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仆走了没多久,一个穿着改良过的白色短款旗袍的女人站在了门外,然后透过铁门上的缝隙,打量着门里的辛良人。大约一分钟后,女人嘴角稍稍扬起,没有半点笑意,类似嘲讽,“我还以为是个天姿国色的大美人,闹了半天,居然是个小丫头片子。丫头,你虽有几分姿色,可你知道你面对的人是谁吗?”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还有,我不是自愿过来的。”

“不是自愿的,那就好办多了。”收起嘲讽,女人嘴角弯弯,真真正正的笑了起来,然后伸手打开了辛良人面前的铁门。

没了铁门的阻碍,辛良人这才瞧清了女人的样子。后者不仅很漂亮,而且气质超群,她肤白貌美身材超赞,脚踩一双白底青花高跟鞋,和身上穿着的那件白色旗袍很是相配。不过,也是凑近了,辛良人才发现,那件白色旗袍的面上其实绣有暗花,就在胸前和肩膀那一块,一朵接一朵,比旗袍的白,还要白一点的颜色。

“喜欢?”瞧见辛良人盯着自己的衣服看,女人不觉得奇怪,只是淡淡道,“喜欢也没用,这是我自己做的,上面的花也是我自己绣的。”

辛良人点头,不带任何羡慕的赞赏道,“你棒。”

“走吧,我带你去见他。”

他?

谁?

……

女人的名字叫高雯,是那个人身边的得力助手,类似于秘书之类的。在走出房间后,跟在高雯身旁的辛良人有问过她要带自己去见谁,可高雯却以她不认识,说了也是白费口舌为由,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所以,在见到KO之后,辛良人直接冲过去掐住他的脖子,凶神恶煞道,“你他妈玩我!”

她以为,高雯要带她去见的人,就是KO!

“冤枉……”

KO喊冤,即便戴着墨镜,也能明显看出他脸上的委屈,“我可是花了好大的功夫才知道你被绑到这儿,然后又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找到这个鬼地方,可没想到的是,一见面你就这样对我。早知道当初就不救你了,你这个白眼狼,哼!”

“绑我的人是谁?为什么要绑我?”

“你鞋去哪儿了?”没有回答辛良人的问题,KO直径蹲下身子,伸手盖住她那只因没有穿鞋而异常冰凉的脚丫子。

辛良人照实回答,“不知道,醒来的时候,脚上的鞋就只剩一只了。”

“如果两位要叙旧的话,我给你们一个介意,等会儿。”高雯说话很直接,这让辛良人有些不能接受,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何方神圣。

不等辛良人发作,KO便将其一把搂住,然后用只有他们两个字能够听见的声音小声说道,“放心的去,你不会有事的,他不会杀了你。”

话罢,KO起身,并轻松道,“我准备好了茶和点心,就在外面的院子里,不见不散哦。”

看着KO潇洒的背影,留在原地的辛良人,突然心头涌上一股很不安的感觉—

靠!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

宽敞明亮的房间里面,红木桌椅琉璃灯盏,古董字画鎏金玉石,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大手笔,如同一个小小的博物馆,在这里,能看到许多平日里看不到的东西,包括枪。

那把枪就放在书桌上,压在一堆文件上,通体漆黑,如同一只因没得到主人召唤而在此打盹儿的恶魔。

领着辛良人进来的高雯显然对这些已经见怪不怪了,她极其淡定的撇下辛良人去敲房间里面的一扇门,然后柔声道,“先生,人我带来了,你要现在见她吗?”

大概隔了十秒钟,那扇门开了,然后从里面走出一个身着衬衣马甲黑裤长靴,满脸笑容,三十来岁,五官俊逸的,男人。

“你好,我复姓未央,未央鼎天。”

他的自我介绍,是这样做的,极其简单,声线很好听。

他,就是KO嘴里说的,那个人……

对辛良人而言,未央鼎天就像是站在金字塔塔尖上的人物,翻手即云,覆手即雨。虽然看起来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可在那笑容的后面,到底是什么意思,她想,没几个人能够明白。而她,对于未央鼎天来说,如同蝼蚁,如同草芥,不需要动手更不需要动口,只需要一个简简单单的眼神,便能叫她魂飞魄散。

“良人?”

未央鼎天放下手中的镀金钢笔,一边挥手让高雯出去,一边将放在桌上的那把枪拿起来把玩,然后脸上笑容扩大,像是拉家常一样,问道,“这么好的名字,谁给你取的?”

