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说英雄气

“王慎想要害老夫的性命。”

“一定是的!”

作为南宋小朝廷名义上的最高军政长官,李横在踏白军投入迂回侧击的时候,竟被众人裹胁其中,一声呼啸跟着大队骑兵向前猛冲。

他先前立在中军大旗下正悠闲地观看着两军对垒的情形,作为一个干才,虽说眼前的战场残酷到超过他的想象。但毕竟是多了多年的圣贤书,养了一腔子浩然之气,不至于像幕僚那样被惊得魂不附体。

作为朝廷官员,内心中他自然不会像扈从们那么龌龊,希望泗州军失败。如果王慎落败,贼势大涨,自己这个置制使在江汉也呆不住。可是,如果以王慎那飞扬跋扈的性子,若是再吃掉张用,谁还制得住他?

因此,这一战双方最好打一个不胜不败,两败俱伤才好。

方才也不知道是那个该死的卑贱军汉,在骑兵出动的时候,竟将他一起裹在其中,朝前猛冲。

作为一个大人物,李横自然不会大声高呼,如果这样岂不是一场笑话。既然事以如此,只得竭力挺起胸膛,如此才不会失了朝廷大员的威仪。

只是,眼前这满是人尸的战场竟然是如此可怕。

而王慎和他手下那五百骑兵,竟凶暴到如此程度。

越过胜捷军刚拿下的那片小高地,眼前是一马平川。

已经没有人能够阻挡住王慎的冲击了,骑枪纷纷折断,飞上半空。

转眼,张用的后校阵被一轰而碎,帅旗倒地。

就这样还不算完,踏白甚至不肯停留一步,骑兵们纷纷抽出挂在鞍上的连枷、大斧、铁鞭既然朝其他敌阵冲击。

失去了指挥的敌人组织不起有效抵抗,看到如同山崩一般的铁骑洪流,还没等到骑兵冲来,就大喊一声,丢下手中兵器转头便逃。

战场上回**着几万人声嘶力竭的大叫:“败了,败了!”

“王道思过来了,快逃啊!”

“张盟主死了!”

……

张用军彻底崩溃。

天色渐渐地暗下去,青天白云已经被满天星斗代替。原野中的喊杀声还在不住响起,但火把已经次第燃起,如同天上的繁星,无边无际。

前边的王慎已经换了三次马,依旧在不泄气地追击着溃兵,看他的架势是要彻底吃掉张用军。他手中的斩马刀不住地挥舞,对着溃兵的腰部横扫,每一刀下去,就能见敌人砍成两截。

骑兵们手中的铁锤、铁鞭也换成了轻薄的马刀,他们甚至懒得挥刀。看到敌人之后,只将刀在马脖子边上一摆,策马一冲,马力就能带着锋利的刀刃瞬间切下敌人溃兵的头颅。

李横已经累得想要呕吐了,两条大腿内侧火辣辣地疼,想来是已经被磨破了平。可是,他却停不下来,在这疯狂的战场上,如果脱离大部队,自己一个人置身在这满是恶狼的战场上,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是的,杀红了眼的泗州军士兵就是那永远不知道餍足的饿狼。自己来黄州之后已经犯了众怒,若是离开王慎身边,遇到其他士兵。那些杀坯绝对会毫不犹豫给自己来上一刀,做为带过军队的人,李横实在是太明白大宋朝的军汉是怎么德性了。

但凡一场大会战,真正在正面对决中的伤亡其实也就是两军接触面的那几千人而已。超过七成的斩获发生在一方崩溃,另一方追击的过程中。

王慎拥有一支强大骑兵,所以,这次追击,张用军的死伤尤其地惨烈。

几乎所有人身上都涂上了一层粘稠的人血,他的腰上系满了敌人的人头。实在系不下了,就挂在马头上。

这让李横想起一句诗:“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

凶悍的泗州军和胡羌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说其他人是饿狼的话,那么,王慎就是那最最凶狠的头狼。

他不住在前面高呼、冲击、挥刀,好象永远也不知道疲倦的样子。回头不经意之间,李横发现和其他骑兵通红的欲要燃烧的眸子不同,那深如潭水的双目却是一片平静。

他并不嗜杀,可一旦动起手来,不将敌人屠个干净,却不会罢休。

这就是一个有着铁石心肠,永远不会软弱的杀神。

……

李横战栗了,第一次开始后悔自己想要分化瓦解泗州军,夺王慎兵权的念头。如果真到那一天,自己必然会承受王道思毫无留情的反击,到时候,我能顶得住吗?

……

冲垮了一队溃军之后,王慎和众骑兵终于停了下来。

“可以了,今天就到这里,咱们回营。”王慎将手中斩马刀扔给封长青,朗声长啸。

战马如龙而返。

有雄浑歌声响起,正是王慎弹剑而歌:“我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与年少辈,数十余骑共相处。平泽之中逐猎,渴饮甘浆獐血,觉耳后生风。箭似饿鸱叫,霹雳拓弦弓。”

“此乐使,人忘死,太匆匆。那知今日身贵,仪仗一何隆。行路自由不得,开幔人言不可,闭置向车中。邑邑类新妇,无气说英雄!”

李横本是个文人,博览群书,如果听不出王慎所唱的正是一曲《水调歌头》又如何听不出这词改编自《梁书?曹景宗列传》。

对的,就是那个“去时儿女悲,归来胡笳竞。借问过路人,何如霍去病?”的梁朝大将曹景宗。

原文是:我昔在乡里,骑快马如龙,与年少辈数十骑,拓弓弦作霹雳声,箭如饿鸱叫。平泽中逐獐,数肋射之,渴饮其血,饥食其肉,甜如甘露浆,觉耳后风生,鼻头出火,此乐使人忘死,不知老之将至。今来扬州作贵人,动转不得,路行开车幔,小人辄言不可。闭置车中,如三日新妇。遭此邑邑,使人无气。

这段文字描写的时候曹景宗老年功成名就后在京城养老,因为身份尊贵出行时前呼后拥,威风八面。可因为朝廷礼制和规矩实在太多。回想起自己少年在乡里时任侠自在,竟心情抑郁。感觉,那纵横自在的年月才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王慎这词改得甚是可笑,但其中那股豪迈之情和少年狂气却掩饰不住。

他这是以曹景宗自居啊!

自来黄州一年有余,斩孔彦舟、败杨再兴,全歼李宏,张用束手,火攻、偷营、攻坚、阵战,未逢敌手。

打败张用,江汉平原已经是他王某人的地盘了。

谁又能遏制他的崛起呢!

歌声在原野回**,马蹄轰隆,将军夜归。

星辰浩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