霾城其实是一个很尴尬的地方,它不像是北京上海那样的大都市,也不是边陲古镇那样的小地方,霾城不大不小,但是人口不少,没有历史,也似乎没有未来。这样中庸的城市扔到中国,谁也不会记得它的名字。

如果硬要在这座城市中找出什么特色来,那就是雾霾很厚重,味道也很浓郁,无论什么时候你看天空总好像是什么人把浓墨泼到了空气里,四周一切都变成灰蒙蒙的一片,而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太阳在哪里,它又在做什么。

浪漫点的人会叫它水墨之城,因为在雾霾的面前一切色彩都变得毫无意义,天地之间只留下了灰白这一种颜色。

只是在这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是终日奔波的凡人,所以它的名字也就变成了霾城。

我就是一个在这里终日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的人,在这里的每一天都不快乐,每一天又都毫无特色,可偏偏这一天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特别。

以至于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霾城这样的天。

一场雾霾将早晨的阳光愣生生地憋在了天上,只给大地留下了昏黄的光,仿佛是一枚巨大的路灯闪耀在这个钢铁城市的之上。所有在这里生活的人已经很习惯这样的清晨,雾霾跟空气一样成为了人们生活之中最漫不经心的一部分。

反正所有人都知道,无论你是不以为意还是惊慌失措,雾霾永远环绕着你,只多不少。

上午的时候,天空飘起了小雨,细小的雨滴在昏黄的阳光下,如同一个个破碎的陨石,铺天盖地地向我飞来。

我在拥挤的街道上躲着这些陨石,尽量不让它们弄脏我的衣服,霾城的雨很脏,那些个雨滴在云层之中冲入雾霾再落在身上,只要碰到就是一个泥点。

我并不想在这个时间出来,但是却又不能不出来,我穿梭在人才交流市场,拿着本科的学历跟着中专生在抢着饭碗。看着一个个比自己小将近十岁的竞争者,他们的脸上还带着幼稚的神色,我突然意识到我并不属于这里。

拿着薄薄的简历,我站在拥挤的人流中,失去了一切的勇气,一步也迈不出去,每个人都离我好近,却又离我好远。我将简历紧紧地捏在手里,直到它变成了一团废纸,我如同做贼一样走了出去,悄悄地将简历丢进了垃圾桶里。

(本章完)