本来最爱干净的母亲却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去工作,看到曾经的大鱼大肉变成了馒头咸菜,我都觉得很不舒服,我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母亲,我大学毕业了,可我却并不能为这个家分担哪怕一点点的负担,很多时候,我却依然需要母亲的资助。

面对这个已经不成样子的家,我没有勇敢地迎难而上,而是选择了忽略,选择了忘记,选择了逃避。

但不管我怎样不去回忆那段经历,中国的一句古训依然让我无法割舍与家的关联,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再破再烂,那也是你的家,有父母殷切的关怀,有父母谆谆的教诲,还有他们说时让你烦,不说却又怀念的唠叨。

这一次回家,我甚至连和筱雨通电话的时间都没有,我将所有的,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都用在了陪在母亲的周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尽管在很多人看来,我连最基本的卫生都打理不好,尽管更多时候,母亲还要去替我收拾我留下的烂摊子,但是,我却从她的脸上看到了许久未曾见到的微笑,她会骄傲地对身边的工友说,这是我儿子,大学生,放假回来看看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