“我姥姥。”

“为什么取这个名字?”

“我命途坎坷,姥姥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希望我能遇上良人,有个好归宿。”

“那,遇上了吗?”

不知怎么的,这话一落,辛良人的脑海中便闪现出了白九的身影来。

摇头,辛良人苦笑,“没有。”

“你姥姥给你取这个名字,的的确确是好意,可是,你知道你为什么会命途坎坷吗?”走到辛良人的跟前,未央鼎天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在强制性的让她对上自己的眼睛后,才一字一句,清楚道,“白姓人家。害得你命途坎坷的,是白家。”

“我知道……”

“你不知道!”

未央鼎天的变脸,如同二月的天,冷热交替,让人一个不小心就会患上重感冒。辛良人显然不知道这一点,甚至于,她都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话,居然让未央鼎天起了这么大的反应!

似乎是知道自己吓到了辛良人,未央鼎天转头又换上一张小脸,温柔问道,“不好意思,我是不是吓到你了?”

张嘴,辛良人正想客气的说没有,结果,未央鼎天却紧跟了一句,“说实话,不然,你这一句谎言有多少个字,我就掰断你多少根手指头。”

“恩……你吓到我了。”

“乖,不怕不怕,来,叔叔

抱抱。”未央鼎天张开双臂,讲辛良人搂在怀里,然后伸手有节奏的拍打着后者的肩膀。

这一幕,看起来是温馨有爱,可实际上,辛良人已真真切切的觉得自己到了去鬼门关溜达一圈。

太惊悚了!

“叔叔告诉你,在很久很久以前,大概距今为止已有十几二十年了。在偏南方地区的一个小村子里的一户人家,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应该是上天很眷顾这一对夫妻,所以他们有一对非常漂亮的双胞胎女儿,不仅如此,这对双胞胎的关系还非常的好。老大喜静,善绘画,老二喜动,也善绘画。不过,老大的画,画的是高山流水草长莺飞,老二的画,则是高楼大厦耀眼霓虹。夫妻俩觉得自己的女儿们画画画的这么好,不应该在那穷山沟里面,所以夫妻俩商量着送两个女人去到大城市里面,长见识。可为难的是,他们的钱,只够送两个女儿中的一个,去大城市。”

“最后,夫妻俩决定,先让大女儿出去,然后他们努力赚钱,抓紧时间让二女儿也出去。可夫妻俩不知道二女儿向往外面的世界已久,所以这一决定,让二女儿很难过。妹妹的难过被姐姐看在眼里,于是姐姐告诉妹妹,她愿意把机会让把妹妹。毕竟是双胞胎,所以送女儿走的那天,夫妻俩并不知道走的那个,是二女儿。”

“就这样,本该去到大城市的大女儿留在家中做起了二女儿,而本该留在家中的二女儿去到了大城市,不仅能够跟随专业的老师学画画,还能和志同道合的绘画团队一起去国内的各个地方看画展,相互交流交互讨论。可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二女儿离开的后一年,有个少年去到他们那个小山沟,独自一个人,在那写生。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干完农活回家的大女儿遇上了那个写生的少年,他们言语相投兴趣一致,两个人如同遇到知音一般,画了很多,聊了很多。”

“第二天,少年走了,他想在走之前再见见昨天遇到的那个美丽的少女,可遗憾的是,他在昨日写生的那个地方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就这样,少年走了,带着遗憾,因为他还不知道那个美丽的少女叫什么名字,以后还能不能相见。少年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回到大城市后,包围他的,是一个个对于他来说,重的有些喘不过气来的责任,虽然他不是长子,可家族的事业太过庞大,他虽还有一个弟弟,可其年幼且性子孤僻从不听家族安排,所以家族缺他不得。”

“时光荏苒,眨眼,又过去了一年。在一个富豪朋友的生日宴会上,让少年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再次遇到了那个和他一起画画的少女!不过一年未见,后者的变化,出乎他的意料!穿着漂亮昂贵的长裙,梳着繁琐典雅的发髻,画着精致绝美的妆容,少女就像是天上的仙女一样,那么耀眼,那么美!举着酒杯,少年走过去对着朝思暮想的少女说好久不见,可少女却愣愣的看着他,如同一个陌生人。”说到这,未央鼎天没有继续再讲下去,他看着辛良人,意思很明确。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