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还在是抄袭

总觉得事情有蹊跷的陆云瑶,特意去翻看那些抄袭对比图。

不看,陆云瑶真的不知道原来抄袭是这样定义的。

在她看来,只不过碰巧有些日常的剧情,里面的对话和剧情碰巧相似而已。

正常人都这么做,这么说,作者又不是什么特别的人。

两篇文被说抄袭的地方,只有一小处类似而已,用词已经不相同。

【榴莲饼干:你看!这里,拿水杯的动作都一样!还说没抄袭!】

【婆娘:还有这里,男主对女主承诺要带她去吃棉花糖。】

【弯弯的小桥:两个女主带的项链都是钻石蝴蝶。】

在她陆云瑶肤浅的认知里,几乎相同的剧情对白用词,才算是抄袭。

电视剧都会在一开始的时候备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世界就那么大,大家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若不是特别脑洞大开,写出来的东西也就差不多。

毕竟大家也过着差不多的生活,读着差不多的书,吃着差不多的饭,甚至加着差不多的班。

在差不多的生活里,要求独一无二的剧情,恐怕没有什么原创什么事了。

原创就是自己想出来的点子,加以融入日常生活,用美丽的文字,仿如上帝般,谱写着一段又一段简单的爱情故事。

老实讲,现在她平心静气地去看那个抄袭对比图,觉得有一点点类似而已,并不觉得是在抄袭,因为类似的剧情,随便点开一本书,比比皆是,只不过她们不投诉而已。

网文圈的梗,来来去去都差不多,重要的不是看是不是相同的梗,而是要看,那位作者怎么去把梗写得精彩,那才是对一个作者的考验。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但是有料的内容千载难逢。

还在看对比图的陆云瑶,手机屏幕突然显示着警察局的电话号码。

“喂?”

“你好,这里是C城警察局,请问是否陆小姐本人?”

“嗯,我是,请问什么事?”

“关于抄袭一事,需要陆小姐协作调查。”

“协作调查?警察先生,我申请撤销举报。”

“陆小姐,这不妥吧?还是请你来一趟警局,接受协作。”

“警察先生,我并没有亲自报警,报警的人是我公司的人,我本人不追究!另外,她们没经我同意就报警了,所以我要求撤销。”

“这样呀……那请提供身份证号码,让我们核对。”

陆云瑶最后把身份证号码说给了对方听,不过由于已经记录在案了,还是需要她到警察局签名落实撤销。

挂掉警察局的电话后,陆云瑶有些不高兴,为什么总是不经过她同意做事?

自把自为地以为为她好,不顾她意愿所做的事情,就值得原谅?

呵!本来她还觉得“青棉”不错,亲自帮她找证据,但是帮她找公司以外的律师,甚至报警是不是有点太过?

她不奢望她们能征求她的意见,那至少也通知她一声吧?

她陆云瑶并非她们互相报复的工具!

看似因为她抄袭而弄出来的热闹,可是事实上,她的参与几乎只有笔名和书名而已。

然而,到此时此刻,陆云瑶都不觉得“青棉”的自把自为是对她的好。

无知才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