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脱胎换骨

“还是那一天?”

“对呀。从你下班回来到现在只过了三个小时。”星魂道。

“谢谢你,星魂,谢谢你又救了我。”维然深情道,无比严肃和认真。他有心想给个拥抱,伸出手来,又觉得不妥,挠挠头又放下。

星魂倒好像知道他的想法,笑笑,就抱住了他,在他耳边说:“我本来以为你能反杀的,对不起啦。”他也伸过手去,用力抱紧,脑袋探过星魂的肩膀,悄咪咪笑着。星魂想要挣开,他就顺势放开了,脸上的表情则云淡风轻,一副绅士相。

“是我不争气,没想到突然来个杀手都有这种水平。等过几天,练好了,再去找他报仇,准能把他杀个片甲不留。对了,那个杀手呢?”维然问道。他一向很了解星魂的性子,杀手已经成功杀掉了自己,那么星魂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把杀手留下来。杀手再厉害在她手下也绝对过不了一招的。如今,房间里早被清理干净了,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不同,所以维然也不太确定杀手是生是死。

“我顺手灭掉了,不过应该是分身一类的东西,不见有血,只留下了那把剑。”

而就在白弛的分身被灭时,远隔万里的一栋别墅里,一个面貌英俊的男人惊疑道:“咦,我的分身被消灭了,这是遇见了高手吗?等我有时间,再亲自去看看吧。”他的分身离体后就保持着独立的思想,只有再回到他的身体内才会把记忆也带来,而他分身的用途多是用来干活。分身干活,本体享乐,他简直要为自己能想到这个绝妙的主意而鼓掌。

星魂掏出了那把无锋,递给维然。剑锋在空气中闪着寒光。维然接过这把剑,就感觉到这把剑上还有着若有若无的联系,他随手挥舞几下总有一种滞涩感。

“别让我找到你,白弛。”维然低喃,他曾听说过关于法器的事,那是他在探寻鬼怪的奥秘时,在一本志怪小说里看到的。传说,把法器常年温养,孕育出灵性,建立联系后,即使相隔万里也能指挥。而联系的基础正是鲜血印记。于是维然试着用自己的鲜血洗掉白弛的印记。

然而,当那把剑的剑尖刺向自己的手指时,竟然丝毫不能寸进,并且有金铁交织的碰撞声响起。他又刺了一下,仍旧刺不进去,指肚向下陷去,看起来是十分柔软的,可偏偏有这样的韧性和强度。维然抽了口冷气。

星魂笑道:“怎么样,厉害吧?”

“这简直,刀枪不入吗?”

“那天杀你的无形剑刃,以你现在这副身体,就算摆在它面前给它砍,砍三年你都不会受一点伤的。星光,就是永恒。当它们具有了永恒这个特点后,那就无法被伤害了。也就是说,你的身体,从今以后,就是这天下最强劲的存在。刀枪不入都是小菜一碟。”

“爱死你了,星魂。哈哈哈,我是终结者,你们都要死。我是钢铁侠,你们都得挂。”维然在星魂脸上亲了一大口,又开心地研究新生的自己了。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没注意到星魂的脸上,掩在白嫩皮肤下的一点嫣红。

本着爱惜生命的原则,维然除了试验了剑、针、夹子外,就没试过了,他对现在这副身体很满意。愉快地哼着歌,又去洗了个澡,为庆祝新生而洗尘。

浴室里,花洒下,水流冲刷过他的皮肤,他抬头,离花洒近了好多,猛然间,反应过来,比原来高了一些。在水雾中,对着镜子观察身体的肌肉,从没有过的腹肌此刻有棱有角,整整八块。肩膀宽了,壮实了太多,现在完全就是一个壮汉。看起来体格比那些拳击手毫不逊色。

原来的衣服现在更合身,就像量身订做一般。臭美了半天,觉得自己真个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如果刚才的满意度是五星好评,那现在绝对是超五星好评。为新生,干杯。福祸所依,谁又能知道真正等待的是什么呢。像这次,死去活来,先苦后甜,痛并快乐着。

兴奋过后就是反思,正是因为自己不够勤奋,托大,才导致了失败。于是维然到星魂面前,说:“星魂,我想再学些规则,你能教我吗?”

“教你当然没问题,不过我看眼下,你最好把之前学得多练练。尤其是时间法则,真正精通后可比你现在的用法多太多了。贪多嚼不烂,还是得循序渐进。”星魂正色道。

“好,那就听你的。”

“对了,还有一件事。这副身体,你用着还习惯吗?”

“挺习惯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吧?”维然大惊失色。

星魂摆摆手:“别紧张,只是刚用上这副身体,担心你有排异反应。以后得多适应一下,每天跑个一万米,一个月应该就没这个问题了。”

维然张大了嘴:“一……一万米?有多远啊,跑一千行不行?”

“不行。这段磨合期可是必不可少的,少了以后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我可不能保证。”星魂肯定道。

“好好好,一万就一万。”一想到以后整整一个月万米长跑,维然就有些心塞。哪还有时间好好睡个觉啊。

于是,维然在夜晚的梦境里被虐得格外惨,在不同时间里迷失,被不明生物追杀。据星魂说,这是更好地掌握时间规则必不可少的,只有在不同的时间里游荡了,才能减少时间对你的抗拒。往后使用时间才能更加随心所欲。

而刚刚到早上五点,他就被星魂叫醒:“出去跑步咯。”

正迷糊着呢,耳朵就被揪上了,使劲拉扯,维然惨叫:“疼疼疼疼疼……”

只能离开了被窝,穿好衣服,临出门时望过去,只见星魂正仰面躺在那里,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的睡姿。安静如水,眼睛眨巴着,睫毛好长。他顿时觉得,生活要像这样,女神相伴,夫复何求啊?

开门出去,天刚蒙蒙亮,深吸一口气,开始跑步,目标体育场,他查过路线了,往返正好一万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