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会变的,也是善变的。

洪家自洪大同接掌家主之位后,就一直图谋甚大,想着从昔年的溃败中的阴影中走出来,再现祖上雄风,达到中兴的目的。然而随着洪大同的修炼的走火入魔,洪家不得不潜伏避世。

洪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

那个小女孩的事,因为小女孩的家长暗自迁走,故而洪家的人也没把这件事和洪云联系起来。自然也就没人知晓洪云心中的执念。他们只是按照自己的意念和既定的路线去培育洪云。

若是说小时候的洪云是个精瘦的小孩,浑身充满力感,那长大后的洪云,就是一个胖子。

一个胖的看上去有些蠢的胖子。

这就是洪家为了掩盖洪云的存在而给人造成的错觉的手段之一。乃至整个洪家,除了极少数人外,都以为洪云已经从洪家的天才少年变的泯然于众。

毕竟少时了了,大未必佳的例子漫天飞舞。

所以,当洪云再度见到那个长大后的小女孩的时候,洪云已经是一个含上去呆蠢的胖子,一个变的无法找到丝毫幼年痕迹的人。

可惜的是,见面的地方不大对劲。

洪云参加的是一场带有某种色彩的聚会。虽然洪云没这方面的癖好,不过一帮子狐朋狗友喊着出来聚聚,洪云倒也不会落了别人的面子说什么大义凛然的话语。

然后,在被叫来作陪的一群风尘女子中,洪云看到了自己久违的面孔。

女大十八变。当年的小女孩也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

事实证明,当年洪云的目光,可谓是极其毒练老辣。他所喜欢的那个小女孩,两人十余年后相逢,对方已经是有着的堪比那些影视明星的容颜和身段。

洪云是什么人?是洪家这一代最杰出的弟子,被寄以能挑起洪家中兴大梁的人!

即便是时隔十多年未曾见面,他依旧一眼就在那十几个风尘女子中认出了自己曾喜欢过、痴迷过,至今仍旧念念不忘的人。

洪云当场就懵逼了。

懵逼过后,洪云的第一反应就是先把那个女人喊到了自己身边。本来就是一群狐朋狗友,见平日里出来聚会时都是只在边上喝酒的洪云主动出手,自然是都起哄着让洪云再挑一个。

洪云当然拒绝了这种事情。

而那天晚上,虽然洪云一直搂着那个女人,一双手在对方玲珑身段上肆意上下游走,但也仅仅是上下游走。

直至次日晨明,洪云都没越雷池半步。

按理说,做这行的既然收了钱,倒是不大应该调客。但洪云这个客人也未免太奇怪了点——在喝酒的时候就一副猴急的上下其手肆意摸索,开好房后更是一刻不停,可偏偏就是不断的摸啊摸,摸啊摸,摸了整整一个晚上死活不见进入正题。

起初女子还以为这是洪云的特殊癖好,但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是想多了。

摸她的时候,洪云是有反应的,那就是说这位客人是出于某种原因,才不走最后一步。

也不是没有过什么都不懂的雏出来搞事,可偏偏洪云摸索的时候,手法并不算生疏,显然就算是个雏,

也多半是能够理论结合实践的级别。

这一晚上的只摸不干事,搞的那女子心里也是怪怪的。

于是,早上离开的时候,她终于按捺不住问洪云,为啥一晚上的就是摸啊摸,摸啊摸。

洪云笑了笑,说了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穿上衣服潇洒离开。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

回去后,洪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关了三天,始终没能想明白事情怎么就会变成这个样子。这十多年来,他心中设想过无数次的两人的重逢,但是所有设想的画面中,唯独没有发生在他眼前的这一幕。

一件事想多了,是容易钻牛角尖的。

洪云想来想去想不通,越想越气,把房间里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掉后,离家出走了。

不过洪云并没有走远,他就遇到了一个人,也就是他的老板。

那人以一种过来人的口吻告诉洪云,人为啥是人,因为人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念头,有自己想要追求和喜欢的东西。所以,洪云要是放不下,那就没必要放下。

一段时间后,洪云在他遇到的那位老板的帮助下,开了家店。

也就是我和杨乐看到的那家蛋糕店。

洪云开蛋糕店的选择,当然就是在那个女子定居的地方。

开业的那天,洪云给那一条街所有的按摩店都发了会员卡,凭卡八折优惠,而且这家蛋糕店的主要营业时间是在夜间……

会员卡发到那女子手中的时候,两人对视会心而笑。

从那以后,洪云就在那里定居了。

对于这件事,洪家的人感到很是惊诧和不解。堂堂洪家最杰出的弟子,想要女人的话,只要说一声,有的是什么国民女神,最美校花之类的,何必贪恋烟柳之地呢?洪云给出的解释是,为了历练心性。

