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我就出发了。

绝对不是为了早点去她们家里蹭饭。

因为大妹很难说话,所以我先去小铃家看看,小铃又可爱又好说话,我都想把她娶回家做老婆了呢。

给小铃说我要看书,小铃一脸古怪的丢给我一张报纸。

什么鬼?我要的是书,不是报纸!

但在小铃的强烈要求下,我还是看了看——

MA的!

射命丸文,你个狗乌鸦!

老娘跟你没完!

这报纸上面赫然是我昨天日记的照片,把我写的东西清清楚楚的拍了下来,原来自己写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在报纸上看到,突然有一种自己做过的中二黑历史蠢事被曝光到所有人面前还被大力嘲讽讥笑的羞耻暴怒感。

我气呼呼的拿着报纸回家了,这下子没脸出门了,我说今天怎么没见那只狗乌鸦给我丢报纸呢。

在被窝里缩了半天,终于在肚子的叫唤声中出来了,大妖精给了我几个水果,真是太感谢了,原来还觉得她们几个吵呢,现在看来还挺可爱的嘛。

不过我不能再这样继续颓废下去了,我要努力振作起来!

遇到问题怎么办?当然是解决问题啊,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就把制造问题的人解决了也是一样的。

所以我要先解决那只狗乌鸦,然后解决掉那些看过报纸的人!

当然没准备杀掉她们,作为纯真可爱貌美如花……(此处有三行空白。三行空白右边的小片空白写着灵梦的备录:想不起来形容词先这样留点空白,想起来了再填)的博丽巫女,咱当然不会心狠手辣手摧花,最多就是让她们全失忆。

至于失忆的方法嘛……虽然咱不会这种法术,不过据说只要用尽全身力气敲打人的脑后,就可以让被敲打的人失去一到三天左右内的记忆!

没错,明天开始让她们全失忆!

对了,为了避免计划被发现,要先把日记藏起来。

(八云紫:这就是你把日记藏进裹胸布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