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长椅上的玫瑰如鲜血般猩红。

法官是一位老人,老态龙钟。他的脸颊清瘦,声音如鹦鹉一样干涩,双手青筋暴露,身上穿的鲜红长袍映衬着椅子上猩红的玫瑰。尽管令人窒息的审判已经持续了三天之久,他却看不出一丝的疲倦。

法官把自己的记录整齐地收进一个夹子,转头向陪审团说话。他没有看那个被告,但被告却一直看着他。被告眉毛浓密、目光呆滞,看起来好像既不害怕,对审判也不抱任何希望。他们都在等待着。

“各位陪审员——”

耐心的老法官似乎要求大家集中注意力同时又好像在估量着大家的智慧。陪审团中有三位有名气的商人,一个高个子,喜欢争辩;一个体态臃肿,留着胡须;另一个得了重感冒,无精打采。

此外还有一位似乎非常希望陪审团不要耽误他的宝贵时间的大公司的首脑;一位很不合时宜地显得兴高采烈的酒店老板;两位属于技工阶层的年轻人;一位想必曾经有些地位,文质彬彬却又其貌不扬的老人;一位留着红色胡子、尖下巴的艺术家。陪审团里还有三位女士,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处女,一位体态臃肿而又精明的糖果店老板,一位忧郁的家庭主妇,好像她的思绪还围绕着自己被抛弃的家庭。

“各位陪审员——你们已经很专心也很耐心地听取了这件棘手的案子的情况,现在我要做的工作是将由博学的大律师和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和疑点尽量清楚地进行归纳,以便大家做出裁定。

“但是首先我想对判决本身说几句。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英国的法律中有一条重要的原则是被指控者在被证实确实有罪之前,他是无罪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有必要证明他或她是无罪。用句时髦的话来说,法院的责任在于证明他是有罪的,但是如果各位和法院针对每一个‘合理的疑问’都无法证明他有罪的话,那么你们的责任就回到了下一个‘无罪’的判决。当然这并不是说本案的被告已经被证明无罪了,简单地说,只是法院无法证明她有罪。”

“对于我们来说,这件案子是被告哈丽雅特·文用砷毒杀了菲利普·博伊斯。

塞尔库姆·哈迪将他忧郁又柔和的目光从自己的笔记本上抬了起来,很潦草地在一叠纸上写了两个字“重判”,然后把纸推到了韦弗斯·牛顿面前,韦弗斯点了点头。他们像老猎狗善于辨别血迹一样经验老到。

“我不主张大家再花更多的时间来研究詹姆斯·卢博克爵士和其他的医生提供的有关死亡原因的证据。法院称菲利普·博伊斯死于砷中毒,辩护方也不反对,因此证据显示死亡原因是砷毒的这个事实你们必须接受。那么现在留给各位的唯一的问题就是砷是否是那个被告故意用来谋杀而使用的。

“众所周知,死者菲利普·博伊斯是一个作家,他三十六岁,曾经发表了五本小说和大量的文章。所有他的作品都属于我们所谓的‘前卫’派的文学,其中所主张的思想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不道德的或者是叛逆的,例如无神论、无政府还有所谓的‘自由恋爱’。他的个人生活所尊从的也是这样的思想。

“你们都听说过现在站在被告席里的被告,你们也听说了许多人都前来为她的人格作证。她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年轻女子,现年二十九岁,在一个严格的宗教家庭中长大;她二十三岁开始独立生活,依靠自己的勤劳工作养活自己,依靠自己的表现她赢得了很好的信誉,她独立、守法,过着既不依靠别人也不亏欠别人的生活。

“在同情这位年轻女子毫无保障的境遇的同时你也仍然应当察觉到这个女子在道德上不可靠。大家不要因为那些作家所主张的‘自由恋爱’的吸引而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庸俗的行为。英庇·比格斯爵士用他卓越的口才为他的当事人辩护,他把哈丽雅特·文的行为染上了浓重的玫瑰的色彩。他称哈丽雅特·文的行为是一种无私的牺牲,并且以此来提醒你在这种形势下女人的付出要比男人多得多。我很相信诸位不会过多地在意这样的陈述,在这种事情上诸位应该很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试想如果哈丽雅特·文没有在她所处的环境的影响中堕落,她就不会‘无畏地’背叛社会而和菲利普·博伊斯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