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胜负手

“真壮观啊!”方圆十里地内到处都是凶猛冲击的军队,天空忽然一暗,接着又是一亮,那是双方对射的箭雨。

一队队步兵集团在原野里着交错、旋转、突进,不住变幻队型,每变化一次,就在大地上撒下一片尸体。

灰尘一团团涌起,然后又因为战场的转移而降落。

战斗已经进行了小半个时辰,岳云连破三阵,已经打到长虹阵的中校位置。

中校是张用的主力所在,总共有五阵,显得异常厚实。

在中校后面还有后校的一阵四千人马,那是张用的中军帅旗所在。

“这个张用也算是个人物,在指挥大军团作战上颇有两手嘛!”王慎禁不住连连点头,在真实的历史上,张用在安陆贼军内讧,又受到宋军的打击,接受了张俊的招安。后来张用复叛,寇江西,岳飞招降之。从此,他就成为岳家军的一员干将。

岳飞用他,估计也是看到他在阵战上的能力。

可惜,后来这个张用好象在战场上没有什么亮眼的表现。

想起这个张用,王慎心中突然有种古怪的念头生起:这家伙在真实的历史上好象是老子的情敌啊!

原来,在真实的历史上,陈兰若的丈夫马皋原本是东京留守司的统制。后来留守司张用、曹成、王善等人内讧,马皋大军被贼军全歼。东京留守杜充大奴,砍了马皋脑袋号令三军。

陈兰若带着孤军无处可去,只得逃往河南府,被统制官马皋曾经的老上司,宗泽副手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闾勍收为义女。

闾勍劝说张用归顺朝廷,将陈蓝若嫁给张用为妻。陈兰若嫁给张用后,做了张部的中军统领。两人领兵出战时,在军前打出大旗,上书:关西贞烈女,护国马夫人。

当然,娶了陈兰若之后,张用并没有接受招安。

因为陈兰若遍体刺青,又被人称之为一丈青,后世小说《水浒传》中的一丈青扈三娘就是以她为原型虚构的。

想起陈兰若,想起她挺拔的身姿,想起她浑身的花绣,想起她光滑而带着小麦色的肌肤,王慎心中突然生起难言的惆怅:一年了,都一年了,却不知道兰若还好吗,她现在又再何处?

即便在这个时空张用并没有娶兰若,可王慎心中还有有种难以掩饰的不舒服。

“今日无论如何要取下张用的脑袋,全歼敌军。”王慎捏紧手中的缰绳:“传我命令,让各军加快速度。”

轰隆马蹄声中,踏白军回来了。

他们已经反复冲了两阵,手中的骑枪也换了两回。

做为整个大战场唯一的机动力量,哪里的战事吃紧,他们就会第一时间赶到,用凶猛的冲击将敌阵搅得稀烂,给后面的步兵袍泽兄弟打开一条通道。

不过,反复冲击之后,人马都已累得够戗。

刚返回中军大旗,马上的踏白都纷纷跳下马来,一边喘息一边大口大口地嚼着干粮,直吃得满口白沫。

同样累坏了满口白沫子的还有战马,辅兵急忙迎上去牵住战马,将手中的皮囊里的水饮马。

又卸下鞍子,让战马趴下休息。

方我荣以前毕竟是文人,身材又瘦小,加上受了伤,一张脸白得看不到血色。

王慎皱了一下眉头走上去:“方虞侯,你的伤怎么样了,可还能坚持?”

“被一箭射穿了腿,流了些血,已经上了药不要紧的,还能上阵厮杀。将军,是不是又要冲阵了,属下这就去。”方我荣挣扎着就站直身体,接过皮囊想在喝一口水。可是,右手却颤个不停,里面有水不住撒出来。

“拿稳了。”王慎抓住他的手腕:“可是没有力气了。”

“还成。”方我荣力气不大,连续冲了两阵,手已经软得不成。

“不急,先休息,现在还不是骑兵冲阵的时候。养好力气,下一次应该就是彻底解决张用的时候了。”

王慎的目光落在战场上,心中琢磨着等下是不是让骑兵迂回到张用的后方攻击他的后校中军。

在远处,张用的中军大旗正高高飘扬,不断传递的军令。

张用这个长虹之阵有个巨大的缺陷——没有骑兵——如此一来,大阵两翼的左校冲骑和右校冲骑只能用步兵和弓弩手来代替。

长虹阵的两翼冲骑的主要作用是防备敌人的骑兵迂回冲击后校中军指挥系统,你的骑兵敢过来,我的冲骑就会迎上去,以骑破骑。在反击的时候,也会同样使用迂回包抄战术。

可是,没有骑兵,说什么都是白搭。步兵和弓弩手的两条腿如何跑得过战,在这个大会战中,长虹阵的两翼也就是个摆设。

换一个稳妥的统帅,会将中军指挥所设在大阵的最中心位置,摆个圆阵或者方阵。

张用今天之所以用长虹阵,估计是基于两点。

其一,他也知道泗州军剽悍能战,自己若是居于大阵最中心,有一半人马无法投入战斗,阵线也要薄弱许多。而长虹阵则以厚实闻名,前中后三校,九个阵显得异常厚实。王慎要向打到中军大旗下,需要付出巨大代价。

