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红枪

王换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把两枚铜钱放回了身上。有些话,现在不能跟道人说,即便说了,道人不一定会信。

“小狐狸你若是暂且不用,老子先带回去。”道人一挥手,两个跟班将那张小床抬了过来,道人掀掉竹筐上面的缎子,轻轻摸了摸那条毛色赤红的小狗。

那是条非常奇怪的狗,有一点像狗,又有点像狐狸。狐狸狗原本是一个土龙养出来的,土龙和道人有些交情,临死前把狐狸狗送给了道人。

这条狐狸狗的聪明,在整个西头鬼市有目共睹。道人闲时,带狐狸狗在自己的板屋外头玩,狐狸狗自己溜到食坊那边,会从小贩的钱箱里偷钱,然后到食坊卖牛肉那家买牛肉。

“小狐狸聪明的紧,你莫亏待它,它会告状。”

“一条狗,再聪明,能聪明到哪里去?”

“别小看它。”道人摸着狐狸狗,说道:“你知道它多大岁数了?比你岁数大。”

王换不跟道人抬杠,和道人这种人抬杠,注定不会赢的。

他不在乎狐狸狗有多聪明,有多大岁数,只需狐狸狗的鼻子好用。

道人拿了一点狗食给狐狸狗吃,接着说道:“老子走了,回去睡觉,你可千万不要学别人,打肿脸充胖子,十三堂眼下还没明着翻脸,只会暗地里动手,你若遭人打了,来求求老子,老子心情好时,还能帮你出头。”

“滚。”

“老子原本就是要滚的。”道人咧嘴一笑,他脾气不好,而且怪,别人好好和他说话,他横挑鼻子竖挑眼,若跟他一样,说话没遮拦,他反倒喜欢。

道人走后,王换轻轻的靠着椅背,点了支烟。他多少有一点忐忑,十三堂是西头鬼市的霸主,说起来,十三堂的人倒极少会出手劫别人的货,他们劫货,只为了立威。一旦动手,就是要把对方吓服,王换觉得,这次的事情,不会像上次那样容易对付。

王换抽烟时,板屋后面的木栅栏外,有两个人正在偷眼朝里面看。其中一个是曾虎,另外一个,比曾虎高了一头,满脸麻子。

“在鬼市里不能动手,只劫他的货仓,有些便宜他了。”曾虎看看身边的麻子,说道:“我跟血鬼也讲了,劫了王换货仓,我只要一千四百大洋的货,剩下的给你们。”

“虎爷,你就因为一千四百大洋,恨上他了?”麻子说道:“那不是他的人先输到你赌档的么?”

“我就值那一千多大洋?”曾虎吐了口唾沫:“跟你讲,这一次可不是几个领堂要拿他开刀,是龙头放的话。西头鬼市快要加奉例了,不拿两个刺头开刀,谁会乖乖交上来?龙头本等着王换递帖的,可他就是不去,没法子,活该他头一个遭殃。”

“听人说的,薛十三跟这个王换有点交情?劫货仓的事若提前叫王换知道了,可就不怎么好办。”

“麻皮,薛十三那个人,你还不清楚?他有几个胆子,敢跟龙头作对?”

“动手那天,找几个人,在鬼市这里想法子弄出点事,缠住王换。”

接下来的两天里,西头鬼市一如往昔,平静的和以往没有区别。第三天上灯时分,王换照例带着黑魁来鬼市出摊,板屋三五下就搭好了,黑魁的饭量大,晚饭吃了没多久,又觉得饿。

黑魁买了些东西回来吃,王换就在门边坐着看。今天,就是十三堂暗中劫货仓的日子,王换觉得有些庆幸,如果不是有花媚姐提前透了点风给自己,恐怕还真难猜到十三堂要做手脚。

他心里大致安稳,不过略有一点忐忑。他在想,这次真打走了十三堂,龙头会怎么样?会知难而退,还是变本加厉?

王换猜不出,毕竟跟龙头没有打过任何交道。十三堂的龙头神出鬼没,除了十三堂的领堂,外人几乎是见不到龙头的。

王换和黑魁在卦摊这边闲坐,卦摊的生意只是个幌子,王换卜算,其实很准,只不过卦摊埋在西头鬼市里,来光顾的人不是很多。实在等的无聊,王换就拿了本书慢慢的看。

不知不觉间,到了夜里十一点多,王换突然放下手里的书,回头隔过木栅栏,朝着远处的西头城望了一眼。其实,他什么都看不见,只是有种预感,预感黑暗中的危机,正在向自己货仓所在的小院逼近。

“黑魁。”王换喊了黑魁一声,小声说道:“我觉得,老断那边快要动手了。”