这是一个万金油的回答,洪家劝不动洪云,也就默许了这件事。

没有人知晓的是,洪云开这家蛋糕店的真正目的,其实是重操旧业——监控窥探那个女子的所有。

很快,洪云发现和那个女子一起的,还有两个姿色也不错的女子,于是洪云就一并监控窥视了。每天闲着无事的时候,洪云就会盯着自己柜台的玻璃看……别人什么都看不见的玻璃上,其实是会出现他监视的那三个女子的画面。

当然,这是洪云利用自己的所学改进琢磨出来的一个术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洪云逐渐厌倦了这样的日子。

因为这种事,其实就像是老司机看好孩子片,看多了……许多事情也就那样。固定的节奏,固定的剧情,固定的重复,最多是客人不一样而已。

洪云知道自己魔障了。

可是,他对这件事,无法自拔。

他可以很长时间不发动术法去窥视那个女子的事情,但是他不愿意离开那条街半步。到底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洪云自己也不清楚。

为此,洪云和他的老板曾有过一段对话。

“你喜欢她?”老板问道。

“肯定喜欢。”洪云回答。

老板:“喜欢就包了她

,上到你见了她就能瞬间忆起关于她的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的细节,包括有几根眉毛几根腋毛几根**。”

“这些我都知道。”洪云回答道。

“可是你并没有上过她。”洪云的老板说道。

“没兴趣。”洪云说道。

老板叹了口气,“孩子,你这叫混账。当然,你也是个混账。既然已经混了,那就混的更彻底点,要么一朝顿悟回头是岸,要么……你就一直混账下去好了。”

对话的结果,就是洪云继续在这里留了下来。

以前是什么日子就还是什么日子,只是洪云似乎找到了自己这些事情的理由——毕竟混账,不做点混账事怎么对得起‘混账’二字。

一幕戏再精彩,看久了都会腻歪的。

洪云也早就腻了这幕戏。他没有继续看下去的理由,但是也没不继续看下去的理由——不能完成自欺欺人的时候,所有的理由都是虚伪而不堪一击的借口。

当然,洪云也知道,这样的日子,迟早会结束。

有时候,洪云在想,他要是晚几年遇到这个女子,当他遇到这个女子的时候,说不定这个女子已经从良了想找个好人就嫁了……然后他又恰巧还心动着,结果娶了这个女子后被那帮子狐朋狗友看出女子底细,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画面呢?

每次想到这个事,洪云心中腾起一股子莫名的悲呛——世上是没有如果的。

当那女子不外出的时候,晚上就会来洪云的蛋糕店买点当夜宵。偶尔有时候,女子和她的那两个姐妹还会调侃洪云,说洪云要是来找她们玩的话,也可以打八折……对此,洪云只是呵呵笑着不说话。

这样的日子,有时候洪云觉得其实不是太好,但是也不算太糟糕。

起码,比他去继承家族的意志,完成劳什子的中兴大计来的更实实在在。

然而洪云没料到的是,他曾心底描绘过无数次的日次的结束,居然会来的那么突然,那么的猝不及防。

洪云虽然随时随地能监控到那个女子和她两个同伴的状况,但看就了会腻歪,所以洪云只是偶尔兴趣来了会偷窥片刻,更多的时间是沉寂在自己的幻想中。

在某个有点寒冷的晚上,女子和她的两个姐妹接完客来蛋糕店买东西,走的时候,和往常一样。

但当三人转过巷子拐角的时候,突然声音变的慌乱起来,期间还夹杂着一些粗鲁的谩骂声。

夜幕是一块很有趣的变色布,它能让许多人心中的黑暗释放出来,也能让许多原本衣冠楚楚的人变的禽兽不如——所以,在黑色的夜幕下,会有不少人把心底的黑暗面爆发出来,形成某种带有暴力性质的恶趣味——而这一类的恶趣味,有个叫法是SM。

以前洪云曾监控到过这样的事情,但这种其实是洪云最讨厌看的——无聊又无趣。

所以,洪云也就自然而然地把巷子拐角传来的叫声,当作了女子和她同伴遇到了有SM倾向的熟客拦截。

巷子拐角发生的,是凶杀。

次日,洪云才得知女子和她同伴死亡的消息。

洪云再次懵逼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