其二,他占有地利,一条三龙河正好从大阵的左边经过。濒河列阵,踏白军想从左翼迂回,除非战马身上长了翅膀飞过去。而在长虹阵的右翼则是片小高地,坡度虽然极缓,却不利于战马冲锋。敌人右校的弓弩手和步兵居高临下,很容易就将骑兵给挡住了。

实际上,先前方我荣的骑兵也在那边迂回过,见讨不到好,也懒得和他们纠缠,索性就撤了回来。

几乎在同时,王慎和张用都意识到长虹阵右校那片小坡地是这一战的胜负手。

让方我荣好生歇息之后,王慎问:“攻击敌军右翼的是那一军人马?”

一个军官回答:“禀军使,是胜捷军。”

“吴宪法的兵啊!”王慎心中有点担忧。泗州军各军中,背嵬和踏白两军就不说了,那是精华中的精华。至于呼延通的前军,在步兵中战斗力排在第一位。谷烈的破敌军也不弱,属于悍不畏死,猛冲猛打的类型。陆灿的选锋军虽然差上一些,可部队的纪律性和相互之间的配合非常好,虽然打起来机械呆板,却法度森严。

和他们相比,吴宪法的人马要差一些,各方面都不突出,也没有什么特色。胜捷军能够拿下张用右校吗?

王慎突然有些后悔:某还是考虑不周,早知道就让呼延通去打敌人右翼,现在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希望吴宪法不要让我失望。

……

吴宪法冷着脸立在坡地下,微微抬头看着上面,战斗已经打了半个时辰,但形势却不乐观。

前方是一长溜丘陵。

不,也算不上丘陵,严格说起来只算是一片起伏如浪的旱地。这些旱地以前应该是用来种小麦的,此刻地里的庄稼都已经收割完毕,只留下大片大片光秃秃的黄土。

地势倒也不险恶,可土壤疏松,又被无数灌木、田埂分割得乱七八糟,不但没办法结成厚实的步兵阵,也不利于部队和部队之间的相互配合。

密密麻麻的士兵吃力地朝前涌去,然后以几十人为一队散开,向敌人发从猛攻。战斗在坡地各个角落展开,敌我双方都不断有士兵倒下,倒在这吃人的古怪地形里。

前面有甲士不停冲锋,在彼此都后面都摆出大队的弓手和弩兵射击着行动不便的步卒。

漫天羽毛箭越空而出,在天空中彼此交织,然后又撒到下面的人身上。

神臂弩就不说了,拜大宋富庶的中央财政和先进的科技所赐,即便步兵手中的普通弓箭也极其精良。以力士开弓射出,也能轻易地达到惊人的两百步距离。

勾魂摄魄的矢石在战场上横飞。

几乎已经分不清楚敌我了,所有的人身上都带着密密麻麻白的箭支,大声呼喊着,疯狂地挥动着手中兵器。

“刀盾手继续向前,长矛手跟上,别掉队了。不想被人射成蜂窝,就冲上去跟贼人搅在一起!”吴宪法面无表情地喊着,不断将一都接一都队伍投入这片吃人的坡地上。

这个时候再将部队撤下来已经没有可能,,泗州军也没有后退的习惯。如果就这么被人打下来,胜捷军的脸又朝哪里搁?况且,王军使中军那边一直没有命令下来。显然,他是要胜捷军坚持住,坚持到拿下敌人右校冲骑阵为止。

那么,就坚持吧!

敌人的右校冲骑的前阵已经被悍不畏死的胜捷军打得一团混乱,眼见着就要拿下来了。

当然,胜捷军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超过三个都被人打垮,两个都头,三个副都头阵亡。

这还是胜捷军自来黄州以后第一次付出这么大的伤亡。

好在,终于要拿下来。

看到有士兵冲上坡顶,吴宪法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眼皮子一跳,就看到在一个贼军将领的带领右校冲骑后阵的两千人马扑了上来。

那军官生得好生奇怪,瘦得根竹竿一样。身上的铠甲也颇为华丽,但上面全是横七竖八的刀痕,显然是个刚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战斗。不等歇气,就又赶到这边来维持局面。

这厮骑着一匹南方矮种马,手中举着沉重的连枷,舞出巨大的风声不住朝前抽去。

看不出他那么瘦的身体中竟然蕴藏这巨大的能量,每一记连枷抽下去,可怜胜捷军士兵身上的铠甲立即被打瘪,口喷鲜血从上面滚落下来。

有这股生力军的加入,胜捷军第一次显得慌乱,瞬间就被人从上面赶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