“挡得住吗?”黑魁有些紧张:“我说了,今夜咱们不要出摊,就在货仓那边守着,真出事,多少都能给老断他们搭手帮忙。”

“不行。”王换摇了摇头,黑魁吃的多,想的少,他们今日若不出摊,那便是明着告诉十三堂,有人已经给他们通风报信了。若真查下去,没准就要查到花媚姐身上。

花媚姐那人,无论怎么说,总是对得住王换的。

王换和黑魁说话时,粉苏竟然来了。粉苏该是刚刚吃过饭,额头微微冒着汗,一开口,还能看到牙上粘着一小片青菜叶子。

“食坊那边,那个卖凉茶的姑娘,你不是认得?”粉苏拿起手帕,轻轻沾沾额头,说道:“有人在讹她,你不要过去看看?”

王换站起身,朝食坊走去,黑魁想了想,放下自己常磨的那把大刀,尾随而去。

“我专门来跟你报信,你连个谢字都不要说?”粉苏手叉着腰,恨不得拿手帕砸死王换:“你们这些男人啊,真真是没良心的!”

粉苏说的没错,王换来到食坊时,小茶碗的凉茶摊,连同旁边的两个小摊都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凉茶摊跟前,有三个脸很生的人,其中一个软塌塌的直不起腰,被两个同伴搀着。两个陌生男人嘴里骂骂咧咧,小茶碗被骂的抬不起头,想要争辩时,却又涨红了脸,一句话也说不出。

王换站在人群中听了一会儿,大概听出了来龙去脉。那个直不起腰的汉子,说在小茶碗这里喝了碗茶,随后便拉肚子,险些连心肝脾肺都一起拉出来,怕是快要拉死了,一定要小茶碗给个说法。

“先生……”小茶碗本就内向,被骂了那么久,终于忍不住了,抬起头,憋着眼眶里打转的眼泪,小声说道:“我的凉茶,是干净的……”

“人都拉成这样了,还说凉茶是干净的?你的意思,是我们朝你头上扣屎盆子?”一个下巴长着黑痣的男人抬手扫掉几只茶碗,隔着凉茶摊要去抓小茶碗:“走,找个地方说理去……”

他的手刚一伸出来,便觉得胳膊肘被人捏住了,回头一看,正看到王换站在身后。

“你朋友拉坏了肚子,西头城那边,十字胡同拐弯处,有一家松鹤堂老店,拉肚子,拉痢疾,药都很管用。”王换拿了二三十个铜角子,说道:“一副药,十个铜角子,你去买两副。”

“我们找她理论,与你有什么关系?”长着黑痣的男人有几分蛮力,挣开王换的手,猛然发力,直接将茶摊掀了。

茶摊的瓶瓶罐罐,连同乱七八糟的杂物摔了一地,小茶碗藏在眼眶里的眼泪,终于顺着脸庞流淌下来。她使劲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

“你本来能拿着钱去买药的。”王换看看一地狼藉,将手里的铜角子又收了起来,说道:“现在,你去不了了。”

西头城里,王换充作货仓的小院,老瞎子正和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下棋,老瞎子眼睛不管用,那个男人又是个哑巴,说不出话,瞎子看不见,哑巴说不出,一盘棋下了许久,都还没有下完。

小院的墙头上,悄无声息的探出几颗脑袋,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杆长枪。白蜡杆的枪杆,钢铸的枪头,裹着红缨。

麻皮就站在小院门口,手中也有一杆红缨枪。很早以前,江南有一个红枪会,红枪会无论男女老少,都使一杆这样的红缨枪,长毛没灭时,红枪会抓老百姓,搜了身上值钱的东西,再押到没人的地方杀掉。割下脑袋,串起来挑到红枪上,去跟当地的官府领赏,说杀了若干长毛。

说是打长毛,其实也抢老百姓,遇到洋人,能吃得下时更不会手软。长毛被灭,红枪会便遭了围剿,十死七八,幸存下来的四处流窜,隐姓埋名,再也不敢自称是红枪会的人。

十三堂的麻皮,其父亲就是红枪会逃出来的,一口气逃到西头城这里,等西头鬼市慢慢从战乱中恢复,麻皮的父亲就到西头鬼市混生活。他的功夫好,一杆红枪使的出神入化,等到前清倒了,麻皮的父亲更加得意,时常跟人说,自己红枪上的红缨,本是白的,杀洋人杀的多了,才染成红色。

麻皮继承了他爹的一脸麻子,也继承了他爹的红缨枪。他手下的人,其实都是他的徒弟,人人都用红枪。

麻皮抬头看看天色,觉得已经差不多了,略微一点头,顿时,隐伏在墙头的几个人,攥着红枪,如同几条吞吐蛇信的毒蛇,冲着院中的老瞎子和哑巴杀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